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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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将环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如下
1.各种环保工作原始记录本、表、图、照片。
2.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各种报表。
3.环境监测站编写的各种监测报告,公司内部监测数据。
4.污水处理站加药及污水处理记录。
5.在线监测监测数据。
6.各种危险固废产生及处置台账。
7.环境保护新增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8.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下发各类文件等。
(二)归档期限:
1. 各种原始记录表图、各种报表于次年一月底送交档案室。
2.各种报告完成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3.科研资料鉴定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4. 污染源动态档案于次年二月底前整好、立卷送交档案室。
5. 本站编印的各种论文、技术报告等技术文件,完成及时送交档案室。
6.有关技术文件接收后,应及时送交文书。
7.全年技术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建档完毕。
8. 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的技术资料,回站后交档案室归档。
9. 文书档案于次年七月底前立卷存档。
(三) 归档要求
1. 所有技术档案必须原件归档、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开列清单,并签署意见。
2. 归档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图象清晰,字迹工整,钢笔书写,签字手续完好。
3. 技术材料归档后,如有补充,应及时把补充的材料送交档案室,如需修改,应由材料主要编写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档案保管借阅
1. 档案室人员将档案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保存期限和制定经。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档案,任何人不得转借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提供保密档案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 档案室必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蛀、防腐等。
3. 对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审查,写出清单和理由,经站长批准后,再行销毁。
4.借阅者必须遵守借阅制度,填写"借阅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5.借阅技术档案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必须按时归还。
6. 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涂改、转借他人。
7. 外单位借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站长批准,有偿提供,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档案室内借阅,未经站长批准不得借出。向外单位提供数据资料必须经站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