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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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省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办法

湖南省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的目的与任务

一、区划界定的目的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决策,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推进绿色湖南建设;

(2)规范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工作,准确掌握我省天然商品林的数量、质量与分布;

(3)加强我省天然林资源的保护、经营和管理。

二、区划界定的任务

(1)根据森林的起源和森林(林地)类别区划天然商品林,查清我省天然商品林的面积、分布及质量;

(2)将天然商品林落实到山头地块;

(3)查清天然商品林的权属,明确事权划分和经营主体,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认可。

第二条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林天发

[2001]180号);

(4)国家林业局司局函《国家林业局计财司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外天然林停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行函[2016]222号);

(5)《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湘林资[2013]28号);

(6)《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湖南省林业厅,2013年);

(7)“十二·五”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

(8)林地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9)湖南省林权数据库管理系统;

(10)民政部门提供的最新行政界线。

第三条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对象和范围

一、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的对象

本区划界定的对象为商品林(地)中的天然林。

省级以上公益林(地)中的天然林不属于区划界定对象。

二、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的范围

本区划界定的天然商品林范围,包括连续面积在1.5亩及以上,天然形成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和未成林封育地。

第四条区划界定工作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县级区划界定外业工作由具有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章区划界定技术标准

第五条地类划分

地类划分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详见表1。

地类分类系统表

各地类的划分技术标准按《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林种划分

本区划界定对象仅限商品林,林种划分见表2。

林种分类系统表

各林种的划分技术标准按《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树种组划分及优势树种的确定

一、树种组划分

(1)杉木组:杉木、柳杉等。

(2)三杉组:水杉、池杉、落羽杉、水松。

(3)马尾松组:马尾松、黄山松、华山松、粤松、金钱松等。

(3)柏木组:柏木、侧柏、福建柏、园柏、铁杉、红豆杉、榧、三尖杉等。

(4)速生阔叶树组:枫香、拟赤杨、喜树、椿树、苦楝、柳类、梧桐、桤木、泡桐等。

(5)中生阔叶树组:檫、桦类、椴类、山槐类、木荷、酸枣、木兰、枳椇、板栗、杜仲、厚朴、黄柏等。

(6)慢生阔叶树组:樟类、楠类、榆类、栎类、榉类、石楠类、檀类、银杏、桂花等。

(7)竹类组:毛竹、杂竹。

(8)果树组:柑桔、桃、梨、板栗、李、杨梅、枣、柿、柚、枇杷、苹果、弥猴桃等树种。

(9)食用原料树组:油茶、核桃、油橄榄、文冠果、茶叶、花椒等树种。

(10)林化工业原料树组:油桐、乌桕、棕榈、漆树、白腊树、山苍子、栓皮栎、玫瑰、栲胶和紫胶寄主树等树种。

(11)药用树组:杜仲、厚朴、银杏、黄柏、金银花、五倍子寄主树等树种。

(12)其它经济树种组:桑树、柞树、芦竹等树种。

(13)灌木组:上述灌木树种以外的灌木树种。

上列以外的树种,按其分类系统,生物学特征,材质性能并入相

近树种组。

外业调查时,纯林记至树种;树种复杂的天然混交林可记至树种组;能单独区划小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树种为建群种的群落,记至保护树种。

二、优势树种(组)的确定

(1)在乔木林和疏林中,按蓄积量组成比确定优势树种(组),蓄积量比重大的为优势树种(组)。幼龄林,其林分平均胸径小于5厘米的按株数组成比确定优势树种(组)。组成比相同,依经营目的和发展方向确定,组成比和经营目的都相同,按慢阔、中阔、速阔、柏木、马尾松、杉木的顺序确定优势树种(组)。

散生分布于幼龄林中的上一世代母树不参与组成比计算。

(2)灌木林(含灌木经济林)按照占株数或丛数最多的种类为优势种类的原则确定灌木林的优势种类。

(3)乔木、竹类混生或乔木用材树种与经济树种混生,依生长优势或经营目的确定其类型。优势不明显,经营目的相同,划为乔木林,竹类作散生,经济树种作为特征记载。如杉木和三年桐、杉木与山苍子混交,均划为杉木林。

(4)油茶与马尾松等树种混生时,应依据经营目的正确判断优势树种。

第八条龄级、龄组与竹度

一、龄级、龄组

龄级与龄组根据优势树种(组)的平均年龄确定。龄级与龄组的划

分标准如表3。

一般用材林主要树种(组)龄级与龄组划分表

表3 单位:年

二、竹度

竹林的龄级按竹度确定。一个大小年的周期一般为2年,称为一度。竹林的龄组分为三个:≤2年的一度竹为幼龄竹,3—6年的二、三度竹为壮龄竹,≥7年的四度以上竹为老龄竹。

第九条林地权属

指林地所有权,分国有和集体。

现场区划界定时发现土地权属有争议,且争议无法调解、无法登记到农户(单位)的林地的权属按有争议填写。

第十条起源

天然林:由天然下种或萌生形成的森林、林木和灌木。

第十一条自然度

天然商品林(地)按照植被状况与原始顶极群落的差异,或次生群落位于演替中的阶段划为3级:

(1)Ⅰ级:原始或受人为影响很小而处于基本原始的植被;

(2)Ⅱ级:有明显人为干扰的天然植被或处于演替中期或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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