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工程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宁政[2012]27号【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3.13【实施日期】2012.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的通知(宁政〔2012〕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已经西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西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发展计划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下,贯彻落实“一统三基”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四个发展”,着力破解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增长较快、物价回落、效益向好、民生改善的显著成绩,实现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70.7亿元,增长15%,超计划1个百分点。
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7.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11.3亿元,增长18.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332亿元,增长12%。
农业保持平稳发展。
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粮食产量26.9万吨,油料产量9.8万吨,蔬菜产量72万吨,肉、奶、禽蛋产量达到7.2万吨、12.5万吨、0.7万吨,分别增长6.4%、10.8%、20.9%。
建成日光节能温室3500栋、畜棚4000栋、养殖基地75个。
实施农村公路49公里、村道硬化360公里。
工业发展稳中有升。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356.3亿元,增长19.4%,工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6.2%。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七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116号〕)和《青海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青建法〔2003〕189号)等有关规定,为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我厅组织编制了《青海省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七批)》,经公示无异议,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适用技术有关要求,优先选用《目录》中的技术与产品,抓好推广应用工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28日青海省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七批)1、保温技术(产品)2、海绵城市(产品)5、防水密封及建筑涂料类(产品)6、型材(产品)7、添加剂(产品)技术与产品信息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1、保温技术(产品)2、海绵城市(产品)3、设备设施及太阳能利用类技术(产品)4、电线电缆(产品)5、防水密封及建筑涂料类(产品)6、型材(产品)7、添加剂(产品)。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
青海华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武建民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试件的取样和留置
第7.4.1条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取1组标养试块
2
混凝土抗渗及试件取样和留置
第7.4.2条
/
3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
第7.4.3条
查2次,水泥、掺和料为1.8%,粗骨料为2.3%,砂为2%,符合规范要求
4
初凝时间控制
第7.4.4条
对照施工记录、配合比,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时间未超过初凝时间,混凝土浇筑连续进行
一般项目
1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
第7.4.5条
/
2
后浇带的位置和浇筑
第7.4.6条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204-2011
(Ⅱ)
A—29
010603
020103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区)二期Ⅰ标段29#、30#、商场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桩工程
验收部位
330、331、345、347、378、384、388、281、282、283、279、243、325、236、238、239、240、241号基础桩
/
3
混凝土养护
第7.4.7条
有关养护的施工技术方案查施工记录,养护方法符合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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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6 871.6 721.0
676.3 627.0 614.7 539.5 531.8 336.5
2023-07-10 2023-06-26 2023-08-09
2023-06-27 2023-06-26 2023-03-27 2023-05-25 2023-06-26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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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料采购)中标公告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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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3•【字号】青政办[2008]150号•【施行日期】2008.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8]150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省国土资源厅二00八年十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青海省林地林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兰青线兰州至西宁增建二线电化项目和青藏线西宁至格尔木段增建二线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现就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定如下方案:一、建设规模及征地情况本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条长3800米、宽45米的跑道,原跑道改为平行滑行道并向西延长800米,跑道两端各新建2条快速出口滑行道;新建航站楼39300平方米,新建站坪客机位18个(4B9C4D+1D),约2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货运、空管、供油、消防救援、生产辅助、办公生活服务等设施。
工程总投资210868万元。
其中:机场工程项目202941万元,民航青海安监办项目728万元,空管工程项目4311万元,供油工程项目2888万元。
需征用互助县高寨镇东村、西村、中村、曹家堡村土地2570亩(实际征地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征地拆迁补偿原则(一)使用国有荒山、荒坡,河流水面、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工程
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工程监理规划一、工程概况⒈建设单位:西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⒉项目名称: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工程⒊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和盛园小区4.建筑面积:38468.72平方米5.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6.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7.工程特点:本工程项目29#是框剪结构,地上二十六层,地下一层;30#是框架结构,地上八层,地下一层。
综合楼地上两层。
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强弱电齐全,外墙聚苯乙烯板保温。
(1)本工程项目为框剪结构,基础和主体结构是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和重点。
(2)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对楼地面、内装饰、门窗等装修的材料和施工工艺质量的控制十分重要。
(3)本工程工期长、质量要求高,内部交叉作业多,协调工作量大;防范不必要的索赔事件发生是监理工作的首要问题之一。
(4)本工程的水、暖通、强弱电等专业齐全且较复杂,协调好土建与安装的配合,使工程满足功能要求至关重要。
二、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及本省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3.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
4.业主提供本项目完整的设计文件。
5.业主提供本工程岩土工程详勘报告。
6.本项目的监理合同。
7.国家现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8.青海省现行的材料单价、•预算定额及有关建设(施工)管理办法。
9.建设部(95)建监字第737号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三、监理范围及目标1. 监理范围依据监理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监理合同约定,监理人承担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2. 本项目的监理目标A 质量:一次性交验合格,争创省优质工程。
具体各分部工程的详质量目标为:质量目标分部工程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地基与基础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③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主体结构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③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建筑屋面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装饰装修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③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④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01给排水采暖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③建筑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④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B 进度:按施工合同工期竣工。
第二次监理例会纪要
西宁市康南二期和盛园Ⅰ标段29#30#综合楼工程会议纪要建设单位:西宁市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监理机构:青海安大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负责人: 左号利编制日期:2015年9月16日第二次监理例会纪要时间:2015年9月16日地点:华栋和盛园项目部办公室建设单位:刘志、张麟、孙洪监理单位:左号利、陈博、张卫丹施工单位: 武建民、郭啟仓、梁广海、徐云飞、王于辉、郭远营、郭柯、李振主持人:左号利会议决定事项:一、施工单位:1、上周施工因雨天的影响停工3天,影响工期;2、因分包方边坡支护资料与施工未能同步进行,总包要求其及时向监理方上报相关支护方面的资料。
经多次催促,分包方仍不能按照要求上报资料的,将给予处罚;3、对于工人在施工中的落地灰以及钢筋加工后所剩的钢筋头,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能使用的尽量用的根据使用情况合理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节约施工成本;4、下周计划对±0.000以下3.5m以内进行挖土,计划在一周内完成挖土工作;5、下周计划完成6-6剖面的挖土工作,取掉多余的土方,取土标高取到-6.4m处;6、对监理的多次催促,支护分包方作出回应:上周中未能及时上报的基坑支护资料会尽快上报齐全;7、计划今明两天完成施工场地中的混凝土井破除工作;8、对于电缆线的接头处要做防护处理,加设套管,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由于支护施工用电较多,对电缆要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漏电,该密封的部位要密封;9、明天6-6剖冠梁处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整理模板;10、由于支护分包方的安全员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作出安全记录,经多次要求安全员不能到场屡教不改,总包建议将其辞退更换;11、安全员要负起责任,做好安全日记以及安全巡视记录,及时上报安全资料。
对于安全员不参加会议的每人每次一次性处罚500元;12、支护上的试块要经过监理见证取样,资料要与施工同步。
二、监理单位:1、总包与分包方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其他安全资料不全的要尽快上报监理方;2、对土方开挖,要求总包向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于工地对面为学校,人流量较大,土方运输要特别注意安全;3、现场施工中混凝土及钢筋的规格、型号要与设计图纸相符。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6•【字号】青政[2006]66号•【施行日期】200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2006]6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十五”以来,我省在西宁地区先后建立了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
经过几年的发展,三个工业园区建设已初见成效,园区经济在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对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业园区的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逐渐显现。
但是,由于我省工业园区起步相对较晚,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经济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开发区的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省市各部门共同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合力,尽快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我省以西宁为中心东部中心区的中坚力量,现就加快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发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十一五”时期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开发区的各项工作,以加快工业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改善投资环境,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经济发展上规模、上水平,尽快建成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特色工业园区,为全省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以吸收国内外投资为主,以发展优势资源精深加工业为主,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依托青海资源优势的产业,致力于延长优势资源加工的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开发区向综合性产业基地转变;坚持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更加注重技术引进和开发创新,更加注重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土地集约利用、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创新发展模式;坚持科学发展,着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集中精简、灵活高效、亲商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开发区的配套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园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裁定书
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0【案件字号】(2020)青01行终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爱萍祁小芹丁笑曦【审理法官】金爱萍祁小芹丁笑曦【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马忠花【当事人】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马忠花【当事人-个人】马忠花【当事人-公司】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王玉芳、池海燕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玉芳、池海燕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玉芳、池海燕【代理律所】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忠花【被告】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第三人证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1 04:34:33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裁定书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青01行终4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宁永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宁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韩宗业,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玉芳、池海燕,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所地西宁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康南二期监理通知单
表A.0.3 监理通知单
工程名称: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29#、30#、综合楼--商铺工程编号:12致:青海华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项目经理部)
事由:关于商铺一、二层砌体植筋事宜
内容:
1、因2016年7月21日植筋拉拔试验时,经我监理人员现场实施监理发
现,你单位施工的商铺一、二层砌体工程植筋拉拔检测不合格,现要求你施工单位立即暂停对商铺一、二层砌体工程施工,要求所有植筋进行返工处理,待植筋拉拔试验完成后报我监理项目部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砌筑施工。
2、因商铺一、二层砌体工程部分构造柱未植筋、插筋较短、构造柱加密区未
加密,现要求你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我监理部进行复检复检,复检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以上提出的问题限2016年7月24日整改完成。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宁政办〔2021〕56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0日西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青海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部署,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片区联动的原则和共同缔造聚力、治管并举固本的老旧小区改造路径,补齐城市配套设施短板,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改善城镇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需要,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和内容(一)改造范围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建筑主体结构完好(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在合法建设使用期内、基础和主体部分没有明显损坏或经加固完善后达到安全要求的)、未来5年内未列入政府征收计划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5•【字号】宁政办〔2019〕58号•【施行日期】201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9〕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5日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四条西宁市人民政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西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税务、民政、劳动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依据全市产业布局、人口分布情况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
第二章项目组织与建设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据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在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
西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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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06•【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建工〔2023〕317号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各建设单位,各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促进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我厅制定了《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经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0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6日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包和承包第三章合同与结算第四章各方主体责任与义务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应用和发展,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风险分担原则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若含勘察)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若含勘察)模式,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工会工作会议记录工会会议记录
工会工作会议记录-工会会议记录工会会议记录2016年4月20日第三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一、工会委员会名单姚忠仁蒋宝军姜连伟王凤英林宏二、工会代表名单张桂荣张玉丽姚忠仁刘红梅林宏方桂香董福敏蒋宝军姜连伟王艳波徐广建三、会员名单第三小学全体教师工会活动记录时间:2016年1月22日地点:会议室主题:关心慰问退休教师,喜迎新年送上温暖。
参加人员:张桂荣张玉丽林宏王艳波姚忠仁姜连伟活动过程:一、全体人员在上学校会议室集中,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张桂荣主持会议,共同研究制定2016年春节给本校退休教师拜年方案。
二、讨论研究决定:与会人员除姚忠仁、姜连伟、2位同志在张校长指导下做好慰问工作,其余同志兵分两路去给退休教师拜年。
给退休教师送上一定数额礼物作为2016年春节慰问品,同时代表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向各位退休教师拜年。
三、在走访慰问中,大家对退休教师的身体、生活情况作了进一步了解,同时向退休教师介绍了学校目前的发展状况。
当退休教师了解到学校新教学楼,但在短短一年的建设中已投入使用,,新修建起了高标准合格的教学楼,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很好的改善,目前面貌然一新,他们都非常高兴。
在走访交谈中,各位退休教师对学校年年对他们的关心慰问都很感动,都表示今后一定一如既往的支持学校工作。
对学校目前取得的成绩和良好的发展都表示了真诚的祝贺。
在这些退休教师赞许的眼光下,关注的精神中,我们也恳请他们对学校今后的发展再提一些宝贵的建议,并把它们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各位退休教师只有感动和祝贺,都说暂时还没有更好的建议,他们都坚信学校今后的工作会年年更上一层楼。
四、学校党政工全体人员在喜来登会议室集中,向学校校长等领导同志汇报这次对退休教师的慰问拜年情况,并作了活动的总结。
大家都认为,退休教师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我校工作能得到退休教师的支持和赞扬,来之不易,今后学校支部、行政将进一步大力支持工会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为杨家浩小学的进一步健康有序的发展,从多方面多渠道打下良好的基础。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青发改投资〔2020〕320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青海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发展改革委,建设(房产)局: 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621号)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要求,现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建设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
安排项目要统筹考虑支持消除老旧小区污水收集空白区,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各地区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保障房交付和分配使用的项目。
对审批手续不完善、建设条件未落实的项目,不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西宁市经济适用房二期E标段模板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扬州市第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二期E标段项目部二00九年七月十三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02)二、工程结构各构件模板的选用 (02)三、模板制作和安装 (02)四、模板拉接和支撑固定措施 (04)五、模板支撑结构布置和力学验算 (04)六、现场技术质量控制 (09)七、模板支拆安全措施 (10)八、成品保护措施 (1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南山路以南,曹家寨路以西,该工程由西宁房地产集团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扬州五建承建,该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结构形式为砖混,总建筑面积为57173.02㎡。
二、工程结构各构件模板的选用模板制作安装是本工程结构创优的关键点,在此操作过程中,不但要考虑到安装系统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且保证位置正确,而且还要考虑拆模后砼成型的外观质量。
为了实现工程结构优质的目标,本工程决定所有模板采用竹胶板、方木制作。
三、模板制作和安装1、梁模、板模梁模采用木模,板底模采用在满堂脚手架上垫方木,而后在方木上铺木模的做法。
梁模板安装工艺流程:弹出梁轴线及水平线并复核→搭设梁模板及支架并考虑梁底板起拱→安装梁底楞及梁卡具→安装梁底模板→绑扎钢筋→安装梁侧模→安装上下锁口楞、斜撑楞及腰楞和对拉螺栓→复核梁模位置→与相连模板连接。
平板模板安装工艺流程:搭设支架→安装纵横楞木→调整楼板下皮标高及起拱→铺设平板模→检查模板上皮标高和平整度。
2、地下室剪力墙模板地下室剪力墙模板采用胶粘九合板模板,钢管扣件或木抛撑支撑。
横楞采用方木,搁栅采用钢管,并在壁板中采用对拉螺栓拉撑。
地下室侧板支模前,先在基础底板上放出墙的中心线和边线。
将一侧模板立起用线锤吊直,然后安装背楞和支撑,经校正后固定。
之后进行钢筋绑扎,等钢筋保护层及钢筋间的内部撑铁安装完毕后,支另一侧模板。
并加设外支撑,防止模板外侧。
模板底部留设清扫口以清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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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工程监理规划一、工程概况⒈建设单位:西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⒉项目名称: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工程⒊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和盛园小区4.建筑面积:38468.72平方米5.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6.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7.工程特点:本工程项目29#是框剪结构,地上二十六层,地下一层;30#是框架结构,地上八层,地下一层。
综合楼地上两层。
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强弱电齐全,外墙聚苯乙烯板保温。
(1)本工程项目为框剪结构,基础和主体结构是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和重点。
(2)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对楼地面、内装饰、门窗等装修的材料和施工工艺质量的控制十分重要。
(3)本工程工期长、质量要求高,内部交叉作业多,协调工作量大;防范不必要的索赔事件发生是监理工作的首要问题之一。
(4)本工程的水、暖通、强弱电等专业齐全且较复杂,协调好土建与安装的配合,使工程满足功能要求至关重要。
二、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及本省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3.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
4.业主提供本项目完整的设计文件。
5.业主提供本工程岩土工程详勘报告。
6.本项目的监理合同。
7.国家现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8.青海省现行的材料单价、•预算定额及有关建设(施工)管理办法。
9.建设部(95)建监字第737号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三、监理范围及目标1. 监理范围依据监理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监理合同约定,监理人承担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2. 本项目的监理目标A 质量:一次性交验合格,争创省优质工程。
具体各分部工程的详质量目标为:质量目标分部工程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地基与基础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③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主体结构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③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建筑屋面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装饰装修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③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④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01给排水采暖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合格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②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③建筑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④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B 进度:按施工合同工期竣工。
C 投资:对授权范围的工程投资控制在限额以内,防范不必要索赔事件的发生。
D 安全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隐患,争创省文明工地。
四、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工程师职责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很好地完成监理任务,公司组织了专业配套,精干高效的项目监理部。
1.监理组织机构图:(图一)2.现场监理工程师名单(表一)监理组织机构图:(图一)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名单(表一)3. 监理工程师职责A.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签认竣工结算;(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B.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
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查,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C. 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监理工作程序为圆满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等控制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支持监理工作,并按照监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施工与管理。
1、施工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书面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别、职称),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代表公司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监理与业主的同意。
2、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得我部认可后方可开工。
有困难时,可以书面形式提前五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
3、开工前应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可分段报审。
4、图纸会审一般收到图纸后10—15日进行,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并在会审后做好会审纪要的整理工作。
5、施工用各类建筑原材料送样复试,必须有监理人员见证,擅自取样复试无效。
所用材料必须具备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前征得同意,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结算。
6、各类材料的配合比、钢筋焊接等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于事前报送试配试焊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7、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旁站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于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在下道工序进行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与此同时,将隐蔽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验。
9、监理工程师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若发生费用和有关责任时则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10、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11、砼工程拆模后发现砼有缺陷,需经监理人员认定其性质后方能处理。
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或设计部门的意见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擅自处理。
1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有否决权。
1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方面的指令,如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并由双方签字,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处置。
14、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该项工程施工图预算。
15、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预算软件均使用省建设厅定额站提供的正版软件,在申报月进度结算资料时,一并提供备份软盘,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
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验方复算工作,签发付款凭证,由业主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
16、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上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将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7、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8、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七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查。
19、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20、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报的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均使用微机打印,一式四份。
21、若工程确需分包时,施工单位必须于分包合同签订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监理工作程序图附后1、开工报审程序图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程序图3、施工进度控制流程图4、工序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5、隐蔽工程质量程序图6、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图7、工程变更程序图8、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图9、审批延期工作程序图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图1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12. 安全监理程序1.开工报审程序图: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程序6.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图:7.工程变更程序图:工程名称:西宁市经济适用房(康南片区)二期Ⅰ标段工程监理规划8、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图:9、审批延期工作程序: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1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图:六、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