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工作,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结合医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预算管理(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省级专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
有自筹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的,应当提供资金提供方的出资承诺,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省级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资金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资金来源分别编列,并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对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
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当编列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根据工作进度编制分年度预算。
(三)获批后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作调整,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活动实施过程中确有必要调整经费预算的,应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经费预算变更手续。
二、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一)省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开支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二)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1.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以及运输、装卸、整理、仓储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等费用。
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
4.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讯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6.差旅费/会议费/对外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和对外合作交流费。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科研经费是医院发展科学研究和推动医学进步的重要资源。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医院制定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科研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利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经费申请和审批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申请。
预算应详细列明经费的用途和各项支出的金额,包括设备购置、实验材料费、人员津贴等。
2. 经费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科研项目计划,并由相应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审核过程中,需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对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性评估。
3. 审批部门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和资金的可行性,拟定经费预算,并提交给上级部门审批。
审批部门应确保经费预算符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资源。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1. 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按照经费预算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或超出经费限额。
如确有需要调整经费用途,需经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调整记录。
2.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的用途使用经费,并负责经费的核算和报账工作。
经费报账应及时、准确地填写报账单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报销。
3. 医院设立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管理部门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不得存在挪用、侵占或浪费经费的行为。
对于违反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经费监督和评估1. 医院将建立科研经费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通过评估结果,优化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2. 医院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跟踪和监督,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实施效果的评估。
同时,鼓励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主动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和沟通,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结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出台,有助于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经费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合理使用上级资助经费。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及类别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一)纵向经费,是指由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后下拨,包括科技部项目经费、省科技厅及卫生厅项目经费、市科技局项目经费等。
(二)横向经费,是指由其他科研合作单位支付。
(三)国际合作经费,是指由国外科研合作单位支付。
二、医院经费配套国家级、省市级科研项目以经费下拨医院后,医院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无项目经费的指导性科研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拨给科研经费。
三、科研经费的开支(一)用于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及维修。
(二)用于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材料的购置及采集标本。
(三)支付给科研项目协作单位。
(四)其他科研开支1、实验数据的计算、测试和分析,病例随访和流行病学调查。
2、请相关专家对科研项目进行咨询和评估。
3、检索查新和论文发表。
4、与科研项目相关的学术交流。
5、科研项目的鉴定及相关专家的交通、食宿。
四、科研经费的监管(一)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由财务科设立专帐,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一律凭加盖科教科公章的科研经费本办理开支手续。
(二)所有科研经费均由财务科和科教科共同监管,擅自列支者不得享受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科研经费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开支,其它人员无开支权利。
(四)科研经费的开支报销程序:1、用于科研项目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科从专款中开支报销。
大于1000元的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签后到财务科从专款中开支报销。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及交通费,由科教科审核,院长审签后到财务科从专款中开支报销。
3、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由科教科和设备动力科共同审核,院长审签后到财务科从专款中开支报销。
(五)科研仪器设备及其购置款不列入科研科室的开支和成本。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和监督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经费筹措1. 项目申请阶段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科研需要以及经费标准制定经费预算。
基本经费应当不低于国家科技部门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应当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2. 经费拨付阶段项目经费拨付须经医院财务和机构管理部门审批,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 合同执行中的经费拨付在合同执行中,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逐次申请拨付。
合同执行中的经费支出,须进行细致的跟踪和监督,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三、经费使用1. 经费的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须用于执行合同的相关事项,包括研究设备购置、人员派遣、材料采购、实验费用等。
严禁将经费用于个人或团体旅游、购买礼品或任何非科研项目相关支出。
2. 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项目负责人要建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做到开支明细和账目清晰。
3. 经费的监督与考核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问题。
四、经费结余与结算1. 结余的处理项目经费的结余,应在项目完成后,按照相应规定及时结余,用于新的科研项目或结转医院科研发展基金。
2. 结算的程序科研项目经费的结算应遵循规范的程序,经过项目负责人的申报,经过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和机构管理部门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实行检查和审核,最终完成经费结算。
五、处罚措施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项,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医院机构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领导班子讨论后予以审定,并在全院张贴公示。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市第一人民医院经理室。
最后编辑时间:2021年10月10日。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推动我院的科研工作发展,加强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全院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第一条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全面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根据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医务科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
医务科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催促项目负责人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二、财务科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财务科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晰,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安装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转账手续。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安装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者专项审计。
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切实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者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到款管理本条例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两类: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卫计委、发改委、卫计局下达的研究项目经费及院级基金。
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外民间组织及个人的捐款等。
到款经费是指到院或者医院财务科账户的实际数额。
一、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于何种渠道,均为医院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借用院外账号或者转入院内其他账号。
二、科研经费如到达医院,由医务科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经费立户手续,每一个项目享用一个独立编号。
综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撰写论文,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及诊疗技术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经费的来源:上级垂直拨入的科研专项经费和医院切块拨付的科研事业费。
二、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为科研活动而发生的立项评审费、鉴定评审费、奖励评审费、检索(查新)费•、差旅费、资料费、材料制作费、论文发表(版面)费及审稿费等。
三、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
1.对于列入上级计划的有资课题,医院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经费匹配,具体匹配比例为:国家级课题1:2,省部级课题1:1.5,厅局级课题1:1。
2.对于列入上级计划的无资课题,医院将按照5000元/项的比例给予资助。
对于不足于2500元的有资课题,按无资课题的标准,以资助到5000元/项为限。
3.对于未列入上级计划的自选课题,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但对于研究水平较高、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课题,医院将按照3000元/项的比例给予资助,但成果的单位归属权应为医院。
4.在中华级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医院将给予全额报销论文版面费,其他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版面费自理。
医院科室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科研经费的管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开展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科研经费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避免浪费。
(三)公开透明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科研经费来源包括:(一)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科研项目经费。
(二)医院自筹科研经费。
(三)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科研经费。
(四)其他合法来源的科研经费。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科研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试剂等消耗性费用。
(二)科研项目人员的劳务费。
(三)科研项目相关的差旅费。
(四)科研项目相关的测试、分析、鉴定等费用。
(五)科研项目相关的会议、培训等费用。
(六)科研项目相关的资料、印刷等费用。
(七)科研项目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六条科研经费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准的科研项目预算执行。
(二)合理控制科研项目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严格控制科研项目相关费用,避免浪费。
(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办理结账手续。
第四章经费审批第七条科研经费使用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科研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使用计划,报科室主任审核。
(二)科室主任审核后,报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三)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通知科研项目负责人。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学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按科技三项费的开支范围使用经费。
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同时要方便科研人员的使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申请和使用,都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医院现有实验室的条件,加强科技协作,减少重复购置,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管理第四条科研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按项目分类建帐、单独核算,年终结转,项目完成后进行决算。
任何单位(科室)和个人都不得自立章程,任意截留、挪用和挤占。
课题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在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内,按规定进行费用开支。
第五条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要共同协作,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收到科研专项经费后,二周内下达到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专帐上,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内使用。
第六条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抓紧(及时)清理帐目,核实拨款与支出情况,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认真填报资助经费的决算,按财政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科研结余经费可留在课题组继续使用两年,主要用于论文发表费等。
两年后自动转入所在科室统一使用;如课题负责人在此期间退(离)休,自动转入所在科室统一使用。
第七条对批准撤销的项目应当全额退回项目经费。
中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清理帐目,按要求和程序填报财务决算,其剩余经费,由科教科收回,医院统一管理。
第八条资助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应随时接受资助单位的审查,受资助科室应主动配合,协助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
用课题研究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属课题组所有,必须纳入课题组所在科室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根据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科研经费是指各科研项目实到经费和医院科研基金资助经费。
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三技经费、院级科研基金、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
(1)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纳入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
包括:国家各部委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省、市(州)及有关厅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用于科研的部分;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创新团队和创新基地科研项目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指医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非财政拨款经费(不包括服务项目),包括科研人员受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委托进行多中心联合攻关、产品研制、联合中试和重大技术改造等的项目经费。
(3)三技经费:三技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购买或使用医院专有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开展相关技术验证和评价等技术服务费以及技术咨询费用。
(4)院级科研基金:是指医院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由我院资助的各类课题经费。
(5)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配套科研经费是指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医院给与不同层次科研项目的配套资金。
奖励科研经费是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取得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医院给与科研基金奖励,用于开展自主选题进行科学研究。
第三条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每个科研项目可以有一个或多个项目参与人员,但一般只设一个项目负责人。
不同科研项目可以由同一人负责,但项目经费按项目管理。
科研项目发生的所有开支均应在项目经费中支付,且不得超支。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第五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层次,增强运行机制,扩大课题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支配权,特制定如下办法:
属国家、部、省、市(局)级重点科研计划的课题及获得各种科研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等)资助的课题经费,一经批准下达,一律单独列账,由课题负责人编制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属院内重点计划的科研课题,经费在科研经费中按开支计划列支。
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应主要用于该课题的调研,临床、动物实验及一些基础实验所需的材料、试剂的购买,学术资料的整理,有关学术活动的开支,若当年有结余,可转作下一年度使用。
科研经费的使用计划、安排,主要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凡承担国家、部、省(市)局重点科研计划的课题负责人均发放该课题经费出纳账簿,经费开支凭有关收据和账簿在财务科按规定报销。
研究经费在5万元以下,课题开支所需的小额费用(主要是一些易耗品的购置)金额在200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和科教科负责人签字支付,500元以上的开支须提出书面补充使用计划由院长审批。
研究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到财务科支付,500-1000元以上必须提出书面计划,由院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对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特事特办,以便提高效率。
课题完成后,如果经费有结余,结余经费10000元以下奖励50%;10000-50000元的奖励40%;50000元以上的视情况奖励10-30%。
每年年终和课题终结时,课题负责人应会同科管部门及财务部门。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根据课题不同,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招标单位拨款,医院科研经费拨款;企事业单位赞助等。
(二)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凡拨给的专项科研经费一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能用于计划外开支。
(三)资金拨付到位,由财务部门通知医疗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财务部门经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四)医疗管理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同时建“课题经费本”。
(五)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预算一式二份(批准后课题任务书预算复印件)到相关专职管理部门领取“课题经费本”。
预算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粘贴在“课题经费本”上。
(六)经费使用范围,以各基金或资助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为准,主要包括:1.药品、试剂等消耗性物品费用。
2.实验用动物费。
3.实验用小型仪器、设备、器材和器皿等。
4.样品、样机设计试制费。
5.院内外协作科研费。
6.学术交流费,包括与本课题有关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会务费、差旅费及发表论文评审、版面费等。
7.课题检索查新、成果申报评审及鉴定费。
8.资料复印、打印和幻灯片制作等费用。
9.研究生和聘请人员劳务费。
10.科研管理费。
(七)科研经费使用程序1.须购买仪器、设备等,申请使用经费时,须填写支出凭单,注明项目名称、申请金额、用途,由医疗管理部门根据该课题经费预算审核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支取。
2.购买后持购物发票、入库单,有项目负责人签字若非本人办理,应有经办人签字)携带“课题经费本”到医疗管理部门核对账目,填写“课题经费本”。
核对无误后,由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发票交回财务部门。
3.购买材料、试剂、交通、通信、学习、培训、学术交流、餐饮等费用,可直接在发票上注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医疗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办理。
4.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经费本”存档。
5.财务部门每季度打印一份科研经费支出清单交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三级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承担科研项目的科室、科研团队和个人。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真实性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真实、合法、合规;(三)效益性原则: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四)公开透明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科研项目申请:(一)科研项目申请应按照国家、省、市及我院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二)科研项目申请应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编制等材料;(三)科研项目申请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科研经费审批:(一)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二)批准后的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经费使用协议。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第六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一)科研设备购置;(二)科研材料费;(三)实验动物、实验试剂及耗材费;(四)科研人员劳务费;(五)学术交流费;(六)其他必要支出。
第七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一)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二)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三)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第八条科研经费报销:(一)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二)报销手续应齐全,按规定程序办理;(三)医院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合规。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科研经费监督:(一)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医院审计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科研经费考核:(一)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核;(二)考核结果作为科研项目验收、经费续拨的重要依据。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使用经费的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经费来源1. 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医院预算安排、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资助、企业合作研究和科技经费。
2. 医院科研项目立项时,须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来源及使用用途,并签订相应的经费使用协议。
3. 科研项目的经费必须从专门的科研经费账户中支出,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
四、经费管理1. 经费使用单位医院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单位为科研项目组,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2. 经费使用原则(1)严格按照经费使用协议规定的用途和金额使用经费;(2)严禁挪用经费用于非科研项目和个人花销;(3)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财务纪律;(4)未经批准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其他用途,严禁私分经费;(5)科研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不得用于公务接待、设备维修、办公室用品等非科研性支出。
3. 经费使用程序(1)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科研项目组负责人核定,并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核批准;(2)经费使用时,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申请单,附上相关凭证,并经项目组负责人和财务部门核实后方可支出;(3)经费使用结束后,必须编制经费使用结算表,附上相关凭证,报经费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结算。
五、经费监督1. 经费监督部门医院设立科研经费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2. 监督制度(1)定期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接受项目组及其他单位的举报,对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复核。
3. 监督责任对于经费监督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经费违规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对于监督失职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经费管理的法律责任和处罚1. 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 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科研经费资助、撤销其科研项目资格等处罚;3. 对于经费监督失职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 背景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综合性医院。
为了保证医院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医院科研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 经费来源1.政府经费:包括市、区、街道等政府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2.医院自筹经费:包括医院财务部门拨付的科研专项经费;3.资助经费:通过竞赛、招标等方式获得的经费。
3. 经费管理机构1.科研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调度和管理;2.财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支出和管理。
4. 经费使用范围1.研究课题:科研人员开展相关研究课题的经费管理;2.仪器设备:对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等经费管理;3.交流合作:参加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专家等经费管理。
5. 经费使用流程1.课题申请:科研人员向科研部门提交研究课题及所需经费预算;2.审核批准:科研部门审核研究课题及经费预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3.经费拨付:财务部门按批准的经费预算拨付经费;4.经费使用:科研人员按经费预算使用经费,对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审计等管理;5.经费结余:研究课题结束后,未使用的经费应及时原数退还财务部门,并填写经费结余报告。
6. 经费监督管理1.内部管理: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经费的内部管理;2.监督管理:医院领导、医务监督人员和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经费管理制度完善1.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科学合理使用;2.审查除课题名称、经费数等项目外,还要着重审核项目的科研创新性;3.经费拨付前对课题组进行一定考察,避免经费流失;4.加强课题经费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公开。
以上是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定期进行更新,以不断完善其管理制度,为医院科研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层次,增强运行机制,扩大课题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支配权,特制定如下办法:
属国家、部、省、市(局)级重点科研计划的课题及获得各种科研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等)资助的课题经费,一经批准下达,一律单独列账,由课题负责人编制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属院内重点计划的科研课题,经费在科研经费中按开支计划列支。
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应主要用于该课题的调研,临床、动物实验及一些基础实验所需的材料、试剂的购买,学术资料的整理,有关学术活动的开支,若当年有结余,可转作下一年度使用。
科研经费的使用计划、安排,主要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凡承担国家、部、省(市)局重点科研计划的课题负责人均发放该课题经费出纳账簿,经费开支凭有关收据和账簿在财务科按规定报销。
研究经费在5万元以下,课题开支所需的小额费用(主要是一些易耗品的购置)金额在200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和科教科负责人签字支付,500元以上的开支须提出书面补充使用计划由院长审批。
研究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到财务科支付,500-1000元以上必须提出书面计划,由院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对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特事特办,以便提高效率。
课题完成后,如果经费有结余,结余经费10000元以下奖励50%;10000-50000元的奖励40%;50000元以上的视情况奖励10-30%。
每年年终和课题终结时,课题负责人应会同科管部门及财务部门
搞好结算,并接受医院里组织的审计。
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对不认真接受审计、违反本办法造成科研经费浪费者,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