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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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称评聘方案(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完善职称管理机制,使我院职称评聘工作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优争先的积极性,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讨论稿):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者。

二、计分办法

1、工作工龄:每满五年记2分;

2、任现职的工龄:每满两年记1分;

3、最高学历:分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每档增加2分;

4、当前职位:分普通职工、中层干部、院务会成员、领导班子,每档增加2分;

5、先进个人:分院(街道)级、区(局)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档增加1分,按次计算近五年内所获荣誉,可累加;

6、论文课题:加分项目,不做硬性要求。二级论文记3分,一级论文记5分;课题记3分。按篇计算近五年内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课题,可累加。

三、附则

1、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若高级职评由区卫计局联评,则按上级评审结果为准;

3、医院根据职称评聘方案计算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制定推荐名单,上报卫计局。

4、本方案(讨论稿)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自院中层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医院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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