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宁政办〔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1日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21〕74号)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短板,提升供给、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规划设计,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
(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分类施策。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停车设施。
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停车设施,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加强规划布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购项目
育馆
1299.3
2022-06-23
6
三江源民族中学二期信息化建设采 购项目
青海省教育厅
1299.3
2022-08-24
7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购买后勤社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
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院
1134.0
2022-07-21
8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购买社会化服务 采购项目
青海省警官职业学院
9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公共服 务体系提升、开发技能竞赛项目 及...
代理项目金额(亿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9.67
同比增长:-4.3%
项目平均金额(万元)
¥342.02
同比增长:-3.3%
平均节支率
8.6%
同比增长:1.2%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新人才保障住房采购项目
管理局
12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端创 新人才保障住房采购项目(第二 次...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 管理局
13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为仁泽楼购买物 业保洁服务项目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2539.0 2509.2 2238.4
2022-10-18 2022-10-18 2022-12-07
14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2•【字号】宁政〔2015〕227号•【施行日期】2015.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任命:周明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志雄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朱庶凯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洪亮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调研员;景福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闫海平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沙东海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韩建珍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白海青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树青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洪志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生荣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张菠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卢东江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郑卫东同志为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余晓蓉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李长江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李海峰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郝海生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调研员;孙学智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许存德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史振铎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调研员;张晓东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侯青海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李东霞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副调研员;县永平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副调研员;冯龙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刘琼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总工程师、副调研员;姬彩霞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王晓平同志为西宁市水务局副调研员;张巧娥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鱼旺泉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宏伟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刘青宁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陈强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曾永贵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郑军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樊海民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罗少华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范云青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叶智平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芦友明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朱建美同志为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调研员。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字号】宁政办[2011]183号•【施行日期】2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1〕183号2012年7月)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为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根据《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西宁市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现就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建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总院(一)组建目的1.通过改革医疗机构管理模式,探索构建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总院及医疗卫生联合体(以下简称“总院”及“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效率,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
2.通过组建区域“总院”及“医联体”,探索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强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通过组建区域“总院”及“医联体”,建立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横向竞争,纵向联动”的分工合作机制,提高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分级、连续、节约、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4.通过组建区域“总院”及“医联体”,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对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水平,为实现“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提供保障。
(二)组建方式由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牵头,以市级医院为核心,以区域内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签订协议的形式组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统一、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总院(紧密型“医联体”),即以市一、二、三医院为核心,以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组成三个医疗卫生服务总院。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研究拟订辖区市政公用服务设施养护计划;承担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工作;承担 管理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养护、环卫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34
同比增长:9.7%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2675.65
同比增长:98.9%
平均金额(万元)
¥92.26
同比增长:57.7%
平均节支率
2.8%
同比增长:30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24.8
TOP8 固定公厕、移动公厕维修项目成
\
交结果公告
TOP9
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22 年-2023 年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
\
中标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08-24 2022-08-24 2022-12-13
(3)专用设备修理(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青海建林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
TOP10
花街景点(花卉采购)项目成交 结果公告
西宁夏都园林景观 工程有限公司
\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5-29 2023-04-18 2023-04-18 2023-04-13 2023-04-13
(2)清洁服务(10)
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
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创新服务模式,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6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青政﹝2015﹞1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4﹞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择优、体现公平。
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程序、支付标准、服务流程及质量要求等,并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承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会力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以疾病预防为主,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为重点,统筹考虑辖区内全体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相结合,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防治结合,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三)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签约、预约和上门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的感受度。
(四)强化监管、注重绩效。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方法,强化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和考评结果应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购买服务项目第三条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居民疾病谱变化,提出健康干预建议,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和疾病防治信息咨询。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完成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1.12
•【字号】宁政〔2014〕195号
•【施行日期】2014.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情
况的报告
宁政〔2014〕195号省政府:
依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99号令),西宁市于今年3月印发了《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西宁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4〕42号),对建政至2014年3月1日前印发的三万多份文件(含通告、公告等)进行了全面清理。
实现了底数清、情况
明、程序正的清理目标。
经认真审查梳理汇总,西宁市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43件(见附1),废止(失效)676件(见附2),建议修改12件(见附3)。
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无效,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西宁市政府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西宁市政府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西宁市政府建议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2日附件1
附件2。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宁政办〔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9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86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分工(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1.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
积极与省上沟通衔接,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
加快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并联审批、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1.01.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
现将2011年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办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做好项目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月21日2011年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办实事项目。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及配件服务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及配件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及配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正赢公招(服务)-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9)一、说明 (10).适用范围 (10).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10)二、采购文件说明 (10).采购文件的构成 (11).采购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11).采购文件的修改 (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编制原则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有效期 (13).投标文件构成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五、开标 (15).开标 (15)六、评审程序及方法 (16).评标委员会 (16).评审办法 (18)项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计算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分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定标 (19).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19).中标通知 (19)八、授予合同 (20).签订合同 (20)九、其他 (20)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参考) (2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7)格式:投标文件封面 (28)格式:投标文件目录 (29)格式:投标函 (30)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1)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格式:供应商承诺函 (33)格式: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4)格式:资格证明材料 (35)格式: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7)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格式:投标保证金证明格式 (39)格式: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41)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4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正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及配件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采购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9•【字号】宁政办〔2015〕250号•【施行日期】2015.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9日西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5〕17号)和《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宁发〔2015〕10号),设立西宁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下放的职责1.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除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职责下放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职责下放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3.将城市户外广告(除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审批)、霓虹灯及临时张贴、张挂宣传品审批职责下放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4.将因教学、科研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家畜家禽的批准职责下放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5.将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核准职责下放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二)划入的职责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局。
(三)划出的职责1.将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2•【字号】宁政[2006]123号•【施行日期】2006.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宁政[2006]1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简化办事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政府17个部门的73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
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要做好进驻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行政审批服务制度的改革,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的各项具体工作,对市政府已确定进驻中心窗口办理的 303项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和73项行政服务事项,要在今年8月31日前全部进驻中心办理。
市编办要按照已确定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抓紧制定进驻部门调整职能归并和人员划分实施方案,在今年 8月15日前完成各部门将行使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处整建制向中心集中;各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处)授权到位,尽快使“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简化行政收费程序,按照市政府“中心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由中心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门商定的银行设置和派人值守,代财政部门收费”的要求,从 2006年9月1日开始,凡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所有行政收费事项,全部纳入到市财政局和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指定的省农业银行黄河路支行统一缴费,请各有关部门抓紧做好资金账户衔接等相关工作。
城北街道政务工程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北街道办事处决定对以下政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城北街道政务工程二、项目概况:1. 项目地点:城北街道行政区域内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XXX万元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城北街道政务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评标办法: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1.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1. 招标人:城北街道办事处2. 联系人:XXX3. 联系电话:XXX4. 电子邮箱:XXX特此公告。
城北街道办事处年月日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务工程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城北街道作为我国某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为进一步提升城北街道政务工程的建设水平,提高政务工作效率,现决定对城北街道政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部门职责2、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9、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1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第三部分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10月根据西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的批复》(宁编委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撤销原城北区环卫所、城北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将原建设局市政管护职能划转到中心,组建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17年2月正式合并办公。
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市政道路(设施)管护、环卫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绿化养护以及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承担城北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文明劝导等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二)承担辖区区内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间、化粪池的清掏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单位、物业小区、家属院和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环卫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费的收取工作。
(七)承担城区区属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及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工作。
(八)配合市园林局做好绿地占用、树木移植(清理)的初审工作。
(九)配合区绿委办做好辖区庭院单位绿化督导工作。
(十)承担城区新建、改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十一)依据《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西宁市规划条例》、《西宁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内规定的管理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01•【字号】宁政办函〔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日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能力建设推进会精神,全面提升西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姿态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提高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体验感和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为引领,以强化能力建设为核心,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模式,全面推进西宁市网上政务服务“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五度提升,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
2022年底前,实现办件发生率达80%以上,全程网办事项达6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压缩到0.5次以下,减材料比达30%以上,新增10项主题集成服务和30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应用场景。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提升服务方式完备度1.推进“一网服务”。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全部纳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行“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各部门受理后内部流转审批→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结果公示”的服务模式,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100%通过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申报、网上查询、进度公示、网上评价等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对外”。
向西宁市市民服务投诉流程
向西宁市市民服务投诉流程
临近供暖期,供暖问题再一次成为市民们关注的焦点。
为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民忧、暖民心的作用,为群众搭建保障供暖的桥梁,即日起,“12345”将对接供热部门,开通专人服务,高效受理群众供暖诉求。
10月13日,记者从2021年至2022年度冬季供热工作专题会上获悉,即日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积极对接城建、房产、中油燃气等部门单位,提前收集掌握集中供暖片区、物业供暖小区、分户采暖小区和燃气管线报装过程中可能影响到正常供暖、未按期供暖导致的投诉事项,对同一问题形成解答知识库,提高在线解答率。
同时,自10月12日起邀请黄河热电、城达供热公司技术人员进驻话务大厅,现场办理海湖新区、虎台片区及周家泉片区集中供暖投诉事项,旨在提升现场办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提前对2020年以来全市购气量数据和供暖投诉问题较集中的专项数据分析整理,加强与市气象局预报信息的数据共享,组成专班开展分析研判,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12345”接报的投诉事项,形成分析研判日报,每天推送给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辅助决策,提高解决投诉问题的精准性。
同时,发挥平台联动作用,立足城市综合指挥大厅、12345话务大厅、应急值班中心等部门,利用好视频监控资源和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以及四区政府、公安、城建、房产、水电气等地区单位的联动
机制,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动开展一体化应急调度指挥,健全完善信息接报-迅速流转-快速处置-事件反馈四个流程的运行机制,提高供暖期间安全生产及应急突发事件的调度指挥水平。
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10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华诚博远公招(货物)-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年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1)一、说明 (11).适用范围 (11).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11))根据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1).投标费用 (11)二、招标文件说明 (12).招标文件的构成 (12).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投标报价及币种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构成 (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6).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17)五、开标 (17).开标 (17)六、评审程序及方法 (17).评标委员会 (17).评审工作程序 (18).评审办法 (20)七、定标 (22).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2).中标通知 (22)八、授予合同 (22).签订合同 (22)九、废标 (22).废标情形 (23)十、处罚 (23).处罚情形 (23)十一、其他 (23)第四部分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2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5)格式:投标文件封面 (36)格式:投标文件目录 (37)格式:投标函 (39)格式:报价一览表 (40)格式:分项报价表 (41)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2)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格式:投标人承诺函 (44)格式: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5)格式:资格证明材料 (46)格式: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7)格式: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48)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49)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0)格式:投标保证金证明格式 (51)格式: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2)格式: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53)格式: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54)格式:投标货物说明表 (55)格式:制造商授权书 (56)格式:制造商情况一览表 (57)格式:组织实施方案 (58)格式:售后服务承诺书 (59)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0)(一)投标要求 (60).投标说明 (60).报价说明 (60). 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6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台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年月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9.19
•【字号】青政办[2012]251号
•【施行日期】2012.09.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2〕25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文件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我省省级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
徐福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高华省政府秘书长
张文林省监察厅厅长
成员:
吴庆生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清林省编办副主任
张晓容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珑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学军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天生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省级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设置;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吴庆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学军、张天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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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部门职责2、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9、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1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第三部分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10月根据西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的批复》(宁编委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撤销原城北区环卫所、城北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将原建设局市政管护职能划转到中心,组建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17年2月正式合并办公。
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市政道路(设施)管护、环卫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绿化养护以及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承担城北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文明劝导等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二)承担辖区区内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间、化粪池的清掏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单位、物业小区、家属院和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环卫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费的收取工作。
(七)承担城区区属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及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工作。
(八)配合市园林局做好绿地占用、树木移植(清理)的初审工作。
(九)配合区绿委办做好辖区庭院单位绿化督导工作。
(十)承担城区新建、改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十一)依据《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西宁市规划条例》、《西宁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内规定的管理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十二)负责区管道路、桥梁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十三)负责区管道路市政设施(井盖、雨水篦子、护栏等)巡查、养护管理及应急抢险处置等工作。
(十四)配合区建设局审核办理人行道占用、马路开挖许可的初审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2017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
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详情见附表)。
年末编制人数54人,其中:事业编制54人。
单位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4人,其他人员1人。
附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中心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1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总体情况表公开02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总体情况表公开03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4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5表部门:西宁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06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公开07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相关统计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8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公开09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公开10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公开11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财政性资金”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三部分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预算收入实际执行10853.35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实际执行2245.73万元。
较上年增加收入实际执行数为8607.62万元。
主要原因为2017我单位综合了绿化全部业务、城管部分业务以及建设局部分业务,支出增大。
(一)收入总计10853.35万元,包括: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853.3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较上年增加收入8607.62万元。
增长383.29%.主要原因为2017我单位综合了绿化全部业务、城管部分业务以及建设局部分业务,支出增大。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主要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482.7万元,主要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上年结转维护费、朝阳公园结余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7379.22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国防科研、国防动员以及现役部队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和消防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院校和干部教育单位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科研单位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及改善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文体出版单位的体育活动、新闻通讯、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35万元,占1.0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60.17万元,增长298.17%,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由原来12人增加至46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9万元,占0.5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及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18.79万元,增长74.83%,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由原来12人增加至46人。
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0、城乡社区(类)支出4516.61万元,占61.2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3939.97万元,增长683.26%,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单位职能中城乡社区建设职能增加。
11、农林水(类)支出2706.64万元,占36.68%,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971.28万元,增长55.97%,主要原因是城市绿化环保职能更加重视,建设绿色家园,今年较去年日常性绿化建设外,增加海西西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1000万元。
12、住房保障(类)支出31.72万元,占0.4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21.52万元,下降40.42%,主要原因是2016年购房补贴支出41.62万元,2017年未支出购房补贴。
13、结余分配0万元,为部门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4、年末结转和结余3956.83万元,为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主要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明细如下:(1)2120501款清扫员工资预拨15000000元;(2)2120501款公厕、中转站维修及水电费结转43414.31元,四季度维修费将在2018年1月进行支付;(3)2120501款环卫作业市场化结转4330572.98元,环卫作业市场化12月金额将在2018年1月进行支付;(4)2120501款环卫公寓取暖费结转93481.28元,2017年10月—2018年4月本采暖期采暖费将在2018年进行支付;(5)2120501款购买融雪剂结转17528元,将在2018年年初进行购买;(6)2120501款环卫车辆购置结转726150元,将在2018年初进行支付;(7)2120501款及2130205款市政维修项目结转4488000元,2018年初经市财政局审定购进行支付工程款;(8)、2130126款创城经费结转169095.95元,2018年初经市财政局审定购进行支付工程款;(9)2130205款山川家属院改造工程结转5000000元,将在2018年进行设计及招标;(10)2130205款维护费结转3625941.56元,四季度维护费将在2018年初进行支付;(11)2130205款辖区行道树、花灌木补植补栽结转545142.5元,将在2018年进行支付;(12)2130205款绿化市场化结转126000元,四季度市场化费用将在2018年初进行支付;(13)2130205款洁神路、德勤路绿化项目结转399500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4)2130205款规划二路绿化项目结转93284.11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5)2130205款毛胜寺绿化项目结转523630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6)2130205款北杏园绿化项目结转335413.09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7)2130205款朝阳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结转4051154.58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