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市章贡区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专递”城乡达四方
“专递”城乡达四方作者:廖肇银陈旭军周围来源:《江西教育A》2020年第11期章贡区是赣州市的中心城区,是2014年江西省第一批通过“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国家认定的县级单位。
近年来,章贡区吹响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的号角,在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以专递课堂建设为抓手,以中心主城区学校为龙头,辐射全区4个乡镇的学校,专递课堂教学应用覆盖乡村学校,实现了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向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转变、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打破了农村专业师资不足、教师专业成长受限等瓶颈,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跃上新台阶。
[以完善机制为抓手,推进专递课堂建设常态化]多年前,章贡区就多方筹集资金改善信息化基础环境,并为实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师师互动,出台了《章贡区专递课堂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专递课堂的常态化实施。
而章贡区专递课堂与区域研修常态化考核平台也同步上线,形成了“行政牵头、电教支撑、教研跟进、师训保障、学校落地、督导考核”多方面协同推进专递课堂建设的新格局。
章贡区还运用大数据分析,将督导成果纳入部门履职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体系。
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章贡区各学校依校情制订完善了专递课堂建设和应用制度。
大公路第一小学制订网络学习制度,包括外派机制、请进机制、培训考核机制;每年派出100余人次培训,并承担省市区或校本培训10余场;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展每周过关交流、每月阅读检查、每学期优秀评选,鼓励全体师生运用网络空间开展教研、备课和学习。
红旗二小推出了名师工作室助推教师成长制度,成立了“肖荔名师工作室”。
厚德路小学刘彦慧校长的“刘三姐党员名师工作室”等优秀名师工作室,带领年轻教师成长。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从来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名师工作室成员刘彩云说。
[以录播教室为基础,优化专递课堂应用环境]章贡区在原有信息化环境基础上,将全区的录播教室进行整合、改造、升级,增加互动主机和各乡村学校、教学点听课端设备,建成城区名校+中心校+村小+教学点的片区内、乡镇内、乡镇间互联互通的便捷的专递课堂教学应用环境。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8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4月7日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2015年,继续突出优先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目标,在完成好省民生工程实事基础上,整合资金300亿元以上,办好40件民生实事。
一、群众生产生活1.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3100万元(2015年完成3100万元),全面实施上犹江水库及章江沿线水源地保护工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2.续建上犹江饮水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25.94亿元(2015年完成1亿元),加快上犹江引水工程建设,全面改善中心城区及上犹、南康、赣县沿线居民饮用水质量。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环保局、上犹县政府、南康区政府、赣县政府〕3.优化城市路网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32.01亿元(2015年完成17.71亿元),打通章江南大道西延、金秋路、学府路等断头路;加快实施红旗大道与八一四大道、赣江源大道与会昌路等道路交叉口、五洲大道下穿京九铁路涵洞、南门口下穿隧道等交通节点改造;加快南河大桥扩建、章江新区次干道、支路网31个路段建设;推进蓉江新城路网、和谐大道、黄金大桥、武陵大桥、客家大桥、佳辰路等道路桥梁建设;开工建设大广高速南康南互通。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融入海峡西岸
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12
•【字号】赣市府办字[2009]27号
•【施行日期】2009.02.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9〕27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域的步伐,享受中央给予海西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建设上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我市与海西经济区及台湾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商缘相连等诸多优势,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战略,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骆炳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周逸洪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业明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
李坊涛市台办主任
张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赖启华市国土局局长
罗宗祺市商务局局长
廖万生市合作办主任
王兵市口岸办主任
陈冠平市环保局局长
谢赣健市交通局局长
郭素芳市旅游局局长
张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朱俊东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彭业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朱俊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62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的通知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62号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因我市中心城区政府储备土地在实行系统化、规范化管护方面尚处在不断摸索改进的过程中,加之政府储备土地管护涉及多部门职能,一定程度上会出现多头管理和管理缺位的情况,导致侵害政府储备土地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也给政府储备土地带来安全隐患。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储备土地的管护,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精神,现就做好中心城区(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范围内政府储备土地的管护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通过进一步规范政府储备土地的管护工作,着力解决当前管护工作内容不系统、分工不明确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彻底消除政府储备土地上的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政府储备土地管护水平。
二、明确管护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政府储备土地要按以下要求进行管护:一要设置储备土地标识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要求进行围挡、绿化、覆盖密目网;二要开展集中巡查及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围挡、损毁绿化、倾倒垃圾、乱搭乱建(搭建废品堆放收购站、建材堆放场、农用棚等)、乱挖乱堆土方、种菜(养殖)等行为;三要对危险地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设置警示牌,及时发现并消除管护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四要有效管理和保护储备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6〕51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6〕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6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其中: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南康区的保障标准提高到5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320元。
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195元。
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城市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农村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15元。
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落实相关政策。
涉及须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应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由同级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救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将本级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一)对城市低保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保障人数和每人每月57元的标准安排资金,市财政按照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人数和每人每月27.5元的标准安排资金并对所辖区给予补助。
(二)对农村低保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保障人数和每人每月39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4•【字号】赣市府字[2011]152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赣市府字〔2011〕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2010年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计划。
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经综合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赣州香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为“2010年度赣州市重点工程项目先进建设单位”;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 10个单位为“2010年度赣州市重点工程项目先进施工单位”;章贡区人民政府等30个单位为“2010年度赣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何国杰等119名同志为“2010年度赣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理念,按照“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自我加压,在新的一年里,为全面完成2011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再创佳绩,为推动赣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的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2010年度重点工程建设暨“百日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重点工程项目先进建设单位(一)赣州香港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赣州香港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燕京啤酒(赣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燕京啤酒(赣州)退城进园项目(三)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项目:南门口地下人防改造工程(四)江西宝华山集团建设项目:江西宝华山集团(兴国)日产4500吨熟料生产线项目(五)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赣州机场走廊项目等(六)赣州市中心血站建设项目:赣州市中心血站项目(七)赣州中心城区章江新区指挥部建设项目:赣州新区农民返迁房(八)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美国FARASIS能源公司锰酸锂汽车电池一期项目(九)共青团赣州市委建设项目:赣州自然博物馆(十)赣州高速公路公司赣州大桥项目部建设项目:赣州大桥(十一)赣州市艾炜特电子有限公司(宁都县)建设项目:赣州艾炜特电子电器项目(十二)赣州中心城区赣南大道建设指挥部建设项目:赣南大道工程二、重点工程项目先进施工单位(一)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赣州市赣江公路大桥(二)赣南银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赣州奥林匹克广场改造项目(三)江西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参建项目:章贡中学(四)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参建项目:南门口地下人防改造工程(五)浙江城建集团公司参建项目:赣州中航城项目(六)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建项目:赣州市中心血站项目(七)江西通威集团公司参建项目:赣州机场走廊道路改造项目、赣南大道复兴立交项目等(八)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赣州市创业家园(九)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赣州市章江南岸(赣州大桥-黄金大桥)二期防洪工程A标段(十)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赣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工程三、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瑞金市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龙南县东江乡人民政府、兴国县长冈乡人民政府、章贡区水南镇人民政府、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会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瑞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南县林业局、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崇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宁都县政协办公室、赣县储潭乡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赣州开发区湖边镇人民政府、南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重点办、赣州供电公司四、重点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名单何国杰市委督查室副主任袁爱斌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科员徐跃辉市委宣传部科员谢懑生赣南日报社会新闻部主任朱永金市委维稳办一科科长黄东民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温晓冬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彭纪能市工信委副调研员何翔市财政局开行办副主任凌胜东市国土局规划耕保科副科长廖乐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吴晓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叶华涛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统计科科长许宝俊市水利局监察室主任陈华洪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谭宝森市环保局副局长张伟市安监局安全监管三科副科长熊梅鸣市重点办项目一科科长连平市铁路建设办工程项目部副经理胡超星市高管处副处长陈建人市新市民工程办公室干部邓洪六大片区总指挥部项目部主任钟晓东章江新区建设指挥部资金管理部主任何云生峰山片区指挥部征地拆迁副主任余文水东片区指挥部马祖岩文化生态公园建设办主任钟华开发区片区指挥部成员、开发区征地拆迁办主任肖进星老城区片区指挥部工程师刘晓明市项目办主任陈鸿宾市园林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曾庆征市重点办副主任李芝云市工信委副主任刘铭富市林业局工程师薛华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科长龚建明市安监局局长谢荣茂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温明东市教育局就业办主任徐书迢市民政局筹建办主任刘小群市防震减灾局震害防疫科科长姚虞青市人防办科长黄家荣市公房管理处总工程师朱英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唐光惠市政工程管理处科长朱钦睿市新闻出版局科长赖立清章贡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赖晓岚章贡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农工部部长林绍森章贡区水西有色冶金基地管委会主任曾莉莉章贡区发改委主任曹世明南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廖敏大余县人民医院院长肖玉明崇义县横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廖海旺龙南县发改委主任、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李乐明定南县发改委主任曾晓勇宁都县发改委主任林长茂瑞金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志霖瑞金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陈永红寻乌县工业园区办公室主任温庆锋赣县人民政府县长潘传芯赣县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郑世飘信丰县委书记袁景西信丰县林业局局长傅小新上犹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正发安远县镇岗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刘军全南县金龙镇党委书记杨其信兴国县潋江镇镇长、县拆迁办副主任刘广生于都县罗坳镇党委书记刘晓龙于都县贡江镇党委副书记刘凯会昌县政府县长助理朱木发石城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舒向阳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朱红平赣州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叶亲亮赣州开发区管委会黄金岭街道办事处党委宣传委员张绵洪赣州开发区管委会蟠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学森赣州开发区管委会潭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李军章贡区教育局基建科科长朱其斌赣州佳贸公司现场管理翁毅军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黎海坚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宇翔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马海潮浙江环宇赣州分公司经理陈代华共青团赣州市委副调研员蓝鑫信丰大塘埠镇镇长助理周仁泉长业建设集团公司技术总负责人罗剑青赣州银行基建办主任张宝泉赣州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凯源公司经理肖国华赣南医学院基建部主任何玲华赣州华劲集团副总裁张云江西(大余)众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铁城赣州盛以和发展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赖卫鹏会昌红狮水泥公司总经理林亦海江西宝华集团赣县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学忠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项目办主任蔡泽洪三和股份有限公司跃州项目总指挥兰小利江西科慧电池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姜本平赣州中橙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郭炜赣州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俊市水务集团安装工程处主任朱伟东会昌白鹅峡电站副总经理薛邦湔赣州粮食城项目负责人詹其福赣州电信分公司无线维护中心工程师刘晓林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东平燕京啤酒(赣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李国春赣州香港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代表吴炜赣州中心血站基建办副主任张李明市公路管理局定南分局工程师喻云星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项目办主任管运标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项目办主任钟家洲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工程师曾省旼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工程师雷湘湘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XXX胜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文胜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南项目办主任何祖林赣南大道指挥部项目办主任廖炎冬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赣南大道复兴立交项目经理部常务副经理廖志雄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项目经理杨健赣州君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办副主任钟鸣赣州市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项目办经理傅忠心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彭承军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林伟坚赣州供电公司基建部主任。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曾昭锦二审行政判决书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曾昭锦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8【案件字号】(2020)赣行终2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谢丽萍陈雯雯万进福【审理法官】谢丽萍陈雯雯万进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曾昭锦【当事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曾昭锦【当事人-个人】曾昭锦【当事人-公司】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刘星林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星林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星林【代理律所】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被告】曾昭锦【本院观点】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时,必须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征收范围。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行政征收合法违法行政赔偿合法性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时,必须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征收范围。
本案中,章贡区政府作出的《金坪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区府字〔2018〕2-9号)中载明,金坪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东至东江源大道;西至华坚路;南至金辉路;北至迎宾大道,具体以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经查上述征收公告所附《金坪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曾昭锦的土地4679.99平方米位于征收红线范围内,其余198.83平方米不在征收红线范围内。
而章贡区政府作出的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将上述4679.99平方米和198.83平方米一并确认为征收房屋所涉土地的使用权面积,认定上述征收决定已经收回全部4878.8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评估单价381元/m2计算了4878.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1858830元予以补偿。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名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2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名单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名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29号2011年3月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批准,确定兴国县埠头乡程水村等3400个村为全省“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
现将名单予以印发。
附件:江西省“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名单赣州市(1119个)一、兴国县(165个)埠头乡:程水村、枫林村、凤岗村、蕉田村、廖溪村、旺口村、玉口村茶园乡:茶园村、河背村、孔目村、匡坊村、六科村、罗坑村、全坑村长冈乡:长冈村、合富村、集瑞村、仁塘村、石燕村、秀水村城岗乡:城岗村、大获村、东坑村、横坑村、榔槎村、凌陈村、石浒村、小获村、严坑村、余溪村、增溪村崇贤乡:大龙村、东风村、贺堂村、龙潭村、三角村、上沔村、太平村鼎龙乡:古顺村、湖溪村、麦鹅村、水东村、田溪村、杨村村东村乡:坝子村、澄江村、齐心村、小洞村方太乡:宝石村、分水村、富坑村、黄丰村、井口村枫边乡:坊坑村、河溪村、茅坪村、山下村、社坪村、西林村高兴镇:合兴村、黄群村、龙山村、蒙山村、启光村、山塘村、上密村、水口村、小春村、樟坑村工业园区:猫岭村古龙岗镇:大仚村、建设村、万溪村、蜈溪村、瑶前村、营前村、寨上村、中坪村江背镇:澄龙村、高寨村、江背村、来源村、洛光村、园岭村、寨联村杰村乡:白石村、古镜村、含田村、和平村、横江村、里丰村、韶溪村均村乡:长教村、东方村、东山村、高溪村、横柏村、泮溪村、三坑村、上达村、石门村、石溪村、中坊村潋江镇:澄塘村、联群村、下渡村、杨澄村良村镇:蕉坑村、良村村、龙升村、前村村、群山村、西岭村、雄岗村龙口镇:都田村、留村村、睦埠村、文院村、中岭村隆坪乡:熬源村、兰溪村、龙下村、隆坪村、牛迳村、吾立村、咸坛村梅窖镇:水南村、寨脑村南坑乡:富兴村、楼溪村、南坑村、郑枫村社富乡:稠村村、东韶村、黄岗村、金龙村、九山村、廖下村、留龙村、鹭溪村、社富村、五龙村兴江乡:陈也村、大岭村、江口村、南村村、墅田村、桐林村兴莲乡:富溪村、官田村、立新村、睦田村永丰乡:茶石村、船溪村、果溪村、豪溪村、荷岭村、马良村、西山村、永丰村、樟坪村、洙坊村樟木乡:牛岭村、塘埠村、新城村二、安远县(88个)版石镇:河西村、红光村、虎板村、赖坑村、岭东村、湘洲村、周屋村、竹篙村蔡坊乡:碛脑村、仕湖村长沙乡:长沙村、光明村、小山村、园当村车头镇:车头村、龙头村、龙竹村、南屏村、三排村凤山乡:凤山村、井丘村浮槎乡:浮槎村、河秋村、河石村、双迳村高云山乡:登丰村、濂丰村、沙含村鹤子镇:半迳村、大斜村、鹤子村、龙岗村、杨功村孔田镇:长富村、孔田村、上魏村、上寨村、社山村、太平村、下魏村龙布镇:金塘村、迳背村、老圩村、上林村、五丰村、阳光村三百山镇:符山村、黄柏村、黄背村、唐屋村、乌石村双芫乡:固营村、合头村、双芫村塘村乡:白兔村、龙庄村、上龙村、塘村村天心镇:岽坑村、高段村、南坑村、深溪村、水头村、小乐村、心怀村、仰湖村欣山镇:大岭背村、古田村、教塘村、教头村、石湾村、下庄村、永丰村新龙乡:江头村、里田村、田心村、小孔田村、新龙村镇岗乡:富长村、赖塘村、老围村、罗山村、镇岗村重石乡:长岭村、大坑村、共和村、莲塘村、重石村三、赣县(116个)白鹭乡:白鹭村、官村村、里仁村、林头村、龙头村、盈源村长洛乡:长洛村、桂林村、均源村、中坑村储潭乡:东坑村、高枧村、河田村、红河村大埠乡:大埠村、黄富村、黄贯村、三江村、下马石村、夏汶村大田乡:大坳村、杜屋村、高排村、夏湖村、中团村韩坊乡:长中村、大坪村、大屋村、韩坊村、梅街村、松柏村、小坌村湖江镇:湖江村、街坪村、联育村、牛岭村、上站村、松树村、下站村、夏府村、新富村、中塘村、中芫村、洲坪村、庄前村吉埠镇:宝林村、吉埠村、枧田村、建节村、若内村、上堡村、石含村、水南村、樟溪村江口镇:安坑村、墩上村、三团村、苎州村茅店镇:黄龙村、万嵩村、竹芫村梅林镇:双龙村南塘镇:白溪村、鹅坊村、劳田村、南塘村、桥溪村、田南村、三溪乡:里龙村、下浓村、寨九坳村沙地镇:坳上村、里堡村、螺田村、蟠岩村、沙地村、石鼓村、五龙村、洋村村石芫乡:广教寺村、横溪村、金盘村、石芫村田村镇:白石村、村岭村、地头村、东山村、富竹村、湖塘村、里目村、坪坑村、上坪村、社大村、塘基村、下横村、夏都村、杨梅村、中齐村王母渡镇:枫树村、横溪村、立濑村五云镇:大岭村、南田村、蓬村村、千丈村、上丹村、下丹村、夏潭村、左坑村阳埠乡:坳背村、黄沙村、马埠村、梅村村、密石村、木栅村、阳埠村四、会昌县(110个)白鹅乡:白鹅村、河迳村、水东村、下安村、梓坑村洞头乡:洞下村、河头村、下东坑村富城乡:板坑村、大洞村、桂坑村、雷田村、岭下村高排乡:坪坑村、上寨村、团龙村筠门岭镇:长岭村、大照村、湖塅村、黄陂村、黄埔村、龙头村、门岭村、盘古村、石久村、营坊村、元兴村麻州镇:坳下村、大坪脑村、东红村、凤围村、齐心村、前丰村、王家山村、下堡村清溪乡:半岭村、青峰村文武坝镇:白石村、北寨村、长塅村、磊石村、联丰村、凉舟村、林富村、林苏村、南坑村、山新村、上半岭村、塔丰村、中段村西江镇:背坑村、大田村、丰龙村、河背村、莲石村、千工村、石门村、湾兴村、西江村小密乡:罗田村、杉背村、石背村、小密村、孕龙村晓龙乡:高兰村、桂林村、里田村、庙背村、晓村村永隆乡:案背村、益寮村、永联村右水乡:梅寨村、田高村、田升村、围背村、下寨村、右水村站塘乡:岽背村、阇山坝村、官山村、罗坊村中村乡:增坑村、中和村、中联村周田镇:半岗村、大坑村、高桥村、梅子村、上营村、下营村、新圩村、中桂村、周田村珠兰乡:芳园村、怀仁村、迳口村、上照村、珠兰村庄埠乡:下基村、樟坑村、正坑村庄口镇:大陂村、禾坑村、黄冠村、黄雷村、黄沙村、龙化村、洛口村、上芦村五、宁都县(134个)赖村镇:高岭村、老嵊场村、水西村、浮竹村、虎井村、山坑村、岩背村安福乡:安福村、罗陂村、马迹村、社溪村、西甲村蔡江乡:白门村、蔡江村、大坑村、上湖坊村、源头村长胜镇:法沙村、水枞村、新圩村、樟坑村、真君堂村大沽乡:读书坑村、古教村、垄下村、上淮村、阳霁村钓峰乡:钓峰村、东山下村、下湾村、元尾村、曾村村东山坝镇:城源村、枧田村、石湖村、溪边村、小源村东韶乡:陂头村、东韶村、汉口村、南团村、胜利村对坊乡:半迳村、东风村、对坊村、胡屋村、里迳村、石江陂村、营上村固村镇:大塘村、湖坊村、老禾村、里村村、旗山村固厚乡:固厚村、观下村、桥背村、上坎村、蜀田村、王西村黄陂镇:大桥村、荷树村、金坑村、坪溪村、塘下村、乌迳村、杨依村、增坊村黄石镇:大岭村、黄石村、璜村村、罗屋村、山梓村、石头村、石子头村、王元丘村会同乡:陂头村、会同村、街上村、南坑村、南田村、桐口村洛口镇:横坑村、金竹村、洛口村、球田村、严坊村梅江镇:碧岸村、黄贯村、老溪村、刘坑村、罗家村青塘镇:赤水村、河背村、南堡村、青塘村、孙屋村石上镇:池布村、莲湖村、莲塘村、蛇形排村、石上村、小布脑村田埠乡:东龙村、九联村、王沙村、文明村、武村村田头镇:白沙村、璜山村、江背村、琵琶村、孙屋村小布镇:大土楼村、湖家边村、上潮村、树陂村、小布村、徐会村肖田乡:带源村、朗源村、美佳山村、小吟村、肖田村湛田乡:坳下村、大富足村、井源村、新田村、湛田村竹笮乡:赤坎村、鹅婆村、九塘村、松湖村、新街村六、上犹县(57个)安和乡:车田村、富湾村东山镇:东门村、伏垇村、高桥村、广田村、黄竹村、彭洞村、群英村陡水镇:茶坑村、月仔村黄埠镇:东塘村、感坑村、合溪村、岩坑村梅水乡:梅水村、水径村、新建村、洋田村、窑下村平富乡:平富村、上寨村、信地村社溪镇:大安村、黄塘坵村、蓝田村、沙塅村、社溪村、狮子村、塘坑村双溪乡:大布村、小石门村、右溪村水岩乡:爱联村、崇坑村、古田村、横岭村、铁石村寺下乡:富足村、寺下村、新华村、杨梅村五指峰乡:高峰村、黄竹头村、双宵村营前镇:合河村、梅里村、下湾村、象牙村油石乡:大小元村、河唇村、梅岭村、清溪村、水村村紫阳乡:长岭村、高基坪村、下佐村七、寻乌县(82个)菖蒲乡:菖蒲村、坪岗村、五丰村晨光镇:大仙背村、公平村、桂花村、河角村、江下村、金星村、民裕村、沁园春村、司城村、新群村澄江镇:北亭村、长畲村、大墩村、桂丰村、黄岗村、江贝村、凌富村丹溪乡:岑峰村、丹溪村、金村村、彭溪村、上平村、双村村桂竹帽镇:华星村、蕉子坝村、龙归村吉潭镇:汉地村、篁竹湖村、籁地村、黎坑村、林田坝村、小田村、圳下村留车镇:垇上村、大同村、鹅湖村、贵石村、黄姜村、上寨村、石马村、佑头村、余田村、族坑村龙廷乡:大田村罗珊乡:筠竹村南桥镇:长江村、车头村、冠洲村、黄坝村、黄塘村、罗陂村、满坑村、南龙村、上游村、廷岭村、团红村、团建村、下廖村、珠村村三标乡:长安村、大小湖岽村、东江源村、胡屋村、黄陂村、上下坝村水源乡:河背村、径口村、龙塘村、太湖村、袁屋村、载下村、周畲村、竹园头村项山乡:聪坑村、福中村、桥头村、书坪村、项山村、中坑村八、于都县(156个)车溪乡:坳背村、潮溪村、车胜村、罗坑村、桃坑村、优胜村段屋乡:段屋村、寒信村、康梁村、上塘村葛坳乡:澄江村、大田村、葛坳村、黄屋乾村、曲洋村、三溪村、上脑村、小庄村、窑背村贡江镇:白口村、仓前村、长岭村、河田村、红峰村、黄金村、金桥村、迳坑村、里泗村、密坑村、上窑村禾丰镇:陂角村、大塆村、大字村、禾丰村、黄塅村、黄田村、麻芫村、坪山村、石迳村、中坊村黄麟乡:大岭村、黄龙村、井塘村、流坑村、太南村、下堡村、下关村靖石乡:靖东村、靖樟村、良纯村、任头村、田东村宽田乡:高陂村、留田村、龙泉村、马头村、石马村、仙马村、嶂下村、珠田村利村乡:花坛村、回垅村、里仁村、利村村、上坪村、上下村、渭田村岭背镇:布坑村、东坑村、金溪村、金星村、兰龙村、岭背村、水头村、下拨村、小禾溪村、小岭村、阳田村、元峰村罗坳镇:步前村、大桥村、罗坳村、全角村、三门村、水塅村、峡山村、下坪村、杨梅村罗江乡:白田村、高滩村、前村村、上溪村、太坪村、小满村、新屋村马安乡:马安村、头金村盘古山镇:塅仔村、工农村、和平村、山森村、下增村祁禄山镇:畚岭村、邓屋村、金沙村、马岭村、永背村桥头乡:东山村、历迳村、桥头村沙心乡:东布村、沙新村铁山垅镇:大庄村、丰田村、河迳村、林丰村仙下乡:高兴村、观背村、莲塘村、乱石村、三贯村、石陂村、潭石村、仙下村小溪乡:坳下村、簸箕村、流源村、藤桥村、小溪村、左坑村新陂乡:板塘村、光明村、觉村村、群联村、新陂村银坑镇:富竹村、河背村、冷水村、里汾村、上排村、上谢村、松山村、银坑村、营下村、周新村梓山镇:安和村、长口村、岗脑村、河坑村、红丰村、花桥村、磊石村、龙口村、山峰村、上蕉村、下谭村九、南康市(27 个)赤土畲族乡:瓦岭村大坪乡:蒋坑村、上期村凤岗镇:长田村浮石乡:江口村、幸福村横市镇:新坑村横寨乡:黄田村、三塘村、寨里村镜坝镇:鹅岭村龙华乡:大坑村龙回镇:龙西村隆木乡:瑞坑村、西木村麻双乡:长坑村坪市乡:小安村三江乡:谷山村、斜角村、新红村十八塘乡:李村村、楼下村、群丰村太窝乡:高山村、太窝村唐江镇:上坑村朱坊乡:土石村十、瑞金市(49个)拔英乡:拔英村、大富村、新迳村大柏地乡:乌溪村、小岭村丁陂乡:山龙村、山溪村、水溪村冈面乡:渡头村、上田村、竹园村黄柏乡:合溪村、黄坑村、凯丰村九堡镇:山坑村、谢村村、兴田村壬田镇:柏坑村、沙下村日东乡:贡潭村、湖洋村、日东村、樟坑村瑞林镇:大汾村、里布村、水口村、元田村沙洲坝镇:洁源村、清水村、杉山村万田乡:井垅村、青坝村、万田村武阳镇:凌田村、罗石村、石阔村谢坊镇:塘背村叶坪乡:黄沙村、岭脑村、田背村、下罗村、洋坊村、寨下村云石山乡:梅坑村、田村村、下村村泽覃乡:兰丛村、陶林村、新丰村十一、石城县(29个)大由乡:大由村、兰田村丰山乡:河田村、下湘村高田镇:黄柏村、上柏村、胜江村、堂下村横江镇:横江村、开坑村、泮别村、平阳村龙岗乡:绿水村、新南村木兰乡:东坑村、杨坊村屏山镇:屏山村、胜利村、页背村琴江镇:建上村、琴口村、坵坊村、沙塅村、小别村小松镇:罗源村、蜀口村、瑶上村珠坑乡:坳背村、塘台村十二、信丰县(14个)安西镇:热水村崇仙乡:迳头村大塘埠镇:合兴村、六星村古陂镇:新屋村虎山乡:古城村嘉定镇:代屋村万隆乡:高坎村、禾江村小江镇:老圩村新田镇:百石村油山镇:坑口村、油山村正平镇:联合村十三、定南县(25个)鹅公镇:岸口村、白沙村、留輋村、水邦村、新村村、瑶田村、柱石村岿美山镇:羊陂村老城镇:丁坊村、里布村、下池村历市镇:车步村岭北镇:大坝村、大屋村、枧下村、龙头村、南丰村、中湖村龙塘镇:湖江村、桥下村、桐坑村天九镇:陈坑村、五户村、新坳村、洋田村十四、全南县(8个)陂头镇:潭口村、正河村龙下乡:上湖村龙源坝镇:坪山村、水背村南迳镇:马古塘村社迳乡:当迳村中寨乡:黄泥水村十五、崇义县(12个)丰州乡:丰州村过埠镇:泮江村横水镇:朱坑口村杰坝乡:中洞村麟潭乡:左泉村龙勾乡:东山村铅厂镇:义安村上堡乡:赤水村、良和村、水南村、竹溪村扬眉镇:华坪村十六、大余县(22个)池江镇:池江村、同心村、新江村浮江乡:双田村河洞乡:长岭村黄龙镇:长胜村、大龙村、旱田村、新村村吉村镇:上村村、游仙村内良乡:内良村、尧扶村南安镇:梅山村青龙镇:赤江村、二塘村、平岗村新城镇:店孜里村、观路村、王屋岭村樟斗镇:下横村左拔镇:左拔村十七、龙南县(22个)程龙镇:五一村东江乡:大稳村渡江镇:象塘村关西镇:关东村黄沙管委会:新岭村夹湖乡:三门村里仁镇:正桂村临塘乡:西坑村南亨乡:圭湖村、西村村桃江乡:水西坝村、窑头村汶龙镇:石莲村武当镇:大坝村、横岗村杨村镇:蔡屋村、蕉陂村、坪湖村、桥头村、乌石村、杨太村、员布村十八、章贡区(3个)沙河镇:龙村村沙石镇:东风村潭东镇:龙井村吉安市(661个)十九、吉州区(19个)兴桥镇:江下村、高坎村、袁塘村、钓源村、东塘村长塘镇:赵塘村、培模村、案前村、陈家村、西逸亭村樟山镇:东水村、尧塘村、泸田村、赤塘村、大江边村曲濑镇:水南村、长明村、高联村、腊塘村二十、青原区(25个)东固畲族乡:三彩村、白云山村、殷富村、峰岭村富田镇:匡家村、水口村、下厅村、花岩村、龙会村新圩镇:大前村、田北村、河边村文陂乡:西竺村、小水村、武岗村值夏镇:大前村、塘陂村、永乐村富滩镇:龙口村、固山村、张家渡村河东街道:赣江村、大塘村天玉镇:岭上村、邱家村二十一、吉安县(108个)永和镇:林洲村、五星村、锦源村、西坑村桐坪镇:大栗村、林源村、桐坪村、福田村、什香村、枫江村、山头村、栗背村敖城镇:茶园村、芳径村、毓芳村、乾上村、流江村、消洲村、双江村、夏径村、泸富村凤凰镇:村前村、屋场村、龙陂村、曲塘村、九龙村澧田乡:澧田村、桥东村、仙峰村、塘下村、石南桥村官田乡:英村村、林下村、田南村、夏派村北源乡:官塘村、郭家店村、南坑村、义丰村、半江村、南源村、瓜塘村固江镇:小富村、长水村、松山村、坊下村、井洁村、赛塘村、湖坛村梅塘乡:村背村、旧居村、前岸村、胆源村、西湖村、敛洁村、裴家村敦厚镇:瑶前村、南街村、社前村、罗家村、禾埠村永阳镇:赵家村、车湖村、高洲村、涯湖村、江南村天河镇:宏林村、东坑村、天河村、流芳村、常林村横江镇:南垅村、高陇村、冻坵村、彭家村万福镇:白竹村、鹤洲村、官溪村、麻陂村、雅池村油田镇:丁田村、七里村、河源村、松江村、龙洲村、院山村大冲乡:生塘村、大沙村、前村村、草结桥村、鹤江村、新溪村登龙乡:庙前村、田心村、龙江村、牡塘村、清江村安塘乡:广化村、早桥村、赤陂村、安塘村、水西村指阳乡:顾礼村、湖仙村、水北村、老居村、石下村、长丰村二十二、遂川县(108个)泉江镇:共同村、良头村、上坑村、下坑村、谐田村、太盆村、集合村、桃园村雩田镇:加庄村、大饶村、江背村、茂园村、盘溪村碧洲镇:良岗村、黄冈村、宏山村草林镇:峨岭村、车源村、唐虞村、源溪村、锡溪村堆子前镇:七坪村、堆前村、蒲芦村、陂田村、河籁村左安镇:白云村、扬芬村、龙颈村、下园村、瓜塘村、冲溪村、丰城村、圆溪村、黄金村高坪镇:水口村、车下村、高坪村、禾坪村、茅坪村、卷旋村大汾镇:文溪村、江厦村、寨溪村、高兴村、乐天村、石花村、竹坑村、寨南村、山田村衙前镇:溪口村、衙前村禾源镇:严塘村、山坳村汤湖镇:汤湖村、南屏村、青茶村、小坑村、横圳村、玕山村、良洞村珠田乡:达溪村、黄塘村、大垅村巾石乡:新安村、沙田村、界溪村大坑乡:高倚村、大坑村、板坑村、下长龙村、黄坑村、禾溪村、九田村枚江乡:豪溪村、东江村、园岭村双桥乡:湾洲村、双溪村新江乡:范背村、新江村五斗江乡:五斗江村、三和村西溪乡:长源村、廖坊村、黄源村、奖连村南江乡:南洞村、中顺村、南江村、沙美村黄坑乡:水口村、大沙村、三坑村、太坪村、周元村、黄溪村、黄果村戴家埔乡:清秀村、淋洋村、福龙村、油坑村、大洞村、双桥岭村、戴家埔村营盘圩乡:小夏村、营盘村、禾坑村二十三、万安县(76个)窑头镇:窑头村、坪头村、黄塘村、连源村、八斗村、流芳村、剡溪村、潭口村、阳城村、鲁下村、城江村、田南村夏造镇:黄祝村、流源村、横江村沙坪镇:沙坪村、外龙村弹前乡:上洛村罗塘乡:罗塘村、嵩阳村宝山乡:安长村、龙上村、水南村、狮岩村涧田乡:晓东村、里仁村、小溪村、上陈村顺峰乡:陂头村、井溪村武术乡:新蓼村、大岭村、龙尾村百加镇:塘上村、栋背村、百加村、黄南村、廓埠村高陂镇:下东村、高陂村、岽上村、泗源村(原沔坑村)五丰镇:路口村、西元村、西源村、邓林村、西塘村、云洲村、中洲村、棉津村韶口乡:黄鹄村、南乾村、畔塘村、韶口村、大塘村、石坵村潞田镇:楼下村、东村村、邹江村、银塘村、潞田村、田心村、寨下村、下石村、读塘村芙蓉镇:建丰村、五丰村、龙溪村、芙蓉村、光明村枧头镇:枧头村、建村村、石塘村、茅坪村、南洲村、下潞村二十四、永新县(133个)禾川镇:泉山村、三月坪村、东里村、汴田村、阳家村、发官村、富头村、樟石村石桥镇:石桥村、一山村、奇山村、黄岭村、梅荷村、垅中村、白鹭村、樟枧村、燎原村、日光村坳南乡:坳南村、公益村、江口村曲白乡:白沙塘村、西村村、浆坑村、石背村、曲江村、上坪村、灯高村、院下村、小枧村才丰乡:联合村、建兴村烟阁乡:厚湖村在中乡:宏居村龙源口镇:泮中村、青泉村三湾乡:高车坳村、汗江村、石口村、九陇村里田镇:里田村、芦溪村、九西村、弓田村、平源村、西陂村、枧田村、合田村、田味村、江南村、洋溪村、南城村、中居村、夏幽村、汤溪村、汉山村、田丰村、下王村、里西村、芰田村、华山村龙门镇:沙田村、龙星村、六团村、樟村村、团结村、沙堤村台岭乡:布上村、程佳村沙市镇:沙市村、龙楠村、涂下村、厚田村、张南村、洛溪村龙田乡:荣天村、桥东村、龙西村、潞江村、沐江村文竹镇:东路村、大崦村、白源村高溪乡:石市村、大塘村、鄱阳村埠前镇:埠前村、燕溪村、红旗村、汶水村、共和村、三门村、紫务源村、文田村、仰山村、高川村莲洲乡:杨桥村、土田村、溶溪村、固塘村高市乡:高市村、塘内村、樟木山村、滨江村、横烟村、合家村象形乡:琥溪村、柘溪村、桥头村、马家村、新风村、黎江村、高田村、花溪村、莲太村、五团下村、合心村芦溪乡:厚村村、社园村、绿溪村、古竹村、东兴村怀忠镇:左坊村、虹桥村高桥楼镇:高桥村、湖塘村、莲花坪村、拿溪村、茅坪村、引泉村、龙江村、白堡村、杉溪村二十五、井冈山市(44个)厦坪镇:厦坪村、菖蒲村龙市镇:龙市村、石陂村、相公庙村古城镇:古城村、塘头村、城边村新城镇:桥上村、曲石村大陇镇:瑶背村、源头村、楼下村拿山乡:贵溪村、沟边村、江边村、拿山村黄坳乡:黄坳村、光裕村下七乡:下七村、洪坪村长坪乡:中烟村、仙口村坳里乡:渡陂村、寨下村鹅岭乡:荷田村、上坊村柏露乡:柏露村、水头村、楠木坪村茅坪乡:大坪村、马源村、神山村葛田乡:葛田村、树背村、古田村荷花乡:苍冲村、大仓村、大庙村睦村乡:蕉塘村、龟边村东上乡:坳背村、席塘村、东上村二十六、吉水县(41个)阜田镇:南塘村盘谷镇:同江村、老屋村、湛溪村枫江镇:联合村、钟家塘村、杨家塘村尚贤乡:秧塘村、茶园村黄桥镇:功德坑村金滩镇:金滩村、白石村、五团村文峰镇:砖门村、东螺村醪桥镇:固洲村、坝溪村、山头村双村镇:连城村、马田村、林塘村水田乡:水田村、西田村、孔家巷村八都镇:金塘村、中村村、住歧村乌江镇:凫冲村、前江村、枫坪村丁江镇:铅坊村、袁家村冠山乡:浒岑村白水镇:白水村白沙镇:河口村、安坪村、木口村螺田镇:丰树坡村、梅南村水南镇:车田村、双坑村二十七、峡江县(10个)桐林乡:张家村仁和镇:彭家村金江乡:城上村罗田镇:沙坊村水边镇:郭正村福民乡:方家村戈坪乡:戈坪村马埠镇:马埠村砚溪镇:砚溪村巴邱镇:蒋沙村二十八、永丰县(30个)古县镇:桥坑村、岭下村恩江镇:大山村佐龙乡:麻田村坑田镇:模源村潭城乡:西坑村沿陂镇:彭溪村鹿冈乡:鹿冈村七都乡:邵家村、牛山村八江乡:马元村瑶田镇:三湾村藤田镇:岭南村陶唐乡:邱坊村石马镇:南坪村中村乡:义溪村、梅仔坪村上溪乡:大坪村沙溪镇:长坑村、严坑村上固乡:暗坑村、桥背村龙冈畲族乡:毛兰村、龙冈村君埠乡:君埠村、小别村潭头乡:潭头村、罗星村三坊乡:罗坊村、丁坊村二十九、安福县(31个)平都镇:下路村寮塘乡:小水村、陂下村甘洛乡:夏塘村、甘洛村洲湖镇:石付村、樟州村金田乡:苧田村、峡陂村、银圳村洋门乡:乌村村、沛溪村、甘溪村彭坊乡:南溪村枫田镇:枫田村竹江乡:下社村、中团村瓜畲乡:金溪村、赤岭村山庄乡:早禾田村赤谷乡:赤谷村横龙镇:新屋村、石溪村严田镇:江口村、易家村泰山乡:月家村浒坑镇:万源村章庄乡:白沙村洋溪镇:塘里村钱山乡:李家村、芦台村三十、新干县(11个)三湖镇:砚洲村、宾里村荷浦乡:荷浦村、张坊村七琴镇:燥石村、沙坑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57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5月7日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府字〔2017〕95号)精神,依托全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脱贫攻坚,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重点发展油茶、竹、森林药材(含药用野生动物养殖)与香精香料、森林食品、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六大林下经济产业。
到2020年,全市新增林下经济面积300万亩、林下经济总面积累计达到1300万亩以上;新增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80亿元,年总产值达到56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三年翻番;参与林下经济林农达到80万户以上,努力实现山区林农“不砍树,能致富”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一)发展油茶产业1.目标任务。
到2020年,新造高产油茶林30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15万亩,使全市新造高产油茶林面积达到135万亩,实现年产茶油10万吨,茶油精深加工率达到80%,茶粕、茶壳等利用率达到80%,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油茶精深加工系列产品,打响“赣南茶油”品牌,油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把油茶产业培育成赣南林业支柱产业和精准扶贫特色产业,辐射带动林农15万户以上。
2.发展路径(1)新造高产油茶林。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赖青峰二审行政判决书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赖青峰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0【案件字号】(2021)赣行终9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芬郑红葛彭彩玲【审理法官】王芬郑红葛彭彩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赖青峰;赣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赖青峰赣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赖青峰【当事人-公司】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刘星林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吴洪涛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星林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吴洪涛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星林吴洪涛【代理律所】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被告】赖青峰;赣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补偿合法复议机关定案证据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本案中,涉案土地性质登记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但亦有《赣州市公有房屋产权证》等证据材料反映出涉案土地上存在住宅、办公用房。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2•【字号】赣市府办字[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赣市府办字〔20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以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超市为宗旨,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和创优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综合考评,决定授予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为“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寻乌县行政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为“全市窗口规范化管理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瑞金市行政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市交通运输局等26个单位为“全市窗口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谢彦飞等50人为“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高效务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开创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推动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附件:2011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赣县行政服务中心、南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会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信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全市窗口规范化管理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寻乌县行政服务中心、全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于都县行政服务中心、赣县南塘镇便民服务中心三、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进单位瑞金市行政服务中心、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全市窗口服务先进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国税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矿管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人防办、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车管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谢彦飞赣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蔡小红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XXX 龙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池泽松会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陈开宾寻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缪巧灵全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黄嘉红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谢林洪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赖传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施赣辉信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综合股股长刘太舰上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人秘股股长刘阳连崇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综合股股长赖俊锋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信息管理股股长罗伟雄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监督股股长邹志文于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人秘股股长赖泽南瑞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行管科科长赖雅鹰南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信息科副科长陈晓波市国税局窗口首席代表黄鹏市城管局窗口首席代表徐曦市商务局窗口首席代表蔡梅萍市地税局窗口首席代表李荣丽市质监局窗口首席代表张焕市房产局窗口首席代表曾丽军市水保局窗口首席代表黄毅市安监局窗口首席代表吕建玲市公安局窗口首席代表杨峰市教育局窗口首席代表钟志文市民政局窗口首席代表余玖萍市烟草专卖局窗口首席代表李莉市新闻出版局窗口首席代表曾嘉元市深燃天然气公司窗口首席代表韩春曦市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杨莉莉市国土局窗口工作人员吴金平市公路局窗口工作人员曾江市气象局窗口工作人员钟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车管所副所长严建新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科科长谢庆华市医疗保险局副科长朱冬梅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处交易抵押科科员张敏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科员王靖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严志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秘书科科长郭庆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行政服务监管科科长廖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监察室主任彭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信息管理科副科长卢庆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谢靖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工会副主席谢庐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舒海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部长刘友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部部长。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9•【字号】赣市府发[2010]34号•【施行日期】2010.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10〕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赣市常发〔2010〕40号)提出的我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有关问题和意见,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的方案,现将《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一○年九月九日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赣市常发〔2010〕40号)提出的我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问题和建议,切实抓好各有关工作的落实,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有关移民搬迁扶贫政策”的问题鉴于我市2004年出台的移民搬迁扶贫的政策规定与当前移民搬迁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我们将根据全省移民搬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移民搬迁扶贫的工作实际,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7月16日,市政府副市长、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建平率领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洪明等同志,深入到赣县湖江乡古田村西坑搬迁扶贫移民集中安置点进行专门的调研,实地察看移民建房及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走访了移民户,与移民群众及当地干部座谈,详细询问了解移民搬迁和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情况。
专题召开了由赣县有关县领导、6个乡镇和8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8〕21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加紧制定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后10日内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目标。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行政执法检查合法合规;要抓紧将随机抽查事项、检查计划等上传至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及其他监管方式“无缝”衔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科学化水平,切实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7〕15号)予以废止。
附件: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年7月17日附件赣州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1固定处所检查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赣市府发[2013]4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赣市府发〔20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规定>的通知》(赣财教〔2012〕91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一)农村二女户的奖励扶助政策。
1.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农村二女户,给予夫妻双方或一方每人每月100元奖励费。
2.农村二女户结扎后一个月内,给予不低于6000元的一次性奖扶金或办理同等数额的补充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二女户结扎后,从结扎当月开始每月领取一定数量的奖扶金。
3.符合条件享受国家奖扶政策的农村已扎二女户,奖扶金领取年龄由60周岁提前到50周岁。
(农村已扎二女户死亡一个女孩且未再生育的,视同二女户,下同)4.农村已扎二女户夫妻双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每人每年缴交不低于300元的养老保险费。
5.农村已扎二女户女孩考上大学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以上的奖励,优先列入贫困大学生救助范围。
6.农村无房或住危房的已扎二女户建住房,除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外,再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建房补助。
7.发展绿色养老产业的农村二女户,为每户重点帮扶户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扶助资金。
卢波、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卢波、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乡政府【审理法院】江西省赣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赣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1【案件字号】(2020)赣07行终34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洋发刘定丰陈煜龙【审理法官】周洋发刘定丰陈煜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卢波;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当事人】卢波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卢波【当事人-公司】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练绪发江西大榕树律师事务所;叶兰斌江西客家人律师事务所;徐丰江西客家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练绪发江西大榕树律师事务所叶兰斌江西客家人律师事务所徐丰江西客家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练绪发叶兰斌徐丰【代理律所】江西大榕树律师事务所江西客家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卢波【被告】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根据《赣县区生猪养殖场整治方案》第五点“关停拆除补偿及奖励”中“关停拆除补偿标准及范围”规定,拆除栏舍补偿包含关停、转产、拆除栏内设施补助,不重复享受关停、转产、拆除栏内设施补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行政赔偿举证责任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上述事实,有原审法院随卷移送的证据以及本院询问协调笔录在卷可以证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清理规范驻北京办事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清理规范驻北京办事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9•【字号】赣市府办字[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清理规范驻北京办事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0〕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字〔2010〕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理规范我市驻北京办事机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一、组织机构成立市加强和规范各地各部门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邓又林担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幸跃凌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郭知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任务(一)做到应撤尽撤。
保留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发改委驻北京办事处合并到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合署办公;撤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
(二)规范处置资产。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原则,依法依规处置被撤销机构的国有资产,资产处置方案须经市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对房屋、车辆等资产,主要通过委托拍卖、出售、转让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对资金、往来款项和债权债务,要全面核实,经有关部门清算盘点后,注销单位银行账户;对所办经营实体,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认真研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