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手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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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2014年1月8日--1月14日)

(教务处编印)

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一、组织领导:

(一)考务组

1、组长:赵介平

副组长:戴学富

成员:杨建政、张海新、张忠义、各系主任

2、职能:①全面负责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②加强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抓好考试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产生,杜绝试卷失密、泄密等现象的发生。③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违纪,扰乱考场秩序等恶性事件。④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3、考务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202教务处)

主任:张海新

成员:王子芳、薛国栋、李翠萍、刘俐伶、豆亚飞

职责:①做好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②制定学校考试工作秩序手册。③负责各系部考场试卷的分发工作。④协助考务组处理考试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各系设以系主任为考点主任的考务办公室,负责各系的考务工作

职责:①编排各系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

②负责召开考务会议,安排考试有关事项,组织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③按规定布置、编排考场。④负责违纪考生的通报,整理违纪考生登记表,统计每节的实考率,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二)、巡视组

组长:郑力强

成员:纪检监查室、教务处、学生处领导。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蒋静齐守勇(一号教学楼)

第二组:戴学富王瑞林(二号教学楼)

第三组:朱建峰杨建政药慧敏(四号教学楼)

第四组:张忠义李小军(雅苑)

职责:①考场巡视员应按时上岗,并在巡视小组长的带领下集中巡视,严格履行巡视职责,坚持全程巡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巡视岗位,不得在所辖考区处理与巡视无关的其他事务。②考场巡视员应巡察、督促、协助所辖各考场的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发现监考工作中的疏漏或不足,巡视员应立即向有关监考人员指出及时予以弥补或纠正。③考场巡视员应负责维护所辖考区的秩序,制止闲杂人员进入考区,督促已交卷的学生迅速离开考区。④考场巡视员对所辖各考场每次考试情况都要填写《考场巡视报告单》并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应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考务办公室报告。

二、考试日程、科目(见表)

三、考场设置及监考

(一)1月8—9号考场安排一览表:

(二)1月12—14号考场安排一览表:

四、考场规则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形成良好考风,特制定考场规则如下;

1、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监考教师安排按学号顺序入座。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生迟到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2、考生进考场,除允许带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包括字典、词典、手册等工具书)、计算器、笔记本和纸张。开卷考试科目一般只允许带教材,个别科目在监考教师说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带笔记。

3、考生在得到试卷后,首先将班级、学号和自己姓名准确、清楚地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其它的标记。

4、答卷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否则答卷无效。答案写在该题所留的空白处或答题卡上,不准在另纸上答题。凡要求按空格书写的试题,一定要一格一字答题,字迹工整、清楚。考生对试题有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试题或字迹不清楚,可举手询问。

5、考场内保持肃静,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并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安静有秩序的退出考场。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抄袭、换卷、传抄或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考生要尊重监考教师。临场作弊者,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全院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

学校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记入档案,并通知家长。对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有作弊行为者建议有关组织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五、教师监考守则

1、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名并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整顿秩序,清理物品。第一场要宣布《考场规则》。

2、每科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拆封试卷袋,并检查试卷有无差错,页码是否齐全以及脏页、空白页,严重破损等情况,同时开始分发试卷。开考时间到,监考人员宣布考生开始答题。

3、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甲在前台监考,乙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姓名、考号,看考号与桌面上所贴考号是否一致。若有问题,及时处理。

4、监考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关怀考生。

5、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有关规定,不得敷衍搪塞,更不能擅离职守。不准在考场内阅读书报、不准谈笑,不准在考场内抽烟,不得开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6、监考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如有默许、纵容、串通考生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务必按大号在下小号在上的顺序和试卷页码顺序整理好试卷,并在验卷人员验正无误后,认真装订。若发现试卷漏装倒装或密封不严,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把考试详细情况填入考场报告单。

六、阅卷登分:各系负责

1、各系应做好阅卷的组织工作,要指定专人领取试卷,并在系主任的领导下采取流水作业的办法,在办公室和指定的场合集体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回家中或其它地点独自批阅。

2、阅卷必须严肃认真,使用红墨水和红珠笔,评分要公正、合理、准确,不得随意加分和扣分,不得在分数确定前拆开密封,拆分后不得改动分数,如确有漏评误评现象,应由系统一组织复核纠正。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分数。违者按教学事故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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