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机构医院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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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疗机构医院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
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开展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的最低要求。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体外膜肺氧合(ECMO)治疗技术应当与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医疗机构必须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重症医学诊疗项目、具有完善设备的重症监护室。
(三)应具备的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1.医疗机构应该具备存放体外膜肺氧合(ECMO)的准备间(如果该场所位于重症监护病房之外,必须在重症监护病房附近,并且取用ECMO流程及沟通必须流畅),确保任何时候都能提供支持。
2.体外膜肺氧合(ECMO)系统包括体外膜肺氧合(ECMO)主机系统(含应急手动驱动装置)、空氧混合器、医用物理升温仪、膜氧合器套包和连接器等。
3.配备床边凝血功能检测设备。
4.所有体外膜肺氧合(ECMO)设备都有配套的备用电源和线路、床边无影灯及相应的手术器械。
5.24小时的血气分析、血常规、血生化、影像(包括CT、超声)的支持,具有可以进行体外循环的心血管手术室。
(四)至少拥有经过体外膜肺氧合(ECMO)专业培训的医师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的应急服务。该医师可为重症医学专科医师或已完成至少三年医学培训并接受过体外膜肺氧合(ECMO)特殊培训的医师。
(五)医院还应该具备的其他相关人员:心血管内科医师、心血管外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体外循环灌注师、麻醉医师、神经外科医师、放射科医师。如果医院拥有体外膜肺氧合(ECMO)转运设备,应具备一支训练有素、装备齐全的转运队伍,24小时待命。
二、人员基本要求
开展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医护人员的技术要求:(一)必须是持有执业证书的医生、护士和技师,并已经通过规范化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具有开展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能力。
(二)体外膜肺氧合(ECMO)医疗组长必须接受过危重病、急诊、心胸外科或其他体外膜肺氧合(ECMO)支持方面的系统培训。
(三)体外膜肺氧合(ECMO)协调员必须是有经验的重症医学护士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四)体外膜肺氧合(ECMO)治疗组护士应接受过体
外膜肺氧合(ECMO)专业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组建独立的体外膜肺氧合(ECMO)管理小组,小组负责人必须是高级职称医师,负责该管理小组的正常运作。确保该管理小组完成定期的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持续质量改进、数据上报。配备单独的体外膜肺氧合(ECMO)协调员,负责技术人员的监督和培训、设备的维护和病人数据的收集。该小组成员应该来自各个相关学科,以确保正常运行和质量控制。
(二)必须制定正式的体外膜肺氧合(ECMO)章程,包括体外膜肺氧合(ECMO)的适应证和禁忌证、体外膜肺氧合(ECMO)患者的临床管理、设备的维护、体外膜肺氧合(ECMO)治疗的终止以及体外膜肺氧合(ECMO)患者的随访。
(三)体外膜肺氧合(ECMO)团队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设备和用品、管路准备、故障排除、日常查房、教育和服务管理。
(四)开展体外膜肺氧合(ECMO)的医疗机构每年收治至少10名体外膜肺氧合(ECMO)患者,并提供相应的临床专业知识培训。
四、培训管理要求
(一)拟开展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