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合同能源管理方案BOT协议合同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岭小区锅炉房供热改造

BOT

***********

二O—八年六月六日

1定义和解释................................................. 3.

2........................................................................................................... 项目概况...................................................... 5.

3.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6.

4.特许期和特许权.......................................... 1.0

5.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建设工期及工期延误处理 (11)

6.项目设计、施工.......................................... 1.2

7.调试、初步验收、试运行及完工验收 (13)

8.运行 (15)

9.所有权移交 (17)

10 .赔偿责任 (20)

11.不可抗力 (20)

12.保险 (22)

13 .法律变化 (22)

14.补救与通知 (23)

15.知识产权 (24)

16.争议解决 (25)

17.放弃豁免权 (26)

18.其他 (27)

合同总则

BOT 是英文BUILT (建设)一OPERATE (营运)一TRANSFER

(移交)的缩写,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投资方式,即承建者对该项目

进行投资建设、营运,并在特许期内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特许期满后,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委托人。在特许期内,承建者通过对该项目的良好管理,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

BOT形式小区采暖可大大减轻地方政府或企业的投资,加快采暖系统的建设进程。这种社会化投资,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肯定和推广。

宝鸡市东岭小区锅炉房供热改造项目建设、运营与移交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以下双方,协商一致,于2018年6月6 日在宝鸡市签订:

甲方: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特许机关”)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职务: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乙方:法人代表:职务:

地址:

要求:

1.采用BOT合作模式,合同年限15年以内,运营商负责采暖季锅炉运

行及维护工作,配合物业收取暖气费工作,非供暖季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工作。

2.锅炉房水、电费为工业用电性质也由物业收取运行商自行缴费。

4. _________________ 运营商运行费用元/平方米,空置费用50%。(费用执行当地市政供暖公示价1.5倍)

5.改造情况:

1)现有锅炉的拆除:运营商将现有锅炉拆除,协调低氮锅炉进场、材料堆放等作

业面需求。

2)土建配合:运营商在锅炉房外墙开洞,洞口尺寸需满足现有锅炉运出及低氮锅炉运进,等低氮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就位后恢复墙面。配合做好低氮锅炉的基础。3)燃气技改:运营商需做好锅炉房改造的燃气技改工作。

4)协调做好报批手续:如采用承压模块锅炉,运营商做好锅炉安装报批工作

5)变配电:锅炉房属于二级用电设施,运营商就锅炉房用电设施,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满足锅炉系统运行稳定性。

6其它

(1)乙方按照BOT运作方式负责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和运营,通过向甲方收取采暖费的方式收回投资,获取合理回报,并在特许期满时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2)为使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能够如期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营,工程投资额与本合同的约定有出入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约定的

包括处理费单价在内的所有其他条款不变。

1 .定义和解释

1. 1定义

除非另有定义或上下另有要求,本合同所定义的词语,用在本合同中具有被约定的含义。

1.1.1“项目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XX市区XX采暖锅炉项目建设、运营与移交合同”及其附件。甲方签订本合同是经过市区人民政府授权与批准,乙方签订本合同是经过乙方董事会批准;

1.1.2 “项目场地”是经甲方批准的乙方在特许期内享有全部通行权、道路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所占场地;

1.1.3“批准”指乙方根据法律和法规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为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批准、特许权授予、认可或相同或类似的文件等;

1.1.4 “正常供暖能力”指在设计文件中确定以完成供暖的能力;

1.1.5“法律和法规”指适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维护和移交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包括陕西省与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颁发的标准、准则、及规范性文件;

1.1.6“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省级或地方政府及其任何下属部门,以及对乙方、本项目、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省级或地方政府的任何部门、机构、组织、代理机构、委托机构、包括甲方及其下属机构;

1.1.7“物价部门”指对本项目有物价行政管辖权的政府机构及其继任

人;

1.1.8“甲方”甲方代表负责人;

1.1.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商”指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的承包者及其继承人;

1.1.10“生效日”指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的日期;

1.1.11“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工作日;

1.1.12“特许期”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给予乙方享有项目特许权的期限;

1.1.13“基本完成日”指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和主要设备、配套设施安装完毕的那一天;

1.1.14“试运行”指在建设期内对完成系统工程进行的检验、调试与测试;

1.1.15“完工日”指项目通过法定验收的那一天;

1.1.16“运营开始日”指法定验收完成后第一天;

1.1.17“非计划停运”指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意外情况下,项目被迫停止运行;

1.1.18“移交日”指特许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19 “技术方案”指由乙方提出、编制的,本合同附件5规定的生

工艺过程。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

1.2.1各小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和理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