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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治安案件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规范地办理治安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了以下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一、案件接报。

1. 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案件情况,初步核实案件信息。

2. 对报案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案发时间、地点、涉案人员等相关信息。

3. 对报案人进行登记,记录报案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现场勘查。

1. 到达案发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环境和情况。

2. 保护现场,防止现场被破坏,收集现场物证。

3. 对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目击者的证言,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三、取证调查。

1.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传唤,进行询问和调查,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2. 对案件相关物证进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调取案件相关的监控录像、通讯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

四、案件定性。

1. 根据取证调查的结果,对案件进行定性,判断案件性质和情节。

2.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五、立案审查。

1. 对初步定性的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2. 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 对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六、案件处理。

1.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拘留、逮捕等。

2.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保障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3. 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完整。

七、案件结案。

1. 对已处理的案件进行总结和归档,确保案件的结案程序规范和完整。

2.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复核,确保案件的处理结果合理和合法。

3.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治安案件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在办理治安案件时,需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合法,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课时:2课时年级:高中学科:法律教育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种类和处理流程。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治安案件的能力。

3. 情感目标: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教学重点: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种类。

2. 治安案件的处理流程。

教学难点:1.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适用。

2.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相关法律条文、案例分析、多媒体课件等。

2. 学生准备:预习相关法律知识,收集治安案件相关案例。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 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与我们日常生活有何关系?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治安案件是指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种类a. 治安案件的概念: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

b. 治安案件种类: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赌博、吸毒、嫖娼等。

2. 治安案件的处理流程a. 报案:受害人或知情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b. 受案:公安机关接受报案,进行初步调查。

c.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

d. 处理决定:根据案件情况,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案例分析1. 教师展示案例: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2.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件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

3. 学生代表发言,教师点评。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一节课所学的治安案件概念、种类和处理流程。

2. 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适用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b. 法律适用原则: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a. 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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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2课时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流程。

2.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治安案件的能力。

3.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1. 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流程。

2. 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及适用。

教学难点:1. 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2. 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相关案例、法律条文、多媒体课件等。

2. 学生预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治安案件的基本概念。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有哪些特点?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流程a. 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b. 治安案件的特点:违法性、轻微性、社会危害性。

c. 治安案件处理流程: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执行。

2. 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及适用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b. 法律适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条文进行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2. 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撰写一篇关于治安案件处理的论文。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回顾上一节课所学内容,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有哪些特点?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课堂讨论1. 教师提出问题:在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2. 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

三、案例分析1. 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件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

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

一、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1)传唤,使用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

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

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询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

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

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

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5)告知。

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6)处罚。

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裁决。

处罚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应向本人宣布。

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7)执行。

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是指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对发生在社会生活中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调查、采取措施,并根据事实情况予以处理的一系列程序。

下面介绍一下治安案件办理的基本流程。

一、接到报警或发现案件后,公安机关要派遣警力及时赶赴现场,将案情落实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案情的大致情况和相关当事人的情况。

二、警方要根据现场情况,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

包括拍照、录像、采集指纹、提取物证等。

勘查和取证工作能为案件提供准确的证据,对最后的处罚和定罪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警方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并了解案发原因、过程等相关情况。

可以通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财务状况等,了解其可能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

四、警方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对嫌疑人进行传唤或带领现场证人到公安机关进行笔录、询问。

询问工作要保证嫌疑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根据相关调查取证材料,公安机关要进行案件分析和评估,判断案件的性质和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同时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案件报告和相关证据。

六、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嫌疑人的违法事实,对嫌疑人进行一定的控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

这些措施是为了保护社会治安和确保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

七、公安机关要将办案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接受监管和指导,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进行。

上级主管部门对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有权干预和调整办案过程。

八、公安机关要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案件审查和起诉工作。

检察机关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起诉,或者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完善相关材料。

九、公安机关要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

同时,要对案件进行相关的司法鉴定,以确保最终的审判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十、公安机关要将案件材料及时移交给法院进行审判,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1)简单程序: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超过50元而对处罚人没有异议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当场处罚。

(2)普通程序:①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

②传唤。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③讯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

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④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

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

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⑤裁决。

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

裁决书一式三份。

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裁决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

单位和常住地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部查证。

对情况复杂,依照本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讯问查证的时间不行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调解:对因民间引起的纠纷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二、行政拘留处罚特点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一、管辖
各科所队办理治安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案件管辖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跨越本辖区办理治安案件。
1、治安大队办理特行特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上级机关明确指定管辖的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处置工作及非正常死亡案件;
2、派出所管辖本辖区内的治安案件;
3、巡警大队办理发生在巡控范围以内的治安案件;
4、保卫科办理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
5、刑侦大队办理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
辖区内有争议的治安案件由局主管领导指定办案单位办理。
二、受案
受案单位对受害人报案、群众检举、扭送和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民警当场问明情况,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制作受案材料,填写《受理治安案件登记表》,并认真接警。
5、对治安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出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的,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保证金按每日20元以上50元以下收取。
十、复议
当事人提出对处罚不服的,在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应在五日以内作出维持、改栽、撤销决定。
五、询问
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得少于两人,询问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行为人,对各个行为人要分别进行询问,要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六、取证
取证的范围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七、结案
根据调查取证的事实,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手续完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写明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见。
三、立案

(完整版)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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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技能大赛教案课目: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教师:杨鹏学时:90 分钟代表队: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Ⅰ教学提要教学对象体改治安管理专业使学生明确传唤的概念,了解不同传唤方式的适用情形,教学目标掌握《传唤证》的填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一、传唤的概念教学内容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教师授课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实训示范动作规范。

精选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学生全面系统教学要求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

培养学生实战能力,针对不同情况,能够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措施,固定证据。

教师分工一位教师主讲,辅助教师协助组织学生实训。

教学重点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教学难点口头传唤的适用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教时安排 2 学时( 90 分钟)场地器材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Ⅱ教学进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教学准备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课程导入老师讲授。

5 分钟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讲授5 分钟一、受案概念引入案例介绍证人作二、受案的步骤证存在现实的问题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10 分钟演示文书四、文书制作学生演练:填写《传唤证》正式讲述:15 分钟15 分钟本节课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述。

教学难点组织学生讨即概念、种类及适用情形、注意问题。

论,分析口头传唤的一、传唤的概念适用情形视频演示教学实施10 分钟学生传唤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组演练。

教人或嫌疑人,限令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师点评接受询问的一项法律措施。

10 分钟视频演示执行主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本节重点15 分钟适用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同时回忆本为人或嫌疑人;(对证人,节第一个大问题。

鉴定人不能适用。

)引入案例,强要求——是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调对传唤地点的要求目的——是询问。

(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PPT37页)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PPT37页)

违法事实确凿; 有法定依据; 当场处罚的种类仅限于警告和小额罚款(违反治 安管理:200元以下;其他违法行为:50元以 下)。 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 场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单位处 以10000 元以上 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
办理行政案件的流程和要求
内容大纲
01
Ta b l e of C o n t e n t s
02
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调查取证
03 几类常见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内容大纲
Ta b l e of C o n t e n t s
01
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
办理行政案 件的程序
简易程序 普通 程序 听证程序
调查取证
调查 取证
安全检查 收集证据 行政强制措施 继续盘问
1、合法、及时、客观、全面 2、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 3、案件事实 4、防止泄露工作秘密 5、不得少于二人 6、表明身份
(1)对物品、设施、场所的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扣留、 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 存、抽样取证; (2)对违法嫌疑人的行政强 制措施则包括保护性约束措施、 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 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 等
管制刀具
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 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三棱刮刀
• 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
• 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 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管制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 刀 毫尖 米角 的度 各小 类于 单刃60、度双,刃刀和身多长刃度刀超具过150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三、决定四、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治安案件群众往往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治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案件的处理,那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方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九)注意区别传唤与“盘查”的关系
第一,两种措施在适用法律依据方面不同。治安传唤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而继续盘问则是《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规定的。
第二,两种措施在适用对象上不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传唤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规定,“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起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①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②有现场作案嫌疑的;③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④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
答:对投案自首或者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不需再办理传唤手续。到案经过和到案时间、离开时间可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应当通知家属。
(八)特殊情况:卖淫嫖娼嫌疑人,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公安部法治在线——明确——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违法嫌疑人家属,是公安机关的义务,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均应通知家属。对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通知家属后,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实践中可以采取适当的变通方式,对违法嫌疑人要求自行通知的,应当允许,但应在笔录中注明。
(一)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不能“先斩后奏”;(违法嫌疑人也不会给你签字。)
(二)对被侵害人和证人禁止使用传唤证;
那么怎么通知பைடு நூலகம்?——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法定文书。
对证人作证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6条一款,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41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Ⅲ教学总结
教学任务的完成
按计划完成
教学过程的把握
总体把握较好,最后一个问题“传唤与继续盘问的区别”内容较多,没有突出重点,需要改进。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程序。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分析、判断治安案件的能力,提高学生处理治安案件的实际操作能力。

3. 情感目标: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识和责任感。

教学重点: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2. 治安案件的处理程序。

教学难点:1. 治安案件的处理流程。

2. 治安案件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教材、课件、案例、视频等教学资源。

2.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收集相关案例。

教学过程:一、导入1. 教师简要介绍治安案件的概念,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治安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危害社会治安,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 治安案件的特点:违法性、危害性、普遍性、多样性。

2. 治安案件的处理程序- 受理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登记,并告知报案人是否受理。

-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 处理决定: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 执行决定: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处理决定予以执行。

3. 治安案件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必须依法行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开透明:处理治安案件的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宽严相济:处理治安案件时,要宽严相济,既维护社会治安,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教师提供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件特点、处理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总结分析结果。

3. 教师点评,总结案例处理经验。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治安案件处理的重要性。

2. 学生回顾学习内容,提出疑问。

五、课后作业1. 阅读教材,巩固所学知识。

2. 收集相关案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教学反思:1.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Ⅲ教学总结
教学任务的完成
按计划完成
教学过程的把握
总体把握较好,最后一个问题“传唤与继续盘问的区别”内容较多,没有突出重点,需要改进。
教学的其他情况
课堂演练应让每一位同学都参与练习。
2、强制传唤的性质:行政传唤的法律性质不能整体类型化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传唤不是广义行政强制措施中的行政强制执行,而且书面传唤、口头传唤与强制传唤在强制程度、法定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可以借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行政传唤中只有强制传唤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属性,以利于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
(九)注意区别传唤与“盘查”的关系
第一,两种措施在适用法律依据方面不同。治安传唤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而继续盘问则是《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规定的。
第二,两种措施在适用对象上不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传唤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规定,“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起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①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②有现场作案嫌疑的;③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④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
教学难点
口头传唤的适用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
教时安排
2学时(90分钟)
场地器材
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
Ⅱ教学进程
教学准备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教学实施
课程导入
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
一、受案概念
二、受案的步骤
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
(三)被传唤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的,办案民警应在附在案卷中的传唤证上注明;——“被传唤人拒绝签字”,签上两位办案民警的名字。

(完整版)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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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询问。(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程序规定》第23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一)书面传唤
1、定义:是指用《传唤证》进行传唤。《传唤证》是为传唤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接受询问的法律文书。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尾部:由制作文书机关填写成文时间,加盖传唤单位公章。“被传唤人到达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栏,应由被传唤人自行书写,并应当精确到“分”不得由民警代为书写。最后由被传唤人签名。
实训:填写《传唤证》
(二)口头传唤
1、定义:口头传唤是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口头责令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方法。
4、规范的语言表述:口头传唤的语言表述——“XXX,我们是XX公安局XX派出所民警,因你涉嫌xxxxxx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对你进行口头传唤,请你跟我们到派出所(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实训:口头传唤
(三)强制传唤
1、定义:强制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对被传唤人进行合法传唤后,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而由公安机关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三)被传唤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的,办案民警应在附在案卷中的传唤证上注明;——“被传唤人拒绝签字”,签上两位办案民警的名字。
(四)对询问地点有何要求?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并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办案人员的工作证件。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或者办案场所接受询问。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以外的其他地点进行询问的,应当选择适宜的房间或者地点,将被询问人安排在远离门窗的位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

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

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近年来,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地纷纷开展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

本文将从治安事件的定义、处理流程及培训课件的设计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参考。

一、治安事件的定义治安事件是指违反公共秩序、扰乱社会安宁的行为。

它包括各种各样的情况,如盗窃、抢劫、纠纷等。

治安事件不仅对受害人造成伤害,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及时有效地处理治安事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治安事件处理流程1. 接警与报案治安事件的处理流程从接警与报案开始。

接警员需要准确记录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和受害人的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与报警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事件的背景和紧急程度。

2. 现场处置在接到报警后,警察需要尽快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现场处置。

这包括对受害人的救助和保护,对现场进行勘查和证据收集等。

同时,警察还需要与现场目击者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线索。

3. 调查取证治安事件的处理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警察需要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采集证据,了解事件的真相和背后的动机。

这需要警察具备一定的侦查技巧和调查能力,以便能够追踪线索、收集证据,并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4. 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与起诉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警察需要根据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逮捕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警察需要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由其负责起诉和审判。

5. 事后跟踪与预防治安事件的处理不仅仅是对具体事件的处置,还需要进行事后跟踪与预防工作。

警察需要对已处理的事件进行总结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同时,警察还需要加强巡逻和预防工作,提高社会治安的整体水平。

三、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的设计为了有效地传达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的设计非常重要。

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当一个治安事件发生后,警察接到报案受理登记后会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案件的性质作出处罚决定,如果需要对案件当事人做出挽留处罚,也由公安机关送至挽留所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治安事件并不鲜见。

治安事件是由警察进行处理,并对违反治安的行为进行查处。

我们知道,无法是哪个机构办案都有一个相对成熟固定的流程,那么,▲治安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三、决定四、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治安案件群众往往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治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案件的处理,那▲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方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最新治安案件查处教案.docx

最新治安案件查处教案.docx

教案年级:200 级()专业:治安管理科目:《治安案件查处》老师:导论教案课程名称治安案件查处专业、层次课题导论授课人授课日期详见教学进度表计划课时 2 学时授课类型课堂教学授课对象(年级)2004 级使用教材《治安案件查处》,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年 8月了解《治安案件查处教程》的总体框架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掌握治安案件查处的性质和意义;治教学目的要求安案件查处的课程体系。

教学重点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意义;治安案件查处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治安案件查处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

教学难点治安案件办案工作流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教学方法以图表方式说明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的意义,勾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一个扒窃案件查处的模拟办案工作流程。

教学步骤一、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意义何在。

15 分钟。

二、以三个切入点,解剖一个案例、详述一个法律、介绍一本教材,来使同学感悟如何办理治安案件,了解本课全貌。

(一)一个扒窃案件查处的模拟办案工作流程。

15 分钟。

主要内容10 分钟。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三)本课程教材编写体例的角度。

10 分钟。

课时分配。

15 分钟。

三、本课程的教学安排(讲授内容见后页)四、学员论坛:35 分钟。

1.治安案件查处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2.治安案件查处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

1.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意义何在?练习与思考2.治安案件办案工作流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学员意见反馈:课后记载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长)审阅年月日第一章治安案件查处概述教案课程名治安案件查处专业、层次称课第一章治安案件查处概述授课人题授课日详见教学进度表计划课时 2 学时期授课类课堂讲授、讨论授课对象(年级)2004 级型使用教《治安案件查处》,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年 8 月材教学目掌握治安案件、治安案件查处的涵义;明确治安案件构成的要件,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依据,治安案件查处的制度;理的要求解治安案件查处的任务、原则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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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
教学要求
教师授课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实训示范动作规范。精选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学生全面系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培养学生实战能力,针对不同情况,能够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措施,固定证据。
教师分工
一位教师主讲,辅助教师协助组织学生实训。
教学重点
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3、适用情形:对“正当理由”的理解
4、适用方法: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强制的方法——应以能将被传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为限度。强制传唤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般的,要经过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到案后,应立即解除。
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七)扭送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以怎样的形式进行传唤。如果不用再传唤,如何显示到案及离开时间,是否要通知家属?
目的——是询问。(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程序规定》第23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一)书面传唤
1、定义:是指用《传唤证》进行传唤。《传唤证》是为传唤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接受询问的法律文书。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尾部:由制作文书机关填写成文时间,加盖传唤单位公章。“被传唤人到达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栏,应由被传唤人自行书写,并应当精确到“分”不得由民警代为书写。最后由被传唤人签名。
实训:填写《传唤证》
(二)口头传唤
1、定义:口头传唤是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口头责令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方法。
询问室等办案场所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办案场所内必须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不得放置可能被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作品。相关的过道、窗户、楼梯、卫生间等必须安装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五)传唤时间问题: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
课目: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
教师:杨鹏
学时:90分钟
代表队: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Ⅰ教学提要
教学对象
体改治安管理专业
教学目标
使学生明确传唤的概念,了解不同传唤方式的适用情形,掌握《传唤证》的填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
一、传唤的概念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2、案例讨论:
(1)民警巡逻过程中,正好发现违法嫌疑人偷自行车,或者敲诈、或者殴打他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等等,大家想一想能不能适用口头传唤?
(2)如果110民警接报案后,赶到现场,违法嫌疑人在现场的,口头传唤。 如果只有受害人在现场,违法嫌疑人刚刚逃离现场,民警根据现场提供的情况,迅速追踪,15分钟后抓获了违法嫌疑人,能不能适用“口头传唤”?
四、文书制作
正式讲述:
本节课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述。
即概念、种类及适用情形、注意问题。
一、传唤的概念
传唤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嫌疑人,限令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项法律措施。
执行主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适用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嫌疑人;(对证人,鉴定人不能适用。)
要求——是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
教学难点
口头传唤的适用
教学方学时(90分钟)
场地器材
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
Ⅱ教学进程
教学准备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教学实施
课程导入
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
一、受案概念
二、受案的步骤
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
第三,两种措施的目的不同。治安传唤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治安案件查处的顺利进行;而继续盘问的目的则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同时发现、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
第三,两者适用的时限不同。治安传唤的时限只有8小时,除了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的情况可以延长24小时之外,一般都必须在8小时之内进行处理;而继续盘问一般都可达到24小时,并且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但要做盘问记录。对被继续盘问的人依法拘留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也应在被批准时限内作出决定。
(一)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不能“先斩后奏”;(违法嫌疑人也不会给你签字。)
(二)对被侵害人和证人禁止使用传唤证;
那么怎么通知呢?——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法定文书。
对证人作证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6条一款,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41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九)注意区别传唤与“盘查”的关系
第一,两种措施在适用法律依据方面不同。治安传唤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而继续盘问则是《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规定的。
第二,两种措施在适用对象上不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传唤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规定,“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起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①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②有现场作案嫌疑的;③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④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
(3)民警在一家洗浴中心进行治安检查中,意外发现一名在5日前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在逃人员王x。该民警能否对王x进行口头传唤?
3、适用情形——对“现场发现”的理解: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现场发现是指发现违法嫌疑人的地点或者场所,可以是案发现场,也可以是在案发现场之外其他发现违法嫌疑人的地点。办案人员无论是在进行案件调查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都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进行口头传唤。
3、公安执法实践中,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老师讲授。
5分钟
讲授
5分钟
引入案例
介绍证人作证存在现实的问题
10分钟
演示文书
学生演练:填写《传唤证》
15分钟
15分钟
教学难点
组织学生讨论,分析
口头传唤的适用情形
视频演示
10分钟学生分组演练。教师点评
10分钟
视频演示
本节重点
15分钟
同时回忆本节第一个大问题。
第四,在适用的地点上不同。治安传唤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被传唤人的单位、村(居)委会或家庭进行;继续盘问则根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的规定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被传唤人带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盘问。
总结,布置课后练习
课后作业思考题:
1、什么是传唤?
2、传唤的种类有哪些?各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4、规范的语言表述:口头传唤的语言表述——“XXX,我们是XX公安局XX派出所民警,因你涉嫌xxxxxx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对你进行口头传唤,请你跟我们到派出所(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实训:口头传唤
(三)强制传唤
1、定义:强制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对被传唤人进行合法传唤后,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而由公安机关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三)被传唤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的,办案民警应在附在案卷中的传唤证上注明;——“被传唤人拒绝签字”,签上两位办案民警的名字。
(四)对询问地点有何要求?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并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办案人员的工作证件。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或者办案场所接受询问。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以外的其他地点进行询问的,应当选择适宜的房间或者地点,将被询问人安排在远离门窗的位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引入案例,强调对传唤地点的要求
重点讲授。为下一节课做铺垫。
引入“重庆李思怡案件”提高学员执法规范化意识。
重点讲授二者的区别,避免学生在今后工作中适用错误。
5分钟。
教终小结
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通过教师讲授,视频演示,使学生掌握了传唤的概念,种类,适用情形,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基本达到教学目的。
Ⅲ教学总结
教学任务的完成
按计划完成
教学过程的把握
总体把握较好,最后一个问题“传唤与继续盘问的区别”内容较多,没有突出重点,需要改进。
教学的其他情况
课堂演练应让每一位同学都参与练习。
2、强制传唤的性质:行政传唤的法律性质不能整体类型化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传唤不是广义行政强制措施中的行政强制执行,而且书面传唤、口头传唤与强制传唤在强制程度、法定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可以借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行政传唤中只有强制传唤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属性,以利于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
答:对投案自首或者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不需再办理传唤手续。到案经过和到案时间、离开时间可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应当通知家属。
(八)特殊情况:卖淫嫖娼嫌疑人,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公安部法治在线——明确——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违法嫌疑人家属,是公安机关的义务,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均应通知家属。对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通知家属后,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实践中可以采取适当的变通方式,对违法嫌疑人要求自行通知的,应当允许,但应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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