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 行办法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
1. 目的。
咱这国有集团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呢,就是为了吸引那些有本事的人才,激励公司里每一个小伙伴好好干活儿,同时还得保证薪酬分配公平合理,符合咱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让大家都能有个奔头。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咱国有集团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管你是在总部办公,还是在各个子公司、分公司的,只要是正式和咱们签了合同的,都在这个制度管着的范围内。
二、薪酬构成。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就像是大家每个月的保底收入。
这部分是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和工作经验等因素来确定的。
就好比盖房子打地基,这是最基础的部分。
刚进公司的小伙伴,如果岗位等级比较低,那基本工资可能就少一点,但随着你经验越来越丰富,岗位等级提升了,基本工资也会跟着往上调的。
2.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呢,是因为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不一样,有的岗位可能比较辛苦,或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这个岗位津贴就是对这种差异的一种补偿。
比如说,那些需要经常出差、在户外工作或者处理紧急事务的岗位,岗位津贴就会相对高一些。
这就好比是对那些在特殊岗位上默默付出的小伙伴的一种“特别奖励”。
3.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可是个重头戏,这部分工资是和大家的工作表现直接挂钩的。
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咱们都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如果你工作干得特别棒,完成任务超标准,那绩效工资就会很多;要是工作马马虎虎,没达到要求,那这部分工资可就会少拿喽。
这就像是一场比赛,干得好的拿大奖,干得不好只能拿个小奖啦。
4.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就像是公司给大家的一个大红包。
这个奖金是根据公司这一年的经营业绩,还有员工个人的年度综合表现来发放的。
如果公司这一年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你个人表现也很优秀,那这个年终奖金可就相当丰厚了。
不过要是公司业绩不太好,或者你个人有什么失误,那年终奖金可能就会少一些,甚至没有哦。
三、岗位等级与薪酬标准。
1. 岗位等级划分。
咱们公司根据工作内容、责任大小、技能要求等因素,把岗位分成了好几个等级,从低到高大概有[X]个等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境外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基数计算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境外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基数计算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16•【文号】国资厅发分配[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境外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基数计算办法》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8]102号)招商局集团、华润集团、港中旅集团、南光集团:为进一步加强境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根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业绩考核任期薪酬管理的意见》(国资发分配[2007]229号),我委制定了《境外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基数计算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境外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金基数计算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业绩考核任期薪酬管理的意见》(国资发分配[2007]229号),加强境外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薪金基数按以下公式确定:W=W(0下标)×(0.1z+0.1x+0.1j+0.3y+0.1L+0.1N+0.2M)其中:W为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本年度绩效薪金基数。
W(0下标)为常数,驻香港和澳门的境外企业暂按30万元确定。
z为总资产规模系数,z=0.6432Z(0.2159上标),最低值为0.7,Z为企业当年总资产(单位:亿元)。
X为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系数,X=0.7447X(0.2084上标),最低值为0.7,X 为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亿元)。
j为净资产规模系数,j=0.966J(0.1925上标),最低值为0.7,J为企业当年净资产(单位:亿元)。
y为利润总额规模系数,y=1.5108Y(0.1807上标),最低值为0.9,Y为企业当年利润总额(单位:亿元)。
旅行社薪酬管理制度
旅行社薪酬管理制度旅行社薪酬管理是针对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分配,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一个好的薪酬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吸引优秀人才,还可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本文旨在介绍一套适用于旅行社的薪酬管理制度。
一、岗位定级和薪酬档次旅行社薪酬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对各个岗位进行定级和薪酬档次的制定。
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难度和工作价值,将员工职位划分为多个级别,并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经济状况确定相应的薪酬档次。
例如,对于销售岗位可以设置初级销售、中级销售和高级销售等级,薪酬档次分别为A档、B档和C档。
而对于管理岗位可以设置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等级,薪酬档次分别为D档、E档和F档。
岗位定级和薪酬档次的设定应兼顾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内部的公平性。
二、薪酬结构和绩效考核旅行社的薪酬结构应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多个方面。
基本工资是员工薪资的基础,根据岗位定级和薪酬档次确定。
绩效工资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完成情况来确定,可以采用个人绩效考核和团队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协作能力。
另外,旅行社还可以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待遇,如节假日福利、员工旅游、带薪年假等,以提高员工的福利满意度和归属感。
三、福利和奖励制度旅行社的福利和奖励制度是对员工优秀表现的一种肯定和奖励。
福利可以包括各种保险(如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住房公积金、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等。
奖励制度可以设立各种奖项,如最佳销售奖、最佳服务奖等,以激励员工的进取心和竞争力。
福利和奖励制度的设计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还要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四、薪酬调整和晋升机制旅行社的薪酬调整和晋升机制是对员工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的一种激励和支持。
薪酬调整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和市场行情来确定,一般可以设立年度薪酬调整的时间和幅度。
旅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旅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文旅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公司内部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旅游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公司所有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三条旅游公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的薪酬体系,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旅游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旅游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员工的薪酬应当公平合理,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评定和调整。
2. 激励原则:薪酬管理应当能够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先进原则:薪酬管理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竞争和旅游公司发展的需要。
4. 效益导向原则:薪酬管理应当以旅游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导向,员工的薪酬与旅游公司的业绩和利润水平相适应。
第二章员工薪酬结构及组成第五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工作责任确定,采用岗位工资和职级工资相结合的方式计算。
第七条基本工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根据旅游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确定。
第八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确定,包括目标绩效工资和个人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九条目标绩效工资根据每个员工岗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目标确定,由员工和上级共同制定并确认。
第十条个人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个人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一条个人绩效工资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依据。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三条员工的薪酬应当及时发放,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理的消费能力。
第三章薪酬调整和晋升第十四条旅游公司每年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市场薪酬水平确定。
第十五条薪酬调整应当公平合理,遵循奖励优秀、鼓励进步的原则,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某集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完整篇.doc
某集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WORD10页)1××集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有效的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不含国资委管理的集团公司领导兼职的董事长、总经理),分公司的党委书记、总经理;企业其他负责人是指列入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管理的其他班子成员。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和职工收入相挂钩。
(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制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
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企业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实现值的审计确认工作。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中长期激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人均资产占有额、集团公司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本企业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及职工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的基薪的确定基薪=基薪系数×(考核年度集团公司全部职工平均工资×30%+考核年度本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70%)。
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其中:基薪系数=“基薪系数1”×40%+“基薪系数2”×60%基薪系数1确定表基薪系数2确定表说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考核年度前两年企业完成总产值之和+考核年度企业完成总产值)÷3人均资产占有额=考核年度平均总资产÷考核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第八条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基薪按企业负责人基薪的60—80%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确定,应采取岗位测评、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合理拉开差距。
制度范本:港口物流企业薪酬运行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薪资运行管理办法为了统一规范薪资的日常管理,保证薪酬制度的平稳运行及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特制定薪资运行管理办法。
1、薪资的调整(1)基础薪金的调整(2)考评基数的调整根据工资结构比例、参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上报董事会统一调整。
(3)岗位系数的调整(4)考评系数的调整根据公司对员工的岗位变动及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2、岗位工资的变更与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时,按新岗位确定岗位系数所对应的岗位工资。
每月变动时间在15日(含15日)前,岗位工资从变动之月起执行,变动时间在15日之后的,岗位工资翌月执行。
3、奖励性晋升岗位工资原则:本着向关键岗位、生产骨干、突出贡献人员、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每年一次晋升岗位工资。
调整范围:管理层主管及以下岗位、执行岗位、操作岗位人员。
调整程序:单位推荐、公司评定、张榜公示。
调整标准:上浮0.1个岗位系数(100元)调整范围:不超过员工比例5%。
4、处罚性降低岗位工资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处分外,同时降低岗位档次或降低岗位系数。
5、年功工资的确定、变更与调整年功工资=本企业工作年限(年)*10元/年工作年限(年)=当前时间(年)-进入本企业工作时间(年)+1年功工资每年一月份统一变更。
6、季度奖励:试用期、见习期员工不享受。
其他员工按得奖月发放,具体以每次发放办法为准。
7、节日奖励:试用期、见习期员工享受标准金额的50%。
四、薪资的发放管理1、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用银行转帐形式,在每月第二十五日支付当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公司每月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在支付当月工资时代扣。
2、人力资源部每月按照考评的结果核定工资的实际发放额度。
3、工资的日薪(按8小时)计算办法:日薪=岗位工资(元)÷21.75(日)。
4、公司对员工收入采用封闭式发放办法,员工应对薪资收入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相互询问或透露个人收入情况,违者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港口薪酬管理制度
港口薪酬管理制度一、前言港口作为国家海洋经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薪酬管理制度是港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港口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本文将从港口薪酬管理现状分析入手,结合港口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一套适合港口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
二、港口薪酬管理现状分析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许多港口企业激烈竞争,但薪酬水平较低,员工福利待遇不尽如人意。
由于港口企业的劳动密集型特点,薪酬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受到了广泛关注。
当前港口企业的薪酬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 薪酬水平低。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在较大型的港口企业中,许多员工的薪酬水平并不高,部分甚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 绩效考核不完善。
目前许多港口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还不够完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不够对等。
3. 福利待遇不足。
部分港口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不够完善,缺乏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措施,员工的生活压力较大。
三、港口薪酬管理制度设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一套适合港口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力求实现公平公正、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绩效。
具体设计如下:1. 薪酬结构优化。
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构建薪酬结构,明确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的比例和分配规则。
不同的岗位和职务应该有对应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差距,保证公平合理。
2. 绩效考核完善。
建立科学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考核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发挥潜力。
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
3. 福利待遇完善。
建立全面的员工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根据员工的工龄、职务等因素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为员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措施。
4. 发展晋升机制。
建立合理的员工发展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晋升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进取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旅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报酬。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 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同行业、同地区同类企业相当,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员工绩效等因素,对薪酬进行动态调整。
5. 合法合规原则:薪酬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薪酬管理制度,并对薪酬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薪酬管理工作,确保薪酬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公司对薪酬的考核。
第三章薪酬体系第七条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等部分。
第八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对员工年度或项目绩效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体检等,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对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第十三条员工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定期调整:根据公司薪酬政策,每年对员工薪酬进行一次调整。
2. 绩效调整: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工资进行动态调整。
3. 特殊调整:因员工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增加、学历提升等特殊情况,对薪酬进行一次性调整。
旅游集团薪酬管理规定
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某某集团薪酬绩效项目组2011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工作,建立适合公司发展、以体现岗位价值为前提的薪酬分配体系;激发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统一,体现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为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保障公司运营的顺利开展,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第三条薪酬支付的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工作业绩、任职资格和地区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岗位价值是指按照一定的衡量标准,对岗位的知识水平与技能技巧、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承担的岗位责任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反映出岗位在组织中相对价值的大小;岗位的价值并不随着岗位任职者的变化而变化;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和任职资格,在确定员工薪酬的同时,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岗位任职资格,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结合区域市场和行业的薪酬状况,建立以岗位价值贡献为基础,以员工能力素质和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管理体系,并在薪酬体系中明确各个要素的作用;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经济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团队和员工个人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分配依据是岗位特点、胜任力、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以体现内部公平、自我公平和外部公平;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部门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另外,综合采取短期及中长期激励方式激发员工积极性;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对市场薪酬水平的了解,对差别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的整体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当;对公司发展贡献较大的关键岗位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系,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同时考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根据人员编制和年度薪酬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实用性原则:将科学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联系公司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主要考虑职系划分、岗位评价结果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第五条薪酬的可计量和可预期的特征可计量性:与员工薪酬相关的影响因素都将量化为工资数额,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可预期性:除特别奖励外,员工根据其所在岗位、具有的技能、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业绩等,可以预期到个人的年度总收入;第六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对集团公司高层领导、子公司经营决策层及某些核心业务岗位采用年薪工资制简称“年薪制”,对经营管理职系的其他岗位、市场营销职系、专业职能职系、工勤技能职系的岗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对外聘专家顾问或外部兼职工作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从而形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具体职系划分见第七条薪酬管理公司的薪酬管理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门长分别依权限负责;表1-1:薪酬管理职责表第二章薪酬总额管理第八条 薪酬总额的定义本制度中的薪酬总额为狭义定义,仅指公司范围内的直接的货币性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年薪制工资等,不包括特殊奖金和各类间接性货币支付,如培训费等,以及公司付酬的假日工资等;第九条 公司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计算公式2-1: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计算公式2-2:预算个人平均月收入的计算预算个人平均月收入=上年个人平均月收入×1+预算薪酬比率R预算薪酬比率R 依据预算年度利润增长率、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预算薪酬比率R 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公式2-3:预算薪酬比率的计算预算薪酬比率R =预算利润增长率λ×增长率调节系数α其中,α为增长率调节系数,取0~1建议取值不大于,根据公司当年所处内外部经营环境、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式2-4:预算利润增长率的计算预算利润增长率λ=本年度预算利润-上年度实际利润/上年度实际利润第十条 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组成年度薪酬预算总额分为年薪制工资总额、岗位绩效制工资总额、协议制工资总额三个部分;从发放的性质上,薪酬总额又可以分为固定薪酬总额和浮动薪酬总额两部分;固定薪酬总额指员工月度薪酬固定发放部分的总额,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年薪制人员的基本年薪;浮动薪酬总额指用于员工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年终奖和特别奖励等浮动收入部分的薪酬总额;第十一条 薪酬储备预留薪酬储备的提取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外部薪酬市场行情、公司当年薪酬政策确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21i 各月预算在册员工人数算个人平均月收入年度薪酬预算总额=预在完成年度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绩效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以从当年的实际应发薪酬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薪酬储备通常不高于5%;薪酬储备用于“以丰补欠”,即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时,留存一定的资金作为公司经营业绩欠佳时工资的发放,以较好地平衡公司员工的激励和队伍稳定,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第十二条年终奖总额预算年终奖总额的提取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确定,一般占员工月度薪酬总额的10~15%;第十三条薪酬预算总额的调整公司薪酬预算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利润实现情况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主要是对薪酬总额中的浮动部分进行调整,对固定部分原则上保持不变,以保证员工固定薪酬部分的发放;如当年利润不足以支付薪酬预算总额中固定薪酬部分,应在薪酬储备中提取部分资金保证固定薪酬的发放;1.当公司利润目标如期完成或超额完成时当公司目标利润能如期完成时,不调整薪酬总额的预算,在年终时按实际完成利润指标计算当年的实际薪酬总额;公式2-5:利润完成时公司当年实际应发薪酬总额的计算公式2-6:实际个人平均月收入的计算实际个人平均月收入=上年个人平均月收入×1+实际薪酬比率R公式2-7:实际薪酬比率R的计算实际薪酬比率R=实际利润增长率λ×增长率调节系数α在目标利润能完成的情况下,α在年初确定后不予以调整;2.当公司目标利润未能实现时薪酬总额的调整在年底执行预算检查时,如目标利润没有实现,应通过α来调整薪酬比率R;公式2-8:利润未实现时公司当年实际应发薪酬总额的计算公式2-9:实际个人平均月收入的计算实际个人平均月收入=上年个人平均月收入×1+调整后的薪酬比率R1经调整后,公司当年实际应发薪酬总额扣除全年的预算固定工资总额和已发放的浮动工资后为当年剩余浮动工资总额,这部分剩余浮动工资总额通常会低于年初预算总额,所以支付的顺序为绩效工资、年终奖、特别奖励,最后支付实行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第三章薪酬体系第十四条职系划分根据公司目前工作岗位的性质,将全部岗位划分为经营管理职系、市场营销职系、专业职能职系和工勤技能职系四个职系,每个职系包含的具体岗位见第十五条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三种不同的类型(一)年薪制适用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子公司总经理和部分核心业务岗位;(二)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经营管理职系中层管理岗位享受年薪制的岗位除外、市场营销职系、专业职能职系和工勤技能职系的岗位;(三)协议工资制主要适用于临时聘用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业务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第四章年薪制第十六条适用范围年薪制主要适用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岗位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一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工等;二子公司总经理岗位第十七条年薪结构年薪总额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其中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的比例各为50%;公式4-1:年薪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第十八条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年薪中按月平均发放的部分;公式4-2:月度基本工资=基本年薪/12第十九条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根据任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办法见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公式4-3:实际发放的绩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个人年度绩效系数第二十条年薪发放1.基本年薪每月定期发放;2.绩效年薪于次年1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第五章岗位绩效工资制第二十一条适用范围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经营管理职系中层管理岗位享受年薪制的岗位除外、市场营销职系、专业职能职系和工勤技能职系的岗位;第二十二条薪酬结构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公司员工的薪酬结构包含如下元素;公式5-1:个人年收入总额的计算个人年收入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年终奖第二十三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设置的薪酬元素;根据行业薪酬状况、地区收入变化程度及员工的工龄等因素来确定,并于每月固定发放;公式5-2:基本工资的计算基本工资=企业最低工资+工龄工资1.企业最低工资当安顺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此部分工资作相应调整;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依据员工实际工龄年限计算,每年按20元计发,最高不超过20年;已经超过20年工龄员工按现有工龄工资计发,不再累计;第二十四条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与公司绩效、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按月度发放;公式5-3:个人月度实发岗位工资的计算个人月度实发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个人绩效系数其中:1.标准岗位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参见;2.个人绩效系数等于上一季度的个人绩效系数;3.个人绩效系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参见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年终奖年终奖的计算发放规定见本制度年终奖具体规定;第六章协议工资制第二十六条适用范围协议工资制实施的具体对象包括:1.高级人才:指包括专业课题负责人、专题项目开发的专家顾问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当目前的薪酬体制难以招聘到受聘于此类关键岗位的高级人才时,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评估,择优聘任,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工资收入水平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工资合同;2.外部兼职人员:指公司外部人员在公司兼职担任某项工作或岗位的人员;第二十七条协议工资的确定与发放协议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确定;采取协议工资制的人员和协议工资额需经人力资源部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与公司之间签订书面工资协议,明确规定薪酬总额、发放方式、工作内容和考核方法;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若未能达到协议要求,其薪酬将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第七章年终奖第二十八条适用范围年终奖是为员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而设立的奖项,体现了公司年度绩效、各部门的年度绩效以及员工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年终奖主要适用于采取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所有员工;第二十九条年终奖预算年终奖总额的提取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外部薪酬市场行情、公司当年薪酬政策确定,一般占薪酬总额的10~15%,具体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而定;第三十条年终奖实际总额确定每年年终,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当年利润实现情况、薪酬已发放情况和特殊奖励发放情况计算年终奖总额,并计算年终奖分配系数,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公式7-1:年终奖总额计算年终奖总额=当年实际薪酬总额-已发放薪酬总额-薪酬储备-特殊奖励第三十一条员工年终奖的核算与发放享受年终奖的员工,其年终奖与部门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年度考核系数挂钩,于次年一月份核算后,按二级分配流程发放:1.将公司可发年终奖总额按照各部门全年考核结果的比例关系发放至部门;2.在部门内部按照部门内员工全年考核结果的比例关系发放;公式7-2:部门年终奖的计算部门年终奖分配额=公司年终奖总额×本部门岗位价值工资总额×部门年度绩效系数/Σ全体参与分配部门岗位价值工资总额×部门年度绩效系数公式7-3:个人年终奖的计算个人年终奖分配额=部门年终奖分配额×个人岗位价值工资×个人年度绩效系数/∑本部门参与分配人员岗位价值工资×参与分配人员年度绩效系数员工岗位发生内部跨部门调整的,年终奖按完整年度计算;在年终奖金发放日之前离职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年终奖不给发放;第八章薪酬调整第三十二条薪酬调整的原则薪酬调整采取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原则;第三十三条薪酬的整体调整薪酬的整体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董事会的指标要求,参考同行业其他企业的薪酬水平变化做出整体调薪的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执行;薪酬整体调整形式是改变薪点点值,实现对公司岗位工资水平的统一调整;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绩效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第三十四条薪酬的个别调整薪酬个别调整分为基本工资调整、岗位工资调整;1.基本工资调整随着工龄的增加,工龄工资每年调整,原则上每年增加20元并将每年12月31日为统一调整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当劳动部门对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基本工资中的企业最低工资部分作相应调整;2.个人岗位工资调整个人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员工个人岗位变动和考核结果决定,每年考虑是否调整,如果调整,则包括晋级调整、调职调整、晋升调整和降职调整四种方式;第三十五条薪酬的晋升通道为给不同岗位员工的薪酬提供合理的晋升空间,根据岗位性质将公司岗位划分为经营管理职系、市场营销职系、专业职能职系和工勤技能职系,员工在各自岗位所在职系都可以实现薪酬的晋升;第三十六条晋级调整每年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和晋升预算提出晋级人员名单,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晋级;除特殊情况外,对于岗位工资已达到所在职级最高档次的员工,则不再执行职级内晋升,但作为跨职级晋升的优先候选人;第三十七条调岗调整员工调岗后,岗位工资随着岗位调整而调整,调职调整存在三种情况:1.若原岗位工资已高于新岗位所在职级对应的最高档工资,则按照新岗位所在职级对应的最高档工资计薪;2.若原岗位工资已低于新岗位所在职级对应的最低档工资,则按照新岗位所在职级对应的最低档工资计薪;3.若原岗位工资位于新岗位所在职级对应的最高档和最低档工资之间,则按照新岗位所在的职级对应的岗位工资就近就高档起薪;第三十八条晋升调整员工进行跨职级晋升时,根据员工个人及所晋升岗位具体情况确定其新的岗位工资标准:1.当新岗位工资低于其原岗位工资时,按与原岗位工资就近就高的原则在新岗位所在职级中确定新岗位工资;2.当原岗位工资低于新岗位工资的最低档时,则按照新岗位所在的职级对应的最低档岗位工资计薪;第三十九条降职调整员工降职后,岗位工资也需要做相应调整:如果原来的岗位工资高于新岗位所在职级对应的最高档岗位工资,则按新岗位所在的职级的最高档起薪;如果原来的岗位工资低于新岗位所在职级对应的最高档岗位工资,则按原来岗位工资对应的新岗位的职级下调一级起薪;第九章社保福利第四十条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执行与解释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拟定、执行、解释;公司各部门协助福利政策的落实;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的缴纳公司按照国家和安顺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项目包括主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金额的计算参照国家社保政策;第四十二条福利项目及发放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补助包括房补、误餐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补助、高温费、独生子女费等,补助标准见公司相关规定;第四十三条假期规定及工资发放员工享有各类休假的权利,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护理假、公休假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休假的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发;第四十四条选择性福利公司按照经营业绩水平的变化,经人力资源部提议,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安排为员工提供以下其它福利:逢春节和中秋节等节日,公司酌情考虑向员工赠送礼品或礼金;公司可以为全体人员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员工过生日公司可选择是否为员工购买生日蛋糕表示祝福;员工出现重大疾病、伤残、死亡等意外事件时可以给予一次性救助金;员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公司可酌情向该名员工发放慰问金以示慰问;根据公司绩效情况,选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之外的附加社会保险;公司为相关岗位员工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司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第十章扣款与工资发放第四十五条试用期薪酬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期间员工发放全额基本工资,并按照同岗位的最低岗位工资等级的60%发放岗位工资,但仍需进行个人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结果仅用于员工转正,不与试用期工资挂钩;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上岗,按照所处岗位的岗位工资最低等级发放,并开始计发岗位绩效工资;第四十六条长期外派培训或脱产学习的员工薪酬公司长期外派培训人员或长期脱产学习人员1个月以上的,培训和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标准岗位工资,且按全年脱产时间的比例扣发年终奖;第四十七条离职人员薪酬因严重过失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自动离职、申请辞职的员工,离职时清算应发与应扣薪酬后,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停发员工的薪酬与福利;公司因业务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裁员时,按照国家或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第四十八条病假期间薪酬扣发标准病假期间薪酬计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九条事假期间薪酬扣发标准员工请事假,根据考核情况按出勤比例计发岗位工资;全月请事假的,停发当月岗位绩效工资;第五十条旷工、迟到或早退薪酬扣发标准员工有旷工、迟到或早退等现象,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计发;第五十一条代扣代缴项目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个人工资所得税;2.各类保险中个人应承担部分;3.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4.与公司订有协议需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5.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第五十二条薪酬工作时间安排每月薪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具体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第一阶段:收集统计考勤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收集统计各类扣减数据和考核数据每个考核周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第二阶段:核算薪酬次月8日前;第三阶段:发放薪酬次月10日前;第五十三条工资延迟发放工资需要延迟发放的,人力资源部需在当月8日前提出申请,说明延迟发放的原因,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需在本月10日以前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工资迟发通知,说明原因;由于个人责任导致工资迟发的,人力资源部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十四条节假日工资发放遇有春节等长假将影响到薪酬核算正常进行的,原则上提前发放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工作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修改和调整及审批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第五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月日起颁布;本管理制度实施后,原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管理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完整版)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完整版)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防止人才流失,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经理、主管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该薪酬制的员工。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薪制。
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基本月薪、月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福利和保险。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基本月薪基本月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月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级别每年度进行考核,不定期进行评级,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各部门的业绩和员工个人综合考核进行升级和降级。
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附.公司工资级别表级别基本工资社保职称岗位补贴一级 800元 495元销售专员、勤杂员工 50元至100元二级 1000元 495元担当、销售顾问、工程师、文员 50元至100元三级 1200元 495元主管、高级工程师、项目经理 50元至100元四级 1400元 495元部门经理、特殊专岗员工 50元至100元五级 1600元 495元总监 50元至100元六级 1800元 495元总经理 50元至100元七级 2000元 495元总裁 50元至100元八级 2300元 495元 - 50元至100元九级 2600元 495元 - 50元至100元十级 3000元 495元 - 50元至100元十一级 3500元 495元 - 50元至100元十二级 4500元 495元 - 50元至100元十三级 5000元 495元 - 50元至100元月绩效奖金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情况进行核定,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 行办法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集团管控体系相适应的集团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架构与分配体系,打造与集团业绩增长紧密联动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集团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管人员是指列入集团董事会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表的集团总经理助理,集团职能部门(含港中投本部)、服务中心、内地办事机构、板块公司、专业公司、事业部班子成员。
板块公司班子成员以外其他集团高管人员,其薪酬管理由板块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高管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为业绩付薪的原则。
高管人员薪酬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对应,与业绩挂钩、同向变动,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
(二)坚持向为集团利润贡献大的企业倾斜,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及偏远、艰苦地区的企业倾斜的原则。
通过以上倾斜分配导向,激励生产经营一线高管人员为集团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奋勇拼搏,努力开拓,实现集团业绩的快速增长。
- 1 -(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集团通过科学和合理的薪酬市场对标,着力提高高管人员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吸引、留住优秀人才。
(四)坚持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
鼓励高管人员树立为企业长期服务思想,防止短期行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高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与规范企业收入分配渠道、规范职务消费等改革配套实施,高管人员薪酬水平的增长与员工薪酬水平的增长相协调,促进健康、规范、和谐的企业收入分配体系的形成。
(六)坚持分类管理和平稳过渡相结合。
集团根据经营职能定位、权责划分以及各企业历史状况、所处行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对高管人员薪酬实施差异化管理。
在高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统筹考虑了企业历史及现实基础,并适度兼顾了集团内部平衡。
(七)坚持岗薪匹配、岗变薪变的原则。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港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模版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港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港职员工薪酬分配体系,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激励机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雇佣条例及相关法律条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雇佣关系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管理的港职员工(含通过香港人才输入计划来港就业的内地或外籍员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一)市场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体现市场竞争力;(二)合理、公正的原则: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体现薪酬体系的内部合理性;(三)以岗定薪的原则:基于职位价值,易岗易薪,综合考虑年资等相关因素;(四)与绩效挂钩的原则:薪酬的调整与业绩考核结合,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文化;(五)向关键部门、关键人才倾斜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总额及构成第四条薪酬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因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作调整,调整方案需要经集团公司领导成员联席会批准。
第五条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参考消费者物价指数,市场、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总额预算。
第六条员工整体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年底双薪、浮动奖金和福利四个部分。
(一)固定薪酬:以集团公司标准职位体系为基础,结合个人实际能力及所在部门、岗位的价值,在录用签订雇佣合约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年底双薪:按员工正常月薪标准于年底发放。
入职时间不满一年者,按时间比例计发。
(三)浮动奖金:目标浮薪为正常月薪标准的3.5倍,结合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发放。
(四)福利含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两部分。
1.法定福利:是指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有关规定必须向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指香港强制性公积金或获强制性公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
2.公司福利:是指根据公司政策向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
第三章全薪的确定第七条目标全薪是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员工的年度目标薪酬,包括固定薪酬、目标浮动奖金和过节费。
20XX年港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4.doc
2017年港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4
2017年港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年度薪酬(3)
第三章特别奖励(4)
第四章考核和确定(4)
第五章附则(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体现经营者“责、权、利”相一致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要求,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遵循原则:
1、按照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2、按照资本收益最大化的要求,维护出资人、经营层、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
3、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使薪酬管理制度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不断推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
2、公司总经理;
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4、公司董事会聘任或同意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度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年薪额度。
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______企业(如下简称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旳经营者团体,保证企业旳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企业旳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有年薪制旳员工。
第三条: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如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年薪;2、绩效年薪;3、奖励年薪;4、法定福利和保险;5、尤其福利保险计划;6、总裁尤其奖励或总经理尤其奖励;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措施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旳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2、基本年薪旳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企业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旳基本年薪按照企业现行原则进行核定;4、特殊状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成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企业业绩和考核评价成果进行核定,原则为: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旳60%—70%;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旳50%—60%;3、企业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称)经理人,为年薪总额旳40%—50%;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称)经理人,为年薪总额旳30%—40%;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称)经理人,为年薪总额旳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旳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六个月发放,凡发生如下状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1、违反企业政策、规定严重者;2、辞职或解雇者;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目前企业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4、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旳状况;5、第三层如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旳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旳决定权在董事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旅(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旅(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机
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1998.01.07
•【文号】国税函[1998]10号
•【施行日期】1998.01.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旅(集团)公司所属
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1998]1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关于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的请示》([97]中旅集财字28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1997年向所属企业提取60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
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1998年1月7日
附件:
中国中旅(集团)公司所属企业199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企业名称金额(万元)所在地
1中旅总社435北京北三环东路二号中旅大厦2中侨总公司78北京西便门东里甲一号
3中汽公司23北京朝阳区南湖渠
4华侨饭店15北京北新桥三条五号
5中旅大厦33北京北三环东路二号
6中饭公司3北京朝阳区将台路
7中实公司13北京朝阳区将台路
合计600。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办法》),规范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年度基薪按以下公式确定:W=W0×L×R=W0×(60%G+40%M)×R=W0×[60%×(20%z+30%x+30%j+20%y)+40%×(30%D+30%H+40%Q)]×R=W0×(12%z+18%x+18%j+12%y+12%D+12%H+16%Q)×R其中:W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本年度基薪;W0为上年度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5倍;L为综合测评系数,L=60%G+40%M;R为基薪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1-1.4,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通过建立R值评估办法确定;G为规模系数,G=20%z+30%x+30%j+20%y(贸易行业企业G=20%z+30%x+20%j+30%y);M为工资调节系数,M=30%D+30%H+40%Q;z为总资产规模系数,z=0.6432Z0.2159,最低值为0.7,Z为企业上年度的总资产(单位:亿元);x为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系数,x=0.7447X0.2084,最低值为0.7,X为企业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亿元);j为净资产规模系数,j=0.966J0.1925,最低值为0.7,J为企业上年度的净资产(单位:亿元);y为利润总额规模系数,y=1.4479Y0.2084,最低值为0.7,Y为企业上年度的利润总额(单位:亿元);D为地区工资系数,D=上年度地区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H为行业工资系数,H=上年度行业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Q为企业工资系数,Q=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
旅游薪资管理制度
旅游薪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旅游行业薪资管理,提高员工工资待遇,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薪资管理制度。
二、薪资结构1.基本工资:员工的基本工资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2.绩效奖金: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奖金挂钩,奖金数额根据绩效等级确定。
3.津贴补助: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性质给予相应的津贴或补助,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4.加班工资:员工如果需要加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福利待遇: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健康保险等。
6.其他收入: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其他形式的收入,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三、薪资调整1.年度调整:公司将每年根据市场行情、员工绩效等因素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
2.晋升调整:员工在公司内部晋升或转岗时,其薪资将进行相应调整。
3.特殊调整:公司将根据员工特殊情况进行薪资调整,如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困难等。
四、薪资支付1.支付时间:公司将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固定日。
2.支付方式:公司将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员工工资。
3.扣除项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扣除员工应缴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五、薪资保障1.薪资保密: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薪资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2.薪资异议:员工对薪资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公司将尽快处理并给予解释。
3.薪资违规:公司将对于有薪资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相应处罚。
六、薪资评定1.评定标准: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因素对员工薪资进行评定。
2.评定周期: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评定,员工可根据评定结果获得相应奖金和调整。
七、薪资福利1.员工培训: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不定期的培训机会,提升员工能力和岗位水平。
2.医疗保险:公司将为员工购买完善的医疗保险,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3.假期福利: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八、薪资绩效1.绩效考核: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良好的员工予以奖励。
旅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地区、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技术要求、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贡献进行分配。
第九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实际需求进行发放。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因公司业务发展、岗位变动、员工晋升等情况,可进行临时薪酬调整。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员工及时、安全地收到薪酬。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公司薪酬体系实行保密制度,员工薪酬不得对外泄露。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旅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公平性和激励性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潜能,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本制度,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港中旅中央平台招聘体系管理制度
招聘体系管理制度―――港中旅中央平台港中旅中央平台2007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宗旨】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中央平台员工招聘活动的基本事项及运作基准。
【目的】第二条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中央平台所有与招聘计划、实施、效果评价等相关的管理活动。
【招聘原则】第四条公司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先内后外”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组织管理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中央平台招聘工作的组织与执行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的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人员需求部门参与确定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素质要求。
同时,协助进行测试问题的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
第六条招聘的流程公司招聘工作分为如下几个环节:提出人力资源需求、拟定招聘计划、人员招聘、人员甄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
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和人员供给状况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并协助用人部门进行甄选录用,最后对招聘工作进行评估,用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七条招聘费用招聘费用是指为达成年度计划或专项招聘计划,在招聘过程中支付的直接费用。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年度或专项招聘计划,对照以往时间费用支持情况,拟定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经总裁批准执行。
第八条招聘周期招聘周期是指从人力资源部收到《招聘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周期。
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8周。
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经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第三章招聘计划第九条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一)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与审核: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公司每年年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集团管控体系相适应的集团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架构与分配体系,打造与集团业绩增长紧密联动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集团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管人员是指列入集团董事会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表的集团总经理助理,集团职能部门(含港中投本部)、服务中心、内地办事机构、板块公司、专业公司、事业部班子成员。
板块公司班子成员以外其他集团高管人员,其薪酬管理由板块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高管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为业绩付薪的原则。
高管人员薪酬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对应,与业绩挂钩、同向变动,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
(二)坚持向为集团利润贡献大的企业倾斜,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及偏远、艰苦地区的企业倾斜的原则。
通过以上倾斜分配导向,激励生产经营一线高管人员为集团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奋勇拼搏,努力开拓,实现集团业绩的快速增长。
(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集团通过科学和合理的薪酬市场对标,着力提高高管人员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吸引、留住优秀人才。
(四)坚持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
鼓励高管人员树立为企业长期服务思想,防止短期行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高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与规范企业收入分配渠道、规范职务消费等改革配套实施,高管人员薪酬水平的增长与员工薪酬水平的增长相协调,促进健康、规范、和谐的企业收入分配体系的形成。
(六)坚持分类管理和平稳过渡相结合。
集团根据经营职能定位、权责划分以及各企业历史状况、所处行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对高管人员薪酬实施差异化管理。
在高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统筹考虑了企业历史及现实基础,并适度兼顾了集团内部平衡。
(七)坚持岗薪匹配、岗变薪变的原则。
高管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其薪酬应根据岗位责任、岗位价值的变化重新核定。
(八)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
集团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其中,全资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严格执行本办法;集团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原则上参照本办法由企业董事会制定相关制度并报集团备案;集团派往非控股的合资企业、输出管理企业的高管人员原则上执行所在单位薪酬福利制度,薪酬福利情况须报集团备案。
第二章薪酬管理架构第四条高管人员薪酬分为三个管理序列,即集团总部(含港中投本部、服务中心、内地办事机构)序列、板块公司序列、专业公司(含事业部)序列;每一序列分为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的目标年薪区间。
第五条总部序列档次的划分,以管理层级、岗位职能、市场薪酬水平为主要依据。
板块、专业公司序列的档次划分,以企业经济效益贡献为核心指标,考虑行业薪酬水平、企业资产规模等其它因素,通过分段赋值、加权计算等步骤确定,并根据效益贡献指标、行业薪酬水平、企业资产规模等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薪酬构成及确定第六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异地工作补贴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基本年薪是异地工作补贴以外的年度相对固定收入。
在不突破基本年薪总水平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分配特点,将基本年薪细分为岗位工资、年底双薪、防暑降温费、取暖费、过节费等子单元。
第八条绩效年薪是与业绩挂钩的浮动收入。
经营单位高管人员的绩效年薪包括当期绩效薪酬和任期绩效薪酬两部分。
第九条基本年薪和标准绩效年薪构成目标年薪,其中,标准绩效年薪是所在部司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为100分时的绩效年薪。
第十条目标年薪是根据企业所在序列和档次,结合内外部调研结果、历史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变化及企业业绩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亏损企业不列入第1档,原则上,亏损超过一年,目标薪酬调整为原标准的90%;亏损超过两年,目标薪酬调整为原标准的80%。
期间,亏损情况改善的,可根据减亏幅度动态调增目标年薪。
第十一条绩效年薪以标准绩效年薪为基数,根据部司年度业绩考核得分、高管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按以下公式确定。
绩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5×部司年度业绩考核得分/100-4)×高管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系数。
高管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系数根据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年薪最低为零。
第十二条异地工作补贴是对因工作需要交流到户口所在地之外工作的高管人员发放的补贴项目,标准根据任职地区类别确定。
派往异地工作的高管人员, 其住房费用由所在企业实报实销,住房标准为:正职不超过100平米,副职、助总不超过80平米;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万元人民币、每年本人或直系亲属4人次的探亲往返路费报销。
香港地区高管人员执行集团内派人员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对企业急需引入的特殊人才,经集团批准,可实行协议薪酬。
第十四条集团设立“班子超额利润贡献奖”,用所在企业净利润的增量部分对产生超额利润的优秀企业的班子进行额外奖励,由所在企业的董事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分配,分配方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集团为高管人员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期权计划等措施,逐步建立高管人员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全面薪酬福利体系建设。
第四章薪酬兑现第十六条基本年薪按月支付(年底双薪除外)。
第十七条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
总部序列的绩效年薪当年兑现。
经营单位的绩效年薪分期兑现,其中60%作为当期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其余40%作为任期绩效薪酬,在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
第十八条任期绩效薪酬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
对超额完成任期任务指标的,除全额兑现任期内累积的任期绩效薪酬外,还要根据任期考核得分情况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任期任务指标的,需扣减任期内累积的任期绩效薪酬。
具体操作办法按以下公式确定:任期绩效薪酬总额=任期内累积的任期绩效薪酬×任期考核系数,其中任期考核系数=任期考核分数/100。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十九条高管人员薪酬核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提出初步意见,经集团审批后由所在企业按集团通知标准执行,相关人工成本原则上由所在企业负担。
(一)集团总部、港中投本部、服务中心、内地办事机构和集团全资企业的高管人员薪酬核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核定建议,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和集团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集团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原则上由企业董事会参照本办法制定,薪酬管理办法和实际执行情况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年终和任期结束,根据集团内部薪酬标准测算薪酬,所在单位实际发放水平低于集团测算水平的,由集团补齐。
(三)集团派往非控股的合资企业、输出管理企业的高管人员,薪酬福利原则上按所在单位标准执行,实际执行情况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年终和任期结束,根据集团内部薪酬标准测算薪酬,所在单位实际发放水平低于集团测算水平的,由集团补齐。
第二十条建立高管人员薪酬正常增长机制,原则上高管人员在上年度考核为称职的,下年度目标年薪增长1%;考核为优秀的增长2%;当年通货膨胀3%以上的情况下,目标年薪额外增长1%。
第二十一条高管人员由于组织调动等原因离任的,按在职时段计算其当年应发薪酬和累计任期绩效薪酬。
主要负责人离任的,须经离任审计后才能发放当年应发薪酬和任期绩效薪酬。
第二十二条高管人员由于个人原因离任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薪酬结算时,不再计发当期绩效年薪和累计的任期绩效年薪。
第二十三条高管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请病假的,病假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薪酬按基本年薪的标准发放;病假期超过规定的医疗期的,其薪酬发放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年薪的50%。
高管人员病假期间不再计发绩效年薪,集团对医疗期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高管人员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请工伤假的,工伤假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发放基本年薪;停工留薪期满并评定了伤残等级的,根据国家、当地政府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高管人员工伤假期内原则上不再计发绩效年薪。
第二十五条高管人员薪酬实行台账管理,由所在企业按照高管人员的具体收入与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目。
高管人员任期绩效薪酬由所在企业专户存储,未经集团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挪用。
第二十六条进一步规范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通讯、交通等职务消费项目原则上应根据工作需要以报销形式管理,并按集团要求将高管人员通讯、用车等职务消费情况报集团备案。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未经集团事先核准,高管人员不得在本企业领取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异地工作补贴总额外的任何其它收入。
高管人员薪酬待遇具体执行情况须按年度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高管人员在下属企业或集团内部其他企业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重复受薪,兼职企业董事领取的董事袍金及各类津贴应按规定如实上交集团。
第二十九条集团不定期对高管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下列情况的企业,集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一)对超标准发放高管人员薪酬的或未经集团同意以其它名义发放高管人员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违规发放部分,并对企业、高管人员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酌情扣减或取消高管人员的绩效年薪。
(三)对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重大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与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等,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酌情扣减或取消高管人员的绩效年薪。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集团及各全资企业薪酬办法中相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