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各分子公司薪酬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应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集团各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分子公司薪酬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薪酬的制订及审批第五条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或奖金)及福利等。
基本年薪是以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及劳动强度等为基准,按员工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实际劳动消耗而计付的薪资;绩效工资(或奖金)是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员工绩效经考核后而计付的薪资;福利是除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或奖金)外的相关福利金、福利品等。
第六条分子公司应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参照集团公司薪酬标准,拟订本公司薪酬方案。
薪酬标准原则上应略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七条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薪酬方案经本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时应附当地同行业薪资调查报告或说明。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分子公司薪酬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核查平衡作出审核意见后,呈各分子公司的董事会,由其董事长批准实施。
实施后的薪资标准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自行制定本公司的薪资标准,可参照集团公司薪资标准,实施后的薪资标准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集团派驻各控股、参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按《员工调配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分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所聘任的临时用工、特聘人员的工资及补助标准,由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临时用工一般是指简单的、事务性的工作用工,特聘人员一般是指高级技术人员、专家、顾问等人员。
第十一条分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项目进度等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或奖金),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关考核制度,使绩效工资(或奖金)与员工工作绩效充分挂钩。
子公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子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薪酬水平与员工岗位、绩效、贡献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子公司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四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性质、职责、技能要求等因素,设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
第八条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第三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九条薪酬确定:(一)新员工入职后,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技能、经验等因素,确定其薪酬待遇。
(二)现有员工薪酬调整,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
第十条薪酬调整:(一)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绩效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二)岗位调整: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根据新岗位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三)绩效考核调整: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酬支付与发放第十一条薪酬支付:(一)公司按月支付员工薪酬。
(二)员工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薪酬发放:(一)公司应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薪酬发放到员工个人账户。
(二)公司应保证薪酬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职责,加强薪酬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市场薪酬水平,适时调整薪酬体系。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薪酬管理的监督,确保薪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11篇) 在现在的社会⽣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是⼩编为⼤家收集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11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基本原则: 1.企业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其根本⽬的就是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把物质利益作为调动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段。
公司薪酬制度建⽴在岗位责任制、经营责任制、对员⼯⼯作能⼒及业绩进⾏考评的基础上,结合考评给予必要的薪酬,依靠员⼯对个⼈物质利益的关⼼,推动员⼯⾃觉遵守劳动纪律、提⾼企业技术⽔平,提⾼劳动⽣产率。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扎根于华之的优秀⾻⼲⼈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薪资参考社会物价⽔平、公司⽀付能⼒以及员⼯担任⼯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 公司实⾏岗位⼯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
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难度⾼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员拟定草案,交⼈⼒资源部综合后,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般⼀年确定⼀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中层以上管理⼈员,相关的⾼级技术、业务⼈员和特殊岗位⼈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作业绩,能⼒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薪资由公司撮薪额的45%作为风险资⾦后,按⽉平均发放,年终根据⼯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的发放额发放给员⼯(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薪制:享受⽉薪制的员⼯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1)⽉薪制对象:试⽤期员⼯、驾驶员、保安(门卫)、⽂员、⾮正式员⼯等。
集团对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对子公司的薪酬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员工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各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2. 公平、公正、透明原则,确保薪酬体系合理、合法;3. 业绩导向原则,将薪酬与业绩挂钩;4. 市场竞争原则,确保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5. 发展共享原则,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子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子公司所在地区、行业、岗位等因素确定;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公司经营状况确定;2. 绩效工资与公司业绩挂钩,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单项奖等;2. 奖金根据员工贡献和公司业绩情况确定。
第八条津贴:1.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加班津贴、通讯津贴等;2. 津贴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和实际需求确定。
第九条福利:1.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员工培训等;2. 福利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福利待遇。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年度调整:1. 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绩效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2. 年度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调整方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1. 临时调整包括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特殊贡献等;2. 临时调整由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调整机制和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确保薪酬体系合理、有效。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薪酬保密工作,确保员工薪酬信息安全。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
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薪酬管理,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其员工。
第三条子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体系应体现员工岗位、能力、绩效和贡献的差异,确保员工之间薪酬待遇的公平性。
2. 激励原则:薪酬体系应具有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3. 竞争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同行业、同地区、同岗位的薪酬水平保持竞争力。
4. 法规政策原则:薪酬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子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等部分组成。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能力、经验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业绩、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体现员工的贡献。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表现确定。
4.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五条子公司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 特殊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变化、员工表现等因素,进行不定期薪酬调整。
第四章薪酬考核第六条子公司薪酬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突出业绩导向。
2. 考核指标应与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岗位职责相一致。
3. 考核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薪酬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
2. 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部门、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3.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公司整体业绩。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薪酬体系1.薪酬体系的构建子公司将根据岗位的重要性、难度和市场供求情况,制定薪酬级别,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威,进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员工薪酬水平。
2.薪酬结构三、薪酬管理流程1.人事选拔子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素质要求,通过面试、考试、评估等方式选拔合适人选,并确定其薪酬水平。
2.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可以按照以下情况进行:(1)员工岗位变动: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薪酬水平,对员工岗位变动后的薪酬进行调整。
(2)员工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薪酬水平。
(3)市场情况变化: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行业平均水平,适时调整薪酬水平。
3.薪酬发放子公司将根据员工劳动合同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发放员工的薪酬,并记录在员工个人薪酬记录中。
四、绩效考核1.绩效目标设定子公司将根据公司目标和部门需求,制定员工的绩效目标,并明确完成时间和量化指标。
2.绩效考核方法子公司将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评价、项目评估等方法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客观性。
3.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子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工资调整、奖金发放等。
五、其他规定1.福利待遇子公司将提供合法合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贴、节日福利等,具体福利待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2.保密义务员工在享受公司薪酬待遇的同时,也需要遵守公司的保密义务,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3.纠纷处理对于薪酬管理方面的纠纷,子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解决机制,根据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协商,通过内部协调或者诉讼解决。
六、附则本制度为子公司薪酬管理的试行版,针对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版)的内容,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023年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推进xx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局集团公司”)薪酬体系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优化分配方式,激发员工活力,推进局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各单位”为局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依据及原则(一)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工资总额集中管控原则。
局集团公司对各单位采用工资总额管控模式,建立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领导人员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与绩效水平挂钩的管理机制。
2.岗位体系标准统一原则。
局集团公司薪酬架构统一,岗位职级序列统一;相同职级的基础薪酬标准统一、绩效薪酬随企业效益灵活浮动的原则。
3.兼顾公平性与竞争性原则。
局集团内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业务板块之间建立合理的分配关系。
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与所在地区及行业水平相协调,提升关键岗位薪酬的外部竞争力。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与局集团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及由人才公司派遣至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已办理离岗退养的员工除外)。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四条薪酬结构局集团公司的薪酬体系由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与劳保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薪酬项目薪酬内容年功工资、岗位基础工资、岗位技能工资、企业绩效浮动工资、个人绩工资效浮动工资等。
奖金月奖、季度奖、安全奖、年度绩效奖、其他奖金等。
执(职)业资格津贴;津(补)贴特殊岗位津贴: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工班长、测量员、试验员岗位津贴、司机安全行车津贴、海外津贴、其他津(补)贴等国家法定福利、劳动保险(人身意外险)等;福利与劳保企业福利(企业年金、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交通补贴、其他福利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由年功工资、岗位基础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构成,局集团各职级序列实行统一的基本工资标准。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薪酬组织 ..................................................................... ............................. 1 第三章薪酬体系 ..................................................................... .. (2)薪酬结构 ..................................................................... ............................. 2 第四章第五章工资调整 ..................................................................... ............................. 4 第六章工资特区 ..................................................................... ............................. 5 第七章福利津贴 ..................................................................... ............................. 5 第八章其他 ..................................................................... .................................... 7 第九章附则 ..................................................................... (8)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天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集团对子公司薪酬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控股子公司。
2.1.1集团控股子公司2.1.1.1 按生产类、营销类、服务类分别作出规定。
2.2 本规定所指的薪酬包含可分配的工资福利(含奖励基金),不含“五险一金”费用、集团管理费、工会经费等统筹部分费用。
2.3 集团参股子公司参照本规定管理。
3 原则3.1 俩低于原则。
子公司薪酬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人均产值)增长幅度。
3.2 薪酬总额对应管理、按效提取原则。
根据子公司经营类型,经营阶段,采取不同的薪酬与经营效益挂钩管理办法。
4 管理办法以年初预算、年底结算,过程监控的方式对各子公司实施薪酬管理,各子公司在薪酬总额范围内自主分配的管理办法。
4.1 年度薪酬总额4.1.1 生产类4.1.1.1年度薪酬总额主要与年度完成工作量(工时)挂钩。
在工时定额标准不变情况下,年度工资总额=上年度薪酬总额÷上年度总工时×95%×当年度产出工时×调整系数K调整系数范围为0.9~1.1,具体根据前述“两低于原则”确定。
4.1.1.2 建设期4.1.1.2.1 项目建设期:每年度申报岗位设置数及岗位待遇标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4.1.1.2.2 项目建成批量生产后,参照集团人均销售额确定其薪酬总额。
4.1.2 营销类年度薪酬总额主要与“销售(或营业)收入、利润”指标挂钩。
子公司本年度薪酬总额=上年度薪酬总额×95%×(1+K)K=本年度薪酬变动率=(M×50%+N×50%)×30%M=本年度销售收入变动率=本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收入-1N=本年度利润变动率=本年度利润÷上年度利润-1【注1:子公司年度销售收入、年度利润由集团预算管理部核定。
集团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本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依照按劳分派、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制定,适用于全部员工。
第二条薪酬原则依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材。
因岗而异:薪酬表现不同职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薪酬保密:未经公司许可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员工的薪酬。
第三条薪酬组成及标准薪酬指员工全数收入,其组成如图:薪酬标准总领导、副总领导年薪10-20万,部门领导和项目领导年薪8-10万,其他员工年薪1-8万。
第四条工资标准的肯定按照员工所属的职位、职务,肯定其工资标准。
待岗人员工资依照本地域昔时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依据同职位正式工资的80%发放。
第五条工资的计算与发放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核定工作日=月总天数-周日、节假日总天数-2日工资额=当月工资/月核定工作日公司考勤实行签到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一个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表现。
工资于每一个月15日按月支付,遇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年关奖金在年末支付,补助每一个月凭发票经报销程序到财务报账。
财务部、资产调配部、信息中心、部份免签到员工及集团公司代发工资的其他员工,出勤由其部门领导负责,每一个月20日前汇共计算上报人力资源部。
其他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全数汇总后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领导批准。
工资结构计算5.5.1部门领导及以上员工的基础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0%,绩效工资占50%。
绩效工资的60%按照月度部门绩效考核成绩计算,40%按照年关企业的经营情况及部门全年的绩效成绩计算。
5.5.2部门领导级以下的员工基础工资占工资总额的60%,绩效工资占40。
绩效工资按照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
5.5.3绩效工资计算方式5.5.4年关奖金每一年按照公司全年的经营状况及员工全年的表现别离计算。
5.5.5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一个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一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国企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国企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国企子公司工资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员工福利,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国企子公司下属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各项收入。
2. 国企子公司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原则,合理设定和调整员工薪酬水平。
3. 国企子公司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科学设置薪酬水平。
4. 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工资发放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薪酬管理体系。
二、薪酬设定1. 国企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行业竞争情况和员工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制定基本工资水平。
2. 国企子公司应当设置员工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合理设定绩效工资。
3. 国企子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特长、技能和经验,设立技能工资、岗位津贴等激励措施,激励员工提升自身能力和绩效水平。
三、绩效考核1. 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绩效考核指标既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指标,也包括个人工作业绩,并建立相应的评分体系。
3. 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员工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级,并设置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四、薪酬管理1. 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薪酬管理部门,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2. 员工薪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景区计税,并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机制,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及时发放。
五、奖金福利1. 国企子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发展和员工表现,设置年终奖金、季度奖金等,并依法进行税收计算和发放。
2. 国企子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特殊贡献或表现,设置个人奖励,并按照规定进行发放。
3. 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包括员工医疗保险、带薪休假、节假日福利等。
集团子公司企业行政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集团子公司企业行政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集团子公司企业行政负责人的薪酬合理、公平、透明,并有效激励其履行管理职责,推动企业发展。
2. 薪酬确定原则- 薪酬的确定应基于职位的要求、责任和贡献。
- 薪酬的确定应参考市场行情、企业绩效和个人能力。
3. 薪酬组成- 固定薪酬:根据行政负责人的职位级别和能力进行确定,具有稳定性且与职位相关。
- 绩效薪酬:根据行政负责人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确定,以激励其良好的管理业绩。
- 长期激励:根据行政负责人的职位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相应的长期激励机制,以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4. 薪酬管理程序- 薪酬测定:由集团总部负责对集团子公司企业行政负责人的职位和能力进行评估和定位,并确定其相应的薪酬等级。
- 绩效评估:定期对行政负责人进行绩效评估,以确定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 长期激励管理:根据行政负责人所参与的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其相关权益的发放和行使。
5. 公示透明- 薪酬管理应公开透明,确保员工对薪酬体系的理解和信任。
- 集团子公司应定期向行政负责人公示薪酬管理办法和标准,并解答相关问题。
6.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应根据市场行情、企业绩效和个人能力进行评估和决策。
- 薪酬调整应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7. 监督与评估- 集团总部负责对各子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薪酬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薪酬管理办法和标准进行审核,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任何相关规定和办法。
注意事项请依据公司具体情况对以上薪酬管理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并在执行过程中确保合规性和公平性。
国企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国企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子公司工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企子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管理,包括薪资标准、调整机制、发放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国企子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本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工资档案,确保工资数据真实可靠。
第二章薪资标准第五条国企子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岗位、技能、工作经验、绩效等因素确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福利梯度,合理分配员工工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
第七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奖励制度和考核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并对业绩不佳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八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调整。
第九条国企子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国企子公司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员工薪资水平与市场平均水平相当。
第三章工资发放第十一条国企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发放员工工资,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二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明确的工资计算规则,确保员工工资数据正确无误。
第十三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工资发放机制,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四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工资监督机制,对发放工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资发放合法合规。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十五条国企子公司应当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市场变化情况,定期进行工资调整。
第十六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内部调薪机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七条国企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绩效,合理确定工资调整幅度。
第五章工资保障第十八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员工工资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九条国企子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助机制,对遇到突发情况的员工予以帮助。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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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激励子公司负责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负责人。
第三条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薪酬水平与子公司负责人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及市场薪酬水平相匹配。
2.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负责人个人绩效挂钩。
3. 适度激励原则:合理设置薪酬结构,既要激励子公司负责人积极进取,又要防止薪酬过高导致成本过重。
4. 法规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薪酬:根据子公司负责人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薪酬体系确定。
2. 绩效薪酬:根据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负责人个人绩效确定。
3. 年终奖金:根据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负责人个人绩效及公司经营状况确定。
4. 股权激励: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子公司负责人贡献,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五条子公司负责人基本薪酬标准:1. 根据子公司负责人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薪酬体系确定。
2. 按月支付,具体金额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薪酬标准:1. 根据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负责人个人绩效确定。
2. 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的比例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 绩效薪酬按月支付,具体金额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子公司负责人年终奖金标准:1. 根据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负责人个人绩效及公司经营状况确定。
2. 年终奖金按月支付,具体金额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股权激励第八条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子公司负责人贡献,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1. 股权激励对象:子公司负责人。
2.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
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市场化原则:薪酬水平与市场同类岗位薪酬水平保持一致,体现公平竞争;2.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体现多劳多得;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意识,约束高管行为;4. 透明化原则:薪酬制度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员工监督。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子公司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薪酬:1. 根据公司规模、行业水平、岗位性质等因素确定;2. 基本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等固定部分;3. 基本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绩效薪酬:1.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2. 绩效薪酬分为基本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3. 基本绩效薪酬按固定比例提取,超额绩效薪酬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长期激励:1. 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立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2. 中长期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福利待遇:1.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为高管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2. 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福利待遇;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供带薪年假、病假等福利。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九条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薪酬调整:1.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市场变化等因素,定期对高管薪酬进行调整;2. 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子公司核心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子公司核心员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全体核心员工,包括经营层人员、技术、营销等核心业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激励、竞争、可持续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企业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子公司核心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等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市场薪酬水平、员工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体现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
2. 基本工资实行岗位等级制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设置若干岗位。
3. 基本工资每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表现进行适度调整。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和企业整体绩效确定,体现激励性和内部公平。
2. 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年度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20%。
3. 绩效工资每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表现进行适度调整。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全勤奖、年终奖、项目奖金等,体现激励性和奖励性。
2. 全勤奖: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发放,体现公平性。
3. 年终奖: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确定,体现激励性。
4. 项目奖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贡献度等因素确定,体现奖励性。
第八条福利:1. 子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 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福利。
第三章薪酬调整与考核第九条薪酬调整:1. 基本工资每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表现进行适度调整。
2. 绩效工资每年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进行适度调整。
3. 奖金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进行适度调整。
第十条考核:1. 子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 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集团公司子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所管理的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院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子企业其他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办法由企业制定并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二)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二章薪酬构成及确定第四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中长期激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基薪是子企业负责人任职年度的基本收入。
基薪主要根据企业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和地方企业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
基薪按照《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基薪确定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通过集团公司审核确认的财务决算数据计算确定,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第六条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子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及考核级别,在基薪的0-3倍之间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确定。
第七条子企业法定代表人、集团公司任命的院长(总经理)及专职党委书记,其分配系数为1;子企业其他副职的分配系数根据其岗位责任和贡献合理拉开差距,由子企业在0.8-0.9之间加以确定。
第三章薪酬兑现第八条子企业负责人基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
第九条子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列入企业成本。
根据集团公司确认的子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子企业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绩效年薪额度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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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薪酬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薪酬组织 (1)第三章薪酬体系 (2)第四章薪酬结构 (2)第五章工资调整 (4)第六章工资特区 (5)第七章福利津贴 (5)第八章其他 (7)第九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组织第六条公司总裁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
第七条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八条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第九条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本单位总经理审核,再汇总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由总裁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条薪酬管理决策机构:薪酬与绩效管理小组。
薪酬管理权限: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经营战略,审核整体性调薪和个别调薪。
第十一条日常薪酬管理机构: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薪酬管理权限:(一)月度基本工资和福利的发放,包括考勤汇总和工资核算(二)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汇总和绩效工资核算(三)已有职位新入职人员的定级建议和实施(四)按照总裁办公会的调整方案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第三章薪酬体系第十二条公司薪酬体系包括五种不同类型:(一)与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二)与销售业绩相关的提成工资制;(三)与日常管理、科研开发、服务支持、生产操作等工作相关的结构工资制;(四)与完成工作量直接相关的计时/计件工资制;(五)与岗位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十三条对于高层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
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适用于集团公司总裁、子公司总经理。
第十四条对于各子公司直接从事销售、营销的人员或团队实行销售提成工资制。
第十五条对于中基层管理人员、职能人员、科研人员、营销辅助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后勤管理人员以及工作难以量化的生产操作工人采用结构工资。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结果能够量化且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采用计时/计件工资制。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量均衡的生产操作工人、后勤服务工人采用固定工资制,包括司机、门卫、卫生工、勤杂工,其特征是每月支付固定工资。
第十八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薪酬结构第十九条公司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并根据不同人员有不同的组合。
(一)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确定各岗位的初始等级,依据不同岗位的业务特点,参考员工技能因素确定各自的岗位工资等级,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
(二)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
(三)奖金,超出年度经营目标而给予的奖励。
第二十条岗位工资(一)岗位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技能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
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
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的依据,采取一岗多薪,按技能分档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位工资等级。
(二)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1. 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2. 以岗位价值为主、技能因素为辅,岗位与技能相结合;3. 针对不同的职系设置晋级通道,鼓励不同专业人员专精所长。
第二十一条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季度绩效工资和计时/计件工资两种形式。
(一)季度绩效工资适用于中层管理人员、职能人员、科研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等。
季度绩效工资与员工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
(二)计时/计件工资适用于工人,其特征是员工个人工作易量化考核且工作量波动幅度大。
计时/计件工资按照员工每月实际完成的工时或工件数量计算。
第二十二条奖金奖金根据核算基础不同,分为年底奖金、利润提成和收入提成三种形式。
(一)年底奖金:以岗位工资为基础,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业绩的一种激励。
适用于除执行利润和提成工资制以外的所有员工。
(二)利润/收入提成奖适用于集团公司总裁和各子公司总经理。
与其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直接相关,具体奖励金额按照超额税后净利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提成比例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
(三)针对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采用收入提成奖,具体奖励金额按照销售回款的一定比例结合其他影响因素来确定,提成比例由各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商讨,总经理审核,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工资调整第二十三条工资调整采取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
(一)整体调整是调整所有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以及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由薪酬与绩效管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调整周期应在一年以上;工资增长率应低于公司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二)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工资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等级进行的调整;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岗位等级工资调整原则上每次只能上升或下降一级。
第二十五条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执行。
第二十六条调整后工资级别,一般从执行日期所在月初计算。
第二十七条调整的程序: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薪酬水平,提出薪酬调整方案(调薪范围、幅度、方式),汇总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请薪酬与绩效管理小组审议,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章工资特区第二十八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向对公司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公司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公司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九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一)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二)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三)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三十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
其条件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三十一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
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一)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二)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福利津贴第三十二条福利津贴是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物质保障。
公司目前阶段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津贴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加班津贴、特殊工作津贴和福利假期等。
第三十三条带薪法定节假日(一)公休假日:周日(二)法定节假日:元旦节1天、五一节3天、国庆3天、春节3天(公司可视实际安排春节假期,以通知为准)。
(三)女员工生育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
难产者延长30天,其中:产前30天。
产后哺乳假期每天1小时,直至小孩1岁止。
(四)男员工生育陪护假3天。
(五)员工带薪婚假:员工正常婚假3天,如为晚婚者(男25,女23以上)则增加5天。
再婚者不适用。
员工申请婚假,必须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
(六)员工工伤病假:员工因工受伤,经政府法定机构鉴定属工伤的,按政府社会保险办法执行,公司发基本生活费。
非工伤或未经鉴定或属于员工人为疏忽或违章操作造成后果的,公司不作工伤假处理。
(七)员工探亲假:根据公司运作和员工家属分布状况,公司对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在春节假期考虑,每年一次以5天为限。
(八)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为有薪假期。
如果非直系亲属去世的,按事假无薪处理。
(九)无薪病假突发疾病者,可以电话方式口头申请,事后2天内补办手续。
属于一般就诊治疗者,应提前1天申请,经过批准后执行。
(十)无薪事假员工申请必须理由充分,部门经理严格控制。
以上所有假期,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均不另增加天数,也不包括来回路途时间。
(十一)请假申请审批权限:第八章其他第三十四条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试用期间工资表:(单位:元)(二)试用期满后按照所定岗位的岗位工资等级发放。
第三十五条加班费一般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由各公司发放其加班费。
计算标准:(一)平时每小时加班费=(岗位工资/172)×1.5注: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月按21.5个标准工作日172小时计。
(二)周六周日休息日每小时加班费=(岗位工资/172)×2(三)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费=(岗位工资/172)×3(四)加班费发放数额=适用小时加班费×加班小时数(五)加班费每月统计一次,由各部门于月底进行统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送交人力资源部,并随当月工资发放。
(六)每月每人加班费最高限额不超过元。
(七)由于工作性质及时间特点,享受加班费的人员包括:生产工人、各部门一般人员。
员工的加班和夜班必须从严控制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病事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经各公司批准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每月按照21.5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
病事假工资扣除=请假天数×(岗位工资/21.5)第三十七条 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一) 个人工资所得税;(二) 缺勤扣除额;(三) 借款及利息;(四)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五) 其它应扣除项目。
第三十八条 工资计算期间从 日起至 日止并于 日发放工资。
工资发放日当天若适逢休息日第一天,则工资提前至休息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为休息日第二天及以后,则工资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一)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在职员工名册核发工资,未正式办理入职手续者不计薪;(二) 各部门考勤表应于每月2号前交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节假日顺延两天),最迟不能超过每月5号;(三) 生产部生产计件成绩表应于每月 号前交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四) 未在规定时间交报以上资料,或交报资料不完整的单位,当月工资在下个月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