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按揭贷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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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 页共15 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编号:年字号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_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2、贷款期限,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房产的购房款。
A—01: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2013年版)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将贷款用于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经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采用下列一种方式执行,具体执行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
方式一、浮动利率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个浮动周期内适用的贷款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此系合同签订日利率,实际执行利率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 % 执行,不再书面通知借款人)。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以本条上述约定的第一个浮动周期适用的利率计息,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采取浮动的方法,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重新确定利率。
方式二、。
2、关于利率浮动比例的调整。
(1)如遇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等对利率浮动比例进行调整,本合同其时执行的利率浮动比例必须按该调整执行的,按该调整执行,双方同意由贷款人据此确定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本合同执行该新的利率浮动比例。
(2)如遇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等对利率浮动比例进行调整,本合同其时执行的利率浮动比例可按该调整执行的,贷款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确定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按下述任一方式确定:
a、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期为年。借款人可在执行期限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书面申请继续适用上述新的利率浮动比例,并经贷款人同意后执行。否则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具体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及其有效期,并通过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借款人。
b、贷款人有权根据相关国家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视情况单方给予借款人较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更优惠的利率浮动比例,而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具体适用的优惠利率浮动比例、优惠期由贷款人确定。如贷款人未明确优惠期的,贷款人有权随时取消执行优惠利率浮动比例,无须通知借款人。优惠期届满,或贷款人取消执行优惠利率浮动比例的,自动恢复执行优惠前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
(3)在执行国家利率浮动比例的政策调整期间,或贷款人单方给予借款人的优惠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期间,如借款人连续出现逾期3次(含3次)以上情形,或发生贷款人认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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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影响借款人的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事件,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执行的利率下浮比例及优惠利率浮动比例取消执行,并恢复执行优惠前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
3、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4、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结息日和付息日见第十四条。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5、罚息
(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
(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_%。
(3)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上述贷款罚息利率中较高者计收利息。
(4)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应付未付利息)×实际天数×年罚息利率/360。
第四条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
1、本合同已生效;
2、相应的担保合同已生效;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之外的财产提供抵(质)押的,证明抵(质)押权属的相关文件/凭证已交付贷款人保管;
3、借款人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凭证、证明和资料等;
4、借款人已经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截至贷款发放日,本合同项下贷款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借款人资格、首付款比例及其他贷款发放条件;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
贷款人在同意借款人贷款申请后,按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发放贷款,具体约定见第十五条。
1、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将全部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账号为:)。
2、借款人自主支付:贷款人将全部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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