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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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强制清算法律规定(3篇)

公司法强制清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公司法强制清算,是指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或清算过程中出现严重障碍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以终结公司的法律地位,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强制清算的规定较为详细,以下将从法律依据、程序、责任等方面对公司法强制清算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二、强制清算的条件1.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等。

2. 公司无法自行清算,如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清算期限未进行清算,或者公司清算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算工作等。

3. 公司清算过程中出现严重障碍,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或者债权人对公司财产有争议等。

三、强制清算的申请1. 公司股东申请: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2. 债权人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3. 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依职权启动强制清算程序。

四、强制清算的程序1. 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确定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应当具备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 清算组的职责:清算组负责接管公司财产,调查公司财务状况,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分配公司财产等。

4.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

《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研究》范文

《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研究》范文

《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研究》篇一一、引言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公司作为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当公司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运营时,公司清算就成为了必须面对的环节。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义务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概念及法律地位公司清算义务人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依法应当履行清算职责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义务人应当积极组织清算工作,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完成公司清算的任务。

在法律地位上,清算义务人是公司解散后的责任主体,对于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具有管理和处分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法律上赋予了清算义务人特殊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三、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一)民事责任概述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主要是指在清算过程中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对债权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对公司及其股东承担的责任等。

这些责任通常是通过司法机关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裁判来实现。

(二)常见类型及案例分析1. 未能及时组织清算:当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未能及时组织清算工作,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或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某公司因长期经营不善而解散,但未及时进行清算工作,导致公司资产流失,最终法院判决由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2. 侵犯债权人利益:在清算过程中,清算义务人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侵犯债权人利益,如私自处置公司财产等行为。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滥用职权或渎职:当清算义务人滥用职权或渎职导致公司利益损失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例如,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收受贿赂并做出不实评估报告,导致公司资产损失严重,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渎职罪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制度探讨

公司解散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制度探讨

公司解散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制度探讨【摘要】本文正是从股东清算责任这一角度入手,深入的思考了股东在清算过程中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针对我国法律关于公司解散清算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公司清算;股东;民事责任一、公司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股东民事责任的确定在公司清算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及现实意义。

这对于股东明确自己的权力、义务及责任,平衡相关主体之间利益,减少债权人维权的成本有着重要的意义。

并且可以进一步而完善我国公司法。

(一)公司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当或必须承担的不利后果,这是狭义的法律解释。

由此可推断出法律责任是一个与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

在法律关系中,权力主体的合法利益想要实现必须有义务主体认真履行义务为前提。

这样该法律关系才能归于正常消灭。

相反的如果义务主体消极履行义务,则导致权利主体的利益无法实现。

权力的实现需要责任作为其坚强后盾。

在我国,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及公司法律制度不健全,并且股东以有限责任作为其逃避责任的保障的现状,股东在公司解散后不进行清算或者违法进行清算的情况大量存在。

(二)公司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的分类股东在公司清算中的民事责任主要分为清算责任、清偿责任和赔偿责任。

首先,清算责任是指股东作为组织清算人对以解散的公司进行清算的责任。

准确的来说,依法在公司解散后组织清算是股东的义务。

当股东自愿主动履行清算义务、积极地组织清算人进行清算时,无需其承担清算责任。

相反,如果未依法组织清算的情况下,股东承担的清算义务则需要转化为清算责任。

其次,清偿责任是指清偿公司债务的责任。

最后,赔偿责任是指因其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我国公司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制度在我国实践中,出现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公司财产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清算中股东责任制度的不健全。

因此,深刻反思我国清算中股东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与司法缺陷显的尤为重要。

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

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

提纲正确区分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解散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地位司法解散公司问题公司强制清算的有关问题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问题一、正确区分公司解散、清算和终止公司的消灭过程:解散——清算——终止解散:营业资格丧失清算:清理债权债务终止:法人资格(主体)资格消灭(一)公司解散含义: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

解散的法律效果:1、公司经营能力的丧失。

2、清算程序的必然开始。

公司法第187条第3款: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184条: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非破产解散的事由(第181条)(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二)公司清算含义:清算是指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依法整理财产关系,了结公司业已形成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公司解散与清算的关系1、解散是清算的前提和原因,只有解散后方能进行清算;2、清算是解散的必然结果,公司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

(三)公司终止1、含义:公司终止是指公司停止其存续状态,丧失权利能力的事实。

(主体资格丧失)2、公司解散与终止(1)解散是终止的原因(2)法人资格的消灭以终止为标志,而非解散3、公司终止的要件——实质要件:清算完毕——形式要件:注销登记(四)实践中应当澄清的问题1、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问题:公司解散拟或终止营业执照的性质: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争议观点:(1)工商部门:(1999)第173号文: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终止(2)最高法院:法经(2000)23、24号答复新公司法:公司解散情形2、未经清算而注销的,公司是否终止公司未经清算而注销的现实原因: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1条:出具完结证明或者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清算完毕后注销,但仅形式审查(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争议:公司是否终止(行政行为与民事审判)二、解散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地位(一)理论争议:人格消灭清算法人拟制法人同一法人说(二)我国长期立法及司法实践民法通则第40条:公司终止,应当进行清算。

公司关门清算流程

公司关门清算流程

公司关门清算流程一、公司关门清算的法律依据公司关门清算需要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依法清算:(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关门清算的主要流程(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决定清算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认。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登记。

(二)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在见到通知或公告后30日内,未清偿债权的应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应核对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估价。

(四)变卖公司财产、清偿债务清算组应当及时变卖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正常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前,不进行财产分配。

(五)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六)公告公司终止清算报告确认后,应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关门清算的注意事项(一)按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债权人利益;(二)妥善保管财产,避免资产流失;(三)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关系,避免新的争议;(四)清算过程中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公司关门清算的法律责任公司关门清算中,如有以下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不按法定程序清算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在清算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和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三)公司不依法清算而进行私了分配财产的,应当返还公司财产,其中负有责任的清算组成员和参与分配的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清算的法律规定(3篇)

依法清算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依法清算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时,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处理,以了结其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依法清算不仅关系到清算组织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依法清算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依法清算的法律规定。

二、依法清算的适用范围依法清算适用于以下情况:1. 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2. 公司破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3. 事业单位终止:因政策调整、体制改革等原因,经批准终止的事业单位。

4. 其他经济组织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依法清算的其他经济组织。

三、依法清算的程序依法清算的程序如下:1. 清算组的成立(1)公司解散: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确定清算组。

(2)公司破产: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担任清算组。

(3)事业单位终止:由事业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担任清算组。

(4)其他经济组织终止: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担任清算组。

2. 清算组的职责(1)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2)清理财产: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债权债务:清算组应当处理债权债务,包括确认债权、偿还债务、追收债权等。

(4)分配财产: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分配财产,清偿债务。

(5)注销登记:清算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 债权申报与确认(1)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债权确认:清算组应当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

4. 债务清偿(1)债务清偿顺序: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普通债权。

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定文件,规定了公司的权益、义务和管理机制等内容。

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有时可能会发生解散和清算的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合法、有序,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相关规定。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中关于解散和清算的规定进行探讨。

第一章公司解散的程序和要求第一节解散的程序1.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需由股东会进行决议,决议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

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同意,则需重新召开股东会进行再次表决。

2.解散公告:公司解散决议通过后,应当及时发布解散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解散的原因、解散的日期和解散程序的具体安排等。

3.立案备案:公司应当在解散公告发布后的三十日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解散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解散公告、解散决议等相关文件。

第二节解散的要求1.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法继续经营:(1)公司达到法定存续期限;(2)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解散;(3)公司因解散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债务。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议:在收到解散备案材料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核,若符合解散要求,将发出解散决议书。

第二章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要求第一节清算的程序1.清算组成立:公司解散决议通过后,应当立即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指定,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监事等。

2.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应负责编制清算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清算费用等详细信息。

3.向债权人通知:清算组应及时向公司的债权人发出通知,债权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债权申报。

4.清偿债务:清算组应根据清算情况依次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包括支付员工工资、清偿供应商债务等。

第二节清算的要求1.债务清偿顺序: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首先清偿员工的劳动报酬,其次清偿国家税款及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2.清算结余分配:在清偿全部债务后,如有清算结余,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一般由股东会决定清算结余的分配比例及方式。

《2024年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研究》范文

《2024年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研究》范文

《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研究》篇一一、引言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依法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法定程序。

在清算过程中,清算义务人的责任十分重要,不仅涉及公司的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更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与规范。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二、公司清算义务人的定义及法律地位公司清算义务人,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依法承担组织清算工作的主体。

通常包括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等。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义务人具有法律地位,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履行清算义务,确保公司财产的合理处置和债务的清偿。

三、公司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能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的公司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二是未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而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赔偿责任;三是因违反清算程序或违反清算义务而导致的其他民事责任。

四、公司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 资产赔偿责任:当清算义务人因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2. 连带责任:当公司的债权人因清算义务人未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而遭受损失时,清算义务人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若清算义务人违反了行政法规或刑法规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

五、研究现状及问题当前,我国对于公司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虽然法律规定较为完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清算义务人未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法律责任,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和债权人利益受损;部分地区法院在处理涉及公司清算的案件时,对清算义务人的责任认定存在差异,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不公平现象。

六、完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 强化对清算义务人的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法律责任。

公司解散以后的法律后果(3篇)

公司解散以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其解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在公司解散之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涉及到公司债权人、股东、员工等多方利益。

本文将从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解散程序、清算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1. 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公司解散后,其法人资格随之终止。

这意味着公司不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不再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解散后,其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将由清算组进行处理。

2. 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公司解散后,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清偿债务。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然后清偿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3. 股东权益的处置公司解散后,股东有权依法处置其在公司中的股权。

股东可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请求清算组回购其股权。

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有权依法从公司财产中分得剩余财产。

4. 员工权益的保护公司解散后,员工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5. 税收问题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追缴税款。

6. 知识产权的处置公司解散后,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处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的处置需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满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遵循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解散程序1. 提出解散申请公司解散前,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应当就解散事宜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

决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解散申请。

2. 工商登记公司提出解散申请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 确定清算组公司解散后,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应当指定清算组。

民法典对公司清算的规定

民法典对公司清算的规定

民法典对公司清算的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清算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议题。

为了保障各方利益,我国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清算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就该法典对公司清算的规定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公司清算的前提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清算是指股东根据法定程序,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总体梳理,分摊负债,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公司的法人地位。

而公司清算主要分为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两种情况。

1. 自愿清算自愿清算是指公司在达到解散条件时,由股东自愿决定启动清算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清算时,应当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由公司所有的股东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自愿清算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出清算方案:股东应经股东会通过清算决议,确定清算方案,包括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权力和职责,以及资产处置的方式和程序等。

(2)保全资产和债权债务登记:清算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保护公司的资产免受损失。

同时,还应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并接受债权人的申报。

(3)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清算组负责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处置,将资产变现后清偿债务,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编制财产清单和清算报告:清算组应编制公司的财产清单和清算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登记。

2. 强制清算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特定原因(如丧失营业执照、公司股东不能满足法定人数、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而被人民法院宣告清算。

强制清算程序如下:(1)立案和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接到有关清算申请后,依法对案件立案,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

(2)保全资产和债权债务登记:类似于自愿清算,清算组应采取相应措施保全资产,并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

(3)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清算组负责处置公司的资产,清偿债务,并按照法律程序对公司进行注销。

法律规定了清算人的职责有哪些

法律规定了清算人的职责有哪些

法律规定了清算⼈的职责有哪些当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都是由相关的清算热来执⾏清算,我国法律规定了清算⼈具有相应的责任,但是很多⼈却不清楚这⽅⾯的规定。

那么,法律规定了清算⼈的职责有哪些?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清理、保管公司资产。

清算管理公司资产是清算⼈的⾸要的清算事务。

清算⼈清理的公司资产是指公司的全部资产。

⽆论公司的净资产还是公司的负债资产;不管是有形资产还是⽆形资产,都属于清算⼈清理的资产范围。

公司的所有资产及全部财务账册、印章等均由清算⼈负责管理。

清算⼈清理公司资产,应当查实公司全部资产,确定各种资产数量及其价值数额。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员对有关资产依法进⾏评估,准确确认公司资产价值。

清算⼈在查实公司资产的基础上,分别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财务会计规则的要求,由清算⼈签字。

依公司法原理,清算⼈在清理完公司财产后,应当将其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送交股东或股东⼤会确认。

公司在进⾏清算时,不得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否则依公司法第217条第2款的规定,除责令改正外,还要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以⼈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代表公司对外进⾏与清算有关的民事⾏为。

清算⼈作为公司清算事务的执⾏者,代表公司对外进⾏⾏为。

受清算中公司权利能⼒所限,清算⼈对外代表公司⾏为的内容应与清算事务相关。

其内容主要包括:第⼀,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

清算⼈应当及时告知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并代表公司向公司债务⼈⾏使债权,向公司债权⼈清偿债务。

第⼆,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订⽴、履⾏合同是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的基本法律形式。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的主体资格并未消灭,不能因公司的解散⽽擅⾃单⽅解除未履⾏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公司解散流程及法律后果(3篇)

公司解散流程及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解散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它涉及到公司的法律地位、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

在我国,公司解散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解散的流程及法律后果。

二、公司解散的流程1. 提出解散申请公司解散的流程首先是由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申请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申请可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 审查解散申请解散申请提出后,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解散原因是否合法、解散程序是否合规、公司资产是否可以清偿债务等。

3. 制作解散报告经过审查,如果解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应当制作解散报告,并向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会报告。

4.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解散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出后,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公司解散进入实施阶段。

5. 实施解散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解散决议后,公司应当实施解散。

实施解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停止经营:公司应当停止经营业务,不得再进行新的交易活动。

(2)清算: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确定债权债务,处理债权债务等。

(3)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结束后,公司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6. 注销登记公司解散后,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三、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1. 财产后果公司解散后,其财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和分配。

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应当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 债权债务后果公司解散后,其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存在。

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债务,公司应当依法履行。

如果公司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责任后果公司解散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法律后果(3篇)

公司破产清算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破产清算是指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不仅涉及到公司自身,还涉及到债权人、股东、员工等各方利益。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1. 公司法人资格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破产清算而解散,其法人资格消灭。

这意味着公司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无法参与民事活动。

2. 债权人权益受保护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在破产财产分配前依法申报债权,并按照债权性质、数额、顺位等因素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破产清算程序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因公司破产而遭受损失。

3. 股东权益受损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由此可见,股东权益在破产清算中处于最后顺位,股东可能无法收回投资。

4. 员工权益受保护破产清算程序中,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破产等原因依法解散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依法办理职工安置手续。

此外,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应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5. 公司管理人员责任承担公司破产清算时,管理人员可能因违法经营、失职等原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违法经营、失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清算中的会计职责和法律责任

公司清算中的会计职责和法律责任
算 的义务主体 , 它区别于清算组 , 者是清算 主体在组织 清算 后 时, 任命或 者选定具体操作公 司清算事宜 的临时性组 织 , 此为 清算的实施主体 。第三 , 司清算 的内容为按照法律 规定的方 公 式、 程序对公司的资产 、 负债 、 股东权 益等公 司的状况作全面的
1会计法律责任的 归责原则 、
灭, 从而消灭公 司的法人 资格 。 二 、 司清算的意义 公 公司股东责任和 公司责任 的有限性使得 公 司法 人制度成
有两类 : 一是主观归责原则 , 又称过错 责任原 则 ; 二是客观归贵
原则 , 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 责任原 则是指只有在基 于故意或 过失侵害他 人的权
利和利益 , 并且造成 了损 害的情况下 , 为人才承担损 害赔偿 行 责任 。具体而 言 , 就是有过错才有责任 , 无过错即无责任 。其实 质在 于以行 为人 的主观心态作 为确定 责任 归属 的根据 , 是一种 理性 自由法则。“ 因为个人已尽其注意 , 免除侵权 责任 , 自 得 则 由不受拘 束 , 聪明才智可得发挥 , 人人尽其 注意 , 一般损害亦可 避免 , 社会安全得以保障” 。简言之 , 如果一个人 的行为达到了 法律和道德所 要求注意 的程度 , 行为便无可 指责 , 其 比如意外 事件 。过错责任原 则以过错 为归 责的构成 要件 和最终要件 , 作
在会计法律责任制度 的建设过程 中, 确定科学的归责原则 是构建整个会计法律责任制度 的基础 。所谓归 责原 则, 是依据
法律确定 的标准来确认和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的规 则, 是确定 行 为人法律责任 的根据和标准 。理论 上 ,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清理 、 处分和分配。主要查清公 司的债权 、 债务 , 并分析债权债 务的性 质及收回和清偿的合理性依据 , 以回收债权 , 清偿债 务 , 安置公 司的职工, 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第四 , 公司清算的目的 在 于使得公 司与其他社 会主体之 间产生 的权 利和义 务归于消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律后果(3篇)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伙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经营过程中,合伙企业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涉及到合伙人、债权人、企业财产等方面。

本文将围绕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律后果展开论述。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定义及原因(一)合伙企业解散的定义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合伙企业因法定原因或者合伙人协议而终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

解散后的合伙企业不再具备法人资格,其财产、债权、债务等均需依法处理。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1. 合伙人协议解散:合伙人之间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

2. 法定解散: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因以下原因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续签;(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三、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律后果(一)合伙人责任1. 清算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人应承担清算责任,包括:(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业务;(3)清偿合伙企业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

2. 债权人利益保护:合伙企业解散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清偿债务。

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企业财产处理1. 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过程中,应按照以下顺序处理企业财产:(1)支付清算费用;(2)清偿合伙企业债务;(3)分配剩余财产。

2. 剩余财产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后,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方式分配给合伙人。

(三)合伙人身份终止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身份终止。

合伙人不再具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也不再享有合伙企业的权益。

(四)税收问题1. 清算所得: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清算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简述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3篇)

简述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解散是公司法律生命周期的最后一个阶段,它意味着公司法律实体的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多种原因可以解散,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公司解散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涉及到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员工的利益。

本文将简述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程序1. 提出解散申请公司解散应当先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应当提出解散申请。

2. 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后,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自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3. 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事宜。

5.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清查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6. 清算结束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直至清算结束。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1. 公司主体资格消灭公司解散后,其主体资格消灭,不再具备法律人格。

公司解散前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由清算组代为行使和承担。

2.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公司解散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依法清偿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股东权益受影响公司解散后,股东权益受影响。

公司倒闭的法律后果(3篇)

公司倒闭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倒闭是指公司因经营不善、市场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最终宣布破产或解散。

公司倒闭不仅会给股东、债权人、员工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带来重大损失,还会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本文将探讨公司倒闭的法律后果,包括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倒闭的法律后果1.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资产清算公司倒闭后,首先要进行资产清算,以清偿债务。

清算过程中,公司资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优先偿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2)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公司倒闭后,其法人资格将终止。

这意味着公司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也不能承担法律责任。

(3)公司品牌价值受损公司倒闭会导致其品牌价值受损,影响公司声誉和市场竞争地位。

2.对股东的影响(1)股权丧失公司倒闭后,股东将丧失其股权,无法再享有公司分红、表决等权利。

(2)投资损失股东在公司倒闭过程中,可能面临投资损失,包括股权价值缩水、债权无法收回等。

(3)连带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因公司倒闭而承担连带责任,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3.对债权人影响(1)债权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倒闭后,债权人可能无法收回全部债权,尤其是对于无担保债权。

(2)清偿顺序在资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需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优先偿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3)法律责任若公司倒闭前存在欺诈、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债权人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对员工的影响(1)失业公司倒闭会导致员工失业,影响其生活和经济来源。

(2)劳动报酬权益受损在资产清算过程中,员工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3)社会保险权益受损公司倒闭可能导致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受损,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三、法律救济与防范措施1.法律救济(1)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以便在资产清算过程中获得清偿。

公司解散和清算法律问题

公司解散和清算法律问题

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问题一、公司解散与清算的根本关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五种原因:〔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人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出现公司僵局时,股东请求司法解散〕。

其中〔一〕项,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不然仍依法解散。

从法理上说,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丧失了经营资格,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并享有法人财产权,如果不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清查债权债务,回收债权,清偿债务,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

那么公司的解散对债权人将变的毫无意义,因此?公司法?规定除公司解散的五种原因中除〔三〕外,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如果出现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成心拖延清算的,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可见,公司依法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必然法律后果并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障。

二、公司解散清算与公司法人资格公司的解散清算不同于公司的终止,公司的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消灭。

公司终止后其民事权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是公司在实体上的消灭。

公司解散清算是公司终止的前奏,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心须经合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可见公司解散是公司人格消灭的原因,此时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续,只是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公司变成名副其实的清算法人。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更是明确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清算方案

公司解散清算方案

公司解散清算方案一、背景介绍在商业环境不稳定和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很多公司可能会面临解散的情况。

解散是指公司终止运营并清算其业务和资产。

对于公司解散清算方案的制定,旨在确保合法合规、公正合理地处理公司的债务和财产。

二、解散清算流程1. 解散决议公司解散通常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应提前向股东提供相关文件、报告,例如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解散决议草案等。

股东大会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主持,并由公司秘书进行书面记录。

2. 控制权移交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控制权移交给指定的负责人或解散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务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解散清算的进程。

3. 债权人通知解散过程中,公司应向债权人提供书面通知,告知解散的决定,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解散进程安排以及提起索赔的途径。

4. 资产估值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财产、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均需进行评估和估值。

为确保公正合理,公司可以委托专业的估值公司进行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后续的清算分配方案。

5. 债务偿付公司在解散清算中需优先偿还债务。

未能偿还的债务,应根据优先级等因素进行逐一清算。

清算过程中,公司应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制定偿还方案,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6. 资产清算与分配在债务偿付后,剩余的公司资产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中的规定,资产分配可以按股权比例、股东出资比例或其他方式进行,确保分配结果公正合理。

7. 注销程序在完成资产清算与分配后,公司应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此过程涉及各种法律、财务和行政手续,公司应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证明。

三、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1. 合规性解散清算过程中,公司必须合法合规地进行各项操作。

应确保解散决议符合法定程序,与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必须公正合理,并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供准确、完整的文件和信息。

2. 公开透明解散清算过程应公开透明,及时向股东、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提供相关信息和进展报告。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企业经营并不是⼀帆风顺的,相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经营不当⽽导致解散的有很多。

企业如经营不下去了就需要注销,相关的责任⼈也需要承担责任,那么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下⾯就和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

换⾔之,公司⼀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因合并或者分⽴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

所谓清算,就是通过⼀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

清算程序中的⼀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由公司的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

如果股东履⾏了清算义务,那么⽆论公司是否有⾜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

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

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分⾛。

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

⽽导致这⼀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通知义务。

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般的有限责任或⽆限责任,⽽是独⽴形成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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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解散清算制度之所以能够行之有效,保障公司合法退市制度,主要是对于清算义务主体及清算人有一定的职责制约,这样才能督促公司相关义务主体依照法定程序、严格的履行清算义务。

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的若干意见(二)》中规定了九处民事责任及相关法律中建立的制约机制是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民事责任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A. 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

B.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

C. 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

2、股东、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A. 未在法定期限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B. 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5、部责任分清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二)行政责任我国现行法律中只规定了对于清算组的行政责任,清算组作为公司特殊时期一个责任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外,仍然可以承担行政责任,而且这种行政责任是脱离公司的独立责任。

但同样,如果清算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后,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民事赔偿具有优先顺位。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清算人和清算义务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规定了承担刑事责任。

(四)现行解散清算责任之不足1、引用可撤销侵权之诉制度。

上述民事和刑事责任均是在公司清算阶段的责任依据,但是许多公司清算前即已经开始侵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如,解散前一定时期出现《企业破产法》第31条中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或放弃债权等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这些情况虽然远不及破产中对债权人利益侵害程度严重,但同样损害其他权利主体的直接利益。

破产法中对于这部分行为划入可撤销债务人行为之列,即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债务人侵权行为,言外之意为债权人能够分到仅存财产权益进行了最大限度保护,而在公司法解散清算中显然无此立法保护。

2、解散清算程序之不足。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对公司管理层及控制股东侵权责任纠纷虽为解散清算之前责任追究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而且公司法若干问题(二)第12条同样规定了债权人异议的处理方式,但由于立法中未规定侵权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导致此类诉讼包括其他仲裁和纠纷何时解决存在理解不同。

自行解散中权利主体起诉是否对清算产生影响,或财产保全的途径,以及强制清算中可否合并处理或由同一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程序如何中断均需要立法或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形式加以规定。

这些问题同样给法律工作者以广阔研究空间。

七、公司清算中债权处置(一)清算中一般债权处置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

而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

这一重要区分导致解散清算中不需要引入债权人会议,而且法律对债权的确认仍然规定了诉讼确认和提出质疑的权利,并且规定了对超期申报债权的救济,这些都是债权人可以一步到位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

与此同时,债务的清偿方案是否需要经全体债权人确认在公司自行清算程序中无规定,在向破产清算转化时采取了债权人通过理论,通过后可不向破产清算转换,直接终结解散清算,减少了司法成本。

应该说如果在公司清算中债务清偿矛盾不多,而且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时,完全不用考虑债权人想法,情况相反则应该引用债权人通过理论,可以采取债权人会议制度,或采取逐个确认清偿的方法,避免纠纷和矛盾。

(二)清算中劳动债权处置一般情况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保险等费用的情况下,在企业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和劳动保障部门等书面文件中有明确记载,清算组应该对上述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列出清单,并将清单在企业经营场所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清算组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务人拖欠工资和福利的具体数额。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解释中对一般债权的质疑途径,应该同样适用于劳动债权。

八、制订分配方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一)职工持股主体的财产分配1、职工持股的法律规依据企业职工持股制度是指公司制企业部员工持有本企业的一部分特殊股权,委托一个专门机构(如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托管运作,集中管理,以此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剩余利润分配所形成的一种企业制度。

职工持股制度在过去一段时间企业改制中普遍采用,且现今为止对职工持股制度无明确的法律依据。

1994年6月18日国务院颁布并于同日实施的《国务院对〈外经贸股份部职工持股试点暂行办法〉的批复》,首次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即职工持股会是公司工会下属的专门从事本公司部职工股的管理组织。

之后民政部、外经贸部、国家体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均联合或独立发布了相关部门规章,但2000年民政部以社团法人为非营利性质的组织,而职工持股会与社团法人主旨相悖,从而暂停了对企业部职工股进行社团登记。

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国信托法》的公布实施,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普遍采用信托持股的作法规了职工部持股问题。

应该说我国对于职工持股现象现阶段采取不鼓励、不支持的态度,对已存在的职工持股进行必要规。

2、职工持股的现状和分配方式以往形成的职工持股在经济主体量存在,职工持股矛盾愈渐突出。

常见的有,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无主体资格,职工持股部无股权划分,有的企业甚至无部职工持股名录,更没有职工持股章程(或方案)等诸多问题。

一系列问题都给职工持股权限、权利比例和职工持股的处置,以及公司清算留下后患。

所以一大批改制后组建的公司在改制、清算和破产过程中会出现职工上访事件。

但是公司的改制和清算是市场经济主体运行、发展以及退市的重要阶段,矛盾虽然突出但不容回避。

笔者建议,除同股同权和同股同利的情形外,职工持股分配问题必须采取由职工自主选择分配方案的方式进行。

公司清算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通过公司部相应决策部门通过,对于涉及职工持股分配方案更要求通过成员决策通过形成一致通过意见后执行。

决事规则上应采取职工持股成员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形式,由全体职工至少二十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分配方案才可执行,会议形成表决记录和会议记录。

对于同股同权的持股情况,对于分配方案可不通过表决,但是对于公司清算方案职工持股代表仍有表决权。

另外,由于职工持股属于共有股权的畴,所以当原持股职工死亡后,其股权仍然保留,按照公司法76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照公司章程和法律依据继承其股权利益,在公司清算时参与分配。

(二)职工劳动关系在清算过程中的处理1、清算中财产分配顺序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87条之2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股比分配。

这一规定视为公司财产分配顺位。

公司在支付清算费用后第二顺位即为解决劳动关系相关问题。

2、清算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关系处理是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

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

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

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解散后,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等,对因参加清算工作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来说,属于清算费用,优先拨付。

依法公司解散可能造成职工所签的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四)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该法第46条规定依据(四)、(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方式计算并发放。

在处理公司解散和终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还应该依法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这一重大事项的决定向劳动者公示以告知劳动者。

公司清算方案制订是公司清算事务中重中之重,清算方案的容体现了整个清算进程、清算分配顺位和清算剩余财产处置方法。

公司解散清算的成功与否关键是清算方案的制订、通过和落实。

有的公司清算方案修改几稿,或通过多次股东会议审议均不能最终确认。

原因很多,有的是清算方案本身有问题,分配方案不科学,但有的是清算方案涉及的多方主体权利纷争造成。

所以,清算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是一个周密、科学和实践性的工作,清算方案中包括的财产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均是难点,本文不可能面面俱到,以期在将来实务工作中研究共勉。

本文论述至此笔者认为,我国现行解散清算制度体系平衡了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等各方主体利益,但同时存在解散事由不具体,不全面的缺陷,以及清算过程中各方利益制衡导致清算不能的僵局状态,所以进一步完善解散成因条件,使清算进程更加有法可依,以及期待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共同深入研究是本文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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