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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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政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制

(一)医院实行院长责任制,院长是医院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院长对单位的业务、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受国家委托,在上级卫生行政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国家和全院职工负责。

(二)院长对医院工作的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对医疗业务、行政管理及人、财、物的调配有指挥权;对所属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有人事任免权;对职工可根据国务院奖罚条例实施奖惩权。

(三)院长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

(四)院长要定期向全院职工报告工作,负责处理职工提出的建议和提案。

(五)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分管一方面的工作。在其分管工作中,受院长委托,行使院长有关职权,并对涉及的职能部门实施领导。

(六)科室实行科主任责任制,科主任是科室行政、业务负责人。在院长、主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履行科主任职责。

二、党总支委员会

党总支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医院实施领导的政治核心,对业务领导起保证监督作用。我院党总支下设内科党支部、外科党支部、医技党支部和行政党支部四个支部,各党支部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各个系统的党务工作。

(一)总支书记在医院起核心作用,有权与院长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医院重大问题。书记、院长既要分清职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二)党总支领导医院的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参与人事管理,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三)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我院贯彻

执行。

(四)做好全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保证医院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医院委员会

我院下设以下二十个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各个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会副主任的领导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工作,工作制度如下:(一)院务委员会

1. 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2. 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

3. 制定医院中层干部及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察、任免、调配、奖惩方案。

4. 研究、决定干部职工调进调出、职能科室人员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招收计划及高知人员退休、延聘。

5. 研究、批准因公出国、出境及涉外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6. 研究、审议十万元以上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方面经费的开支、重要项目的引进与合作。

7. 提请职代会审议和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8. 需要以党委名义向上级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以及上级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有关问题和事项。

(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医疗、护理、后勤、财务等的实际情况及医院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与安全标准。

3、随时对医院各种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研究提高质量和保障安全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4、对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季度听取各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

5、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至少每6个月一次会议,协调各管理委员的工作,研究提高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制订医院年度医疗质量计划和年终总结。

2.每周1次业务查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通知单,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3.每月1次核心制度检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

4.每月召开1次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医疗质量问题。

5.每月1次对全院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6.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医疗质量状况。

7.做好质量分析,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确立医院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审订职能部门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

2.每月1次,开展护理质量检查活动。

3.每季度召开1次护理工作会议,对护理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4.每年举行1次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提高护理人员基本技能。

5.每月举行2次科室护士长会议,研究解决相关护理质量问题。

6.每年至少1次,开展护士礼仪、护理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

7.定期派出护理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做好护理科研工作。

(五)感染管理委员会

1.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4.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5.每年至少召开2次医院感染工作会议,安排有关事宜。

6.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7.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8.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10.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1.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12.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13.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临床路径管理与单病种质量控制委员会

1. 院内各科室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2. 各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3. 临床路径管理与单病种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工作,并负责该工作的管理、督导。对我院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管理质量进行指导、监控和评估,协调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七)传染病管理委员会

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医院传染病管理情况和网络直报工作。

2.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3. 主任委员可召开临时会议,讨论、解决有关特殊问题。

4. 闭会期间,医务科负责执行传染病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隶属关系:传染病管理委员会的上级部门是区卫生局医政科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检查医院的传染病预防监测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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