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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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社区会议制度

根据保和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要求,结合和美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和美社区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中午召开),遇有重要议决事项可随时召开。

二、每周例会参加人员范围

和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三、和美社区例会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区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区、街道办事处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并结合和美社区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二)讨论决定需以和美社区名义发布的涉及辖区的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审议需以和美社区名义上报街道党工委、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三)每位工作人员评书一周所做工作和下周工作重点,以及所遇困难提出全面讨论。

(四)讨论决定需要由社区决定的其他事项。

社区例会由两委成员曹雅馨负责考勤和记录。需形成文件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拟制,经和美社区党总支书记签署发布,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催办落实。

四、社区例会的议事纪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委员在会议上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也可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坚决执行社区例会决议。

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和美社区工作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在社区例会上报告。

保和街道周工作安排调度会制度

为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街道重大工作、重要任务及各项目标高效有序推进,特制定“周工作安排调度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若因工作安排冲突需延期,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范围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

三、议事范围及程序

(一)传达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区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党工委会做出的重要决定。

(二)街道目标督查办公室通报上周各科室重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

(三)各科室科长(主任):1.通报相应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未按时限推进或未完成的工作报告原因及建议措施。2.汇报本周重点工作的安排以及工作完成时限。

(四)分管领导安排部署相关科室本周重点工作,并将需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议主持人安排部署涉及全辖区的重要工作。

四、街道目标督查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编写重点工作督办通知书。对重大工作、重要批示、主要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的,或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由目标督查办公室按党工委会研究意见及时发出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

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工作情况可用书面形式由党政办公室转呈。

保和街道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特制定“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召开),如遇重大情况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范围

(一)党工委班子成员。

(二)各科长(副科长),各中心主任(副主任)。

(三)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

三、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会议事范围及程序

(一)社区书记(主任)汇报上月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街道党工委会议定事项、街道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含主要领导批示交办分管领导办理落实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对未完成的目标工作和落实事项做出情况说明。

(二)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研究决定未完成目标工作、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处理意见。

(三)社区书记(主任)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上月收集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就社区提交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确定工作落实的相关责任科室和社区。

(五)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安排部署本月各社区的重

点工作。

三、街道目标督查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编写上月目标督查情况通报。

四、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工作情况可用书面形式由党政办公室转呈。

保和街道目标运行分析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保和街道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特制定“目标运

行分析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目标运行分析会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三召开),如遇重大情况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范围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

三、议事范围及程序

(一)各科室科长汇报本月目标工作进展情况,并报告未达目标进度的原因、建议及工作措施。

(二)各科室科长汇报本月区委区政府目督办下达的各项督办事项、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街道党工委会议定事项、街道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含主要领导批示交办分管领导办理落实事项)的落实情况,并报告未达目标进度的原因、建议及工作措施。

(三)各科室科长汇报本月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四)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研究决定未完成目标工作、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处理意见。

(五)会议主持人和分管领导安排部署下一个月重点目标工作。

三、街道目标督查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编写当月目标督查情况通报。

四、各科室于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二之前将目标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街道目督办。

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工作情况可用书面形式由党政办公室转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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