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读后感 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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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00字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00字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00字民法学习心得体会在经历了一学期的民法学习之后,我对这门学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民法是一门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学科,其核心是以人为本,保护人的合法权益。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此学科的重要性,也体会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下面,我想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首先,学习民法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普遍性和现实意义。

民法规定了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涉及人们的生产、生活、交往等各个方面。

因此,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需要遵守法律。

另外,民法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有着重要作用。

在社会交往中,存在不同利益、不同地位的人,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约束来保障不同人的权利平等。

在这个过程中,民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学习民法让我更加明确了法律概念和逻辑。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按照法律逻辑来融会贯通法条和条文,理解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情况。

比如,在学习侵权责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理解侵权主体、侵权对象、侵权行为、损害结果等法律概念,并将它们联系起来,形成侵权责任制度的整体框架。

这样的精神格局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的实质性规定,更是我们思考法律问题的关键之一。

第三,学习民法突出了规范的重要性。

在民法规范的约束下,人们的行为受到严格控制与约束。

民法规定了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基本行为准则,包括诚信、谦虚、尊重、公正等。

这些规范是一种精神观念,需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进行践行。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对每一个人都有着实质性影响。

因此,我们对于民法规范的遵守和尊重,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也是我们作为社会成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学习民法强调了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我们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不仅要理解法律的规则,更应该深刻把握法的精神和价值。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担负起法律实践的责任,即在现实生活中发挥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公正与正义发挥自己的贡献。

如此,我们才能够成为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民。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有着密切的关系。

法学方法是研究法律问题的一种科学方法,它探究法律的本质、构建法律理论体系、解决法律问题的一套基本规则和方法。

而现代民法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科学理论生成的,以调整民事关系为目标的法律体系。

首先,法学方法为现代民法的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引。

法学方法可以帮助民法学者分析民法的内在逻辑和基本原则,发现民法规范的本质和规律,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其次,法学方法为解释和适用现代民法提供了方向和规则。

法学方法强调对法律文本的解释、适用和推演,可以帮助法律从业人员对现代民法规定的理解和运用进行科学和合理的分析。

例如,通过正文解释、目的解释、文本背景解释和比较解释等方法来解读现代民法的各项规定。

再次,法学方法为现代民法研究提供了研究思路和实证研究方法。

法学方法的研究思路包括归纳法学、演绎法学、比较法学、历史法学等,可以帮助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分析、研究和评价现代民法的内容和制度。

同时,法学方法也提供了实证研究的方法,如案例分析、统计研究、实地调研等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了解现代民法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总之,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相辅相成,相互影响。

法学方法为现代民法的构建、
解释和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方法,推动了现代民法的发展和完善。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是一本介绍法学方法和现代民法的学术著作,以教授法学方法和解读现代民法为中心,旨在帮助读者理解法学的基本方
法和现代民法的实践应用。

本书由法学专家撰写,内容丰富全面,适合法
学研究者和学生阅读。

第二部分是关于现代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的介绍。

本部分主要涵盖
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包括权利、义务、行为、事实和法律关系
等概念的界定和关系。

此外,本部分还详细阐述了现代民法的主要制度,
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家庭法等。

通过对这些制度的解读和分析,读者
可以了解到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总的来说,《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是一本涵盖法学方法和现代民法
的综合性著作。

通过本书的阅读,读者可以系统地了解法学方法的基本内
容和原理,并理解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同时,丰富的案例分析和
问题讨论为读者提供了实践中的参考和启示。

相信这本书在法学研究者和
学生中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对他们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有所裨益。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民法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础性法律知识,不仅是日常生活中保障权益的利器,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在学习民法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民法研究在法系学科中的重要性和广泛应用,有一些心得体会留作记录。

首先,民法的内容和精神是孪生的,法律条文是体现法律精神的具体方式,而法律精神是指导人们理性行事的道德准则。

在我学习《民法典》的过程中,我明确意识到法律知识只是道路上的指路牌,稳健和规范的态度才能切实保障法律实现。

因此,在学习民法时,我不仅学习了相关条文,更注重实践中对于法律的辩证理解和独立思考。

其次,在学习民法时,要重视基本实践技能的锻炼,不局限于传统的书本学习,而是要注重思想运用和实践应用。

我们应该关注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并积极探究合法的解决方案。

只有真正掌握理论知识并有吸收运用能力的时候,才能在实践中成为合格的公民。

因此,实践和理论对于我们来说都尤为重要,而能够将二者结合起来的公民显然是法制社会的中坚力量。

此外,在学习民法时,我也切实体现了思考和分析的重要性。

民法的知识体系是复杂的,不同情况下适用的条文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学习法律法规时,我认为我们应该要有探究精神和深入思考能力,不局限于表面,因为法律的实效性和切实保障性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而这些保障需要从实践中来。

我们需要紧紧把握法律条文的核心,激发我们自己实践思考的能力,真正掌握民法的学科精髓。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我们需要结合实际场景,多思考,多评价,避免生搬硬套,从而为自己的生活保驾护航。

此外,语言表达是我们展现自己基础法律素养的重要方式之一。

民法学习需要注重遣词造句的准确性和简洁性,以清晰易懂的语言正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这不仅体现了自身的学习积极性,更能使自己的观点更清晰,有说服力,更加具有实践指导性。

最后,我认为,民法学科进一步弘扬法治、公正、公平的原则是非常必要的,并希望自己在学习和实践民法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相应的自我控制能力。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3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3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3篇【篇一】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汇总民法原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无处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会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民法,掌握好民法,运用好民法就显得颇具实际利益和现实意义。

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母”,因此学习法律应当或者必须从研习民法开始。

众所周知,民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着庞大而琐碎、完整而严密的理论体系。

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学习过程中应当掌握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更好的对民法知识融会贯通,领会民法学的真谛。

对于民法学的学习方法,曾有诸多的民法学者撰文论述,我结合自己学习民法的实际感受和收获来对学习民法的方法进行粗浅的介绍。

小心交到其他的号码上产生不当得利问题。

其实也正是因为有民法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和谐,变得稳定。

我们学习民法不能单单只从书本上的文字知识出发,还要结合现实生活来学习。

我们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实际生活中感受民法的价值,此外我们还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即所谓民法学习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民法知识只有能够被运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才会被我们所热衷;同时实践活动也对我们的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创新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因此,在民法学习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践,并在实际生活中丰富理论知识。

这样,也会更好的激起我们学习民法的兴趣,更好的“以我所学,服务社会”。

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义的。

民法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论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对一个个知识点的记忆和积累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克服暴躁和虚浮的学习心态,不要被一个较为复杂的知识点挫伤学习热情。

民法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是“痛并快乐着”,而且我们时常会有“山重水[学习民法的心得(共2篇)]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为此我们要深入浅出的进行理论分析,广泛大量的进行书籍阅读,合理变通的解决现实问题。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我们每个普通公民来说,了解和掌握民法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我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深触到了民法对于人民生活的重要性和广泛适用性。

在我看来,学习民法需要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学习民法的基础。

民法是一门非常基础的学科,理解其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学好民法的关键。

比如,我学习了民法中关于“权利”的概念,权利具有主体性、绝对性和权益性的特点;学习了民法中的原则,如平等原则、自由原则、保护原则等。

对这些基本概念和原则的理解,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够遵守和尊重他人的权益。

其次,学习民法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学习民法不仅仅是记住一些概念和条文,更重要的是将其运用到实际问题解决中。

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重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的方式来加深对民法的理解。

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民法的规定。

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实践操作,比如模拟法庭辩论、调解纠纷等方式,将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再次,学习民法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

民法是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联系的,我们学习民法时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比如,民法与刑法、行政法、劳动合同法等都有一定的联系,学习民法时应注意与这些法律的联系和区别。

只有全面了解各个法律法规的内容,才能更好地运用民法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学习民法要注重宏观与微观的结合。

民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涵盖了很多方面的规定,从个人与家庭、物权、合同到侵权责任等都有详细规定。

在学习民法时,我们要注重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结合起来,全面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内容。

宏观的角度可以让我们了解民法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微观的角度可以让我们分析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细节。

总之,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法的重要性和适用广泛性,也感受到了学习民法对于我们每个人的实际意义。

民法之法学方法论初探——读《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有感

民法之法学方法论初探——读《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有感

民法之法学方法论初探——读《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有感《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是一本法学理论著作,对于民法的法学方法论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与阐述。

阅读这本书后,我对于民法的法学方法论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和思考。

首先,《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将焦点对准于民法,探讨了法学方法在民法领域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民法是法学的基础,也是法学方法论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法学方法论研究的是法律知识的获取、运用和调整的方法,而民法是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领域,对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现代民法的研究,可以更好地把握和运用法学方法论。

其次,《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指出了民法的特点和可塑性。

民法是一门适用性很广、涉及范围很广的法学学科。

它是人们在经济、社会关系中最常涉及到的法律规则,也是个体权益保护的主要依据。

民法有其自身的特点,包括普遍性、适用性和可变性等。

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社会经济关系的日益复杂和多样化,对民法的适用和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要研究民法的法学方法论,必须充分考虑民法的特点和可塑性,深入挖掘民法的内在本质和价值。

第三,《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提出了法学方法在民法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方向。

在现代社会变革和法律体系更新的背景下,法学方法论需要不断发展和创新,以适应民法的需求。

书中提到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如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跨学科研究等。

这些方法都对于民法的研究和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研究者可以将这些方法应用于具体的案例和问题,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推动民法研究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还强调了法学方法论的综合性和系统性。

法学方法论是对法学学科的整体思考和总结,需要将各种方法和理论相互结合、相互协作。

民法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其研究也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学方法论。

只有将各种方法融会贯通,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民法的规则和原则,为民法的实践问题提供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给了我对民法的法学方法论初步的探索和理解。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一、初读之感1.2 它不是那种泛泛而谈的法学著作,一上来就直入主题,让我一下子就感受到了作者的严谨态度。

就像老话说的“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从开篇就能看出这是一本有深度、有内涵的好书。

二、内容剖析2.1 书中对法学方法的阐述非常详尽。

作者就像是一个耐心的老师傅,把法学方法这个复杂的概念,一点点地掰开了、揉碎了给读者看。

比如说在讲概念法学的时候,作者用很多实际的案例,把概念法学的特点、优缺点都分析得清清楚楚。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平时做事,只有把每个环节都搞明白,才能把事情做好,法学研究也是这个道理。

2.2 在现代民法的部分,作者对现代民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描述,让我感触颇深。

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民法就像一艘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航行的船,要不断适应新的情况。

作者指出的那些新兴问题,像网络环境下的侵权问题等,真的是一针见血。

这就好比在生活中,我们要与时俱进,民法也不能固步自封。

2.3 而且这本书里还提到了法学方法和现代民法之间的紧密联系。

这两者就像是齿轮和链条,相互配合才能让整个法学体系这个大机器运转起来。

没有正确的法学方法,现代民法的发展就会迷失方向;没有现代民法的实践,法学方法也只是纸上谈兵。

三、对我的启发3.1 从学术角度来说,这本书让我对法学研究有了新的思路。

以前我在研究法学问题的时候,可能会比较片面,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从多个角度去思考。

就像俗语说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换个角度看问题,往往能有新的发现。

3.2 在实践方面,它也给我很多启示。

无论是处理简单的民事纠纷,还是面对复杂的法律案件,我都能从书中找到一些指导思想。

这就好比在黑暗中找到了一盏明灯,让我在法律的道路上不再迷茫。

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宝藏,每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收获。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读完这本《法学方法论》,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思维的洗礼,又像是在法学的海洋里畅游了一番,感觉还挺奇妙的。

书里那些关于法学方法的论述,初读时让我觉得有点晦涩难懂,但细细琢磨之后,又发现其中蕴含着无尽的智慧和逻辑。

就比如说法律解释的部分,以前我总觉得法律条文嘛,照着读照着理解不就完事儿了,可这本书让我明白,原来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的背后都可能有多种解读的方式,而如何找到那个最恰当、最符合正义的解释,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这让我想起了之前在老家经历的一件事儿。

有一次,村里两家人因为一块地的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这两家原本关系还算不错,经常互相帮忙,农忙时也会搭把手。

可就是因为这块地,他们之间的情谊瞬间破碎,见面就像仇人似的。

那块地的位置还算不错,土壤肥沃,灌溉也方便。

一家说这地是他们祖上留下来的,有以前的地契为证;另一家则说,这些年他们一直在这块地上耕种,投入了不少的精力和物力,怎么能说不是他们的呢?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于是,村里的长辈们就被请来主持公道。

他们没有什么高深的法学知识,但是凭借着多年来在村里积累的经验和大家的信任,也试图解决这个难题。

一开始,大家围坐在一起,听两家分别陈述自己的理由。

那家拿着地契的,把地契小心翼翼地拿出来,上面的字迹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还是能辨认出一些关键的信息。

他们指着地契,激动地说:“你们看,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这地就是我们家的!”而另一家也不甘示弱,他们带着大家来到地里,指着田埂边他们修建的灌溉渠道,还有田地里那些茁壮成长的庄稼,声音都带着哭腔:“我们在这地上辛苦劳作了这么多年,每年的收成可都指望它呢,要是这地不是我们的,我们这些年的付出算什么?”长辈们听着双方的陈述,表情严肃而又纠结。

他们一会儿看看地契,一会儿又瞅瞅地里的庄稼,眉头紧锁,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这时,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开口了:“咱们先不说这地契和耕种的事儿,咱们就想想,要是这块地判给了其中一家,另一家以后该怎么办?咱们村一直以来都是讲究个邻里和睦,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总不能因为这块地,让两家结下一辈子的仇吧?”这番话让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沉思。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5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5篇

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5篇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学习民法的心得体会范文1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_年3月15日通过,从20_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

该法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该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民事问题,必将在建设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彰显法治的效应和威力,当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然而,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只有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有效结合,才能取得最佳的治理效果。

结合《民法总则》的有关条文,作些粗浅的解读。

例如,第一章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所有这些规定,都是对民事主体提出的法律要求,都是对民事主体行为规范的一种限制。

说直白一点,就是民事主体在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同时,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得打无端官司,不得打昧心官司,不得打以势压人的特权官司,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吗?没有公平、诚信、诚实、公序良俗这些道德要求作为基础,那么,打民事官司是没有意义的。

反过来说,违背了这些道德准则和要求,民事官司也不可能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甚至有损于公平正义,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读后感 龑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读后感         龑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龑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要求做到( ) A.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B.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C.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D.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A.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 )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A.市.县B.省.市C.省.县D.县.乡4、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

A.个人过错B.公务过错C.行为违法D.无过错责任5、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表述哪一项不属于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的内容()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B.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D.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概念一章读后感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概念一章读后感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概念”读后感江佳道刑事司法学院2010501087我主要阅读了书中法律概念一章,而且也实在难在一篇读后感中写出对整本书的感谢或是收益。

所以努力的挑选“法律概念”一章,并对其中最引起我共鸣的问题谈谈感想。

为何法律概念需要取向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但就如书中所说制定法律所得到的的行为规范并不是制定法律的目的,而仍旧是一种手段,是为了以和平的方式获取人间公平的一种手段。

这个获取人间公平的这个目的必须时刻的作为一个基准,而不是作为一个飘渺的只存在于彼岸的符号。

这个目的可以限制法律防止其不择手段的去达成最终目的。

正如诉讼程序过程中,程序的公平正义与实质结果的公平正义同样重要,又如政治学中国家建立的过程,即使最后的国家民主博爱公平,但如果建立国家的手段是暴力,血腥的,这个国家依旧不会被所有人接受,也不能被称为一个正义的国家。

如果为达成最终目的所制造的法律概念不受节制,恣意妄为,即使最终达到了目的依然会被诟病。

时刻带着‘有所为’的目的,才能保持法律的正当性。

另外目的论者可能会认为不择手段达成最终正义的结果也能被接受,但是不择手段的制定、适用法律规范真的能如其所愿达到最终正义公平吗?正如黄老先生所说,法律规范失去了其取向价值、目的之后就只变成一个逻辑公式了。

在数学逻辑公式中1+1=2毫无问题,因为我们重视的是其加减乘除的逻辑过程,对于当中的元素“1’”2”不会产生丝毫怀疑。

但是在法律规范中,问题确是严重的。

因为这个逻辑公式只能显示其逻辑的正当性,却拿大小前提的价值判断毫无对策。

试问,连放入流水线的原材料都可能是错的,如何保证最后加工后的产品的正确性?法律概念抽象化的必要性及产生的矛盾上述的法律规范所需要负担的价值在法律规范的不断抽象化以达到合理化并转变为法律概念的过程中不断的被隐藏。

书中这样说到“盖没有“特征之取舍”固不能造就概念的形式,但没有“价值的负荷”则不能赋予法律概念以规范的使命,使之有助于将公平正义实现在社会生活上。

学民法的收获与体会

学民法的收获与体会

学习民法的收获和体会
学习民法是一项全面深入的学问,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收获和体会:
1. 开阔了视野和提高了判断力
学习民法不仅有助于开阔自己的视野,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民法的研究,从而提高了自己的判断力。

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必须要有足够的细节观察力和对事物和数据进行分析的意识,这些能力的提升不仅在学习民法中有用,更是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技能。

2. 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学习民法,让我体会到了法律对每个人的约束和规范。

我们必须了解自己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在行动中要遵循这些规定,同时也要尊重别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了解法律规定并遵守只有达到一个最低要求,还要有自我约束和道德规范,从而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公德心的人。

3. 回报社会,助人为乐,维护公平正义
通过学习民法,我深深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和个别义务。

我们应该主动回应社会的需求,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让社会更加美好。

一些情况与法律有关,为他人提供咨询和支持也是助人为乐的方式,维护公平正义是每个公民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

总之,学习民法需要我们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理解力和判断力,遵守法律规定,回报社会、助人为乐、维护公平正义,这些收获和体会将有助于我们自我完善和更好地融入社会中。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一、初读之感。

1.2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它非常务实。

它不是那种高高在上,只讲些大道理的书。

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傅,手把手地教你怎么去做事情。

作者把法学方法和现代民法的知识,用一种很接地气的方式呈现出来,让我这个在法学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人都不禁眼前一亮。

二、内容剖析。

2.1 书中对法学方法的阐述那叫一个透彻。

它就像是一个放大镜,把法学方法的各个细节都放大给你看。

比如说在解释概念的时候,不是简单地给个定义就了事,而是从多个角度去剖析,就像庖丁解牛一样,把概念拆解得清清楚楚。

这让我想到我们平时做学问,很多时候就是缺乏这种细致入微的精神,总是浮于表面,浅尝辄止。

2.2 再说到现代民法部分,这可真是与时俱进。

现在社会发展得这么快,民法也得跟上时代的步伐啊。

书里提到的很多现代民法的问题,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

像网络侵权啊,电子商务中的合同问题之类的。

这就好比是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们在现代民法研究这块有点干涸的心田。

我们以前研究民法,可能更多地关注传统的领域,对于这些新兴的东西有点后知后觉,这本书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知道不能再固步自封了。

2.3 书中还强调了法学方法和现代民法之间的紧密联系。

这两者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谁也离不开谁。

法学方法是研究现代民法的工具,而现代民法则是法学方法的实践土壤。

没有正确的法学方法,现代民法的研究就会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没有现代民法的实例,法学方法就成了纸上谈兵。

这一点让我恍然大悟,以前我总是把它们分开来看,没有意识到它们之间这种千丝万缕的关系。

三、读完收获。

3.1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就像是吃了一颗大力丸,浑身充满了力量。

在学术研究方面,我有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以后再去研究法学相关的东西,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盲目了。

我可以借鉴书中的方法,更加系统、全面地去分析问题。

3.2 在教学方面,我也有了很多新的素材和想法。

我可以把书中的一些案例和理论知识分享给我的学生们,让他们也能更好地理解法学方法和现代民法。

【2018-2019】民法读后感三篇-范文word版 (10页)

【2018-2019】民法读后感三篇-范文word版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民法读后感三篇民法读后感篇一: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龑在读了部分黄茂荣老师写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从中也了解了一些与法学方法相关的一些知识以及科学的法学方法对于学习法律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在书中黄茂荣老师通过讲述了大量的案例,以及黄茂荣老师对案例的详细分析。

当然我认为在学习的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许许多多问题,现将我认识到的和了解的大概阐述一下。

本书通过多次的修订再版,最终总结出八个章节的内容。

通过法学方法对于现代民法的重大影响,说明了科学的法学方法对于学习、认识法律的奠基作用,以及法学方法对于法律的严谨论断、公平公正不以主观意识转移的作用与让法律脱离人治更还的实现法治的规范化。

并且对于法律的漏洞以及补救做了详细的阐述说明。

相对于其他书目本书特别的在于增加了论发源一讲。

从源头开始探求,而非是毫无意义的论述观点、下定义。

通过对于法源的解释与研究,作者从最初的税收领域发掘出了法的影子。

通过对纳税义务的研究,引申出对于“法律”定义的解释。

而后上升到发源的研究并从民主法治的角度对于其意义、表现形式、法规性命令、行政规则、自治法规以及税法上的法规性命令进行说明。

巧妙通俗的以水源的分析方式引申出对于法源分析的方向与层次。

但对于法,它毕竟不想水一样单纯,对于法源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定义,但却皆有其讨论的重点有其说明的利益与价值利益。

对于事物的了解首先就应从其外在表现着手,对于法源的表现从“国内法”出发分别对于制定法、法院判决、习惯法、契约等经行分析。

首先,法律的“具体规定”与“一般规定”的优先关系之逻辑关系与法律与习惯之间应遵守法理的价值关系。

而对于法院的裁决,是不应该成为法源的。

但是对于最高院那些以解释为基础的判决,在实际中具有法的效力,但究其本身仍然不具有独立的法源而是依附于制定法。

民法之法学方法论初探——读《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有感

民法之法学方法论初探——读《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有感

2019-01文艺生活LITERATURE LIFE民法之法学方法论初探———读《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有感齐夙(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00)一、法律概念以法学方法论的术语而论,法学概念的意义经设定为:概念所欲描述之对象特征,已经被穷尽的列举。

而特征的取舍也即概念的建构必须以价值为取向,在法律概念的构成上必须考虑到拟借助于该法律概念达到之目的,或实现的价值。

亦即必须考虑:构成之法律概念是否具备实现期待之目的或价值的功能。

通常认为法律概念只具有规范价值,而不具有叙事价值。

盖法律概念之本来功能在于规范其所在之社会的行为,而不在于描写其所在之社会。

为使法律概念能达到其规范功能,并顺应大量而且可靠之法务处理的要求,法律概念之概念化实为合理化上的必然结果。

价值之负荷的考量更为重要在于没有特征的取舍不能造就概念的形式,没有价值的负荷不能赋予法律概念的实质,以实现规范的使命,使之有助于公平正义实现在社会生活上。

同时为了易于透视、了解、应用负担规范任务之法律概念,立法者或研究者必须建构一些编纂概念。

从而概念区分为当为概念与编纂概念。

就我自己理解而言,编纂概念似乎更与说明利益相关,也就是学说上称之为外在的或抽象概念的法律系统,其功能在于使法律概念及法律规定各安其位,以达到说明法律结构之目的。

Phlilpp Heck将该目的所反映之利益称为说明利益,但并不是说当为概念与说明利益并不相关,只是编纂概念更倾向于纯粹为说明利益而服务。

同时要将一概念划定为当为概念与编纂概念也并非易事,更为重要的是适当的区分标准以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

而概念的作用,书中将其总结为(1)承认、共识及储藏价值。

除非常技术性者外,经价值共认的过程而相约成俗的法律用语通常已在其价值共认的过程中,把价值负荷上去;且必须完成这个阶段,符号才有负载价值消息的能力。

更举外国法继受之例来说明价值共识的必要性———若欠缺该价值同化过程,该外来的价值不但难以落地生根,反而会被用以误导价值观念的工具。

法学方法论的读后感

法学方法论的读后感

法学方法论的读后感篇一法学方法论的读后感读了法学方法论相关的书籍之后,我心里那叫一个五味杂陈啊!这感觉,就像是在迷雾中摸索前行,时而觉得自己懂了,时而又觉得自己啥也不是。

也许有人会说,法学方法论不就是那些条条框框,什么逻辑推理、案例分析嘛,有啥难的?嘿,您还真别说,就这看似简单的东西,里面的门道可多了去了!比如说,在分析一个案例的时候,要从各个角度去思考,像个侦探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就想啊,这要是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问题,是不是也得这么“抽丝剥茧”?可能还真得这样,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忽悠了。

读的过程中,我时而兴奋,觉得自己掌握了真理的钥匙;时而又沮丧,发现自己理解得太肤浅。

这法学方法论,它就像个磨人的小妖精,让我又爱又恨。

我觉得吧,法学方法论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更是一种思维方式。

它教会我们如何理性地思考,如何严谨地论证。

但有时候我又在想,是不是太过于注重方法,反而会限制了我们的创造力和灵活性呢?这可真是个让人纠结的问题。

反正这一路读下来,我是深深感受到了法学的魅力和复杂性。

也许未来的我,在运用这些方法的时候,还会磕磕绊绊,但至少现在,我算是入了门,不是吗?篇二法学方法论的读后感哇塞,读完法学方法论,我这脑子简直要炸了!这感觉,就跟跑了一场马拉松似的,累并充实着。

你们说,法学方法论到底是个啥?我一开始以为,不就是告诉你怎么分析法律问题嘛,简单!可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我太天真啦!它就像是一个神秘的魔法盒子,里面装满了各种神奇的工具和技巧。

比如说,解释法律条文的时候,那可真是要小心翼翼,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生怕理解错了。

这时候我就在想,难道法律就不能说得简单点吗?非得让人这么费劲!还有啊,通过案例来学习方法论的时候,我一会儿觉得这个判决公正合理,一会儿又怀疑是不是还有别的可能性。

哎呀,我的心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上上下下的。

我觉得吧,法学方法论既像是一把利剑,可以帮我们在法律的世界里披荆斩棘;又像是一副枷锁,有时候会让我们束手束脚。

民法讲解课程心得体会(2篇)

民法讲解课程心得体会(2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我有幸参加了民法讲解课程,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对民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以下是我对这门课程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的重要性。

首先,民法的基本概念包括主体、客体、权利、义务等。

这些概念是理解民法的基础,也是我们进行法律实践的基础。

其次,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指导我们正确处理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

二、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的内容丰富,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格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多个方面。

在学习这些内容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民法的严谨性和实用性。

1. 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

通过学习物权法,我了解到物权的种类、设立、变更、消灭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这些规定对于我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债权法:债权法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学习债权法,我明白了债权的种类、成立、履行、变更、消灭等方面的规定。

债权法对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人格权法:人格权法是调整人格权关系的法律规范。

通过学习人格权法,我了解到人格权的种类、保护范围、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人格权法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4. 婚姻法: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学习婚姻法,我了解了婚姻的成立、效力、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婚姻法对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5. 继承法:继承法是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

学习继承法,我明白了继承的种类、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遗产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继承法对于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三、民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民法讲解课程不仅让我了解了民法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了民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龑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龑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龑在读了部分黄茂荣老师写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从中也了解了一些与法学方法相关的一些知识以及科学的法学方法对于学习法律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在书中黄茂荣老师通过讲述了大量的案例,以及黄茂荣老师对案例的详细分析。

当然我认为在学习的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许许多多问题,现将我认识到的和了解的大概阐述一下。

巧妙通俗的以水源的分析方式引申出对于法源分析的方向与层次。

但对于法,它毕竟不想水一样单纯,对于法源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定义,但却皆有其讨论的重点有其说明的利益与价值利益。

对于事物的了解首先就应从其外在表现着手,对于法源的表现从“国内法”出发分别对于制定法、法院判决、习惯法、契约等经行分析。

首先,法律的“具体规定”与“一般规定”的优先关系之逻辑关系与法律与习惯之间应遵守法理的价值关系。

而对于法院的裁决,是不应该成为法源的。

但是对于最高院那些以解释为基础的判决,在实际中具有法的效力,但究其本身仍然不具有独立的法源而是依附于制定法。

习惯法在台湾地区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可以上升为与制定法一样的效力。

而习惯法与判决之间关系复杂,“习惯法借助裁判的途径,而裁判借助习惯法之名,取得形式上法源地位”。

然而,契约与协议对于参与者的意思具有规范上的约束力。

因此也是法源之一。

但在主权国家这种法源应该受到法令的限制。

同时对于契约与协议在一些方面具有特殊表现,例如劳动者与雇员之间的协议就不具备法源。

最后,黄茂荣老师就法源在台湾地区的现状做了详细的研究。

首先是法源在台的发展阶段还处于法治建设阶段,也就是“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五条”其次就是面临的问题也就是“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七条”“各机关依其法定职权或基于法律授权丁定之命令,应视其性质分别下达或发布,并即送‘立法院’”,最后,在总结前面的论述之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意见。

通过法源的解释,为接下来的章节中所要探讨的问题做好了一个铺垫。

在法律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法规范作为社会生活的规范之一,它和风俗习惯与道德共同规范着人们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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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读后感
在读了部分黄茂荣老师写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从中也了解了一些与法学方法相关的一些知识以及科学的法学方法对于学习法律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在书中黄茂荣老师通过讲述了大量的案例,以及黄茂荣老师对案例的详细分析。

当然我认为在学习的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许许多多问题,现将我认识到的和了解的大概阐述一下。

本书通过多次的修订再版,最终总结出八个章节的内容。

通过法学方法对于现代民法的重大影响,说明了科学的法学方法对于学习、认识法律的奠基作用,以及法学方法对于法律的严谨论断、公平公正不以主观意识转移的作用与让法律脱离人治更还的实现法治的规范化。

并且对于法律的漏洞以及补救做了详细的阐述说明。

相对于其他书目本书特别的在于增加了论发源一讲。

从源头开始探求,而非是毫无意义的论述观点、下定义。

通过对于法源的解释与研究,作者从最初的税收领域发掘出了法的影子。

通过对纳税义务的研究,引申出对于“法律”定义的解释。

而后上升到发源的研究并从民主法治的角度对于其意义、表现形式、法规性命令、行政规则、自治法规以及税法上的法规性命令进行说明。

巧妙通俗的以水源的分析方式引申出对于法源分析的方向与层次。

但对于法,它毕竟不想水一样单纯,对于法源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定义,但却皆有其讨论的重点有其说明的利益与价值利益。

对于事物的了解首先就应从其外在表现着手,对于法源的表现从“国内法”出发分别对于制定法、法院判决、习惯法、契约等经行分析。

首先,法律的“具体规定”与“一般规定”的优先关系之逻辑关系与法律与习惯之间应遵守法理的价值关系。

而对于法院的裁决,是不应该成为法源的。

但是对于最高院那些以解释为基础的判决,在实际中具有法的效力,但究其本身仍然不具有独立的法源而是依附于制定法。

习惯法在台湾地区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可以上升为与制定法一样的效力。

而习惯法与判决之间关系复杂,“习惯法借助裁判的途径,而裁判借助习惯法之名,取得形式上法源地位”。

然而,契约与协议对于参与者的意思具有规范上的约束力。

因此也是法源之一。

但在主权国家这种法源应该受到法令的限制。

同时对于契约与协议在一些方面具有特殊表现,例如劳动者与雇员之间的协议就不具备法源。

通过对于德国基本法第80条的充分解释。

来说明法规性命令对于联邦授权的说明,来阐述作为政府权利的依赖和对公民自由的干涉,行政行命令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法源之一。

对于行政法规与法规则的比照以及对于自治法规的解剖分析都可以发现其与法源存在相关联系。

而在讲述与法源最有关联的税法及相关规则时,黄茂荣老师则是以台湾地区的实际表现作为参照,以及通过台财务部颁布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产生的结果来讨论证实。

并在其中总结成功的经验以及发现问题。

最后,黄茂荣老师就法源在台湾地区的现状做了详细的研究。

首先是法源在台的发展阶段还处于法治建设阶段,也就是“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五条”其次就是面临的问题也就是“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七条”“各机关依其法定职权或基于法律授权丁定之命令,应视其性质分别下达或发布,并即送‘立法院’”,最后,在总结前面的论述之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意见。

通过法源的解释,为接下来的章节中所要探讨的问题做好了一个铺垫。

在法律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发现,法规范作为社会生活的规范之一,它和风俗习惯与道德共同规范着人们的社会生活。

依现行的政治体制,构成法规范之发源主要是制定法和习惯法。

在法律体系的构成中,法律逻辑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通过黄茂荣老师的解释,法律规定不等于法条。

也就是讲法规范由法律规定组成,而非由法条组成。

法规范之下的各个法条
实际上是先在一个领导性的价值观点下被组成一个规定的单元,接着才发挥其不矛盾的规范功能。

只有在一个完善严密的法律规范的要求下才能制定出严密合理互补的发条,才能有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出炉。

法条组成了各种法律规定,而法律规定又是组成法规范的要件。

法条之间的关连性相对比较弱,法条只是在共同的价值体系下的外在表现。

法条至于组合成一定的规范之后,再利用这种被具体化的规范功能的规定。

这些法条才能发挥规范的功能。

所以当法条脱离法律规范体系之后是不能发挥出任何效力的,几乎没有一个法条是完全的,而所谓完全的法条也常常需要其他法条来补充说明的。

法律部门之间虽有相对的独立性。

但是都是在遵循他们之间需要的取向与法规范体系及法规范所追求的目的,以便能够相互协调,特别是当不同的法律规定因以同一生活事实作为其规范的对象而形成竞合的情形,更是如此。

法条事实是制定法在立法技术考虑下的产物,是制定法的外在表现,通过制定法中的一个个条文来表达出法律所要阐述的意思,来为国家机器服务。

同时,还有一种无形的法条,就是习惯。

虽没有书面上明确的法条做规范,但是对于公民都有相当的法律效力。

所以法条或法律规定的意旨,是在要求受规范的人取向与它们而表现的行为,这就是行为规范,法条或法律规定的意旨,如果是要求裁判法律上的争端人或机关,以它们为裁判的标准进行裁判,就是裁判规范。

法律效果必定被规定在规范的领域中,作为一种规范上的法律事实。

在不同的标准下法条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严格规定与衡平规定、任意规定与强行规定、命令行为的规定和授权的规定,其中还包括完全法条和不完全法条。

而不完全法条又划分为说明性法条、限制性法条、引用性法条和拟制性法条。

立法的同时,对于同一法律事实在不同的部门法之间法条设立间可能存在着竞合关系,使可能发生同一法律事实的同时为它们所规范的情形。

竞合问题包括法律效果相同的情形和法律效果不相同的情形。

在处理法律事实的问题上,应当遵守优位法优于劣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
当法律制定出来后,当法条与法律之间逻辑关系得到清楚的划拨后,那么就要对于法律进行用作,所谓实践检验真知。

法律的检验最终也就是对法律事实认定中的引用于实践。

法律事实包括生活事实和法律事实。

法律是社会生活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规范公民权利与自由之一,现代法所规范的社会生活已限于人们的生活。

所以,法律所涉及的领域就是与人们生活相关的事实。

例如:经济、文化……。

关于法律事实,在台湾有三个学说,一是即构成要件说,它将法律事实等完全同于法律规定中的构成要件;二是因果关系说,是法律效果的原因说;三是为法律规范的事实说。

而黄茂荣老师认为,按法律事实为生活事实中为法律所规范者,又因其被法律所规范,因此被定性为法律事实之生活事实是否存在,便有规范上的意义。

作为法律事实,它的判断以事实为基础。

当然,还得加上必不可少的价值判断。

法院在裁判具体案件时,是通过对法律的适用,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效果基于一个具体的法律事实。

并在这个法律事实中使这一法律规范得到体现。

法院除了对所适用的法律有正确了解外,还必须对法律事实做正确的判断,只有对事实的正确的认识才能使法律得到合理的适用。

因此必须通过证据认定实际上所发生的事实。

法院在裁判具体案件,必须认定法律事实。

在法律规范中,它的每一个用语、条文、或规定,必须考虑到整个法体系。

法律是人为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制定的,而人的思维是有一定的有局限性的。

并且,法律制定后就其本身是固定不变的。

而社会是变化的,人们的认识与价值观是变化的。

这就不得不对于法律的相关规定做出符合时代价值体系的解释,而不是因循守旧。

对于法律解释,就是对于法律规范的具体情况的说明。

而法律事实一直都在发生变化,难以把握其内容,为了使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能精确传达出消息以及人们的能力有限性这些
问题。

要为具体的案件找出一个妥切的规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为推动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在法律领域内我们必须努力提高立法的预见性、前瞻性。

在对于法律的解释过程中,会渐渐的发现在时代的变革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活生产领域的拓展。

法律的不足随之也暴露出来。

而法律作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保障,应确保法律的严密,及时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完善法律体系。

以上就是我对于书目部分内容的理解。

对于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着许多理解的模糊,但就已经了解的书本内容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知识与观点,以及对那些引用案例的分析以及方法对于以后的法学学习研究都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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