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我喜欢的人物作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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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精选9篇】
小时候,我的爷爷经常给我讲故事,讲了许多的故事,但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只小猪》。
有一天,猪妈妈把三只小猪叫过来说:“孩子们,你们都长大了,你们也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出去闯一闯吧!”
老大圆圆走着走着,看见了一堆稻草,就说:“我就稻草盖一间稻草房吧!”说完,立马就盖了起来。
老二滚滚在马路上看见了几根木头,心想:“正好有一些木头,我就用这些木头盖一间木头房吧!”说完,马上就盖了起来。
老三胖胖在找盖房子材料的过程中,看见了一堆砖头,心想:“我要使用这些砖头盖一间房子的话,那肯定既结实又漂亮,该多好啊!”说完,一丝不苟的盖了起来。
一只大灰狼知道了这件事,说:“这下,我有口福喽,哈哈……”
晚上,大灰狼找到老大圆圆的稻草房,“呼……”一吹,就吹倒了,圆圆逃呀逃呀,逃到了老二滚滚的家,大灰狼一推,‘咚’就推到了,圆圆和滚滚逃呀逃呀,逃到了老三胖胖的家,无论大灰狼怎么吹怎么推就弄不到胖胖的房子,大灰狼看见屋顶上有个烟囱,心想:我可以从烟囱里爬进去呀!不了,胖胖早在烟囱下面烧了一锅油,“咚”大灰狼掉进了胖胖的油锅里,别烫死了。
从此,小猪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最喜欢的人?嗯,让我想想,对了,是她!
她确实讨我喜欢:梳着一头齐耳短发,留着整齐的刘海,弯弯的眉毛,一双会说话的水灵灵的大眼睛。
走路又蹦又跳,总是走不安稳。
她待人热情诚恳,乐于助人,所以同学关系极好。
唉!她各方面都还不错,可就是体育这个“挡箭牌”。
瞧!成绩报告单下来了!她忙打开,一看,立刻拉长了脸。
“天啊,体育又是良!”
她还非常幽默恢谐。
下课时喜欢和同学开玩笑,还爱和同学讲她自己的笑话。
下面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个她的笑话:她妈妈(以下简称妈)说:去把那个啥的啥给那个了!她问:哪个啥的啥?妈:那个啥的啥!她:哪个啥的
啥?妈:不就是那个啥的啥吗?
“书是生命的源泉!”对她来说,真是说到心坎里去了。
一本好书到了她手,她就不管黑天白夜,地点场合,吃饭看,睡之前看,甚至上厕所也看,但上课从来不看。
不过,幸好她平时多望远,鼻梁上没架“望远镜”。
说到这儿,你也许喜欢上她了,对不对?告诉你,她就是我。
奇怪吗?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了,那怎么谈得上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祖国,爱世界呢?
《三国演义》是中国灿烂文化中的一块瑰宝,书中有名有姓的“英雄”就有1191人,既有羽扇纶巾的诸葛亮、谈笑间灰飞烟灭的周瑜、“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的吕奉先,更有像曹操、刘备、孙权等一大群左右中国命运的'人物。
我最喜欢的就是号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
曹操是年少就有为立志救国的将领。
35岁经历了人生第一个重大事件“董卓之乱”。
董卓带兵进京发动政变,诛杀宦官集团“十常侍”,囚禁了汉少帝,毒死汉献帝母亲。
曹操心忧国家和百姓,拒绝了董卓高官厚禄的拉拢,辞职回到家乡陈留,散尽家财,组织义军率先讨伐国贼董卓,这就是曹操“陈留起兵”的故事,青年的曹操就这样走上了历史的大舞台。
曹操是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诸侯,曾三次发文征集人才,并提出使用人才“唯才是举”的原则,在曹操的努力下,共有102位全国著名的谋士汇集到曹操麾下,更多的武将和军人变成曹操的大军。
为留下大将关羽,曹操“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甚至把缴获吕布的“赤兔马”送给关羽。
才促成了今后华容道关羽放曹操一马的故事。
曹操是坚韧不拔克服困难的统帅。
在赤壁之战中曹操十万军队在赤壁被孙刘联军大败,损失惨重,几乎匹马退回北方。
但曹操没有学习楚霸王项羽拔剑自刎,而是效仿越王勾践,继续在北方发展自己的力量,终于成为三国中力量最强大的一方,并建立起了曹魏政权的雏形,为最终统一三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曹操是豪迈奔放胸怀天下的文学家。
《观沧海》、《龟虽寿》都是国人耳熟能详的不朽名着,特别是《短歌行》中,曹操振聋发聩地说出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把满腔的人生抱负,为理想献身的英雄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我喜欢曹操,正是喜欢他的年少立志、奋斗不止、坚韧不拔和重视人才的气质,更是钦佩他胸怀国家、敢为天下先,救国救民于水火中的伟大抱负。
正像歌中唱到: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曹操,就是我心目中最大的那个英雄。
世界上有好多的动物,他们的样子可爱,特别讨人们喜欢。
但是,你有关注过那一种动物吗?——蚂蚁。
蚂蚁,是一种体型非常小的动物,它只有芝麻大小。
在动物的世界里,它是非常不起眼的。
也是不受人们关注的。
可我,却因为那件事儿佩服蚂蚁了,对蚂蚁的见解又有了新一层的认识。
前几星期,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龙泉湖闲逛。
我累了,变蹲在地上,让爸爸去给我买点吃的,我发现了蚂蚁洞,有几只蚂蚁在寻觅着食物,我把爸爸给我买的面包,拿出一小块,放在蚂蚁洞旁边。
蚂蚁也是一个敏感的动物,它们不是蜂拥而至,而是先派一名“侦察兵”来观察情况,直到它们认为安全了,才把面包挪走。
一只蚂蚁的力量是不够的,那一小块面包对于它们来说就好似泰山,人们常说:“人心齐,泰山移”。
那么,蚂蚁也是一样,很多蚂蚁都来帮忙,他们团结一致,那一小块面包竟奇迹般地被蚂蚁搬走了,我不由的惊奇了。
蚂蚁虽小,生命虽脆弱,但生命力却极其顽强。
水淹没不了它,它坚强的从水堆里爬出来,因为蚂蚁坚信,只要努力,就一定能重见光明。
那些其他的动物外表华丽,却不及蚂蚁内心华丽。
我越来越喜欢蚂蚁了……
我是一个安静而胆小的女孩,平时最喜欢读书,我最爱读《童话故事》。
它如一个梦境,书里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把我带到了一个神秘多彩的世界,使我得到快乐。
其中《天使与魔鬼》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第一次翻开《天使与魔鬼》,它把年幼的我带到故事中天使的面前,让我同她一起去找王子,观赏大千世界的景色。
我经常不思茶饭,陶醉在那些奇幻冒险的情节中,被天使和白马王子深深吸引,直到天使找到了白马王子,才舒了一口气——总算把故事看完了。
当我第二次翻开《天使与魔鬼》时,我依旧沉浸在那些精彩的情节中,但这一次我被天使的勇敢与机智所吸引。
天使一出场就可以动员皇宫的所有人帮助她战斗,足以可见天使的勇敢机智。
随着我慢慢长大,知识的不断增长,当《天使与魔鬼》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我发现天使在遇到困难时更是表现得积极乐观。
她在找王子的途中,一直坚持不懈,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获得了成功。
我不禁钦佩起天使来。
我要向天使学习,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勇往直前,遇到困难要勇敢、无畏,努力取得成功。
望着手边的《天使与魔鬼》,我仿佛看到天使骑着天马在我眼前飞过,鼓励我遇到事情不要胆小,要积极乐观并勇敢面对。
想到这,我忍不住将《天使与魔鬼》紧紧捧在胸前。
我家阳台上生长着一种植物,它浑身苍翠,尖刺遍布,习惯生长在干旱,缺水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植物—仙人掌。
说到仙人掌,在这之前,我对仙人掌充满了厌恶,认为它这是一个既不开花又不结果的家伙,光秃秃的,还浑身是刺,难看极了!我总把我自己心爱的文竹放在离它最远的地方。
可是,现在我为什么又喜欢上仙人掌呢?那一次,让我改变了对仙人掌的看法。
暑假起间,妈妈要去老家看望奶奶,而爸爸又要去上班,所以阳台上的植物就交给我负责,包括那株令人讨厌的仙人掌。
我每天都认真地给其他植物浇水,唯独那株仙人掌,我对它爱理不理,高兴时就给它浇点水,心烦时就对它置之不理,心想:“反正那株仙人掌长得那么难看,就是死了,妈妈也不会怪我的。
就这样,有时一连好几天我都不给仙人掌浇水,那时天气炎热,认为仙人掌一定活不了多久。
可是,有一次,我无意间发现一连好几天都没浇过水的仙人掌,依然顽强的挺立着,不过,以往翠绿的衣裳暗淡了。
瞬间,我对仙人掌的敬意油然而生,它是多么的顽强,直直地挺立着,像一名坚强的`士兵,无论有多大的困难,也要顽强的活着。
我最喜欢仙人掌,喜欢它的顽强,喜欢它的坚韧不拔。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有人喜欢小猫,有人喜欢小狗,哈哈,反正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我喜欢的动物要很多;小狗,熊猫,小鸟。
到那我不怎么喜欢,我最喜欢的是小猫。
它那漂亮的毛滑滑的,大大的眼睛承托这个中等大小的脸,可爱极了。
它叫起来,温柔好听,像灵泉一样流露出来。
它心情好的时候,会在你的脚下走来走去,那滑滑的的猫使得你痒痒的,也会用那脏脏的脚掌在你写字本上踩来踩去,使得你想揍它一顿,可以见它那可爱的表情会让你不忍心下手。
心情不好的时候,理也不理你一顿,就算你怎么叫,都不采理你。
它想玩就玩,一玩就玩到天昏地暗,它不想玩的时候,都会乖乖的在它的窝里睡觉。
猫就是这样,让人难以猜测,也让人觉得它,懒。
它最喜欢玩毛线,一玩起来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它也最喜欢吃鱼,吃起鱼来,都会发出咕咕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好吃。
猫也会挑食呢。
给它肥肉吃,它不吃,非要有瘦肉或鱼它才吃;给它球玩,它不玩,非要玩毛线才行。
这也让人们特别讨厌。
虽然它神秘莫测,贪吃又贪玩,但是有一件事它可是高手呢!
每到晚上,那些可恶的老鼠找东西吃,只要猫看见了,紧盯着老鼠,找到时机,一扑,一抓,就把那老鼠捉到手了,这对它来说,那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这也就是人们让小猫的理由了。
猫神秘莫测,贪吃又贪玩,又会捉老鼠,让人们又讨厌又喜欢。
我就喜欢小猫,你喜欢吗?
我和一只黑熊的一张合影,是我最喜欢的照片。
那是前几年我和爸爸妈妈同去西双版纳原始森林看动物表演前所拍摄的照片。
当时,只听见:“照相了,照相了,小姑娘照张相吧!嘿,这镜头绝了!长大了也有吹牛的资本。
”听到这,我们便走了过去,驯养员说:“这只黑熊叫月牙,因为它胸前有一道月牙形的白毛,因此而得名。
”那黑熊头顶上的毛很稀疏,身子肥胖而笨重,四条又粗又短的腿缓慢的直立行走着,左右摇摆,看上去憨厚而可爱。
开始照相了,黑熊重复着先前的动作,直立着把他那毛茸茸的一只熊掌搭在我的肩上,顿时,感到沉甸甸的,另一只熊掌放在了另一侧,他的目光混浊而呆滞的望着前方,只听见“啪”的一声,它与陌生的我永远留在了一起。
几分钟后,我就去取照片。
我的脸上充满了灿烂的笑容而黑熊却是满面脸愁容,显得那么疲惫,忧郁。
我心里有些伤感起来。
那些人为了挣钱,残忍的把它带到了这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着那些单调的动作,使它失去了家园,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伙伴,过着孤独的生活。
我多么希望人们放它回到自己的乐园里去啊!
由于我对它产生更多的是怜悯,因此,这张照片就成了我最珍贵最喜欢的照片了。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
他的名字叫贝贝。
它的毛柔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细又密,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的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射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美丽极了!那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地看,还不容易发现。
它的脑袋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不停地前后摆动。
它的眼睛特别漂亮,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闪闪,就像镶嵌在白玉里的红宝石;它还有一张惹人喜爱的三瓣嘴,上面两瓣,下面一瓣。
嘴里长着两颗大门牙,咬起东西来可厉害了;嘴的两侧还有几根细细的胡须,它总是把那两只长长的耳朵竖得直直的,显得十分神气。
它的前腿短小,后腿长而有力,时常弯曲着,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蹲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时候,像棉花糖,又像雪球。
我给小白兔做了个家,把小白兔放进去,它左蹦右跳,仿佛比吃了蜜还甜。
小白兔最爱吃白菜、萝卜,每当我向它们投青草时,它总是乐得手舞足蹈,贪婪地吃着,还发出“啧、啧、啧”的叫声,仿佛在对我说:“谢谢你,这嫩草可真香呀!”吃完青草,它们就美滋滋地躺下,安详地闭上眼睛。
我爱你——小白兔,你是那样充满生气,天真可爱!你给我童年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和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