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章节公文格式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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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文的眉首
公文的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主要 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 发人等要素。从文面来看,公文首页上的 红线叫作“反线”,一般又称“间隔线”, 反线以上部分的内容,就是眉首部分。
一、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 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果需要标识 公文份数序号,就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 在版心左上角第 1 行。
编制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对编几 位未作硬性规定。一般来说,应根据公文 的份数来决定编几位,但是至少应该不少 于两位,即“1”编为“01”,如果单编“1”, 会使人不知其意,以为是误印上去的。
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一)秘密等级
按照有无保密要求的不同,可将 公文分为无保密要求的普通文件和有 保密要求的保密文件两类。涉及国家 秘密的公文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 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分别标明“绝密”、 “机密”和“秘密”。
第六章 公文格式
重点与难点: 公文格式的含义 公文的发文字号 公文的标题 公文的正文
为了使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不断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由国务院办 公厅秘书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中 国标准研究中心修订完成的国家标准《国 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已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2月27 日正式发布,并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行政 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并规定从 2001年 1 月 l日起施行。
××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 “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 下居中排布。
五、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简称文号,又称公文编 号,是发文机关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 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 文序号组成,如:
×府发〔2006〕12号
“×府发”指发文机关代字, “〔2006〕”指年份,“ 12号”指发 文序号。
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四)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主要是 公告性的公文,泛行文。
例如: 公告
公文标题中除了法规、规章或转 发的规范化文件标题名称加书名号之 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例如: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钻石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不能引用上 级机关公文的发文字号代替标题内容, 如其标题过长,可以根据主要事由自拟 标题。例如:
保密期限是对公文密级的时效加以规 定的说明。如果公文制发机关能够知道保 密期限,可按照国家保密局的要求在密级 程度后标注保密期限,在秘密等级和保密 期限间用“★”隔开。
具体标识方法,例如:绝密★3个月,意 味着该公文属于绝密等级,保密的期限为3 个月,过期即可解密。
三、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时限的 要求。公文按照紧急程度的不同, 可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 紧 急文件又可分为“特急”和“急件” 两种。
第一节 公文格式概述
一、公文格式的含义 公文的格式,主要是指公文构成要素
的书面表现形式,即文面格式。 格式与结构同中有异。
公文格式在文面上的排列有严格
规定。因此,公文格式具有很强的规 范性。这些规范性主要包括对文面的 规格尺寸、文面的区域划分、公文的 各构成要素的排列次序与编排式样、 文字符号的形体及尺寸等等。在公文 撰写和印制过程中,公文格式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标注编排均需遵循一定的 规范性要求。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 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 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标识秘密等级时,用3号黑体字,顶 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 1字。
(二)保密期限
机关代字一般可由两个层次组成。第 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第二个层次是 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
×地税人发〔2006〕28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发展改革委〔2005〕64号
六、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 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 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 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 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 人姓名。
紧急程度的标识位置居于版心右 上角顶格第l行。如果需要同时标识秘 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 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 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凡电报都应按规定在指定的位置, 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 急”、“平急”四种紧急程度。
四、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除明电外,用红色标识, 即人们通常所称的“红头”,又称公文版 头。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 化简称和“文件”二字组成,例如:
从文面来看,主体部分在反线 以下,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以上。
一、公文标题
完整的公文标题一般由制发公文机关名 称、事由和公文种类组成。它们又称为公文 标题的三要素。另外,通过介词结构“关 于……的”将制发公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 文种类这三要素连接起来成为一个句子。
例如: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文标题有以下四种形式:
(一)制发公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 文种类三个要素全部具备的公文标题。例 如:
××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通知
(二)事由和公文种类两个要素构成 的公文标题。版头本身就有发文机关标识, 可以省略发文机关。例如:
2005年全国出口退税工作会议纪要
(三)由制发公文机关名称和公文种类 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公告性、权威 性公文,可以省略事由。
如果联合上报的公文有多个签发 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 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与主办单位签 发人姓名对齐处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 顺排,同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 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并下移红色反 线,使红色反线与发文字号继续保持 为4mm。
Fra Baidu bibliotek
第三节 公文的主体
公文的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 文、附件、成文日期、发文机关印 章、附注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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