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业厂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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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工业厂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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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第1.0.3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第1.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第1.0.5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第1.0.6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2.0.3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2.0.4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2.0.5条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第2.0.6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第2.0.7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第2.0.8条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当施工条件或构件选型上有明显优越性时,可采用有檩结构方案。

第2.0.9条多层厂房的屋盖和楼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次梁结构方案。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完整版2024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完整版2024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472-2008 1总则1.0.1为在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节约资源、降低能耗、确保质量,并符合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

1.0.3电子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满足需洁净环境的电子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并应根据具体情况为今后产品生产发展或生产工艺改进的需要预留条件。

1.0.4电子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为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和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

1.0.5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洁净室clean room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房间。

它的建造和使用应减少室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粒子。

室内其他有关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

2.0.2洁净区clean zone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限定空间。

它的建造和使用应减少空间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粒子。

空间内其他有关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

可以是开放式或封闭式。

2.0.3人员净化用室room for cleaning human body人员在进入洁净室(区)之前按一定程序进行净化的房间。

2.0.4物料净化用室room for cleaning material物料在进入洁净室(区)之前按一定程序进行净化的房间。

2.0.5粒径partical size由给定的粒子尺寸测定仪响应当量于被测粒子等效的球体直径。

对离散粒子计数、光散射仪器采用当量光学直径。

2.0.6悬浮粒子airborne particles用于空气洁净度分级的空气中悬浮粒子尺寸范围在0.1~5μm的固体和液体粒子。

2.0.7含尘浓度particle concentration单位体积空气中悬浮粒子的颗数。

2.0.8洁净度cleanliness以单位体积空气某粒径粒子的数量来区分的洁净程度。

工业建筑消防规范最新完整版

工业建筑消防规范最新完整版

工业建筑消防规范最新完整版一.安全疏散工业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 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二.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根据上海SAREN三仁工业装修的经验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位置,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2、高层厂房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

三.防火涂料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和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4层及4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

B1、B2 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 的有关要求。

工业厂房建设详细规范标准_厂房建设

工业厂房建设详细规范标准_厂房建设

规范化建设厂房,就是后期进行安全生产、生命财产最重要得保障,故厂房建筑得建设者一定要以严谨负责得态度对待。

下面中工招商网具体向大家介绍: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得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与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得钢筋混凝土结构与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得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得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得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得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与新材料得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得限制。

第1、0、3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得类型统一。

第1、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得基础上,厂房得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与多跨厂房中得高度差。

第1、0、5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得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得互换性。

第1、0、6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得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得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厂房建筑得平面与竖向协调模数得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得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2、0、3条厂房建筑构件得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2、0、4条厂房建筑构件得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得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2、0、5条本标准所称构件得长度、宽度与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得面应为该构件得定位平面。

第2、0、6条钢筋混凝土结构得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与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得排架结构方案。

第2、0、7条钢筋混凝土结构得多层厂房,梁与柱得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与纵向为铰接或刚接得框架结构方案。

第2、0、8条单层厂房得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得无檩结构方案。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篇一:工业厂房设计规范在介绍工业厂房设计规范钱,先解释下:这里的工业厂房,是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房屋。

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如厂房宿舍,食堂,办公楼等配套房屋。

(中工招商网整理提供)工业厂房的特点工业厂房按其建筑结构型式可分为单层工业建筑和多层工业建筑。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工业厂房方案设计-满川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

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单层厂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

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

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

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

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另外,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最大可达800t)。

因此,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工业厂房设计标准是根据厂房结构而制订的,厂房设计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的需要,决定厂房的形式才进行设计的。

标准厂房设计规范: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三、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工业厂房建设操作规范

工业厂房建设操作规范

工业厂房建设操作规范一、前期准备1.确定工业厂房建设的具体需求,包括厂房面积、布局、功能等。

2.找寻合适的建筑土地,并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3.进行土地规划和勘测,确保土地适合工业厂房建设。

4.聘请合格的设计师进行厂房设计,并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5.编制施工项目计划,明确工期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厂房建设设计1.厂房建设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建筑结构安全且符合功能要求。

2.设计应合理布局,确保各部门工作流畅,厂房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3.设计中应考虑环保要求,包括排污设施、噪声控制等。

三、施工准备1.确保施工人员都持有相应工作证件和资质,对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2.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包括施工材料存放区、施工办公室等。

3.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施工要求和质量标准。

4.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包括安全教育、作业安全防护等。

四、施工过程1.建筑结构施工时,应按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电气、水暖管道等安装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危险物品。

4.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5.施工期间应妥善保护周边环境,防止施工产生污染或噪声等影响。

五、竣工验收1.厂房建设完工后,进行竣工验收前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建筑结构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主体结构、消防设施、排水系统等。

3.进行设备调试和功能测试,确保正常运行。

4.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工业厂房维护1.定期检查工业厂房涉及到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对厂房进行定期清洁和维护,及时处理损坏或损耗的部分。

3.对电气、水暖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保证其安全可靠。

4.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及时保养和更换老旧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总之,工业厂房建设操作规范是确保工业厂房建设和使用的关键,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才能确保工业厂房的安全、高效运行。

工业厂房规范

工业厂房规范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第1.0.3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第1.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第1.0.5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第1.0.6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2.0.3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2.0.4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2.0.5条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第2.0.6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第2.0.7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第2.0.8条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当施工条件或构件选型上有明显优越性时,可采用有檩结构方案。

第2.0.9条多层厂房的屋盖和楼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次梁结构方案。

工业厂房设计常用规范标准

工业厂房设计常用规范标准

工业厂房设计常用规范标准1. 引言工业厂房设计是工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品质控制以及工人的安全和舒适。

为了保证工业厂房的设计符合相关机构规范和标准,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规范标准。

2. 建筑设计规范2.1 建筑物结构设计•建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建筑物结构设计应满足承重要求和抗震要求,保证建筑物在正常使用和极端情况下的安全性。

2.2 空间布局设计•工业厂房的空间布局设计应符合生产流程和工艺要求,合理利用空间,满足生产效率的要求。

•不同作业区域之间应有明确的隔离,以减少噪音和污染的传播。

2.3 采光设计•工业厂房应有良好的采光设计,以保证生产区域的合理照度。

一般应满足国家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如《建筑室内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需要考虑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的结合,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4 通风设计•工业厂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计,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并控制温度和湿度。

•通风设计应满足国家建筑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如《建筑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GB 50343-2012)。

3. 安全规范3.1 消防设计•工业厂房的消防设施设计应满足国家消防规范要求,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应设置合适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3.2 安全出口设计•工业厂房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确保出口通道畅通无阻。

•安全出口的设计应满足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的相关要求。

3.3 安全标识设计•工业厂房应设置清晰明确的安全标识,以指导人员的安全行为。

•安全标识的设计应满足国家标准,如《安全色彩标准》(GB/T 2893-2008)。

4. 设备布置规范4.1 设备间距和通道设计•工业厂房内的设备应按照相关安全规范和设备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工业厂房建设详细规范标准厂房建设

工业厂房建设详细规范标准厂房建设

规范化建设厂房,是后期进行安全生产、生命财产最重要的保障,故厂房建筑的建设者一定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

下面中工招商网具体向大家介绍: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第1.0.3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第1.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第1.0.5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第1.0.6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2.0.3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2.0.4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2.0.5条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第2.0.6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及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第2.0.7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及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第2.0.8条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完整版)工业厂房规范

(完整版)工业厂房规范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第1.0.3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第1.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第1.0.5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第1.0.6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

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2.0.3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2.0.4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2.0.5条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第2.0.6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第2.0.7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第2.0.8条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当施工条件或构件选型上有明显优越性时,可采用有檩结构方案。

第2.0.9条多层厂房的屋盖和楼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次梁结构方案。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工业厂房的特点工业厂房按其建筑结构型式可分为单层工业建筑和多层工业建筑[1]。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工业厂房方案设计-满川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

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单层厂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

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

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

(厂房的跨度在18米和18米以下时,其长度扩大模数应该采用30m数列,在18米以上时应该采用扩大模数60m数列)如图3.1.1: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

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另外,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最大可达800t)。

因此,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工业厂房设计标准是根据厂房结构而制订的,厂房设计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的需要,决定厂房的形式才进行设计的。

标准厂房设计规范: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三、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在介绍工业厂房设计规范钱,先解释下:这里的工业厂房,是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房屋。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如厂房宿舍,食堂,办公楼等配套房屋。 (中工招商网 整理提供)
工业厂房的特点
工业厂房按其建筑结构型式可分为单层工业建筑和多层工业建筑。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 工业厂房方案设计-满川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工业厂房设计标准是根据厂房结构而制订的,厂房设计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的需要,决定厂房的形式才进行设计的。
标准厂房设计规范:
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三、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四、工业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工业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六、工业厂房是由独立一栋建筑物(车间),和独立一栋建筑物(宿舍),两栋建筑物之间距离标准是10米,最近不得少于5米,以便消验收合格。建筑物的占地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另外,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最大可达800t)。因此,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工业厂房设计与施工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与施工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与施工规范1. 引言工业厂房是用于生产和加工原材料或产品的场所,其设计和施工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

本文将介绍工业厂房设计与施工的一些重要规范,以确保厂房的安全性、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2. 建筑设计规范2.1 结构设计•工业厂房的结构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确保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2 建筑布局•工业厂房的布局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安排,确保生产线的流畅性和效率。

•不同功能区域(如生产区、仓储区和办公区)应合理划分,并配备必要的通道和出入口。

2.3 环境控制•工业厂房的环境控制设计应考虑通风、采光、温度和湿度等因素,以提供舒适且适宜的工作环境。

2.4 安全设施•工业厂房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紧急停电按钮等,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3. 建筑材料与设备规范3.1 建筑材料•工业厂房的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具有一定的强度、耐久性和防火性能。

•特殊区域(如防腐蚀区、高温区等)的建筑材料应选用相应的特殊材料,以满足该区域的特殊需求。

3.2 设备选型•工业厂房的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需求和规模进行合理选择,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高效性。

•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符合相关要求,保证设备之间的通道畅通和维修保养的便利性。

4. 施工规范4.1 地基和基础工程•工业厂房的地基和基础工程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厂房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

4.2 结构施工•工业厂房的结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结构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查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3 安装工程•工业厂房的安装工程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安装工程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查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管理与维护规范5.1 工业厂房管理•工业厂房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生产中断或安全事故。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标准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标准工业厂房作为生产制造的重要场所,其设计规范标准对于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工业厂房设计规范标准中,需要考虑建筑结构、消防安全、通风采光、环保节能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工厂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首先,工业厂房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承重结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的选择等。

建筑结构的稳固性和安全性是工业厂房设计的首要考虑因素,必须满足抗震、抗风等自然灾害的要求,以保障工厂内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其次,消防安全是工业厂房设计规范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必须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得到控制和疏散人员安全。

此外,对于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还需要进行专门的防火设计和防爆措施。

另外,通风采光也是工业厂房设计规范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合理的通风设计可以改善工厂内空气质量,减少粉尘和有害气体的积聚,提高员工的工作舒适度和健康水平。

同时,良好的采光设计也能减少对照明设备的依赖,降低能耗,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

此外,环保节能也是工业厂房设计规范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在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必须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规要求。

同时,在能源利用方面,应该采用节能型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减少能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工业厂房设计规范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结构、消防安全、通风采光、环保节能等因素。

只有在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工业厂房才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生产制造,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因此,设计师在进行工业厂房设计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标准,确保工厂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

工业厂房的特点工业厂房按其建筑结构型式可分为单层工业建筑和多层工业建筑[1]。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工业厂房方案设计-满川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

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单层厂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

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

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

(厂房的跨度在18米和18米以下时,其长度扩大模数应该采用30m数列,在18米以上时应该采用扩大模数60m数列)如图3.1.1: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

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另外,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最大可达800t)。

因此,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工业厂房设计规范工业厂房设计标准是根据厂房结构而制订的,厂房设计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的需要,决定厂房的形式才进行设计的。

标准厂房设计规范: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三、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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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的几何尺寸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以利于工业化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第 1.0.2 条本标准适用于:一、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厂房;二、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

注:①设计钢结构厂房、受条件限制的改(扩)建厂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工艺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或按本标准设计在技术经济上会产生显著不合理的厂房,可不执行本标准的某些规定;②采用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厂房,可不受本标准某些规定的限制。

第 1.0.3 条在一个建设场地内,确定各厂房设计方案时,宜使构配件的类型统一。

第 1.0.4 条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厂房的体形应力求简单,避免设置纵横跨和多跨厂房中的高度差。

第 1.0.5 条在编制厂房建筑构配件标准设计图集时,应使用途相同的构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换性。

第 1.0.6 条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 2.0.1 条厂房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协调模数的基数值均应取扩大模数3M。

注:M为基本模数符号,1M等于100mm第2.0.2条厂房建筑构件的截面尺寸,宜按1/2M或1M进级。

第 2.0.3 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纵横向定位,宜采用单轴线。

第 2.0.4 条厂房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可采用相应的设计标高线作为定位线。

第 2.0.5 条本标准所称构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为标志尺寸。

限定标志尺寸的面应为该构件的定位平面。

第 2.0.6 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宜采用柱子下部为刚接和柱顶与屋架或屋面梁为铰接的排架结构方案。

第 2.0.7 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厂房,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横向为刚接和纵向为铰接或刚接的框架结构方案。

第 2.0.8 条单层厂房的屋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檩结构方案。

当施工条件或构件选型上有明显优越性时,可采用有檩结构方案。

第 2.0.9 条多层厂房的屋盖和楼盖宜采用以板材铺设的无次梁结构方案。

第 2.0.10 条屋架或屋面梁的荷载参数可采用 2.0 、 2.5 、3.0 、3.5 、4.0 、4.5、5.0、5.5、和6.0kN/ m20注:上述荷载参数中不包括屋架或屋面梁的自重、支撑重量、天窗重量及悬挂吊车荷载0第 2.0.11 条厂房建筑结构上的风荷载宜采用基本风压值0.35、0.50 和0.70kN/ m2o第2.0.12条厂房屋面坡度宜采用1 : 5、1 :10、1 : 50和1 :100。

第三章单层厂房第一节跨度、柱距和高度第3.1.1条厂房的跨度在18m和18m以下时,应采用扩大模数30M数列; 在18m以上时,应采用扩大模数60M数列(图3.1.1 )。

图x 1.1跨度和柱距示意图第3.1.2条 厂房的柱距应采用扩大模数 60M 数列(图3.1.1 )第3.1.3条有吊车和无吊车的厂房(包括有悬挂吊车的厂房)自室内地面至柱顶的高度应为扩大模数3M 数列(图3.1.3);图3,1.3高度示意图有吊车的厂房,自室内地面至支承吊车梁的牛腿面的高度应为扩大模数 3M 数列(图 3.1.3b )。

注:①自室内地面至支承吊车梁的牛腿面的高度在 7.2m 以上时,宜采牛腿面标高的用7.8、8.4、9.0 和9.6m 等数值;②预制钢筋混凝土柱自室内地面至柱底的高度宜为模数化尺寸。

第3.1.4条厂房山墙处抗风柱柱距宜采用扩大模数15M数列(图3.1.1 )。

第3.2.1 条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除伸缩缝及防震缝处的柱和端部柱以外,柱的中心线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二、横向伸缩缝、防震缝处柱应采用双柱及两条横向定位轴线,柱的中心线均应自定位轴线向两侧各移600mm,两条横向定位轴线间所需缝的宽度(ae)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图3.2.1a);三、山墙为非承重墙时,墙内缘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且端部柱的中心线应自横向定位轴线向内移600mm (图3.2.1b);四、山墙为砌体承重时,墙内缘与横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应按砌体的块材类别分别为半块或半块的倍数或墙厚的一半(图3.2.1c)。

(a)(h)图3.2.1墙、柱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第3.2.2条墙、边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一、边柱外缘和墙内缘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图 3.2.2a);二、在有桥式吊车的厂房中,由于吊车起重量、柱距或构造要求等原因,边柱外缘和纵向定位轴线间可加设联系尺寸(a c),联系尺寸应为300mm或其整数倍数,但围护结构为砌体时,联系尺寸可采用50mm或其整数倍数(图3.2.2b);三、带有承重壁柱的外墙,宜采用墙内缘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或与纵向定位轴线间相距半块或半块的倍数(图 3.2.2c、d);承重外墙的墙内缘与纵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宜为半块的倍数,或使墙的中心线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

第3.2.3条中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等高厂房的中柱,宜设置单柱和一条纵向定位轴线,柱的中心线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图3.2.3- 1a);二、等高厂房的中柱,由于相邻跨内的桥式吊车起重量、厂房柱距或构造要求需设插入距时,中柱可采用单柱及两条纵向定位轴线,插入距(ai)应符合3M,柱中心线宜与插入距中心线相重合(图3.2.3- 1b);&) 图3. 2, 3-1等高跨处中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三、高低跨处采用单柱时,高跨上柱外缘与封墙内缘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323 — 2a );当上柱外缘与纵向定位轴线不能重合时, 应采用两条纵向定位轴线,插入距与联系尺寸 相同(图3.2.3— 2b ),或等于墙体厚度(t )(图3.2.3— 2c ),或等于封墙厚度加联系尺寸(图3.2.3— 2d );h/2h ・ 2(b)(图3. 2. 3—刘高低跨处中柱与级fe]定位轴线的定位四、当高低跨处采用双柱时,应采用两条纵向定位轴线, 并设插入距,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规定和边柱相同(图3.2.3 —3)。

注:围护结构为砌体时,联系尺寸可采用50mm及其整数倍数。

图3*么3—3 高低跨处双柱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0>)第324条柱的竖向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柱顶面应与柱顶标高相重合;.、柱底面应与柱底标高相重合(参见图 3.1.3)。

第3.2.5条吊车梁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吊车梁的纵向中心线与纵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宜为750mm (图3.2.5);L 750 L L 750 L 750 J图3. 2.5吊车梁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二、吊车梁的两端面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三、吊车梁的两端底面应与柱子牛腿面标高相重合。

注:当构造需要或吊车起重量大于50t时,吊车梁纵向中心线至纵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宜采用1000mm。

第3.2.6条屋架或屋面梁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屋架或屋面梁的纵向中心线宜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端部、伸缩缝或防震缝处的屋架或屋面梁的纵向中心线与横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宜为600mm。

、屋架或屋面梁的两端面(不包括其上因搁置天沟板或檐口板而外挑部分)定位轴线相重合;、屋架或屋面梁的两端底面宜与柱顶标高相重合;当设有托架或托架梁时,其两端底面宜与托架或托架梁的顶面标高相重合。

第327条托架或托架梁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托架或托架梁的纵向中心线应与纵向定位轴线平行。

在边柱处其纵向中心线应自纵向定位轴线向内移150mm (图3.2.7a);在中柱处,其纵向中心线应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图3.2.7b);当中柱设置插入距时,其定位规定与边柱处相同(图 3.2.7c);图3< 2.7托架或托架梁与定位轴线的定位、托架或托架梁的两端面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托架或托架梁的两端底面应与柱顶标高相重合。

第3.2.8条屋面板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每跨两边的第一块屋面板的纵向侧面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二、屋面板的两端面应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三、屋面板端头底面宜与屋架或屋面梁的上缘顶部支承面相重合。

应与纵向Ig------第3.2.9 条外墙墙板的定位,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外墙墙板的内缘宜与边柱或抗风柱外缘相重合;二、外墙墙板的两端面宜与横向定位轴线或抗风柱中心线相重合;三、外墙墙板的竖向定位及转角处的墙板处理宜结合个体设计确定。

注:本条规定适用于纵向高低跨处封墙为墙板时的情况。

第3.2.10 条主要构件的尺度,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柱的截面尺寸应为技术尺寸,长度宜为模数化尺寸;二、吊车梁的截面尺寸应为技术尺寸,长度应为模数化尺寸;三、屋架各杆件和屋面梁的截面尺寸应为技术尺寸,屋架和屋面梁的长度应为模数化尺寸,支承外挑天沟或檐口的外挑部分之长度应为技术尺寸;四、托架各杆件和托架梁的截面尺寸应为技术尺寸,托架和托架梁的长度应为模数化尺寸,其端头高度宜采用模数化尺寸;五、屋面板的高度应为技术尺寸,宽度和长度应为模数化尺寸;六、外墙墙板的厚度应为技术尺寸,宽度和长度应为模数化尺寸。

注:①屋面板宽度宜采用1500和3000mm ;②外墙墙板的宽度宜采用900、1200和1500mm。

第三节结构统一化规定第3.3.1条厂房设横向伸缩缝和防震缝时,应采用双柱及两条横向定位轴线第332条等高厂房设纵向伸缩缝时,可采用单柱并设两条纵向定位轴线,伸缩缝一侧的屋架或屋面梁应搁置在活动支座上(图 3.3.2 )。

图3. 3.2等高厂房的纵向伸编缝第3.3.3条高低跨处采用单柱设伸缩缝时,低跨的屋架或屋面梁可搁置在活动支座上,高低跨处应采用两条纵向定位轴线,并设插入距(图3.3.3 )。

1 r 1—i! r h 11iil L a 2占" a a c= ac +1第334条等高厂房设纵向防震缝时,应采用双柱及两条纵向定位轴线,其插入距a i为a e 或ai为a e与a c之和(参见图 3.2.3 —3)。

第3.3.5条不等高厂房设纵向防震缝时,应设在高低跨处,并应采用双柱及两条纵向定位轴线(参见图 3.2.3 —3)。

第3.3.6条厂房纵横跨处的连接,应采用双柱并设置伸缩缝或防震缝(图3.3.6 )注①当山墙比侧墙低,且长度小于或等于侧墙时,仍可采用双柱单墙处理(图3.3.6a、b),外墙为砌体时a i = a e+1或a e= a e+ a c +1,外墙为墙板时a i = a op +1 或a i = a op + a c+1,当a op之值小于a c值时仍用a e值;②当山墙比侧墙短而高时,应采用双柱双墙(至少在低跨柱顶及其以上部分用双墙,并设置伸缩缝或防震缝(图 3.3.6c、d),外墙为砌体时a i = a e +1 +1或a i = a e+a c+ t +1 ;外墙为墙板时a i = a op+1 +1 或a i = a op+ a c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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