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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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渝委办[1999]10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9.05.06
【实施日期】1999.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委办[1999]106号1999年5月6日)
我市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规模和应用范围逐年扩大,网络涉及面广,涉密度高。

为了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保障网络高效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网络的安全和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观念,把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措施作为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建设要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交换接口的原则下分级分步实施,不能一哄而上,无序发展。

二、各单位自行建设的计算机网络必须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厅)报送建设方案,方案中要有网络安全保密方面的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只有经两厅检查符合统一的技术规范和安全保密条件后,各单位自行建设的网络方能入全市党政办公网进行数据交换。

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有关软、硬件安全产品的配置和方案选用,由两厅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实施,相关的技术安全检测由两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

2024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3篇)

2024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3篇)

2024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在____年,中钢石英新建成投产,项目建设严格遵循集团规定,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取得显著成效。

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成立软件正版化管理机构。

自公司成立之初,即设立信息中心,由分管副总裁领导、综合部统一协调,负责计算机及软件管理。

配备了专职计算机及软件管理人员。

二、强化宣传,提升员工正版软件使用意识。

过去一年中,公司通过内部网络、宣传栏、电子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软件正版化的重要性。

并通过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员工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加大投入,全面购置正版软件。

在公司ERP和BI软件全面正版化的基础上,____年我们购置了25套正版操作系统,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根据国资委发布的《____做好____年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要求,我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正版软件使用成果,计划以下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强化软件正版化领导班子,由公司副总经理领导,综合部主任和信息中心人员具体实施。

二、制定采购计划。

公司梳理了内部及下属单位的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合理安排预算,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计划在本年度采购正版Windows____p专业版操作系统20套、Windows7旗舰版操作系统5套、赛门铁克SEP11.0杀毒软件____个点、CAD____二维工程设计软件2套、微软Office办公软件____个点、OA自动办公系统1套、Photoshop CS5图片处理软件1套。

上述软件将通过国资委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统一采购。

对于不纳入集采范围的软件,按照股份公司规定,通过招标方式购买。

具体方案由综合部和工程部共同执行,力争在____月中旬完成采购和安装。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1)及时制定、发布并报送软件购买计划;(2)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监督执行;(3)规范管理及业务流程;综合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与股份公司就软件正版化工作问题进行沟通和联络。

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

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

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根据《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府办发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实现我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按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区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区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全区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本次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务必在8月底前使全区政府机关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系统、杀毒系统软件全部实现正版化。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本单位正版软件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正版软件使用工作。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现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

政府采购办负责正版软件的集中采购。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财政、采购办等部门做好正版软件安装、使用的日常督查工作,并将正版软件工作完成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将《全区各单位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发放给各单位。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区各单位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要求,将本单位“人员情况、计算机数量、现有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配置情况”如实填写,并在6月30日之前将《全区各单位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上报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11室,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做好统计并上报到区政府办公室。

2、政府采购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区财政局和采购办要根据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计的全区所需的各类正版软件数,落实所需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3、组织安装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督促中标公司,按照全区各单位当时上报的所需正版软件的品种和数量,到全区各单位进行正版软件的安装,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中标公司做好正版软件的安装工作,同时清除和销毁所有盗版软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8月15日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本部门和本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推进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采购软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

国办发(2010)47号文件

国办发(2010)47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2001年起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基本实现了中央、省、市(地)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

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

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

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监督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六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预算软件。

第七条每年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八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行[2013]98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3.05.28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行[2013]9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政府机关软件资产配置行为,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
2013年5月28日
附件:
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机关软件资产配置行为,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的配置和管理,是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的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是指用于满足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0]1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0]1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0]15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和《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渝委办发[2007]11号)精神,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维护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统一、完整和有效运营,推动市、区县(自治县)政务部门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各类业务应用,充分发挥我市电子政务公共设施的作用和效能,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管理创新,完善标准规范,构建协同机制,实现节能减排。

有效服务民生。

二、主要原则(一)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在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网络体系架构、应用平台、信息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指导区县(自治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二)整合资源,集约建设。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网络和信息资源,促进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减少财政多头支出、避免重复建设。

(三)需求主导,突出应用。

根据政务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照“分步实施、急用先行”的工作思路,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优先支持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务业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

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等

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等

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等作者:本刊来源:《办公室业务》2011年第01期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对所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

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

《通知》指出,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省、市(地)、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完成情况及时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汇总后报国务院。

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早晚高峰五环内禁行北京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自1月1日起,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3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36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36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2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目标任务在2011年10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含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下同)、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2004年和2005年我市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基本实现使用正版软件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使用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工作。

三、专项检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要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及安排

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及安排

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及安排2023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稳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关键之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打击进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3〕25号)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国版函〔2023〕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23年推进我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县直机关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方法》“各级政府应当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展考核、评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施行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方法,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立。

二、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

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实在加强对本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并于x月19日前将责任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三、加强软硬件头采购管理。

县直机关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方法》要求及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规定,完善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标准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流程,审核新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时,要审核是否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以及是否有正版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购置方案,严把正版软件头关。

四、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调查。

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结合2023年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方案,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需要采购正版软件的,要做好经费保障,及时采购。

县直机关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及时填报汇总,并于x月19日前将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篇1】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9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五条各处(室、委)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每年对各处(室、委)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区政办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通知

区政办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通知

区政办机关软件正版化检
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成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责任感
各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树立和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良好环境,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要充分认识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对树立政府机关形
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为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出版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
全区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凡是使用未经授权的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对需要的正版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并按有关要求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三、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
各镇、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梳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各单位。

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x[x]83号)和《x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盗版工作力度,大力鼓励和支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1、单位自查(3月10日—4月10日)市政府组成部门及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党群部门对本单位计算机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自查。

自查内容:计算机总数、用途、购置时间,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是否正版。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将具体情况报市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新闻出版局(部门综合大楼507室)。

2、实地核查(4月11日—5月15日)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市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若干个工作小组,对全市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未使用正版软件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采购软件(5月16日—6月20日)通过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对需要购买的软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集中代扣支付。

4、软件安装(6月21日—7月31日)安装工作由市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根据各单位购买软件数量,由采购中标厂商分别为各单位删除盗版软件和安装正版软件。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对更换后的正版软件建立专项档案,以便加强日常管理和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

软件安装具体步骤如下:①预先通知各单位确定安装时间。

各单位在安装前必须将有关资料进行备份,防止丢失和泄密。

②安装时将被更换软件的计算机系统全部格式化处理,清除非正版软件信息。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精神,扎实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软件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公共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显著提升,各级政府机关拥有的软件资产规模迅速扩大,种类和数量快速增加,软件资产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随着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软件使用逐步规范,对软件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对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和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促进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重点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府机关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经费纳入预算。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制定软件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具体管理办法。

重庆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委办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委办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委办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委办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渝正版办文[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委办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渝正版办文〔201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360号)、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十部门《关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新出联〔2011〕20号)和市政府足球即时比分办公厅《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情况通报》的要求,为切实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我市推进足球比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委办局联席会议决定于6月底前对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

(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实地督查、软件采购和整体完成情况。

(三)软件采购资金安排和到位情况。

各地将软件采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工作安排;已到位的软件采购经费情况;软件采购经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四)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情况。

各地软件正版化工作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软件集中采购机制、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及年度报告制度等的建立情况。

(五)相关单位的进展情况。

会同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相关单位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9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真品证书。

第五条各处(室、委)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每年对各处(室、委)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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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2011年9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上报阶段。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完成情况汇总后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版权局,由市版权局统一上报市政府。
五、责任分工
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监督管理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部门、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经济信息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市版权局要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从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0月15日,完成自查、整改、检查、总结工作。
第一阶段: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月31日,为自查清理阶段。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使用软件情况自查清理工作,并填报《重庆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自查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清理的主要内容为: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安装使用的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已购买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已购买正版软件是否具有合法书面授权文件;是否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安装软件信息是否与预装软件信息一致。
渝办发[2010]3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2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2010年12月16日 17时34分 99
主题分类: 知识产权
“政府机关”
“正版软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第二阶段:2011年2月1日至5月31日,为自纠整改阶段。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对自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立即卸载盗版软件,安装使用正版软件。
第三阶段:2011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组织检查阶段。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版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提高认识
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目标任务
在2011年10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含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下同)、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2004年和2005年我市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基本实现使用正版软件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使用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工作。
三、专项检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要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使用盗版软件的,要及时整改。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各部门、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要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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