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企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返还物业加货币补偿方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村企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返还物业加货币补偿

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返还物业+货币补偿方式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协议)仅为合同示范文本,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结合实际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凹以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

调整或者增加,但主要的条款格式和内容不建议删减:

二、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的空格部分口J以填写对应的相关内容,如无需填写内容,应当填写“无”或者用“/”表示无内容:

三、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的条款或内容中未作规定而合同(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进行约定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中增加补充条款或者添加相关内容,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协议)示范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迳向区国土分局、区法制局咨询或反映。

目录

第一条留用地概况

第二条合作方式

第三条返还物业建设要求

第四条建设期限及产权证的办理

第五条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第七条双方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村企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

(返还物业+货币补偿方式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惠城村企(20)字号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 30号)、《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规定》(惠城府(2016) 19号)、《印发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惠城府(2018)36 号)等有关规定,甲方经留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和村企合作开发企业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村企合作开发项目的中标人(即中标竟得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所投递标函的承诺,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留用地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留用地概况:

1.1 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

1. 2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

1.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编号:

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1.5《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

1.6容积率:______________

1.7计容总建筑面积:

1.8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

1.9建筑高度:______________

1. 10绿地率:______________

1. 11车位指标:______________

1. 12车位数量:______________

1. 13 土地性质:______________

1. 14 土地使用年限:

1.15 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甲方提供具有合法手续的留用地,乙方提供项目的全部资金完成项目的建设,承担项目开发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物业,负责办理好相关产权手续;并按照竞价时确认的货币补偿款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2.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相应的物业,负责办理好相关产权手续;土地挂牌成交价款(人民币万元),在用于缴交所有应纳税款后,剩

余部分须需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土地挂牌成交价款不足以缴交所rr应纳税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3乙方应当在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时确认的货币补偿款计人民币(大写)(¥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4项目建成后须返还给甲方物业的数量不得少于:住宅商业 m l,合

共 nf,停车位个。

2.5返还给甲方的物业须按《印发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惠城府(2018) 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6乙方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住建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进行设计、建设。在向住建部门报送建筑项目总平面图时,甲方应当提具意见并在总平而图上盖章确认。

第三条返还物业建设要求

乙方直接以实物形式按照下列第3.1 [】或者3.2【】种方案分配给甲方建成物业如下(根据分配给甲方物业所占用的土地独立分割是否能独立分割,选择3. 1或者3. 2的分配

模式,选定分配模式空格处划“ J”,将另一分配模式空格处划“X” )。

3.1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物业所占用的土地独立分割,单独办证,仍保留原用地性质,分配形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 1物业的位置、面积

该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

物业的总面积:平方米,其中:

商业部分面积:占总商业物业的%

住宅部分面积:占总住宅物业的%

3.1.2停车位位置:数量:个

3.1.3 标准:______________

3. 1. 3. 1住宅物业层高不低于米:

3. 1.3. 2商业深度不得超过米,层高不低于米,商业建筑层数不得超过

第层; 3.2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物业所占用的土地非独立分割,乙方按以下比例向甲方分配物业。公共交通部分、公共建筑以及相应的公共设施,甲、乙双方共同使用,不具体分配,但双方拥有相应比例的产权。

3. 2. 1住宅物业位置:层高不低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