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残联铁岭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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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残联铁岭市残疾人辅助器
具适配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铁政办发[2012]19号
【发布部门】铁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10
【实施日期】2012.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残联铁岭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铁政办发[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残联《铁岭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铁岭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残联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是帮助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增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途经之一。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14.9万人,其中有辅助器具服务需求的残疾人6.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0%,因生活贫困无力解决自身辅具需求的约有2.3万人。为贯彻落实《铁岭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切实解决残疾人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至2014年在全市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残疾人为本,把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残疾人生活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有效地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满足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迫切需求,让广大残疾人更加自信,更加自强,更有尊严地参与社会生活,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2012年-2014年为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年,连续三年逐步推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为贫困残疾人适配各类假肢260例,矫形器150例,助听器500台,助视器1100例,肢体残疾儿童辅具220例,其他各类辅具20000件,为残疾人提供辅具服务10万人(次)以上。2014年底前,初步形成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市城乡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全覆盖,使全市有辅助器具需求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12年,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完成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
情况入户调查和登记。全面摸清辅助器具需求种类、数量及所需资金情况,并对部分残疾人实行辅助器具适配。
--2013年,先行试点的铁岭县、西丰县、清河区基本实现辖区内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全覆盖。其他地区完成乡(镇)街试点工作,实现部分乡(镇)街残疾人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