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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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2018年清洁取暖及散煤清零实施方案

邢台2018年清洁取暖及散煤清零实施方案

邢台县2018年清洁取暖及散煤清零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省委九届六次、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减少污染,改善民生为目标,按照省市县“双创双服”活动要求,坚持政策引导,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全力推进我县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县、山清水秀、乡村美丽邢台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政府引导、用户自选”的原则,全力推进我县清洁取暖工作,年内实现大外环区域内清洁取暖全覆盖、散煤清零、大小炉具清零、生物质清零。

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既有成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用户的需求、房屋的状况统筹能源结构,合理确定技术改造路线,分类实施改造。

一是燃气主管道已入村的,已改电,群众自愿改气的,符合设计规范,按要求实施“气代煤”。

二是远离村庄,分散的村民住宅、工厂、经营场所,确实不具备安装条件的,采取煤“电代煤”方式。

三是沿街商住门市(饭店、宾馆,商场除外),具备安装条件,享受“气代煤”政策,实施“气代煤”。

纯营业性质的饭店、宾馆、商场等按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气代煤”或“电代煤”。

四是2019年以前计划拆迁的村居,可采用以电为主的临时采暖措施。

五是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要建档立卡,不会使用燃气的,可采用电采暖措施,鼓励建档立卡的鳏寡孤独老人、贫困户采暖季集中安置到乡镇敬(养)老院居住,每人补助2400 元,确实无法集中居住的,由村干部进行一对一包户帮扶,确保温暖安全过冬。

三、重点任务(一)建立确村确户台账。

凡2018年“双代”改造户(含电改气),按照“不少一户,不漏一处”的要求,逐村、逐户建立详细台账,其中各相关乡镇建档立卡的鳏寡孤独贫困户要建立专门台账,并将确村确户改造台账报县双代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石政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石政发〔201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冀代煤办〔2018〕29号)、《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冀代煤办〔2018〕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电代煤补助政策(一)设备购置补助。

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按照户内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额的8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其中省负担50%、市县负担50%部分按3∶1分担。

(二)运行补贴。

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给予电价运行补贴,其中2018年采暖季内居民电价运行补贴: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电,后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助2000元(省级补助400元,其他由市县各分担50%);2019年度、2020年度按冀代煤办〔2018〕30号文件政策执行,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电,后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省、市、县各承担1/3(市政策随省政策同步调整)。

二、气代煤补助政策(一)设备购置补助。

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气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户,省、市、县按4∶3∶1分担。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石政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4日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17〕59号)、《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35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2016-2017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

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多种方式、统筹兼顾。

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宜电则电、电代优先;宜气则气、以气定量;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实行整村连片推进,深入宣传发动,落实配套政策,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多方共赢。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

兼顾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资力度,开展光伏+电代煤试点示范,减少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三、实施方式及任务(一)电代煤。

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能实施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减少与气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投资效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 市人 民 政府办 公厅关于
印 发 《 2 0 1 8 年 北 京 市 农 村 地 区 村庄
冬 季 清 洁 取暖 工 作方 案 》 的 通 知
发 京 政 办
号 〔 2 0 1 8 〕 1 3




政府

市政府各委




各市属

机构

《 2 0 1 8 年 北 京 市 农 村 地 区 村 庄 冬 季 清 洁 取 暖 工 作 方 案 》 已 经
节 能 高 效 炉 具 安 装 工 作 。
二 、 相 关 支 持 政 策
继 续 执 行 2 0 1 3 年 至 20 1 7 年 市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确 定 的 农 村 地
区 “ 煤 改 清 洁 能 源 ” 和 “ 减 煤 换 煤 ” 政 策 措 施 。




外部
同 步 完 成 4 5 0 个 村 委 会 和 村 民 公 共 活 动 场 所 、 5.3 8 万 平 方 米 籽 种
农 业 设 施 “ 煤 改 清 洁 能 源 ” 工 作 , 基 本 实 现 全 市 平 原 地 区 村 庄 住 户
煤 “ 无
化” 。
积 极 推 进 山 区 电 力 、 燃 气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 稳 步 推 进 山 区
对运行使 用

支持政

1 . 电 价 优 惠 及 补 贴 政 策 。 完 成 “ 煤 改 电 ” 改 造 任 务 的 村 庄 , 住
在 季 度 低 户
取暖
期 至 次 享 受 元 间 当 ,
曰 2 0: 0 0
曰 8: 0 0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昌平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昌平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昌平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30•【字号】昌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昌平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昌平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30日2018年昌平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8〕13号),全力做好2018年昌平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全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遵循“平原区坚决改、浅山区全部改、深山区试点改”的思路,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科学选定改造方式,重点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浅山区冬季取暖无煤化,同时继续做好优质燃煤替代、液化石油气下乡、城镇化及拆除违法建设等工程;督导已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加强自治管理,确保村域范围内实现无煤化;加大劣质燃煤销售、使用的打击力度,确保实现全区劣质燃煤“无销售、无存放、无使用”的目标。

1.煤改清洁能源工程。

实施完成煤改气1个村;力争完成煤改电50个村;试点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7个村集中供热工程;在深山区拟选取1—2个村试点使用燃气热泵进行分户供暖。

2.优质燃煤替代工程。

在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未拆迁改造的村和社区(除集体供暖村)继续实施优质燃煤替代工程,共涉及7个镇、58个村,保持全区优质燃煤使用全覆盖。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31•【字号】房政办发〔2018〕46号•【施行日期】2018.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房政办发〔2018〕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31日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贯彻落实市、区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区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成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按照北京市2018年农村平原地区实现“无煤化”的工作整体部署,我区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2018年将以与平原地区相连的浅山区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重点,在山区推广使用优质型煤(兰炭)。

实现我区平原和部分浅山农村地区村庄基本“无煤化”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1.在已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地区,继续做好“无煤化”政策宣传、散煤治理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

2.2018年我区继续对青龙湖镇、周口店镇、长沟镇和大石窝镇4个乡镇浅山区的22个村庄、22个村委会、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4个卫生室实施“煤改电”工程。

3.继续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供应优质型煤(兰炭)约7万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13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13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13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0日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居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65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清洁化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

各区(市)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以确保农村居民安全取暖过冬为底线,以取暖清洁化为目标,因地制宜地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气代煤燃气炉供暖、电代煤供暖、生物质锅炉供暖等,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二、推进主体与方式(一)落实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

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工农关系等问题,做好补贴资金发放、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供热企业是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实施主体,清洁能源运营单位是分布式清洁能源取暖的实施主体,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青岛供电公司是电代煤工程户表及以上部分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

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是抓紧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

要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气源落实等全面进行“回头看”,查找工程漏洞,整改发展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改进管理服务,确保不再出现任何问题。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一、总体要求2018年是落实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的第一年,是我省推进清洁取暖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既要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既有成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又要着眼总体发展目标,把握节奏持续发力,创新方式提升水平,为全面实现清洁取暖打好坚实基础。

(一)要优化存量,调控增量。

对已实施的清洁取暖工程,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和气源电力保障,完成气代煤结转扫尾。

结合资源条件、基础支撑,积极稳妥安排增量,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完成,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二)要因地制宜,创新试点。

农村清洁取暖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光则光、宜油则油、宜煤则煤,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开展光热十、光伏十等多种清洁能源互补利用方式试点示范。

(三)要突出成效,抓住重点。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紧迫程度和要求,优先抓好传输通道区域、冬奥会赛区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市县等,推进新型清洁取暖方式。

(四)要夯实基础,强化支撑。

谋划建设天然气、电力、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提高供应保障和应急调峰能力,加紧破解制约、补齐短板,为下步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打基础。

二、目标任务总体要坚持把握总量、稳中有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高质量发展,把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部分通道城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和农村清洁取暖作为主战场,实施聚焦突破。

城区:新增集中供热能力0.64亿平米,淘汰燃煤供热锅炉263台、2584 蒸吨,清洁取暖率达到98.8%。

重点推进邢台、邯郸、衡水主城区和石家庄、保定、衡水的城乡结合部、平原县城实现清洁取暖。

农村:统筹气源电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拟定安排180.2万户。

其中电代煤31.9万户(南网27.4、北网4.5);气代煤145.1万户;新型取暖约3.2万户,包括:在邯郸、石家庄、张家口等市试点石墨烯和聚能电爱1.28万户,在邯郸市试点生物质供暖0.43万户,在邢台市试点醇基燃料0.5万户,在全省试点光伏十、光热+0.85万户,在保定市等试点地热0.09万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石政办函〔2018〕137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5日石家庄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和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站在讲政治、保民生、改善大气质量的高度,认真落实《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坚持一手抓既有设施安全运行,一手抓清洁能源改造替代,实行市级统筹、县级落实、部门指导,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改造,积极开展“光伏+”和“光热+”等多种清洁能源试点,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同时,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既有气代煤、电代煤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多种举措做好应急储备,有效应对极寒天气,确保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一)县城清洁取暖:10月底前,县城区完成35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置换工作,清洁取暖率达到98.8%。

(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坚持整村推进和连片推进,10月底前,完成23.6万户气代煤和7.36万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完成315户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工作;石墨烯采暖设备完成推广试点5000户。

三、重点工作(一)加快推进城区清洁集中取暖1、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利用入市项目,着力推进新华热电、华电北城、安能钢厂等废热替代区域的大温差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废热利用率。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06•【字号】忻政办发〔2018〕83号•【施行日期】201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6日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清洁取暖工程是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冬季燃煤低空污染的主要措施。

为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省大气办《关于报送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8〕26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8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思路按照“政府推动、公司化运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

其中,城市及县城区域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

二、工作目标忻州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定襄县、原平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左右。

三、方法步骤(一)制定方案(6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认真摸底排查、确村确户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8〕1号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8〕1号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现将《乳山市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乳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5日乳山市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暖工作,提高农村居民供暖水平,改善城乡用能结构和人居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6〕208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17〕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农村冬季清洁供暖覆盖率为目标,把实施农村温暖工程作为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和投入农村供暖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能源模式创新。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学选择供暖设备和供应厂商。

充分尊重用户主体意愿,自愿选择合适的技术路径和替代设备,激发农村供暖市场内生动力,实现农村供暖零污染、零排放,有市场、有活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山西长治市发布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山西长治市发布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山西长治市发布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号)和《长治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18〕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改善我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质保量、确保安全,有序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确保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

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取暖用散烧煤,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

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二)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评估,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三)坚持统筹推进,有所侧重。

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统筹推进主城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县城建成区、农村三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8.11.23•【文号】国能发电力〔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77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核、中广核、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电网、内蒙古电力、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中国三峡、国投、中国华润、中煤、中国电建、中国能建集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落实。

目前,各地已按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编制了本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制定了清洁取暖年度工作计划。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完善工作体系,提高效率、落实分工、履行职责,统筹协调能源供应、项目建设与运行、政策支持、资金落实、安全监管等问题,咬定目标,在保证供暖安全的前提下,坚决完成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要重视数据统计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建立细致全面的清洁取暖数据台账,并按时报送我局。

二、稳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以供定改,先立后破。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14•【字号】吕政办发〔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4日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18年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吕政办发〔2018〕19号)和《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18〕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推进集中供热,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全面实施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冬季清洁供暖工程,进一步加强散煤污染治理。

二、工作目标加快冬季清洁供暖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10万户冬季清洁供暖工程任务。

三、实施区域2018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主要以“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进行,以两区(吕梁市区及周边,汾阳、文水、交城、孝义城区及周边)为重点,制定《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投资5亿元,以吕梁市区及周边1300平方公里“一区三县”所辖区域为重点,对81个村3.6万户512万平米采暖面积进行清洁采暖改造,市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汾阳、文水、交城、孝义实施辖区联防联控净化空气攻坚行动,划定建设“禁煤区”,制定《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投资2亿元、完成3.1万户清洁采暖改造任务,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余县结合实际,加大城区清洁采暖改造建设力度,投资2亿元完成3.3万户清洁采暖改造任务,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旅游特色集镇和中心集镇清洁采暖率达50%以上;各县(市、区)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30%左右。

全区年度农村地区生物质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年度农村地区生物质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年度农村地区生物质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2018年全区农村地区生物质取暖工作,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X市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X政办字〔2018〕98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18〕10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一)任务目标采取集中供暖和单户改造相结合的形式,2018年全区农村地区完成生物质取暖改造6500户。

(二)工作要求认真实施,积极推进,10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

二、资金政策(一)财政奖补政策1、每套炉具(列入市推荐目录的)最多补贴2000元,市、区按1:1承担,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补贴。

2、取暖用生物质燃料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2吨。

市、区按照3:7比例分担。

补贴时间暂定3年。

3、鼓励采用生物质集中取暖。

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与补助,并按集中取暖户数每户财政再补贴3000元,用于村内供暖管网建设。

同时,对采用生物质集中取暖的,自2018年起按照每户每年8瓶液化气(15公斤/瓶)、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补贴时间暂定3年。

4、困难群众补助政策。

市级财政在生物质取暖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分别对困难群众(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增加300元/吨的运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困难群众直接按照合计补贴后价格购生物质燃料。

(二)资金拨付方式1、炉具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

2、生物质燃料补贴资金:2018年11月底前拨付50%,剩余50%于2019年3月底前拨付。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经信局牵头, 负责全区农村生物质取暖工作的指导、调度、统计和上报工作。

下洼镇为2018年全区生物质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生物质取暖改造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

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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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供暖的适用范围
生物质能供暖的安全措施
需要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生物质能供 暖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 清理烟道和灰烬,确保使用安全。
适用于有丰富生物质资源的农村地区 ,如秸秆、木材等。
04
实施计划
实施步骤
选择清洁能源
根据调研结果,选择适合当地 条件、能效高且污染物排放低 的清洁能源。
培训与宣传
村民
积极参与培训,正确使用和维护取 暖设备。
04
05
预期效果与影响
对环境的影响
减少污染物排放
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将推动农村地 区采用低排放的取暖方式,从而 显著减少冬季燃煤产生的污染物
,改善空气质量。
保护生态系统
减少污染物排放有助于减缓气候变 化,保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系统,维 护生物多样性。
降低噪音污染
完成调研、评估和方案制定。
实施阶段(3-4个月)
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及培训工作。
运行与完善(5-6个月)
设备正式运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门
负责制定政策、监督实施和资金支 持。
村民委员会
负责组织村民参与培训、宣传和日 常管理。
03
02
技术部门
负责技术指导、设备选型和安装监 督。
电供暖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稳定电力供应的农村地区,同时需要考虑当地的电价和电 力负荷情况。
电供暖的安全措施
需要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供暖设备,定期检查设备线路和元件, 加强用户安全教育,确保使用安全。
生物质能供暖
生物质能供暖的优点
生物质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燃烧后 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相对较少, 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生物质能供 暖设备简单,运行成本低。

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范文

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范文
PART TWO
实现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促进农村能源结构优化,降低碳排放
提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
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保障健康
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保障农村居民冬季温暖过冬
减少农村地区空气污染
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减少环境污染
降低冬季取暖对大气的污染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目录
Part One
添加目录标题
Part Two
工作目标
Part Three
工作原则
Part Four
工作措施
Part Five
实施步骤
Part Six
保障措施
添加章节标题
PART ONE
工作目标
加强供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供暖质量
建设集中供暖设施,提高供暖效率
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供暖成本合理
推广集中供暖设施,减少分散式供暖带来的环境污染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制定补贴政策,对采用清洁取暖设备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体系,确保农户在使用过程中得到及时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清洁取暖设备的农户减免部分税费。
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等金融服务,支持其采用清洁取暖设备。
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和意识
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清洁取暖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利用媒体资源,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性和优势
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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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加快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步伐,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取暖比例,改善农村冬季取暖结构,促进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过渡性推广使用清洁型煤等清洁燃料,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多种方式、统筹兼顾。

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确定“宜电则电、电代优先;宜气则气、以气定量;宜煤则煤、型煤替代”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实行整村连片推进,深入宣传发动,落实配套政策,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多方共赢。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

兼顾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政策措施,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加大企业和社会投资力度,开展太阳能光伏+电代煤、太阳能光热试点示范工作,减轻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三、实施方式及任务
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仍然坚持电代煤、气代煤为主,清洁型煤托底的原则。

2018年煤改电18700户,电代煤试点8000户,煤改气15000户,全年完成煤改气煤改电户数41700户以上。

未实施电气替代的用户,全部推广使用清洁型煤。

(一)电代煤
电代煤产品主要是采取蓄热式电暖气、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低温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

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杜绝使用大功率(4000瓦以上)电取暖产品,能进行电网改造和有供电负荷街村的全部纳入煤改电范围,优先实施电代煤,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减少与气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投资效率。

坚持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根据居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科学确定技术路线,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

根据目前现有成熟技术和典型案例,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居民选用蓄热式电锅炉,农户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对实际取暖面积50平方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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