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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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得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医疗需要,安全使用管理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特制定本规定、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一、医疗机构要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得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得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与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得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三、医疗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得培训与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得保管与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得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得回收,对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五、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全院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与管理工作,配合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六、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得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与保卫,处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在使用与管理过程中出现得问题与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

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一、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二、院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医学、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与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与制度就是否健全,采购、储存与安全管理就是否符合规定,调配与使用就是否符合要求,就是否流失。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医疗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这些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控,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度。

本文将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特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目标责任制度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特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都是对人体有一定作用的药物,具有一定的药理特点。

麻醉药品主要用于手术麻醉和疼痛管理,具有镇痛、催眠和麻醉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显著影响;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精神疾病,具有镇静、催眠、抗抑郁或抗焦虑等作用,对情绪和认知功能有影响。

二、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相关部门建立了管理制度,包括资质审批、登记备案、采购使用、储存保管、处方调剂等环节。

医疗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才能合法开展相关业务,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三、目标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目标责任制度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确定管理目标和责任主体,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对于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来说,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减少滥用和泄露的风险,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综上所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药品”)是重要的医疗资源,其合理使用对于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麻醉药品具有成瘾性和潜在滥用风险,因此对其进行严格管理至关重要。

为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 各相关科室、病区、手术室等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4.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并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三、采购与验收1.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应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 麻醉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药品安全。

四、储存与保管1. 麻醉药品应实行专柜加双锁保管,确保药品安全。

2. 麻醉药品库应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3. 麻醉药品出入库应建立专用账册,逐笔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4. 麻醉药品储存过程中发现缺少、缺损的药品,应双人清点,及时报告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五、使用与调配1. 麻醉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麻醉药品处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3. 麻醉药品调配应遵循“固定基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合理使用。

4. 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患者用药情况。

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二、医务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催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四、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务处、教育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五、保卫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浮现的治安问题和事件。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一、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保卫处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各项纪录是否完整。

三、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一、药剂科根据临床需要,有计划的购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购入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上报市卫生局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采购信息上报。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所有登记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 5 年备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是特殊药品,其储存和养护管理对于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药品质量问题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成立麻精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药品采购、药剂科、护理部、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麻精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协调解决储存和养护管理中的问题。

2. 药剂科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调配等工作,设立专门的麻精药品库房,指定专人负责麻精药品的储存和养护。

3. 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麻精药品的使用、回收、报损等工作,与药剂科密切配合,确保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4. 保卫部负责麻精药品库房的消防安全、防盗等工作,保障麻精药品的安全储存。

三、储存和养护管理1. 储存条件(1)库房应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的环境中。

(2)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

(3)库房应配备必要的储存设备,如药品柜、冰箱、温湿度计等。

(4)库房应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 储存管理(1)麻精药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易于识别。

(2)麻精药品应按批号、有效期等顺序存放,确保先进先出。

(3)麻精药品的储存应实行双人签字制度,一人负责入库,一人负责出库。

(4)麻精药品的储存应实行双人核对制度,一人负责药品数量,一人负责药品批号。

(5)麻精药品的储存应实行双人签字制度,一人负责入库,一人负责出库。

3. 养护管理(1)定期对麻精药品库房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库房卫生。

(2)定期检查麻精药品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定期检查麻精药品的包装,如瓶盖、标签等,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4)定期检查麻精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职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职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职责
麻、精药品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制度与程序
实行批号管理的制度与程序,开具药品可溯源到患者
特殊管理药品的应急预案
药学部每月至少一次对特殊管理药品检查
相关科室有相应的“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各环节措施得当,有持续改进措施,原始记录完整。

一. 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本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专册登记、定期补充、及时请领等工作。

定期将空安瓿、废贴计数,负责销毁。

四.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五. 负责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序言1、近年来,随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量逐渐增大,疼痛及癌症病人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但是既要保证医疗正常需要,又要避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2、近期,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工作中实际情况,对我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望全院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

第二章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其安全、有效、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小组。

一、成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1、负责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监督及管理。

2、定期(每月)组织对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及时纠正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4、组织对我院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等各环节人员的有关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5、药学部门具体负责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发放、调配、处方审核及登记、管理等工作。

6、医务科负责我院医师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培训和考核,督查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管理情况。

7、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督促临床科室用过剩余药液的销毁及空安瓿、废贴的回收等工作。

8、保卫科负责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设备的安全检查、巡逻和保卫工作,处理可能出现的事件(丢失、被盗等)。

第三章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一、采购:1、根据我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需求情况,由麻醉、精神药品专职人员制订申购单(一式两份),交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麻醉药品管理责任书

麻醉药品管理责任书

邵阳县白仓镇卫生院









医院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年月日
麻醉药品安全管理责任状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名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能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处方应当留存3年备查。

癌症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取药空安瓿取药(安瓿上药品必须清晰可见),发药部门凭处方与空安瓿到库房换取药品。

药房存放的少量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保管登记。

药剂科有权不定期检查。

固定的麻醉药品换取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换取。

对于精神类药品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滥用。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用量。

处方应当留存2年备查。

药剂科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

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门诊:雷桂华、伍灵军;住院:莫新辉、邓以军、孟付钱。

麻醉药处方开具必须有上述医师的签字,上述医师在院情况下,必须由其开具;不在时,应电话请示或告知,由其到院后补签字。

我们熟知以上内容,并谨记于心,愿意承担因为违规而造成的后果。

临床医师:、、、、、、、、、、药剂人员:、、、、
麻精药品管理专员:、。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为了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和要求,保障用药安全和合规性,制定本目标责任制度。

一、定义和范围1.麻醉药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麻醉作用的药物。

2.第一类精神药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精神药理作用的药物。

3.目标责任制度:指为实现规定的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对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的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本目标责任制度涉及以下责任主体: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相关管理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定。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负责根据管理要求,正确使用和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并保障用药安全和合规性。

三、目标和要求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部门:–制定和发布相关管理政策和规定;–分发和监督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许可证;–定期检查和评估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2.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落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用药安全和合规性;–负责监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用药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定期检查和评估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遵守相关管理政策和规定,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专业水平;–记录和报告用药情况和不良反应;–参与医疗机构的风险评估和质量控制活动。

四、考核和评估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将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指导和改进。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将积极参与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用药管理水平。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合法、安全、有序地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提高企业在药品经营中的规范化水平,特订立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部门、岗位以及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人员。

三、定义1.麻醉药品:指国家药监局认定的属于麻醉药品范围内的药物。

2.第一类精神药品:指国家药监局认定的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范围内的药物。

四、管理标准4.1 采购与收货1.企业应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并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采购部门应建立完满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并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3.采购部门在收货时应依据采购合同和货物清单检查收到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与合同全都,确认药品的包装完好无损。

4.收货人员应对收到的药品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

4.2 存储与保管1.企业应指定特地的存储区域存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掌控存储区的进出,并采取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

2.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并掌控温度和湿度,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3.存储区域应配备合适的存储设备,如防爆柜、冷藏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存储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药品的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并采取合理的分类管理方式,避开混淆和交叉感染。

5.存储区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和核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记录全都。

4.3 销售与发货1.销售部门应严格掌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销售,确保销售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销售部门应建立完满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药品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培训,严禁销售给未取得购药资格的人员。

3.销售人员应核对客户的购药资格,并记录相关信息,包含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

麻醉药品管理责任书

麻醉药品管理责任书

麻醉药品管理责任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本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本单位所属人员严格执行。

二、责任目标1.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应严格执行计划,禁止非法收购、储存、转让或借用。

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应符合相关规定,医师应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确需使用的患者,应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调配人员应严格审核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发药。

5.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设施应安全可靠,应建立严格的入库、出库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6. 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检查,防止变质和过期失效。

7. 发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丢失或被盗、被抢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

三、责任追究如本单位未能履行上述责任,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不善、流失、滥用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留存,一份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麻醉药品管理责任书(1)为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精选版)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精选版)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45号令,2001年12月1日施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2号令,2005年11月1日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53号令,2007年5月1日施行)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麻醉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管理规定。

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1、组成: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部、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门诊部、手术室、麻醉科等部门组成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

日常管理工作由医务部和药剂科负责。

2、职责:①将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②建立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③组织讨论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④组织各类医务及药学人员专项培训与考核。

3、人员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4、培训①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②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③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

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二、麻醉及精神药品采购与储存1、采购与验收:①采购必须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印鉴卡》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②从合法的经营单位购进麻醉药品,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职责

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职责

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职责
一、临床科室科主任及护士长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其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经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批。

三、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有交接人双签名。

四、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贴剂的废贴应妥善保存,退交药房。

五、临床各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对药品使用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并有执行者双签名。

六、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七、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

八、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医疗
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2.《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3.《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第13号)三、名词定义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的药品。

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健委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的药品。

2.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四、内容1.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专用库房有24小时监控设施及报警装置,相关监控视频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80天。

2.24小时值班的科室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

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若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临床科室、麻醉科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

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4.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精药品盗抢、丢失、骗取、冒领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时,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5.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库房设立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通讯设备要与医院保卫部门、总值班保持畅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安全操作流程,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确保其安全,特制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在药品仓库里设置全封闭的、用于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

专库安装专用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视频监控系统和同 110联网的自动报警系统。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做到专人保管,专帐收付,帐物相符。

3、医院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保管、验收、复核、销售等经营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应定期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更换人员时应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严格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指定专人对库区报警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管理。

5、基础设施牢固,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时刻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防卫工作。

6、对报警设施、消防设备实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每月月初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作正常。

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在两个工作日内检修完毕。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警系统安全管理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的报警系统和公安 110 报警系统联网,人员进入麻精药品库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指示,显示报警,值班人员要先处理报警现场,然后消除报警声,并积极协助出警人员做好排除故障或相关工作。

2.要注意保护防盗报警设备完好,防止碰撞等人为损坏事故发生。

3. 在探头作用范围内堆放物品时,要注意限制高度、体积,避免造成探测死角影响有效报警。

4.要注意保密,对防盗报警设备安及使用等有关情况,不要让无关人员知道。

5.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仓库管理人员应每天上班入库前关闭110 报警系统,每天下班出库后,开启 110 报警系统,并填写《特殊药品库110报警系统开关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开启时间、关闭时间、系统运行情况、操作人等。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避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非法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卫生局部署与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和调配权药师签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安全储存措施,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严禁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认真执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师和药师准入制度。

五、准时参加医院及市、区卫生局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一旦发现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现象,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院长(签字):处方权医师或调配权药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作为一类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药品,在我国受到严格的管理制度监管。

本文将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概念、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概念麻醉药品是指在医学上用于疼痛控制和手术麻醉的药品,具有强烈的麻醉作用和成瘾性。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并且需按照相关规定存储和管理,严禁滥用。

第一类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作用的药品,常用于治疗精神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

这类药品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患者需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严禁未经医生处方擅自服用。

二、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依据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处方、购买和使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这类药品的安全使用和防范滥用。

三、管理要求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2. 医疗机构在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有专门的使用人员负责,遵守规定的用药剂量和疗程,确保患者安全。

3. 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要合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药品经营,不得擅自出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4. 患者在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听从医生的指导和建议,严禁自行调整药物剂量和使用频率。

5. 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药品,使用和管理都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只有做好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近年来,滥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情况日益严重,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这些药品的使用,我国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这一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是医疗卫生事业中必不可少的药品之一,但由于其具有高度的麻醉作用和成瘾性,因此需要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

我国制定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麻醉药品的分类和等级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将麻醉药品分为三类:一类、二类和三类。

其中,一类麻醉药品是指对人体能够引起极强的麻醉和呼吸抑制作用,对身体和心理有很大危害的药品;二类麻醉药品是指对人体能够引起较强的麻醉和呼吸抑制作用,对身体和心理有一定危害的药品;三类麻醉药品是指对人体能够引起轻度麻醉作用,对身体和心理危害较小的药品。

根据其危险性不同,不同等级的麻醉药品受到不同的管理。

2、麻醉药品的使用和配送为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配送,我国采取了严格的措施,具体包括注册和许可、采购和储存、配送和交接、使用和记录等。

医院必须有专门的麻醉科或者麻醉医生,对麻醉药品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必须有配送计划,准确记录麻醉药品的数量、用途和位置,并保证药品的安全,以防止麻醉药品的丢失和滥用。

3、麻醉药品的存储和销毁麻醉药品具有高度的麻醉作用和成瘾性,对人体有着严重的危险,因此需要专门的场所进行储存和销毁。

麻醉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如温度、湿度和安全性等。

如果药品过期或不再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能够影响情感、思维和行为的药物。

这类药品特别容易引起成瘾,对身心健康有着潜在危害,因此需要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

我国制定的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分类和等级我国将第一类精神药品分为五类:镇静催眠药、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和精神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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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避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非法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卫生局部署与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和调配权药师签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安全储存措施,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严禁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认真执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师和药师准入制度。

五、准时参加医院及市、区卫生局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一旦发现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现象,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院长(签字): 处方权医师或调配权药师(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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