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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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如何控制基因毒性杂质

【医药】如何控制基因毒性杂质

01、何为基因毒性杂质基因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GTI)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损害DNA,引起DNA突变、染色体断裂、DNA重组及DNA 复制过程中共价键结合或插入,导致基因突变或癌症的物质(如卤代烷烃、烷基磺酸酯类等)。

潜在基因毒性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结构中含有与基因毒性杂质反应活性相似的基团(如肼类、环氧化合物、N-亚硝胺类等),通常也作为基因毒性杂质来评估。

基因毒性杂质主要来源于原料药合成过程中的起始物料、中间体、试剂和反应副产物。

此外,药物在合成、储存或者制剂过程中也可能会降解产生基因毒性杂质。

除此之外,有些药物通过激活正常细胞而产生基因毒性物质导致突变,如化疗药物顺铂等。

02、何为基因毒性杂质“警示结构”由于杂质结构的多样性,一般很难进行归类,因此,在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法规和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用来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

所谓“警示结构”,是指杂质中的特殊基团可能与遗传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诱导基因突变或者染色体断裂,因此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

对于含有警示结构的杂质,应当进行(Q)SAR预测和体内外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或者将杂质水平控制在毒理学关注阈值(TTC)之下。

但是含有警示结构并不能说明该杂质一定具有遗传毒性,而确认有遗传毒性的物质也不一定会产生致癌作用。

杂质自身性质和结构特点会对其毒性产生抑制或调节作用。

警示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提示了可能存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为进一步的杂质安全性评价与控制指明方向。

(关于基因毒杂质警示结构的详细信息可参考欧盟发布的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

03、基因毒性杂质严格控制的必要性基因毒性杂质最主要的特点是在极低浓度时即可造成人体遗传物质的损伤,导致基因突变并促使肿瘤发生。

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与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与控制

6. Istituto Superiore di Sanita (Italy) 7. Prous Institute (Spain) 8. Swedish Toxicology Science Research Center(Sweden)
1.临床使用剂量增加 2.用药时长显著增加 3.病情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病患状态下采用较高可接 受摄入量,变为不那么严重的病患情况后,原有的 杂质可接受摄入量不再适当 4.使用新的给药途径 5.扩大使用患者群包括孕妇和(或)小儿
◆新的杂质被确知属于第一类或第二类诱变性杂

THREE
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
一、评估内容
五、杂质残留风险评估考量
基毒杂质清除因子计算表
代码
GTI
到API 步骤
3 2 1
反应活 性
1-100 X X
溶解性
1-10(100) X X
挥发性
1-10 X X
电离性
5 X X
消除因 子/步
XXX
总消除因 子
清除 原理
Xx,xxx,xxx
参考文献: Teasdale A, Elder D, Chang S-J, et al. Risk assessment of genotoxic impurities in new chemical entities: strategies to demonstrate control[J]. Org Process Res Dev, 2013, 17: 221-230.
FDA
2008 年签发《原料药和成品药中遗传 毒性和致癌性杂质,推荐方法》
内容和EMA指南基本一致,主要包括: ◆ 原料药和制剂中的基因毒性杂质生 成的预防办法

基因杂质的评估和控制 ICH M

基因杂质的评估和控制 ICH M

7
控制
- 物料特性控制(原料、起始物料、中间体
控制从六个方面阐述
、试剂、溶剂、内包材)
1、工艺相关杂质的控制

- 设施和设备操作条件
2、控制方法需考虑的问题

- 生产工艺设计中的控制内涵
3、定期检测要考虑的问题

- 中控(包括中控检测和工艺参数)
4、降解产物的控制

- 原料药和制剂控制(如放行检测)
ICH 法规培训之
诱变性杂质评估和控制 年6月23日发布
试剂
活性 化学 物质
溶剂
催化剂
其他工 艺助剂
1
概述
合成 产物
降解产 物
杂质
1
概述
ICH Q3A(R2) 新原料药中的杂质 ICH Q3B(R2) 新制剂中的杂质
关于主要杂质定性和控制的指南
ICH M3(R2) 药物人用临床试验和上市许可中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
4.4 已上市药物的其它需考虑问题 两种情况,需要考虑对杂质进行评估: 1、新杂质的相关危害性数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具有高质量科学性,且与相关法规测试指南一 致,其数据记录或报告易于获得 2、新的杂质被确知属于第1类或第2类诱变性 此时,申报人需要实施本指南所要求的评估
5
原料药和制剂杂质评估
杂质产生:对于原料药, 合成过程中、储存过程、生产过程 对于制剂, 储存条件 杂质评估分为两个阶段: 1、已被鉴定的实际存在的杂质应考虑其潜 在诱变性(已知杂质) 2、可能存在于原料药中的潜在杂质进行评 估,已确定是否需要对其潜在诱变性进行进 一步评估
5、生命周期管理
分类为1、2或3类的杂质时,控制策略十分
6、临床研发要考虑的问题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质量管理部 分析三室 2016年6月
1
1
基因毒性杂质的定义
2
ICH M7介绍
3
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
4
当前需要关注的一些方面
2020/3/24
2
杂质按照毒性分为一般杂质和毒性杂质。基因毒性杂质 是一类可与DNA反应,造成DNA损伤,在很低水平下即可诱发
基因突变,并可能致癌的杂质。
PGIs(potentially genotoxic impurities 潜在基因毒性的杂质) GIs( genotoxic impurities 基因毒性杂质)
需控杂质与已建立可接受限度的中间体物化特性相似,清除方式相似, 且残留更低。
案例4:高反应活性基因毒性物质(二氯亚砜)。
根据反应活性不可能残留。
上述案例详见M7 第25页:
2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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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杂质限度的界定方法
在满足以下1或多种条件视为得到界定(制剂同原料药)
(1) The observed level and proposed acceptance criterion for the impurity do not exceed the level observed in the reference listed drug product.
➢ 方法2:起始原料或中间体标准或中控过程中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下;
➢ 方法3:起始原料或中间体标准或中控过程中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上;
明确杂质的去向及清除过程; 根据实验室研究,成品残留在可接受限度的30%以下(推荐加标试验); 必要时有中试或商业化批数据支持。
➢ 方法4:充分理解工艺参数和影响杂质残留因素,有足够信心保证原 料药中残留在可接受限度以下,不需检测(不定入任何标准)。

基因毒性杂质试卷

基因毒性杂质试卷

基因毒性杂质试题1)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合理限度:(1)<0.1% (2)<0.05% (3)<TTC 4)其他:2)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TTC)的方法。

一个“ug/day”的TTC值,定量风险评估法:数据来源于大鼠致癌性分析,采用的风险概率为(一生即70 年暴露于该剂量杂质下,每万人有1 人死于癌症)。

3)按立卷审查要求基因毒性杂质研究策略为并订入研究未订入标准缺陷不研究不订入是缺陷4)有些结构基团具有较高致癌性,因此即使摄入量低于TTC水平,从理论上来说仍会导致可能的显著癌症风险。

这类具有较高致癌性的基团被称为“关注队列”,包括1、 2、3、 4、。

不适用TTC原则进行控制,需严控。

5)适用于基因毒性杂质研究法规:(1)ICH M7 (2)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3)ICH Q3答案6)含基因毒性警示结构的:①酰氯R 应是除任何原子/基团②烷基苯磺酸酯R=C<的烷基包括卤代烷基,R1=除-OH-SH-O—S-之外的任何原子/基团④N-氧化芳香化合物应是任何芳香环或环2)有相同作用机制、结构相似的杂质,其含量的限度应该参考1.5微克/天的限量进行评估8)基因毒性杂质QBD策略(1)对于已知基因遗传毒性致癌物,首先考虑工艺中去除杂质,如除不去,则需进一步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通不过风险评估或风险无法估计,则应根据分期确定杂质阈值。

(2)已知基因毒性而致癌性未知的杂质,可根据风险程度,选择控制或者TTC 阈值控制。

(3)具有警示结构但与药物结构无关的基因毒性杂质,如无性数据确认无毒或实验无法证实无毒,则归入分类2杂质,按2类进行控制;如果DNA实验证实无毒,则按一般杂质控制策略进行控制。

(4)对于第四类具有警示结构且药物结构相关的遗传毒性杂质,可直接看药品是否有基因毒性,药品无毒按一般杂质策略进行控制,药品有毒,则要对药品上市的合理性进行再评估。

药物研发中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策略与方法探索进展

药物研发中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策略与方法探索进展

药物研发中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策略与方法探索进展摘要:本文简介了基因毒素杂质的概念,对药物制作过程中的潜在杂质进行简单的概述,并重点讨论的“避免-控制-清除”策略与方法。

关键词:药物研发;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策略;方法一、毒素门事件在制药行业中的影响2017年6月,在欧洲的药物检测中发现一些抗艾滋病药物中含有大量的基因毒素杂质,制药商决定召回所有的药物[1]。

2018年7月,花海制药的高血压药中被检测出含有微量的基因毒性杂质,全球市场被召回。

2018年8月印度制药公司检测出基因毒性杂质,相关的14批药物被公司召回。

毒素门事件不但给患者们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对企业也是一种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件事情给整个制药行业带来了一个警告。

二、基因毒性杂质的基本概念基因毒素是一种能够直接将DNA破坏或者引起身体内大量基因突变的物质。

它能够使人类身体内的染色体断裂、插入或修饰复制中的DNA和使细胞发生突变。

三、可能具有基因毒性的警示结构图1展示出了一部分基因毒性的警示结构官能团,这些官能团都能够与DNA发生反应。

虽然这些官能团还不够详细,但是可以为基因毒素评估做出基本的评估。

还有很多其他的基因毒性官能团,它们在当前的一些商业软件中例如DERKK、Mcase等便能够做出基本的评估[2]。

由于基因毒性化合物例如芳香胺等作为原料制作药品时能够很大概率对药品成分带来基因毒性杂质污染,所以对GTI的检查、控制和预防一定要非常的严格。

四、基因毒性的控制策略与方法制药的过程中使用“避免”-“控制”-“清除”的策略(表4、表5)来控制基因毒性,这样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力减少药品原料中的基因毒性杂质[3]。

美国有的制药企业便规定必须按照如下规定来制作药品:(1)GTI或者PGI生成后保证至少还有四步才能得到最终产物,而且在每一步都要判断分析是否会清除PGI。

(2)当需要测试耐热性时,需要在分离纯化前添加足够的GTI或者PGI类似保证检验产品的纯度。

关于药物中的基因毒性杂质

关于药物中的基因毒性杂质

关于药物中的基因毒性杂质众所周知,药物并⾮纯净物质,其在⽣产贮运过程中常常会引⼊或产⽣“杂质”,⽽由于杂质的存在,⼜往往会带来潜在的安全性问题,所以科研⼈员通常需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杂质加以有效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危害性⼤,需要严格控制其在药物中的限度,保障⽤药安全。

基因毒性杂质的检测⾯临杂质种类多和化学性质活泼等问题,分析⽅法复杂多样,从⽽对药物中基因毒性杂质的检测⽅法提出了很⾼的要求。

⼀、基因毒性杂质基因毒性杂质( genotoxic impurity,GTI) 定义为“经过适当遗传毒性实验模型,如细菌基因突变( Ames) 实验,证实具有遗传毒性的杂质”。

其主要包括PGLS( potentially genotoxic impurities有潜在基因毒性的杂质)和GTLs( genotoxic impurities基因毒性杂质)两种。

基因毒性杂质可能从基因突变、染⾊体畸变、DNA 损伤与修复等⼏个⽅⾯同DNA 发⽣直接或间接的相互作⽤,从⽽改变DNA 结构与构象或引起DNA 的损伤,进⽽影响DNA的功能或改变其遗传特性,最终引起突变、癌变、畸变等遗传毒性。

新药合成、原料纯化、储存运输〔与包装物接触)等过程都可能产⽣基因毒性杂质,故⽽,近年来药审机构及研发⼈员对其愈发关注!各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中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出台了⼀系列的指导⽂件,旨在严格控制该类杂质在药物中的限度。

⼆、有关基因性杂质的参考指南1.EMEA(欧洲药品管理局)2000年,欧洲监管机构率先开始关注基因毒性杂质,Pharm Europa发表了⼀篇⽂章,提到注意在成盐⼯艺中,磺酸在⼄醇溶液中形成磺酸酯的潜在风险。

2002年,专利药物委员会(CPMP,现为⼈⽤药物委员会CHMP)发布了⼀份关于基因毒性杂质的意见书,指南中将基因毒性杂质的限度根据有⽆阈值分为两类。

2006年⾸先颁布了《基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并⾃2007年1⽉1⽇起正式实施。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物遗传毒性杂质的危害评估、分类、定性和限值制定,以控制药物中遗传毒性杂质潜在的致癌风险。

为药品标准制修订,上市药品安全性再评价提供参考。

一、总则遗传毒性(Genotoxcity)是指遗传物质中任何有害变化引起的毒性,而不考虑诱发该变化的机制,又称为基因毒性。

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ies,GTIs)是指能引起遗传毒性的杂质,包括致突变性杂质和其它类型的无致突变性杂质。

其主要来源于原料药的生产过程,如起始原料、反应物、催化剂、试剂、溶剂、中间体、副产物、降解产物等。

致突变性杂质(Mutagenic Impurities)指在较低水平时也有可能直接引起DNA损伤,导致DNA突变,从而可能引发癌症的遗传毒性杂质。

本指导原则主要关注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非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在杂质水平的剂量下,一般可忽略其致癌风险。

药品生产、药品标准提高及上市药品再评价过程中发现杂质后,可按本指导原则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是否为遗传毒性杂质,尤其是致突变性杂质。

如果一个杂质被鉴定为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限值。

在制订可忽略致癌风险的杂质限值时,应进一步分析生产工艺,兼顾安全性和质量风险管理成本两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适的限值。

本指导原则包括危害评估方法、可接受摄入量计算方法和限值制定方法。

本指导原则中描述的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原料药和制剂:生物/生物技术制品、肽类、寡核苷酸、放射性药物、发酵产品、中药和动物或植物来源的粗制品。

也不适用于已上市药物中使用的辅料、调味剂、着色剂和香料,以及与药物包材相关的可浸出物。

本指导原则中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用于晚期癌症适应症的原料药和制剂,以及用于其它适应症但本身在治疗剂量下就具有遗传毒性,且预计可能与癌症风险增加有关的原料药。

在这些情况下,致突变性杂质不会显著增加原料药的致癌风险。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物遗传毒性杂质的危害评估、分类、定性和限值制定,以控制药物中遗传毒性杂质潜在的致癌风险。

为药品标准制修订,上市药品安全性再评价提供参考。

一、总则遗传毒性(Genotoxcity)是指遗传物质中任何有害变化引起的毒性,而不考虑诱发该变化的机制,又称为基因毒性。

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ies,GTIs)是指能引起遗传毒性的杂质,包括致突变性杂质和其它类型的无致突变性杂质。

其主要来源于原料药的生产过程,如起始原料、反应物、催化剂、试剂、溶剂、中间体、副产物、降解产物等。

致突变性杂质(Mutagenic Impurities)指在较低水平时也有可能直接引起DNA损伤,导致DNA突变,从而可能引发癌症的遗传毒性杂质。

本指导原则主要关注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非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在杂质水平的剂量下,一般可忽略其致癌风险。

药品生产、药品标准提高及上市药品再评价过程中发现杂质后,可按本指导原则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是否为遗传毒性杂质,尤其是致突变性杂质。

如果一个杂质被鉴定为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限值。

在制订可忽略致癌风险的杂质限值时,应进一步分析生产工艺,兼顾安全性和质量风险管理成本两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适的限值。

本指导原则包括危害评估方法、可接受摄入量计算方法和限值制定方法。

本指导原则中描述的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原料药和制剂:生物/生物技术制品、肽类、寡核苷酸、放射性药物、发酵产品、中药和动物或植物来源的粗制品。

也不适用于已上市药物中使用的辅料、调味剂、着色剂和香料,以及与药物包材相关的可浸出物。

本指导原则中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用于晚期癌症适应症的原料药和制剂,以及用于其它适应症但本身在治疗剂量下就具有遗传毒性,且预计可能与癌症风险增加有关的原料药。

在这些情况下,致突变性杂质不会显著增加原料药的致癌风险。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3
TTC限度或以下;或进行细菌致 含警示结构的物质,与API结构 突变性试验。 无关,无致突变性数据 如果无致突变性=第5类; 如果有致突变性=第2类。
所含警示结构与活性成份(API) 相同,或与已证实无基因毒性 按一般杂质控制 原料药结构相关化合物的警示 结构相同 无警示结构,或有充分的数据 证明其警示结构无致突变性 按一般杂质控制
d、成品基于TTC的可接受限度为50ppm。
结论: 起始物料Y中杂质B控制限度0.1%可接受,不需提供中试及商业化 批
数据。
案例3:关于结构相似的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芳硝基位置异构体 杂质);
需控杂质与已建立可接受限度的中间体物化特性相似,清除方式相似, 且残留更低。
案例4:高反应活性基因毒性物质(二氯亚砜)。
(1)工艺杂质控制 方法1:原料பைடு நூலகம்质量标准中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下
至少连续6批中试或连续3批放大检出低于限度30%以下,可周期性检验。
方法2:起始原料或中间体标准或中控过程中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下; 方法3:起始原料或中间体标准或中控过程中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上;
明确杂质的去向及清除过程; 根据实验室研究,成品残留在可接受限度的30%以下(推荐加标试验); 必要时有中试或商业化批数据支持。
4、基因毒性杂质的限度
(3)非终生暴露(Less than lifetime,LTL)的控制 采用Staged TTC Approach
单个基因毒性杂质可接受摄入量
治疗期 日摄入量 (μg/day)
≤1月 120
>1-12月 20
>1-10年 10
>10年至 终生 1.5
间隔给药按实际给药天数计,例:某药治疗期2年,每周给药一次,2

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TTC值高于1.5 μ g/day 也是可以接受 的,比如药品的短期接触,即治疗某些生命预期在5年以下 的某些严重疾病,或者这种杂质是一种已知物质,人类在其 他方式上对它的摄入会更高(比如在食品上)。有些基因毒 性杂质同时也是一种体内代谢产物,对它的评价也要以对代 谢产物的接受性为基础。 基因杂质的浓度限度以ppm为单位,公式如下: Concentration limit (ppm) = 1.5 μ g / daily dose
——基因毒性杂质磺酸盐的风险评估


临床研究发现甲磺酸酯的DNA 烷基化作用会导致诱 变效应 ,其中甲磺酸甲酯和甲磺酸乙酯已有这方面 报导,因此有理由怀疑其它低分子量磺酸(如对甲 苯磺酸)的烷基酯可能也存在着类似的毒性影响。 尽管无数据表明这些酯对人的毒性影响,然后依然 有上述基因毒性物质以杂质的形式存在于含磺酸酯 类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品中的潜在风险。 EMEA/44714/2008
不能进行阀值鉴定的基因毒性杂质的可接受剂量
评价应该包括药学的和毒理学的评价。一般来说, 如果避免毒性是不可能的,那么药学的评价措施 应该以ALARP的 ( 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控制水平为指导原则。
含有多个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
EMEA CHMP 结构不同的——单个杂质的限度应该小于1.5ug/day 结构相似的——杂质总和的限度应该小于1.5ug/day FDA(和EMEA类似) 单个杂质造成的癌症风险机率应该小于10-5 有相同作用机制的结构相似的杂质,其含量总和应该 参考1.5ug/day的限量进行评估。
——基因毒性杂质卤代烃的风险评估

有数据表明氯乙烷、氯甲烷为基因毒性杂质, 因此有理由怀疑其他低分子卤代烃类也有类 似的作用。在生产中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控 制。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

2016-11-27字体大小: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南PhRMA 意见书:测定、检验和控制药物中特定潜在遗传毒性杂质的基本原理 (2006)EMA: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EMA 安全工作组 (SWP):关于遗传毒性杂质限量指南的问答FDA 行业指南(草案):原料药和成品药中遗传毒性和致癌性杂质:推荐方法 (2008)。

ICH M7:诱变性杂质评估和控制遗传毒性试验指南ICH S2:人用药物的遗传毒性试验和数据解释EMA:草药物质/制剂遗传毒性评估指南 (2008)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物质的风险评估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局: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物质一般风险评估的方法学和途径 (2009)EMA :2006 年首先颁布了《基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并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该指南为限制新活性物质中的基因毒性杂质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框架和具体做法。

弥补了 ICH Q3 不足。

引入了毒理学关注阈值 (TTC) 的概念及其取值。

提出了遗传毒性杂质可接受性评估的决策树。

FDA :2008 年 12 月正式签发:原料药和成品药中遗传毒性和致癌性杂质,推荐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 原料药和制剂中的基因毒性杂质生成的预防办法• 基因毒性杂质的分析方法、处理方法和减少方法• 上市申请和临床研究申请的可接受限度• 草药原料药和制剂中基因毒性杂质评估指南FDA 和 EMA 指南的比较相似点不同点推荐的鉴定和认证潜在遗传性杂质的方法相同 推荐的处理遗传毒性和致癌性杂质的方法相同FDA 指南包含致癌性杂质TTC 设定为 1.5 μg/天指南允许的 14 天内用药的 TTC 水平为 120 μg , 而非仅针对单次用药临床试验中短期暴露的 TTC 更高FDA 指南不允许根据现售药品的短期暴露情况而 提高 TTC ICH M7【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策略】具有阳性致癌数据的诱变杂质(第1类)---计算可接受摄入量( AI ): • M7 Addendum 中列出的 15 种化合物中有 10 个为该计算方法计算 • Carcinogenicity Potency Database (CPDB )中列明了 1574 种致癌物质的 TD50 值毒理学关注门槛---TTC 法(第 2/3 类): • ICHM7 主要讨论的方法,主要针对第 2/3 类基因毒性杂质,比如低级磺酸酯类等。

基因毒杂质控制策略案例

基因毒杂质控制策略案例

基因毒杂质控制策略案例基因毒杂质(Genotoxic Impurities)控制策略是药物开发和制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药物产品中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和限制。

以下是一个基因毒杂质控制策略的案例示例:
1. 风险评估:首先,对药物候选化合物进行综合的基因毒性风险评估。

评估包括利用体外基因毒性测试(如Ames 试验)和计算毒性预测模型,对化合物进行筛选和分类。

2. 导入限值: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适当的基因毒杂质导入限值。

此限值应与国际指南(如ICH M7指南)和适用的监管要求相一致。

3. 合成和纯化策略:在药物合成和纯化过程中,采取特定的操作条件和工艺控制,包括选择合成路线、溶剂使用、温度控制、反应时间和条件等,以最小化基因毒杂质的产生和残留。

4. 检测和分析:开发和验证适当的分析方法,用于检测和定量基因毒杂质的存在。

常见的分析技术包括高效液相色谱(HPLC)、质谱法(如LC-MS/MS)、核磁共振(NMR)
等。

5. 清洁验证:使用适当的清洁验证方法和程序,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清洁性,在不同批次之间避免交叉污染和残留。

6. 临床监控:在临床阶段,对药物进行基因毒杂质的监控和评估,以确保在实际使用中的毒性风险得到控制。

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基因毒杂质控制策略案例,具体策略会因药物特性、制造过程和监管要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执行适合的控制策略,并与相关的监管机构保持合作与沟通。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

2016-11-27字体大小: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相关文件及指南介绍】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南PhRMA 意见书:测定、检验和控制药物中特定潜在遗传毒性杂质的基本原理 (2006)EMA: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EMA 安全工作组 (SWP):关于遗传毒性杂质限量指南的问答FDA 行业指南(草案):原料药和成品药中遗传毒性和致癌性杂质:推荐方法 (2008)。

ICH M7:诱变性杂质评估和控制遗传毒性试验指南ICH S2:人用药物的遗传毒性试验和数据解释EMA:草药物质/制剂遗传毒性评估指南 (2008)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物质的风险评估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局: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物质一般风险评估的方法学和途径 (2009)EMA :2006 年首先颁布了《基因毒性杂质限度指南》,并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该指南为限制新活性物质中的基因毒性杂质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框架和具体做法。

弥补了 ICH Q3 不足。

引入了毒理学关注阈值 (TTC) 的概念及其取值。

提出了遗传毒性杂质可接受性评估的决策树。

FDA :2008 年 12 月正式签发:原料药和成品药中遗传毒性和致癌性杂质,推荐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 原料药和制剂中的基因毒性杂质生成的预防办法• 基因毒性杂质的分析方法、处理方法和减少方法• 上市申请和临床研究申请的可接受限度• 草药原料药和制剂中基因毒性杂质评估指南FDA 和 EMA 指南的比较相似点不同点推荐的鉴定和认证潜在遗传性杂质的方法相同 推荐的处理遗传毒性和致癌性杂质的方法相同FDA 指南包含致癌性杂质TTC 设定为 1.5 μg/天指南允许的 14 天内用药的 TTC 水平为 120 μg , 而非仅针对单次用药临床试验中短期暴露的 TTC 更高FDA 指南不允许根据现售药品的短期暴露情况而 提高 TTC ICH M7【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策略】具有阳性致癌数据的诱变杂质(第1类)---计算可接受摄入量( AI ): • M7 Addendum 中列出的 15 种化合物中有 10 个为该计算方法计算 • Carcinogenicity Potency Database (CPDB )中列明了 1574 种致癌物质的 TD50 值毒理学关注门槛---TTC 法(第 2/3 类): • ICHM7 主要讨论的方法,主要针对第 2/3 类基因毒性杂质,比如低级磺酸酯类等。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2
因毒性杂质检测技术。
研究制定更有效的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策
略,减少其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3
教育和宣传
加强公众对基因毒性杂质问题的认识, 提高风险意识,并促进相关领域的交流 和合作。
基因毒性杂质对健康的影响
基因毒性杂质的长期暴露可能导致诸多健康问题,包括癌症、生殖问题和遗 传突变等。因此,控制和管理这些杂质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科学家使用显微镜来观察细胞和 基因毒性物质之间的相互环境样本中存在着复杂的混合物,使得基因毒性杂质的检测和控制变得困难。
2 影响难以预测
不同基因毒性杂质对不同个体的影响各不相同,因此控制策略难以确定。
3 长期效应
一些基因毒性杂质对人体的影响可能需要长时间才能显现,给控制工作带来挑战。
芳香胺类化合物 (Aromatic Amines)
这些化合物常用于染料和塑 料制造中,可导致诸如膀胱 癌等严重健康问题。
基因毒性杂质的检测方法
试管实验
在实验室中,科学家使用试管等 工具来鉴定和分析样本中的基因 毒性杂质。
DNA测序
通过检测DNA序列的改变来确定 基因毒性杂质对基因组的影响。
显微镜观察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在生物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演示将介绍其背景、重 要性以及对健康的影响。
常见基因毒性杂质
多环芳烃 (PAHs)
PAHs是常见的基因毒性杂质, 可通过燃烧、柴油排放和烟 草烟雾中获得。
硝基多环芳烃 (NPAHs)
NPAHs通常存在于排放源的 烟雾中,与许多疾病的发展 有关。
行业对基因毒性杂质控制的要求
食品和饮料
强调对原材料和成品的基因毒 性杂质控制,确保产品安全。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基因毒性杂质控制
杂质的检测水平及拟定限度有充分的科学文献依据;
(4) The observed level and proposed acceptance criterion for the impurity do not exceed the level that has been adequately evaluated in toxicity studies. 杂质的检测水平及拟定限度不超过经过充分的毒理学研究的水平。
(2)特定限度控制策略
• 计算:已知致癌活性(如半数致癌剂量TD50),线性外推可接受限度,按十万分之 一风险计算,TD50/50000,据此计算限度(见第16页,note4,环氧乙烷);
• 参考:如有化学结构相似,且特定限度已确定的化合物,在提供结构相似合理性 及支持数据前提下,可参考计算限度;
• 计算:如前例,已知NOEL,计算杂质的PDE,结合每日最大用药剂量计算限度;
➢ 方法3:起始原料或中间体标准或中控过程中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上;
明确杂质的去向及清除过程; 根据实验室研究,成品残留在可接受限度的30%以下(推荐加标试验); 必要时有中试或商业化批数据支持。
➢ 方法4:充分理解工艺参数和影响杂质残留因素,有足够信心保证原 料药中残留在可接受限度以下,不需检测(不定入任何标准)。
结论:按一般杂质控制。
三、基因毒性杂质的分类
需充分检索和对比文献后,确定控制策略!
三、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
4、基因毒性杂质(分类1、2和3)的限度
(Risk characterization M7 第7页)
(1)基于TTC的控制
一般为长期用药(>10年)、杂质无致癌性数据(分类2和3); 杂质控制水平为1.5μg/日;
摘自: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 ANDAs: Impurities in Drug Substances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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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评价

应该根据现有的配方选择和生产技术,提供 生产方法的合理性。申请人应该指明涉及到 的所有具有基因毒性或有致癌性的化学物质, 如所用试剂、中间体、副产品等。更进一步, 在药物活性物质中没有出现的基因毒性反应 物和有基因毒性结构(alerting structure) 的物质,都应该被考虑。实际生产中尽量避 免使用该类物质。
——基因毒性杂质磺酸盐的风险评估


临床研究发现甲磺酸酯的DNA 烷基化作用会导致诱 变效应 ,其中甲磺酸甲酯和甲磺酸乙酯已有这方面 报导,因此有理由怀疑其它低分子量磺酸(如对甲 苯磺酸)的烷基酯可能也存在着类似的毒性影响。 尽管无数据表明这些酯对人的毒性影响,然后依然 有上述基因毒性物质以杂质的形式存在于含磺酸酯 类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品中的潜在风险。 EMEA/44714/2008
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


可接受其风险的摄入量一般通用的被定义为 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TTC) 。具 体含义为:一个“1.5ug/day”的TTC值,即相当于 每天摄入1.5ug的基因毒性杂质,被认为对于大多数 药品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风险(一生中致癌的风险小 于100000分之1)。按照这个阀值,可以根据预期的 每日摄入量计算出活性药物中可接受的杂质水平。 在特定的条件下一些基因毒性杂质也可以有较高的 阈值。如接触时间比较短等,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 况再进行推算。
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
目录

一、基因毒性杂质的相关概念
——什么是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杂质的风险 ——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TTC)

二、TTC值的风险评估
——有实验依据的TTC值的确认 ——无实验依据的TTC值的确认 ——含有多个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 ——药学评估 ——毒理学评估 ——风险评估流程 ——TTC值的应用

含有多个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来自 单个基因毒性杂质可以参考文献来确定。 多个基因毒性杂质(3个以下)积累的风险相对于 单个杂质的风险上升不大,可以忽略。 药物中含有3个基因毒性杂质,不管结构是否相似, 在法规 中是允许的(只要有充分的数据)。 存在四个以及以上的基因毒性杂质的时候,需要根 据实际情况考虑。
必须要强调的是TTC是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它 使用的是概率方法,意思为:假如有一个基 因毒性杂质,并且我们对它的毒性大小不太 了解,如果它的每日摄入量低于TTC值,那么 它的致癌的风险将不会高于1×10-5的概率。 所以TTC不能被理解为绝对无风险的保障。

有实验依据的TTC值的确认 有足够的(实验性的)证据来支持阀值界定 的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杂质磺酸盐的风险评估 甲磺酸烷基酯,如甲磺酸甲酯(MMS)和甲 磺酸乙酯(EMS),是甲磺酸与甲醇,乙醇, 或其它低级醇形成的酯。特别是在以甲磺酸 盐或甲磺酸酯形式存在的药物活性成分中或 其合成过程中用到了甲磺酸的药物活性成分 中,甲磺酸烷基酯会被视为潜在杂质。 在以羟乙基磺酸盐,苯磺酸盐和对甲苯磺酸 盐形式存在的药物活性成分中也会发现类似 的磺酸烷基酯或芳基酯污染。需说明出现这 些污染的风险。


基因毒性杂质的风险

按照目前的法规来说,(体内)基因毒性物 质在任何摄入量水平上对DNA都有潜在的破坏 性,这种破坏可能导致肿瘤的产生。因此, 对于基因毒性致癌物,不能说“不存在明显 的阀值,或是任何的摄入水平都具有致癌的 风险”。
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


对于那些可以与DNA进行反应的化合物,由于在较低的剂量 时机体保护机制可以有效的运行,按照摄入量由高到低所造 成的影响进行线性推断是很困难的。目前,对于一个给定诱 变剂,我们很难从实验方面证明它的基因毒性存在一个阀值。 特别是对某些化合物,它们可以与非DNA靶点进行反应,或 一些潜在的突变剂,在与关键靶位结合之前就迅速失去了毒 性。由于缺乏支持基因毒性阀值存在的有力证据,而使得我 们很难界定一个安全的服用量。 所以有必要采取一个新观点:确定一个可接受其风险的摄入 量。
药学评价


如果在合成路线、起始物料方面没有更好选择,则需要提供 一个正当的理由。就是物质中能引起基因毒性和致癌性的结 构部分在化学合成是不可避免的。 假如基因毒性杂质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应该采取技术 手段尽可能的减少基因毒性杂质在产品中的含量,使其符合 安全的需要或使其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对于活性中间体、 反应物、以及其它化合物的化学稳定性都应该进行评估。 应该有合理的分析方法去检测和量化这些杂质的残留量。
对于这类有足够的证据来表明其基因毒性阀值的
化合物,可以参考“Q3C Note for Guidance on Impurities: Residual Solvents.”中2级溶剂 的规定,计算出了一个“允许的日摄入量” (PDE)。
无实验依据的TTC值的确认
没有足够的(试验性的)证据来支持阀值 界定的基因毒性杂质
什么是基因毒性杂质?
对于基因毒性杂质的定义主要是指:在以DNA反应 物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体内/体外试验中,如果发现 它们对DNA有潜在的破坏性,那可称之为基因毒性。 对没有进行体内实验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关联系 做一些相关的体外实验去评估该物质在体内的毒性。 如果没有关联评估的,体外基因毒性物质经常被考 虑为假定的体内诱变剂和致癌剂。 GUIDELINE ON THE LIMITS OF GENOTOXIC IMPURITIES (EMEA/CHMP/QWP/251344/2006)
不能进行阀值鉴定的基因毒性杂质的可接受剂量
评价应该包括药学的和毒理学的评价。一般来说, 如果避免毒性是不可能的,那么药学的评价措施 应该以ALARP的 ( 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控制水平为指导原则。
含有多个基因毒性杂质的评估
EMEA CHMP 结构不同的——单个杂质的限度应该小于1.5ug/day 结构相似的——杂质总和的限度应该小于1.5ug/day FDA(和EMEA类似) 单个杂质造成的癌症风险机率应该小于10-5 有相同作用机制的结构相似的杂质,其含量总和应该 参考1.5ug/day的限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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