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线拆卸安装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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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服务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生产线的拆卸、运输、安装和调试服务,乙方是具有以上服务相关资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企业,并能够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乙方对此予以保证,基于以上目的双方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1条业务介绍及目的
1.1 双方合作方式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生产线的拆除、运输、安装和调试等工作,甲方信赖乙方作为该项工程的承包方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及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完好的履行上述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有相当的应对能力;
1.2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生产线主要信息:
生产线名称:
生产线地点:(以下称为生产线原地点)
说明:
(以下简称生产线)
1.3 乙方需要承担的工作包括:
1.3.1 在生产线原地点对于生产线进行拆除并分类包装;
1.3.2 安全的运输至甲方拟重装生产线所在工厂;
甲方拟重装生产线工厂所在地址为:。(以下简称重装地点)
13.3 对于上述生产线进行重新安装调试,直至可以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并通过甲方验收。1.4 双方同意:
该生产线的拆除工作
自年月日时分开始进行。该生产线的截止日期(指完成重新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
为年月日。
第2条基本原则
2.1 甲方、甲方人员不参与乙方拆除、运输、安装和调试等具体施工业务,不为乙方提供具体行为指令,乙方不得就具体问题请求甲方人员提供指示,但乙方作业方式对于设备可能造成损坏的,甲方人员可以提出禁止要求;
在本合同项下,乙方需要就拟进行的作业方案向甲方进行说明或备案的,甲方对于方案或作业方式可以提出合理质疑,但甲方未提出质疑或者乙方的说明和备案行为不得作为乙方违约或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害时的抗辩理由,甲方依然有权利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2 乙方在承包业务作业进行中必须本着安全、高效与精确的原则进项相关作业,保证甲方人员、乙方自身员工的安全,并且保障拟拆除生产线设备的安全;
2.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认为甲方未能配合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需要甲方配合、整改的事由。如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仍不配合乙方的合理要求,则乙方可相应顺延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发出书面通知或甲方已经相应整改配合的,乙方不得主张合同履行时间期间顺延。
第3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款项为:人民币(大
写)(¥元)。
此价款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包括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的总价款,此合同款项不随着合同的履行而增加,亦不得再向甲方要求支付其它费用。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设备、人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2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支付方式对于本合同3.1中的款项,甲方适用分期支付的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具体分为三期,详见以下内容:
3.3.1 第一期款项为合同金额的40%,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向乙方支付;3.3.2 第二期款项为合同金额的50%,在所拆除的生产线在甲方工厂指定位置完整复线安装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后日内向乙方支付;
3.3.3 第三期款项为合同金额的10%,在复线的生产线通过最终验收之后,向乙方支付;
第4条运输及保险
4.1 乙方自行提供或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拆除设备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服务,该运输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同总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承担运输费用;
4.2 乙方自行运输或者委托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应当事先考虑到拟运送物品的体积、质量和需要特殊方式运输的物品,以保证在运输途中不损坏和丢失设备;乙方应当根据拟运送货物的特性制定完善的包装方案并向甲方进行说明;
4.3 乙方应当为拟运送物品运输行为购买合理的财产保险,并针对该保险计划向甲方进行说明;如发生保险赔付,赔付款项应在五日内支付给甲方。保险赔付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进行赔偿。
4.4 双方确认对包装与运输的补充要求为:
第5条业务操作规范及适用标准
5.1 拆除工作规范
5.1.1 甲方交付乙方拆卸的为可运行的整条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设备、物品清单仅为部分清单。乙方在拆卸进行之前应进行完整性检查。拆卸进行之后乙方不应以设备、物品不全作为不能履行安装、验收义务的抗辩理由。
5.1.2 乙方在甲方进行生产线设备拆卸工作应当遵守甲方的场所工作规范,不得随意进入非工作场所,不得在非工作场所进行拍照等;
5.1.3 生产线设备拆除前可选择摄像或拍照的方式对于拟拆除的生产线进行全面的记录,书面记录各项设备的名称规格参数等情况;
5.1.4 在拆卸带电设备时应当向甲方确认电源已经关闭,然后进行相关作业,拆除易燃易爆设备时,避免出现明火或者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方式;拆卸带油或其他可能引起泄露和污染的设备、管线时应当采取合理的包装设施,防止环境污染或者损坏其他设备;
5.1.5 乙方应当对于拆卸设备进行合理的标记方案,以方便运输和复线安装,乙方应当对于拟定的标记编号方案向甲方进行说明和备案,甲方可在现场对于乙方拆除设备进行现场监督和记录;
乙方原则上应当对于拟拆除设备按照生产线的流程涉及到的设备进行独立编号和顺序编号,对于生产线上相对独立地设备编制独立的号码,如果对于独立设备需要进一步拆卸的,应当以基础独立设备为基准进行分项编号;
乙方可以选择与上述方式不同的方式进行编号,但是应当对于编制方法应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向甲方进行说明和备案;
5.1.6 对于旧设备,为了能在设备复线安装时进行准确安装,应当在拆卸设备前进行设备安装精度测量并进行记录;
5.1.7 对于拆除电气设备的,应当对于电线按照电线本身的规格进行记录,对于线体未显示规格编号的,应当先确认线路规格记录后在进行拆除;
5.1.8 对于拆除液压管或其他密封管线的,应当在拆除时用蜡纸对于管线的接口进行包装密封防止杂物进入;管线内部有积液的应当清空/回收积液;
5.1.9 对于连接件应当标示复位标记和定位记号,对于不易辨识方向的设备,标示安装方向符号;
5.1.10 进行设备拆除时需要动用大型设备的,应当事先与甲方进行协商,避免拆除作业影响甲方的工作,或者损坏甲方的厂房、地面;如果拆除工作需要乙方人员悬空进行的,应保证安全;
5.1.11 对于拆除设备因拆除导致积污、积渍或者锈迹脱落影响后续安装工作的(如接口基准脱落于管线内部等),乙方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保证后续安装、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