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附件1: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内容及要求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4套、汇报文稿1份、图形数据文件光盘1份。

2、设计方案文本内容:(1)设计说明:现状及区位分析,用地功能布局、空间环境、路网结构、交通组织方式、绿地景观系统、基础设施安排等。

(2)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条件或出让指标、设计指标,单体建筑面积明细表,住宅户型面积比例表,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明细表及设置位置,停车位明细表等。

(3)项目区位图、现状资料调查、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

(4)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竖向图、定位图、管线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标明用地边界及地上地下建筑、绿地、道路、广场、河湖水面、停车场、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和范围,建筑名称、层数等标注齐全、明晰,阳台、雨棚、台阶等附属部分标注准确。

标明室内外标高、坡长、坡度、坡向、地下建筑及覆土深度,地势复杂地段应作出防洪措施、场地纵向剖面、挡土墙详图等。

标明建筑退让、建筑尺寸、建筑间距,住宅及生活居住特征建筑须做日照间距系数和日照分析软件测算,说明测算结果,加盖设计资质专章。

(5)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标注各层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外墙色彩及材料等,应一次性报送全部建筑单体方案,包括配电室、门卫房等附属设施,民用建筑须做太阳能热水系统装置外观一体化造型设计。

(6)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明。

3、汇报文稿内容:设计方案主要内容。

4、图形数据文件光盘内容:(1)设计说明、经济技术指标:WORD文件格式。

(2)项目区位图、场地现状照片、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JPG文件格式。

(3)规划设计总图、单体建筑方案:DWG文件格式,总图采用威海市97独立座标系统,不得旋转、移动座标原点和缩放比例,应确保图形文件有效。

(4)汇报文稿:PPT文件格式。

5、重要建筑物单体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全方位分析、大范围研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一)建筑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复》
4、经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一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表现图须提供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档)
5、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两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资格章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纳凭证
7、经人防部门审批通过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或《易地建设证明书》(人防部门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8、申请人在建设项目报建时应同时向园林部门申报相关材料.
9、1/500基础测绘成果(电子文档)及纸质图一份
(二)市政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2、《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复》
3、市政工程施工(平、横断、纵断面)图两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
4、经规划局批准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
5、1/500基础测绘成果(电子文档)及纸质图一份
二、许可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附件:1工程红线图2工程放验线联系通知单3建设工程监督检查记录单
三、许可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办理流程A 类:B 类:注:A 类指无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B 类指有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

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所需资料①申请函、立案申请表、案件信息表、法人委托书②1/500-1/1000综合管线勘测图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其中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绘制在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其余工程一般绘制在西安市综合地下管线图上,无综合地下管线图时则绘制在1/500-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可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

④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应提交该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

⑤建设项目接口管线工程应提交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

⑥项目涉及城棚改、消防安全、公路河流、军事设施、独立产权用地等单位的出具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⑦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获得的一项重要许可证,它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审查和审批的重要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图纸、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准确,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规划部门或者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在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递交,并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和签收。

然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和评估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图纸的合理性、符合性,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申请人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和信息。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的审核、对规划图纸的审查、对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的核实等。

在审批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最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申请人将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核评估、审批和获证等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办理流程顺利进行,最终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成本,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为此,建立并联审批的办事指南非常必要。

二、定义与流程1.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规划法律法规,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取得的合法建设权证书。

2.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建筑法律法规,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经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取得的合法施工权证书。

3.并联审批流程:a.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等。

b.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c.初步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

d.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只需要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材料核查,然后转交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审批工作。

3.合并审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审查职能,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规划合法性、施工方案合理性等内容。

审查不合格的部分,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

4.配套审批并联进行: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的配套审批手续,如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可以与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同时进行,减少审批时间和成本。

5.终审与发放: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发放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可以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后续的工程施工。

四、优势与争议1.优势:a.提高审批效率:并联审批可以减少重复审核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有效期:永久建设一年,临时建设二年。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律效力: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的规划报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定凭证。

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5.办理阶段1、对于规划条件要求办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需建设单位先办理规划方案审核;规划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对于规划条件未要求办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道路工程等级属城市次干道及以下,管线工程属于接入管工程,绿化工程属于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审批条件1、已完善用地手续,并提交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2、符合经批准的地块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4、已按规定办理前期阶段性审查;5、按规定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6、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7.申请资料一、必备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原件)(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原件1份);3、项目设计单位填写的,《市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4、道路、桥梁工程(1)经批准的《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及附图(原件1份)(不需审核方案的市政工程提供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2)提交符合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要求的施工图纸2份,电子文件1份:①道路桥梁平面图(比例1:1000或1:2000):表明道路红线、道路分幅、交叉口转弯半径、标志、标线、港湾停车、转弯位展开、绿化带控制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拍卖、摘牌、转让)1、申请前提土地成交确定等文件。

2、受理要件(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原件)(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1/500或1/1000批准的规划出让用地红线图(原件带电子文件)(5)已有审批资料(6张规划平面总图,规划设计条件等待电子文件)备注。

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需补充资料的,根据需要提供。

3、窗口办结出件必备资料(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原件);(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1/500或1/1000批准的规划出让用地红线图(原件带电子文件)(5)已有审批资料(6张规划平面总图,规划设计条件等)(6)土地成交确定等文件4、下步办理告知(1)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2)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划拨)1、申请前提政府批准文件或立项批文、选址会审意见。

2、受理要件(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3)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6张原件带电子文件);(4)1/500或1/1000蓝线图(原件);(5)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6)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有关部门意见及相关协议。

备注。

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需补充资料的,根据需要提供。

3、办结出件必备资料(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3)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6张);(4)1/500或1/1000蓝线图(5)1/500或1/1000批准规划用地红线图(4张);(6)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7)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政府批准文件或立项批文、选址会审意见;(9)有关部门意见及相关协议。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二、事项编码: gz2511004 4 三、业务范围:(一)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二)管线工程(三)河涌水系工程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74 号)第四十五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90号)第四十六条; 3、《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1996]第 55号)第四十四条; 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9 号)第五十条; 5、《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61 号)第十一条。

四、应提交的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 1 立案申请表 1 原件及扫描件 2 申请函 1 原件及扫描件 3 单位有效身份证明。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1 复印件及扫描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4 授权委托书(①由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 原件 5 代理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 1 复印件 6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 1 原件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文证编号如有调整,应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历次批复文件的文号。

8 工程竣工图 2 原件及电子文件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9 《广州市城市道路、河涌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记录册》 2 原件及电子文件属于道路、轨道交通和河涌水系工程的,应当提交 10 《广州市管线工程测量记录册》 2 原件及电子文件属于管线工程的,应当提交11 历史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在验收时提交的有关资料 1 复印件其是纳入国家、省或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必须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12 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有效文件 1 复印件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交 13 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执结证明 1 复印件经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提交 14 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有关审查文件 1 复印件申请过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建设工程,应提供15 批前公示情况报告 1 原件属于需要进行批前公示的项目,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五、审批范围:广州市六、办理期限:5 个工作日七、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特别规定的程序:现场踏勘、批前公示及听证(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决定)。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办事指南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办事指南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
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核对原件)
备 注
1
立案申请表及扫描件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说明地块的基本概况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用途、平面布置及工艺要求等
3
单位有效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筑面积核算资料》
1
原件
门卫房、车棚、水池、围墙和加建的电梯等零星工程不须要提供
11
调整前后对比图及调整内容说明
1
原件
须表示调整位置及调整内容,A3版
备注:
1、调整建筑设计的可调整结构设计、立面形式和使用性质,但不可增加层数。
2、复印件须加盖镇(街)规划建设办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且核对人签名。
(2)、因规划条件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规划规划条件文件及附图
(3)、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附件
(4)、因专业管理问题而调整的,应当提交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
(5)、其它相关调整的依据
8
调整后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图
2
原件
9
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
4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①由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②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③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④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⑤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⑥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核原件);(5)《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批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6)《深圳市建筑工程扩初设计审批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7)环保、人防、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8)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9)包含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图纸文件两套及电子数据(原件1份)(10)地名办批准的建筑物名称(复印件1份,核原件);(11)成片开发分期办理的项目,应提供批准的详细蓝图和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12)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原件1份);(13)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等需修改设计的,还应提供原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二)市政工程1.申请书(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一、前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要办理的手续,涉及到许多环节和部门的审批。

为了使办证过程更加顺利,以下是一些指南,帮助您更快地完成许可证办理。

二、申请材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一系列申请材料。

以下是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1.建设工程规划申报表–办理单位需填写建设工程规划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

3.建设用地的证明–建设用地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图、平面图、高程图等。

5.其他相关文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附加材料,如环评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

以上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基本材料清单,具体材料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及项目而异。

在提交材料前一定要仔细检查,确保资料齐全合规。

三、办事流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受理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如材料不全,则要求申请人补充完整。

3.评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分别安排规划设计、安全性审查、建设用地审查、市政公用设施审查等部门进行审批。

4.发证–经过审批后,行政主管部门向申请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上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本办事流程,具体步骤仍需遵循地方规定。

四、注意事项为了顺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需遵守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提交申请材料时,必须确保资料真实、准确且所提供的文件完好无损,确保信息无误。

2.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还需仔细阅读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申报程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若有需要进行审批的材料无法直接开具,可以协商合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5.如有问题,应当及时向办事机构反馈,加强沟通交流,尽早解决问题。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开工前的重要手续,需要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的审批。

工规办理指南

工规办理指南

工规办理指南工规办理是指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过程。

本文将为读者提供一份详细的工规办理指南,以便您能够了解相关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准备工规办理的第一步是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1. 工程规划报告: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规划设计图纸等内容。

2. 资质证书: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证书。

3. 环评报告:根据工程性质,可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需准备环评报告。

4. 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工程的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流程1. 登记备案: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送至工规办事处进行登记备案,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备案表》。

2. 技术评审:工规办事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审,审查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3. 审批许可:经过技术评审通过后,工规办事处将向申请单位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1. 材料准备: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后续办理流程。

2. 办理时限: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工规办理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并及时关注办理进度。

3. 信息反馈:申请单位可以通过工规办事处提供的联系方式,随时了解工规办理的进展情况。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会对工规办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办理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结:工规办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申请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本文提供了一份简要的工规办理指南,希望能为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一些帮助。

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准备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以顺利完成工规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二、受理范围(一)事项适用的申请人: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二)申请内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及其相关业务(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条;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十八条;3.《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四)申请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1.政府投资项目。

(1)取得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意见,取得规划设计要点或用地规划许可证;(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3)位于国家安全区域的,通过国家安全部门审批;(4)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的,取得地铁运营单位意见;(5)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通过文物保护部门审批;(6)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应急部门的审查意见;(7)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取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意见。

2.社会投资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3)位于国家安全区域的,通过国家安全部门审批;(4)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的,取得地铁运营单位意见;(5)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通过文物保护部门审批;(6)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应急部门的审查意见;(7)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取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意见。

三、受理地点(具体由承办单位明确)四、办理依据(一)该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二)规定该事项审批权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三)规定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报建指南-武侯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报建指南-武侯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报建指南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二)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三)办理窗口: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规划局窗口(在预约时确定)(四)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五)承诺时限:即办,损毁建筑原址恢复重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2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七)窗口电话:86917530、86924844(八)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四)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预约办理的规划局窗口;第二步:申请人向预约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并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发证的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及建设单位委托函(原件1 份);3.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注:方案阶段已提供3份建筑设计方案图的,本次申请不用再提供。

)(二)申请建筑工程施工图发证的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及建设单位委托函(原件1 份);3.经审批通过的建施总平面图(含平、立、剖面图,比例1:500 或1:1000)(原件1 份);4.经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5.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1 份,核原件);6.成都市建设项目三维模型检验单1份(临时建设、独立建设的小型配套设施不需提供;方案阶段提供此检验单的项目,本阶段不需提供)。

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9、分期建设指标表;
10、彩色效果图(沿主要街道建筑实景效果,鸟瞰图)
11、改、扩建和报建资料修改项目应提供原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如未办理验收手续应提供原件)及设计文件和图纸(原件),并提交新设计文件和图纸(3份,电子文件1份);同时附设计单位对应建设项目审核意见的设计说明(原件1份);
4、个人住宅建筑不需提供申请资料中的第5、6、7、9、10项;
5、实测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并使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3度1980西安坐标系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
6、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的,须刻录成光盘提供。设计图纸材料的电子数据采用DWG文件格式:文字材料的电子数据采用DOC文件格式;
7、经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须按要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8、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下载。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或当地管理机构服务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或当地管理机构
《顺德区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13.年审或年检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6202、22836203;
投诉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6022。
15.备注
1、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受理顺德区的业务申请,东平新城、跨市跨区及市政府指定市城乡规划局办理项目的业务申请由市城乡规划局直接受理。料
*1、《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综合技术指标申报明细表》(原件各1份);
*2、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含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地产权证等(复印件1份),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同意先行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意见(原件1份)。如土地权属证明已抵押,需提供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1份);

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事项编码:gz2511003-001
三、业务范围:建筑工程(依法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除外)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五、应提交的材料
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11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现场踏勘—[特别程序:批前公示(直接关系他重大利益的)、听证(必要时)]—决定。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办事地址:
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5楼广州市规划局窗口;
越秀分局: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越秀区政务中心二楼13、14号窗口;海珠分局: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荔湾分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4楼;
天河分局:天河区瘦狗岭565号;
白云分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2楼220窗口;
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政务中心7号窗口;
花都分局: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1楼;
番禺分局: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316室;
南沙分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
萝岗分局: 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技术审查(11规划放线、
规划验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供给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全部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照片应使用JPG 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名目序号电子件要求纸质件要求材料名称必需提必需交提交类型份数其他要求根本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仅表二√√ 1 建设单位盖公章。

2东莞市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图备案承诺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1 建设单位盖公章。

√复印件 1 查验原件。

4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使√复印件各1查验原件。

用权属证明文件5东莞市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1建设单位盖公章。

告6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1仅变更工程需提交。

套7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查验原件。

8已通过规划部门技术审查盖章的图纸。

查验原件。

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1 已通过规划部门技术审查盖套章的图纸。

件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设计材料总平面蓝图√复印件1〔三〕申请材料留意事项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全都。

〔三〕、查核工程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工程现场踏勘状况记录表》。

了解10本期报建建筑物总 平面定位蓝图√ √比例不小于 21:1000注明本期报建建筑物的角点 珠区定位坐标,本图中不列出工程的经济指标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
(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
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
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
(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
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以下项目为一类项目,其余为二类项目:
1、属于《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内的所有
项目;
2、以中央各级部门、省市行政单位名义申请的各类项目;
3、房地产项目;
4、商场、市场、医院、体育场馆、中小学校、旅馆(酒店)、
文娱中心等公共建筑设施、广场、农民公寓;
5、发展备用地内的项目;
中心镇指:石龙、塘厦、长安、樟木头、麻涌、大朗、虎门、常平、厚街、凤岗、石碣、桥头。

审批流程图
七、申办对象职责
(一)按办理材料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准确性;如实填写《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二)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或者其他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载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和图件。

公告内容应当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虚构。

八、镇、街、园区规划管理所职责
(一)现场踏勘。

查看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地形地貌情况、交通情况、基础设施情况(尤其是高压走廊、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站等厌恶性市政设施情况)以及重要景观资源情况;查看项目周边建成区的建筑布局和风格;查看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核实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山体、水体、道路、竖向标高、建筑等是否与提供的地形图相符;核实用地现状照片是否与现场情况一致;如实核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二)核对清楚申报资料后,统一送市城乡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
(三)按《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现场公示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批前公示的现场公示工作,如实填写《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过程跟踪表》;
(四)按照建筑物总平面图定位图,完成建筑物定位的验线工作,如实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跟踪表》(位于市区、松山湖、生态园、寮步的项目由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完成)。

(五)属由园区、镇街政府审批并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的项目,批准后按要求整理好备案资料,于7日内将资料移送市局窗口备案。

九、办理结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1份,附图(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1套、建筑物总平面图定位图1份)。

同意放线通知书1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注意事项告知书1份。

十、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申请对象补充资料、修改图纸时间,批前公示时间)。

十一、表单及文书样板
表单及文书如下,格式样板详见附录:
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一、
二》。

2、《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备案承诺书》。

3、《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