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件库房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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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库房内所有原辅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包装材料、设备及零配件、后勤物资等的管理。

第二条职责。库管员按本制度管理库房物料,保证库房物料的安全、完整,保证科研正常用料。

第二章库房管理

第三条物料的分类

(一)合格物料。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包装材料、设备及零配件、后勤物资。

(二)不合格物料。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包装材料、设备及零配件、后勤物资、退回的质损物料、不合格成品。

(三)待验物料。寄存等待检验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四条物料管理流程图

第五条物料码放

(一)物料搬运、堆垛等作业,严格按商品外包装标识的要求,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二)物料按不同类别、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分类分区定置,码放于洁净的仓库或仓库货架上:

1、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分库或分区码放。

2、贵重物体专柜或存存库放。

3、挥发性物料密闭贮存。

4、固体、液体分开存放。

5、易燃、____和其他化学试剂专库存放。

(三)以货位单位,挂放标志牌,并填写好《货位卡》,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条件允许还应标明现存数量。如实记录该货物位物料的情况。每批货进库时必须进行编号,在《货位卡》上注明编号。

(四)货物码放符合规定距离

1、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00厘米。

2、垛与梁间距不少于30厘米。

3、垛与墙间距不少于50厘米。

4、垛与柱间距不少于30厘米。

5、垛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5厘米。

6、保持库区内道路通畅,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200厘米。

7、货垛与库区内设备、设施保持一定距离,离电器、消防设施不少于50厘米,离灯垂直距离不少于20厘米。

(五)码放整齐,不可到置,且合格证(取样证)向外;贴有取样证的考外码放。

第六条物料养护

(一)清洁。保持库区内环境和物料外表面的清洁;收发料后及时清扫地面,对存放物品的表面及们窗,定期作好全面清洁。

(二)防高温、防潮:

1、安置降温除湿设施,配置温湿度计。

2、按所存放物料的贮存要求,控制库区的温湿度。每日上午(9:00—10:____点)、下午(15:00—16:____点)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

3、库管员每周全面检查各物料贮存情况一次,并如实填写《库房巡检记录》。

4、梅雨季节和高温季节增加检查频次。

5、对易挥变质的原辅料重点检查外包装是否受潮,者重检查其下层及接近墙壁易受潮部位,高温、多雨季节增加检查频次。

(三)养护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发现帐、卡、物等不符时,要立即查明原因。

2、进行质量检查时,对易变质品种、外观变化、有吸潮、霉变现象的产品时进行复检,交检验室取样检验,暂停出库,挂好待验标识。待收到检验报告书后,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3、发现物料包装破损,应跟换新包装并单独码放第一时间领用。

第七条安全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安全标准。

(二)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员必须亲自陪同。

(三)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注意门锁安全,经常核对帐、卡、物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

第八条结料

物料收发要及时上、下帐卡,每日下班前清点库内物料,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每个月底按《盘存sop》进行物料的盘存。

第九条物料的发放执行《物料发放sop》;第十条整个物料管理中的记录、凭证、帐簿归档保存,按财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库房物料盘点sop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库房物料盘存。

第十二条职责

库管员负责按本程序盘存物料。财料会计监督盘存。

第十三条内容

各库管房每月最初一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对仓库物料进行盘存并将报表交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盘存前的准备

(一)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库管员必须把当月所有发料单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帐存数,编制月末库存物料盘点明细表。

(二)检查仓库物资是否堆码整齐,检查计量器具是否清洁、完好。

第十五条盘存

(一)物料质量检查

1、检查物料是否在贮存有效期内,有无发霉、吸潮,包装有无破损、渗漏。

2、检查状态标志是否齐全,所标注的内容是否和实物一致,合格、不合格、待验品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识,不合格品是否单独存放,其品名、规格、批号、件数是否与货位卡上一致。

3、数量和重量

对额定包装的物料检查库存件数与记录数是否一致;对非定额包装和拆零的物理称重或计数,并如实记录在货位卡上,检查《货卡位》上收、发、结存是否一致。将实际盘点数计入月末库存物料盘点明细表的实际盘点数栏。

4、查物料是否遵循了“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十六条盘存后处理

(一)对已有吸潮、发霉和包装破损的物料要及时通知质量部取样检验,作出处理。对已临近复验周期的及时申请复验。

(二)对重量、数量、状态标志不符的,及时查清楚原因,追踪处理。

(三)库管员根据盘存情况及时填写《月末库存物料明细表》,上报主管部门及先关部门,对异常情况的处理要及时上报。

第四章库房物料接收sop第十七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到库物料的接收管理。

第十八条职责

库管员负责按本标准接收物料第十九条接收物料前的准备

(一)检查称器具是否完好、是否与称量要求相符。

(二)检查转运工具是否完好、是否有清洁物料外包装的工具。

(三)检查库房货位是否清洁卫生。

(四)准备好空白的记录。

(五)打开风机或通气窗口以利通风。

第二十条初检要求

(一)供货单位是经质量部批准的供应商。

(二)运输车辆封闭或用苫布盖严。

(三)物料与送货单和订货合同一致。原辅料抽查重量、包装材料抽查其数量,检查是否与其标示量相符。接收印刷性包材要与标准样张核对是否与之相符。

(四)各物料有明显标记,内容清晰、完整,至少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且正确无误。

(五)包装无破损、渗漏、受潮、水渍、霉变等;有无内包装材料,封口是否严密。

(六)原辅料、包装材料有厂家的检验合板报告书。

(七)成品入库时,先核对实物是否与入库单内容一致,再检查包装是否整洁完好,印刷的文字内容是否正确、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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