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091-200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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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T 3091-2001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559:1991《下水道用碳素钢钢管》。本标准在合并GB/T 3091—1993《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T 3092—199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和GB/T14980—1994《低压流体输送用大直径电焊钢管》等三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直缝埋弧焊钢管内容(主要由广州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与ISO 559:1991在外径系列、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等技术内容上存在差异。本标准此次修订时以下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

——修改了外径和壁厚系列,扩大了外径的范围;

——修改了通常长度范围,取消了电阻焊对接钢管;

——修改了理论重量公式的系数;

——增加了新的牌号;

——修改了原GB/T 14980—1994 标准中的协议条款焊缝内毛刺的剩余高度;对埋弧焊钢管的焊缝余高和错边也做了相应规定。

——取消了原GB/T3092—1993标准中的炉焊制造方法,增加了直缝埋弧焊制造工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3091—1993《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T3092—199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和GB/T14980—1994《低压流体输送用大直径电焊钢管》。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冶金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凌钢集团锦西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上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焊管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惠娟、王龙、佟连勋、李军强、赵善元、蔡亚平、刘文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流体输送用直缝焊接钢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水、燃气、空气、采暖蒸汽等低压流体输送用和其他结构用的直缝焊接钢管。本标准对电阻焊钢管和埋弧焊钢管的不同要求分别做了标注,未标注的同时适用于电阻焊钢管和埋弧焊钢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5—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223.59—1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2—19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3—19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223.68—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223.69—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41—1990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4—1997 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6—199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591—19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102—1988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GB/T 2651—1989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T 4336—1984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6397—1986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T 7735—1995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11345—1990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准编号;b)产品名称;c)钢的牌号;d)重量或数量;e)尺寸规格;f)交货状态;

g)其他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

4.1 外径和壁厚

4.1.1 公称外径不大于168.3mm的钢管,其公称口径、公称外径、公称壁厚及理论重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钢管的公称口径、公称外径、公称壁厚及理论重量

注:1 表1 中的公称口径系近似内径的名义尺寸,不表示公称外径减去两个公称壁厚所得的内径。

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表1 中规定以外尺寸的钢管。

表2 钢管的公称外径、公称壁厚及理论重量

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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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表2 中规定以外尺寸的钢管。文案大全

4.1.2 公称外径大于168.3mm 的钢管,其公称外径、公称壁厚及理论重量应符合表2 的规定。

4.1.3 钢管外径、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钢管外径、壁厚的允许偏差

4.1.4 钢管的椭圆度应不超过公称外径的±0.75%。

4.2 长度

4.2.1 通常长度

电阻焊(ERW)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 000mm~12 000mm。

埋弧焊(SAW)钢管的通常长度为3 000mm~12 000mm。

4.2.2 定尺长度钢管的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允许偏差为+200mm。

4.2.3 倍尺长度钢管的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允许偏差为+200mm,每个倍尺应留出5mm~10mm的切口余量。

4.3 弯曲度

4.3.1 公称外径不大于168.3mm 的钢管,应为使用性平直,或经供需双方协议规定弯曲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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