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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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安全监管机构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执法行为,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的一个简要叙述。

首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前期准备是非常重要的。

这包括明确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执法规章制度,确定执法人员和执法依据,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和文书材料,并进行执法培训。

其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开展需要调查取证。

执法机关通过搜集、固定、抄录、拍照等方式,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后续的审理和处罚依据。

此外,还需要询问相关的当事人和证人,并记录相关内容。

第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立案审查是关键步骤。

执法机关需要对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确定案件是否需要立案,以及立案的方式和依据。

在这一过程中,执法机关需要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和听取陈述,并核实事实和证据的可靠性。

接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处罚决定是重要环节。

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立案审查的结果,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决定,包括罚款、责令限期整改、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等。

同时,还需要编写相应的处罚决定书,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最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执行和监督是必不可少的。

执法机关需要监督和检查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当事人按照执法决定要求的方式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和督促。

如发现违反处罚决定的情况,执法机关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其执行。

在以上的流程中,还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公正性,提高执法效果。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从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

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

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安监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其中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必须出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证。

第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二)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一)能够修理、更换的,责令予以修理、更换;不能修理、更换的,不准使用;(二)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现场处理措施;(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经核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设备、设施、器材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解除查封或者扣押。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

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

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是指政府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的一系列程序。

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检查准备阶段:- 执法人员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执法标准和要求。

- 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通知被检查单位。

2. 到达现场:- 执法人员到达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检查目的和方式。

- 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生产设备、作业流程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3. 查验相关资料:- 执法人员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有关的许可证、培训证明等文件。

- 检查现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 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收集证据,包括询问相关人员、检查安全设施、抽查原始记录等。

- 规范登记取证过程,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5. 安全隐患排查:- 执法人员逐项清查安全隐患,记录并评估隐患的严重程度。

- 提出整改要求,确定整改期限。

6. 处理意见通知:- 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处理意见和决定书。

- 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7. 整改落实:- 被检查单位需积极整改,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 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核实整改情况。

8. 执法决定:- 执法人员根据检查结果,依法作出执法决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 将决定告知被检查单位,并说明相关的申诉途径。

9. 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 提醒被检查单位加强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10. 归档备案:- 执法人员将相关执法文件、记录等归档备案,以备后续参考和审计。

以上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主要步骤,虽然没有标题,但每个步骤都有清晰的表述和描述,避免了重复的文字。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1. 引言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各国纷纷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通过执法手段维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定义、重要性、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等内容,以期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更深刻的理解。

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定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由政府执法机关依法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的行为。

其目的是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安全和社会利益。

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要性3.1 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事关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通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

3.2 保障公众安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目标之一是保障公众的安全。

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和执法,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3.3 推动经济发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仅能够保护公众安全,还能够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能够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推动经济发展。

4.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程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立案调查当接到举报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执法机关会立即进行调查。

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会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等,以确定违法行为的事实。

4.2 制定处罚意见依据调查结果,执法机关将制定处罚意见。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执法机关会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据此提出处理意见。

4.3 当事人听证当事人对执法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时,可以要求进行听证。

执法机关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证人和相关的专家意见,以便更全面、公正地审理案件。

4.4 处罚决定依据调查、听证等过程,执法机关会最终作出处罚决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1课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1课件
29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30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31 罚款催缴通知书
32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3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4 文书送达回执
35 强制执行申请书
36 案件移送审批表
37 案件移送书
38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9 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40 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重点检查对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场所▲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建筑施工企业
3、执法检查对象:生产经营单位
二、乡镇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执法工作
了解检查对象情况根据检查对象的情况,准备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等检查和准备包括执法文书、执法证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依据文件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制定执法计划
53 行政复议文书续页
54 行政复议申请书
55 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笔录
56 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决定书
57 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58 被申请人答复书
59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60 行政复议和解书
61 行政复议调解书
62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63 行政复议决定书
64 行政复议意见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
硬件设施
硬件设施
1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3厂房、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工艺符合要求 4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及安全评价情况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6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及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三合一”及出口通道情况
三、执法文书的应用
乡镇执法重点需要掌握的几种文书种类: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执法主体1.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行政执法内容1.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依法颁发相关证照。

2.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 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核实和处理。

5.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6.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行政执法程序1.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前,应当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2.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执法单位权利和义务。

3.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执法文书,记载执法过程和结果。

4.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证据保全、强制措施等必要手段。

5.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执法情况,接受监督和考核。

五、行政执法公开1. 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开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名单、执法流程、处罚结果等。

3. 生产经营单位有权查阅、复制与其有关的行政执法文书和证据。

六、行政执法责任1.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执法纪律,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被执法单位的商业秘密。

4. 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失职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 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异议和投诉,可以向同级或者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2. 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出庭应诉,维护执法权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15•【文号】安监总政法〔2016〕72号•【施行日期】2016.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7月15日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执法,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履行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下同)监督管理职权中,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正行使安全生产执法职权。

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则,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合法、必要、适当;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选择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手段。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对安全生产执法,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安全生产执法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各地都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以下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一般步骤。

首先,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时,应当及时制定行政执法计划,明确行政执法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行政执法计划应当详细记录下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基本信息,以便今后联系使用。

其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向被检查单位发送行政执法告知书。

告知书应当载明行政执法的目的、事实、理由、依据、时间和地点。

被检查单位接到告知书后,可以提前了解执法人员的身份、执法事项,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然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到达被检查单位所在地,依法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细致的检查,查实相关问题的事实。

在执法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进行询问、调查、抽样、复制等必要的执法行为。

同时,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设备和场地等必要条件,确保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执法检查结束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制作行政执法报告,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最后,根据行政执法报告的内容和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机
关将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整改。

如果被检查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总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进行的,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通过合理的程序和严格的执法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1. 简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是指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监管的一系列程序。

它是保障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通过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实施,可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执法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体包括以下几个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依法对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上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关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任务。

在执法过程中,他们有权调查取证、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3. 执法程序3.1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检查安全生产相关的制度、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检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有无损坏、缺陷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3.2 取证调查如果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启动取证调查程序。

取证调查包括以下步骤:•调查组成员的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建调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取证调查工作;•约谈询问:调查组可以约谈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相关情况;•现场勘查:调查组可以现场勘查涉案地点,并进行拍照、取证等工作;•询问笔录:调查组可以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证据保全:对取得的证据进行保全,并将其作为执法依据。

3.3 处罚决定经过取证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和现场检查内容、重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和现场检查内容、重点
参检人员必须亲自签名,不得代签;③安全检查完成后填 写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原件由安全管理部门留存,复 印件按检查表中责任部门(人)数量多少分别下发到责任 人或其所在责任部门;④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待整改 完毕后填写整改反馈表,原件由责任部门留存,复印件交 安全管理部门;⑤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整改反馈表后组织复 查,复查合格并签字后,将安全检查表连同各责任部门上 交的整改反馈表一起存档,作为安全检查台帐资料。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安全评价》第三版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产生的原因划分为两个方面。(1)存在危 险有害本身具有的物质、能量;(2)危险 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危险有害物质、 能量失去控制的主要体现:①人的不安全 行为(13大类);②物的不安全状态(4大类 );③管理缺陷(6类)。
第十三页,共123页。
第三十六页,共123页。
文件夹六: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 查
二、重大事故隐患 台帐资料:①重大事故隐患记录表;②重
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要求:①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重大事
故隐患及时记录;②整改时或因故未能及 时进行整改的,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和 安全监控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③ 对一时不能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除 采取临时措施减少隐患危害程度外,还应 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页,共123页。
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 文件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营业执照 台帐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
印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企业) 台帐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从事特种行业依法规定办理的相关证

台帐资料:从事特种行业依法规定办 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第二十六页,共123页。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当场予以纠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行政强制程序
行政执法需注意的几点
01
单击添加标题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
02
单击添加标题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 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01
监督检查职责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按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1
2
01
书证;
02
物证;
03
视听资料;
04
证人证言;
05
当事人的陈述;
06
鉴定结论;
07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种类:
权利告知,案件调查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执法科室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拟做出重大行政处罚的,还应制作《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产⾏政执法程序昆明市安全⽣产⾏政执法程序⼀、调查取证(⼀现场检查1.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员。

2.必须出⽰有效的执法证件。

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对现场进⾏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笔录;有多处现场的,分别制作笔录。

(⼆询问证⼈或相关⼈员1.询问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员在场。

2.执法⼈员必须出⽰有效的执法证件。

3.制作询问笔录。

(三听取当事⼈陈述1.听取当事⼈陈述、申辩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员在场。

2.执法⼈员必须出⽰有效的执法证件。

3.制作陈述笔录。

(四先⾏登记保存1.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先⾏登记保存。

2.进⾏先⾏登记保存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员在场。

3.执法⼈员必须出⽰有效的执法证件。

4.应当经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予以保存登记,然后补办批准⼿续。

5.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或者有关⼈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6.应当制作先⾏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有效的⾏政执法证是指《云南省⾏政执法证》或云南省安监局统⼀制作的《安全⽣产监察员证》、《安全⽣产监督员证》⼆、⾏政处罚(⼀事前告知程序1.执法⼈员作出⾏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作出⾏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依法享有的权利。

2.当事⼈有权进⾏陈述和申辩,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复核;当事⼈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的,应当予以采纳。

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陈述或者申辩⽽加重处罚。

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拒绝听取当事⼈陈述、申辩的,⾏政处罚决定⽆效。

3.在同⼀案件中改变⾏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处理结果的,应当重新履⾏事先告知程序。

(⼆简易程序适⽤:①警告;②对⽣产经营单位处以⼀千元以下罚款。

1.执法⼈员在执⾏公务时,必须出⽰⾏政执法证,填写统⼀制作的⾏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并交付当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立案流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立案流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立案流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立案流程是指政府部门对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的程序。

下面将从立案条件、立案程序和立案结果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立案流程。

一、立案条件1. 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明确:立案需要明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

2. 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影响性:立案需要评估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危害性和影响性,确保立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 受害人或举报材料存在:立案需要有受害人或举报人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据,以支持立案的依据和事实依据。

二、立案程序1. 立案申请:受害人、举报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立案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

2. 立案审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对立案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评估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影响性。

3. 立案决定:根据立案审查的结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做出立案决定,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4. 立案通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向被立案的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通知其接受行政执法调查和处理。

5. 执法调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立案结果1. 调查报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执法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总结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证据和影响。

2. 处罚决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决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3. 处罚通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向被处罚的当事人发出处罚通知书,通知其接受处罚并履行处罚决定。

4. 申诉程序:被处罚的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可以提起申诉,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

5. 结案公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对立案结果进行公告,并依法执行处罚决定。

通过以上流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确保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1. 引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是为了维护和促进国家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流程和主要环节。

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要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主要包括下面几个基本要素:2.1 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执法机关是指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

执法机关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法定权限进行执法行为,保障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2 案件受理和立案案件受理是指执法机关接收到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后,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并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是指根据初步调查和核实结果,确认所涉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性质,依法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执法行动。

2.3 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勘验现场、询问当事人、调查取证等活动。

通过收集、整理和审查相关证据,确定违法事实和责任人,为执法决定提供依据。

2.4 处理结果的决定与通知执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完成后,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依法决定处理结果,并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

处理结果包括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停产停业、罚款等措施,旨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

2.5 处理结果的执行和监督处理结果的执行和监督是确保执法决定得以落实和执行的重要环节。

执法机关要加强对处罚对象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处罚措施得到及时执行,并及时进行结果评估,以便后续的监督工作和改进措施。

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主要流程3.1 受理与立案执法机关接收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或自行发现后,对相关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如果初步认定存在违法行为,就决定是否立案并进行案件登记。

3.2 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机关将对涉案人员、涉案场所进行实地勘查,同时进行询问、调查取证等活动。

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和询问当事人,确认违法事实和责任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介绍一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流程。

一、执法准备阶段1. 确定执法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和情况,确定要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对象。

2. 搜集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照片、视频等。

3. 制定执法方案:根据执法对象的情况,制定详细的执法方案,包括执法目标、执法依据和执法措施等。

二、执法实施阶段4. 实地勘察:到达现场,对执法对象的场所进行勘察,了解执法对象的生产环境和安全管理措施。

5. 复核证据:对搜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实和复核,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6. 盘问当事人:对涉及到的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7. 登记笔录:对勘察和盘问过程中的重要信息进行记录,制作笔录。

8. 措施执行:根据执法方案,对执法对象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如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等。

三、执法后处理阶段9. 撰写处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详细的处理意见,包括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和行政处罚措施等。

10. 执法决定: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和执法依据,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等。

11. 通知当事人:向被处罚的当事人发出执法决定通知书,并告知其享有的申诉和复议的权利。

12. 整理档案:将执法过程中的文书、证据等整理归档,做好相关的案卷材料。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对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发展。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执法,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同时,执法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总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是一个规范、严谨和有序的过程,需要执法人员具备执法意识和专业知识,做到公正、公平地行使执法权力,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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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
一、调查取证
(一现场检查
1.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

2.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2.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笔录;有多处现场的,分别制作笔录。

(二询问证人或相关人员
1.询问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2.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3.制作询问笔录。

(三听取当事人陈述
1.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2.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3.制作陈述笔录。

(四先行登记保存
1.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先行登记保存。

2.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3.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4.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予以保存登记,然后补办批准手续。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6.应当制作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有效的行政执法证是指《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或云南省安监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生产监督员证》
二、行政处罚
(一事前告知程序
1.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3.在同一案件中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处理结果的,应当重新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二简易程序
适用:①警告;②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1.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后应当及时报告,在5日内报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一般程序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的行政处罚采用一般程序:
1.进行立案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2.执法人员可以填写提交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保证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调查取证阶段结束后,应当制作案件处理报批表,写明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案件基本事实、争议要点和主要证据,以及承办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意见。

4.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3万
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5.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6.送达行政执法文书。

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

(四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一次;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3.听证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组成。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4.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2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3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4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5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6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制作听证笔录,由当事人校阅无误后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6.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附听证笔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

三、执行程序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一催缴罚款
适用:当事人受到罚款处罚后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罚款催缴通知书,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形式催缴。

(二强制执行
适用:当事人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申请。

(三案件移送
适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立案或者查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级别、地域管辖范围,或者违法事实同时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移送给有权处理的其他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

四、结案审批
案件处理终结时,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结案审批表,报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结案。

在“处理结果”及“执行情况”栏中写当事人履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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