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主要职责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中国政府负责国家储备粮食和各类重要物资管理工作的行政部门。
“储备”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支撑,对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能和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1. 储备粮食和重要物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首要职责是储备粮食和其他重要物资。
储备物资的种类涉及石油、天然气、稀土、有色金属、化肥等多个领域,其储备数量的大小和储备地点的位置,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2. 组织储备粮食和重要物资的交易经过长期的积累、管理和投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累积了大量的储备物资,这些物资的交易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组织和协调。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此过程中需进行管理、监督、评价以及支付等一系列服务,保证储备物资能够在必要时迅速调动,确保国家安全和经济稳定。
3. 实施政策性市场调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承担着实施政策性市场调节的职责。
针对市场上物资价格高涨、供应不足等情况,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及时发布市场供需信息、制定政策,用储备物资稳定物价、促进市场平衡。
4. 处理农村剩余粮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还负责处理农村剩余粮食。
农民在丰收季节总是面临存粮难的困扰,储备局的职责之一就是把农民手中的农村剩余粮食购买下来,做到及时出货及时收购,保证农村老百姓的收入和生活,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的储备量。
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重要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国家的重要机构,保证了国家的安全和经济的稳定。
粮食和物资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之一,为了保证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政府在储备食品的同时也要储备其他重要物资。
1. 保障国家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国有大量储备物资可以在必要时调用,以确保国家不会因为食品和物资短缺而陷入危机。
同时在长时间的粮食极端状况下还能将储备物资投入市场,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
2. 维护国家经济稳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仅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也为国家保持经济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职责【精品范文】
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职责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职责(一)拟订全县“三农”工作的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
参与制定涉农的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
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
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构建。
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展示展销活动。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组织开展畜牧生产、饲料兽药、畜禽屠宰以及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制订和监督实施。
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六)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
粮食局安全工作计划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粮食局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部门,肩负着重大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粮食储存、运输和供应的安全稳定,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粮食系统全年无安全事故,保障粮食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综合治理: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3、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执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主要工作内容(一)加强粮食仓储安全管理1、完善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储管理流程和标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2、加强仓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仓库的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好粮食质量检验和计量工作,确保出入库粮食的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4、加强对库存粮食的监测和管理,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粮食发热、霉变等问题。
(二)强化粮食运输安全保障1、选择合格的运输企业和车辆,确保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3、规范粮食装卸作业流程,加强现场管理,防止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4、做好粮食运输过程中的防潮、防雨、防晒等工作,确保粮食运输质量安全。
(三)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1、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测。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加强对粮食质量的检验和把关,杜绝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
3、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1、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8•【字号】吕政办发[2010]33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吕政办发[2010]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吕梁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09]32号),设立吕梁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县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构,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加强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管理,加强对全市粮食收购和市级储备粮的管理、指导、协调,加强同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提高全市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一)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向上级政府和部门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对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9•【字号】吉政办发[2009]62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6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吉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吉林省粮食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指导协调,提高全省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一)研究提出全省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意见;拟订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意见;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
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市县军供站网点布局和资格审核认定,保证省内的军粮供应。
(三)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粮食流通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安全储粮责任制度安全储粮责任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粮食储备和供应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粮食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下面是对安全储粮责任制度的详细描述。
一、背景介绍粮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保障粮食安全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我国粮食储备和供应的安全性,确保粮食供应的稳定性,我国建立了安全储粮责任制度。
二、责任主体及职责1.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是负责全国粮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粮食安全政策和制度;(2)组织和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粮食工作;(3)监测和预测粮食供应和需求情况,提出粮食调控建议;(4)组织和指导粮食储备和供应工作;(5)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粮食安全意识。
2.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负责本地区粮食工作的主体,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粮食安全政策和措施;(2)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粮食工作;(3)监测和报告本地区的粮食供应和需求情况;(4)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的粮食储备和供应工作;(5)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粮食安全意识。
3.粮食储备管理部门粮食储备管理部门是负责粮食储备和供应工作的主体,其职责包括:(1)制定和实施粮食储备和供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2)组织和实施粮食储备和供应计划;(3)监督和检查粮食储备的质量和数量;(4)组织和实施粮食调运和配送;(5)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粮食安全意识。
三、工作流程1.粮食需求预测国家粮食局和地方政府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需求情况,进行粮食供应和需求的预测,制定粮食储备和供应计划。
2.粮食储备粮食储备管理部门根据粮食需求预测,组织和实施粮食储备工作,包括收购、储存、检验和质量保证等环节。
3.粮食调运和配送粮食储备管理部门根据粮食需求情况,组织和实施粮食调运和配送工作,确保粮食供应的及时和安全。
4.粮食质量监督粮食储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粮食储备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粮食部门各岗位职责
粮食部门各岗位职责粮食部门是负责管理国家粮食供应和安全的机构,在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不同的岗位职责。
以下是粮食部门各岗位的职责:1. 粮食生产岗位职责:粮食生产岗位负责粮食种植、农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播种计划,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 掌握并灵活运用农业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 研究和开发新的高效农业生产技术;- 配合地方政府推行粮食生产政策。
2. 粮食收购岗位职责:粮食收购岗位负责管理和组织粮食收购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收购计划,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粮食收购;- 确保粮食收购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预防和打击粮食黑市;- 组织收购资金调配和支付工作;- 协助地方政府推行粮食收购政策。
3. 粮食储存岗位职责:粮食储存岗位负责保管和管理粮食仓储。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储存标准,确保粮食质量和安全;- 做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开展粮食库存管理和调拨工作;- 预防和处理粮食储存中的事故和问题。
4. 粮食运输岗位职责:粮食运输岗位负责组织和管理粮食的运输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运输计划,确保粮食安全、及时送达目的地;- 管理和维护运输车辆和设备;- 实施物流管理,提高运输效率;- 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确保粮食供应链畅通。
5. 粮食加工岗位职责:粮食加工岗位负责粮食的加工和粮食深加工工作。
具体包括:- 设计和改进粮食加工工艺流程;- 质量控制,确保加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组织和控制生产过程,提高加工效率;- 开展科技研发工作,推动粮食加工技术进步。
6. 粮食检验岗位职责:粮食检验岗位负责粮食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粮食检验标准,开展粮食检验工作;- 监督和检查粮食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总结起来,粮食部门的各个岗位在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检验等方面都有重要的职责和作用。
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粮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2. 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负领导责任。
2.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落实责任人。
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六、安全生产投入1. 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
2.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 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 Brief introduction of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Grain 国家粮食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目录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局领导部门职能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局领导部门职能展开编辑本段主要职责国家粮食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国家粮食局的主要职责:(一)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三)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国家标准,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承担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业务。
(六)拟订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5.29
【实施日期】2000.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五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置河北省粮食局。
河北省粮食局是负责全省粮食(含食油,下同)流通管理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
制定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培育粮食市场体系。
作为行政执法主体,行使粮管行政执法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北省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省粮食流通政策、制度,指导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省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省粮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实施意见。
(三)拟定全省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
粮食局管理制度
粮食局管理制度粮食局管理制度一. 总则为规范粮食局内部管理行为,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提高工作质量和粮食局的形象,本制度特制定。
二. 工作职责粮食局的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粮食管理工作,保障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三. 机构设置1. 分管领导组成人员:该组人员由局长及各副局长组成;2.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处理机要文件和保密工作等相关事务;3. 粮食管理科:主要职责是组织粮食购销和粮食储备等相关工作;4. 粮食检验科:主要职责是负责粮食质量检验工作,确保粮食安全;5. 市场监督科:主要职责是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四. 工作制度1. 决策机制:局长带领各副局长共同讨论及审核工作计划、报告及决策议题;2. 工作考核:综合评定粮食局各项工作及各科室的工作成绩,进行定期考核及通报;3. 职工培训:为提高职员工作素质和技能,粮食局每年都要安排相应的职工培训课程。
五. 工作流程1. 粮食购销:由粮食管理科负责,包括粮食购销计划的制订、实施及考核;各科室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2. 粮食储备:由粮食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要积极配合;3. 粮食质量检验:由粮食检验科负责,对通过粮食管理科购进的粮食进行抽样检验,各科室要积极配合;4. 市场监督检查:由市场监督科负责,定期进行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 工作纪律1. 办公时间内,各级领导必须按时到岗,并在一周内完成必要的工作任务;2. 职工要保持纪律性,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同时要遵守机关纪律、工作纪律及服务纪律;3. 职工要尊重领导,服从领导的决策安排,认真落实任务,做好工作。
七. 工作安全1. 粮食管理科要保证仓储场所的安全,并加强防火、防盗工作;2. 市场监督科要加强市场秩序管理,确保市场的安全性;3. 办公室要做好各种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机要文件的安全;4. 粮食检验科在进行检验工作时,要做好防护工作,确保自身的安全。
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范围的通知
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范围的通知各处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7〕14号印发的《山东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山东省粮食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范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粮食局2017年6月19日山东省粮食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范围办公室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
2、拟订局机关年度会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局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公文批办、运转和发文审核把关,机要和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直属单位的文秘、档案工作。
4、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对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和局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
5、负责起草局机关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以及其他重要文稿。
编写省粮食局大事记,为山东年鉴和中国粮食年鉴供稿。
协调商务职业学院承担的省粮食志编纂工作。
6、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宣传工作。
7、牵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8、组织拟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公务接待审批和上级领导、重要来宾接待工作。
负责应急综合协调、值班工作。
10、负责印鉴管理、保密工作。
11、对口国家粮食局办公室,牵头办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处1、贯彻落实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局相应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定员管理;拟订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通三防是指粮食(一通)、农药(三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防)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下面将分别介绍一通三防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通是指粮食的通经质量监管体系,主要负责粮食质量的监督管理。
一通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国家粮食局、省级粮食局和地方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粮食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省级粮食局和地方粮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应区域的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包括开展粮食质量检验、抽检和复检等工作。
一通的职责主要包括:开展粮食质量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制定和实施粮食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粮食质量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粮食质量检验、抽检和复检等工作;处理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粮食质量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开粮食质量监管信息。
三防是指农药的预防、监测和治理体系,主要负责农药的使用安全和环境保护。
三防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农药监督管理机构、省级农药监管机构和地方农药监管机构。
国家农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农药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农药安全评估、注册和准入审查工作。
省级农药监管机构和地方农药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应区域的农药使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农药使用许可管理、农药残留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
三防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实施农药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农药安全评估、注册和准入审查工作;推广农药要求和安全使用技术,加强农药使用者的培训和宣传;监督和管理农药的使用许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估;加强对农药经销商和使用者的监管,防止农药滥用和超标使用。
三防是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防、控制和治理体系,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防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
粮食局属于什么单位
粮食局是中国国家层面的一个行政机构,直属于国务院。
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主席、副主席和总理、副总理等组成,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国务院有多个部门和机构,其中包括了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是负责全国粮食生产、储备、加工、流通和
监管的重要部门。
它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粮食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维护市场秩序,承担防控粮食生产重大风险的职责。
国家粮食局的职能涉及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贸易、消费等多个方面。
具体来说,国家粮食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实施国家粮食生产发展规划,推进科技创新和
技术支撑,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 组织和推动农田水利建设,保障农业灌溉用水;
3. 组织和实施重大粮食品种选育、推广和应用,推进农作物
品种的良种扩繁工作;
4. 负责粮食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
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
5. 组织和实施国家粮食储备政策,建立粮食储备体系,确保
国家粮食安全;
6. 监督和管理粮食流通市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价格虚高、垄断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7. 研究和制定粮食市场监管政策,推进粮食市场体制改革;
8. 加强粮食安全和质量监管,保障食品安全,预防和应对粮
食安全风险;
9. 组织和推动粮食相关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粮食组织和机构的工作。
国家粮食局是负责国家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监管的重要单位,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以及稳定市场供应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国家粮食局也需要密切关注全球粮食市场的动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应对全球粮食安全挑战。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锡政办发[2010]72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72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无锡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粮食市长负责制下有关粮食流通的职责。
(三)加强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职责。
(四)加强推进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保障全市粮食供应安全,承担粮食市长负责制下有关粮食流通的具体实施工作。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法律法规。
起草地方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依法制定地方粮食流通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驻军部队、赈灾救助等特需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收储、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的发布;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19•【字号】豫政办[2000]44号•【施行日期】200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0]44号2000年5月19日)《河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粮食局是主管全省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中央专储粮、甲字粮、506粮的计划、统汁、调拨、轮换、实物管理和中央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的管理、拨付职能移交给中央储备粮管理机构。
(二)下放的职能l、将区域性的粮食流通管理、粮油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职能下放给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
2、将市地级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职能交给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
(三)转变的职能1、加强对全省社会粮食流通管理职能;不具体参与粮食经营,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2、做好国家规定的粮食品种的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工作,将其他粮食品种的经营管理职能下放给企业。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粮食流通体制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省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
组织和落实粮食进出口、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地区粮食平衡。
(三)负责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定购粮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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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潍坊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储备、流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收支存计划以及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军队和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寿光市储备粮的日常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寿光市储备粮的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市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
(六)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七)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组织、协调粮食系统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指导粮食系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