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贷档案整理、客户回访和收集三类资料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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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个人银行总部:

我行接到《关于做好个贷档案整理、客户回访和收集三类资料的通知》后,认真学习总行文件精神,并积极组织人员落实《通知》中所要求的各项工作,现将我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贷档案调查

(一)明确岗位,完善制度。

我行调整个人信贷业务工作管理模式后,设立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逐步建立了个贷档案借阅制度、重要权证出入库登记制度,并根据新模式的特点,逐步对分行原个贷档案管理办法中不适合新模式的地方进行了修订。

(二)全面集中、梳理个贷业务档案。

我行根据总行个贷业务集中管理的工作意见,于ⅩⅩ年11月份,将各支行经办保管的个贷业务档案全部集中到分行个贷中心,并对全行所发放的一千多笔个贷档案,按照个贷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归档。

(三)全面清点质押、抵押等代保管有价值品。

我行对全行个贷业务所有质押、抵押等代保管有价值品进行了全面清点和梳理,并重新专人封包入库。清查中,我行对已入库的全部重要权证进行复印留档,对未及时入库的重要权证进行清理入库,对缺失的重要权证进行重点落实、补充,对未办理抵押登记和正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按揭项目,分项目、楼盘、种类进行了逐笔的记录和情况落实。截止ⅩⅩ年年底,确保了我行质押、抵押等代保管有价值品实物、表外帐和登记簿的相符。

二、开展贷后检查,解决现存遗留问题。

我行接到《通知》后,对全行个人贷款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ⅩⅩ年底,我行个贷余额16584万元。其中,住房贷款余额9088万元,汽车消费贷款余额714万元,小额质押贷款余额4302万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562万元,留学贷款余额918万元。

(一)质押贷款的专项检查工作

我行大额个人质押类贷款较多,其中单笔100万以上的贷款占整体个人质押类贷款金额的90%以上,因此,我部联合分行会计部于11月9日-16日对全辖个人质押类贷款业务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其中重点对100万元以上的大额质押贷款业务进行了重新确权,由检查人员与客户面签确权书,确保了我行大额质押贷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通过检查可知,我行目前的个人质押类贷款,具体操作基本能够落实本人到场办理的制度,重要法律要件较为齐全,质押封包手续较为规范严密,基本上能够保证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检查中没有发现其他重大问题。

另外,针对我行存单类贷款业务流程及业务相关环节责任不太明确,业务档案缺乏统一规范与管理的问题,我部及时制定了《济南分行个人存单质押类贷款实施细则》和《济南分行个人存单质押类贷款柜台业务操作流程》,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范。

(二)员工消费贷款的自查工作

我部对全行员工消费贷款进行了一次自查工作。自查中发现,由于分行《员工消费贷款暂行办法》中对材料要求、额度核定较为宽松,所以我行员工消费贷款普遍存在着手续简化、额度过高的问题。对此,根据总行审计办的意见,我部积极整改,指定专人办理员工消费贷款业务,

严格手续,规范管理,实现岗位制约,同时,通过签报的形式重新拟定了员工消费贷款的操作标准,严控员工消费贷款风险。

(三)汽车消费贷款的专项检查工作

我行汽车消费贷款基本为与润华集团合作发放的贷款业务,截止ⅩⅩ年年底,余额101笔、600万元左右,贷款均为正常,无不良贷款。

总行稽核部来我行查帐时,对我行与润华集团合作开展的汽车消费贷款模式提出了稽核意见,认为该模式未向总行书面报备,存在降低首付比例、简化客户资料的现象,个人风险相对集中,潜在风险较大。根据总行稽核意见,我行对该模式进行了重新审视,对个案进行了梳理,同时详细调研分析了济南市现有汽贷市场的情况和特点,认为与润华集团的合作模式,目前仍为我市成熟运作模式,润华集团有较强的行业优势及车辆处置能力,可以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对于与润华集团合作的汽车贷款模式等相关情况,我行已专项向总行稽核部进行了反馈(具体情况见附件1),随后,我行将正式向总行个人银行报备。

(四)其它贷款的全面检查工作

根据总行调整个人信贷业务工作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我行重新制定了《ⅩⅩ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制定了我行个人贷款业务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同时,我部于12月份,对全行个贷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检查中存在的情况汇报如下:

1、有个别贷款业务,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着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总行《关于调整个人信贷业务工作管理模式的意见》的要求,我行重新制定了《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人员定位及各岗位职责,要求各环节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规范操作,并进一步增强

工作的细致性,认真调查审查,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

2、对某些个体私营业主等自雇人士的资信证明、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的调查,不够全面细致,缺乏足够的证明材料。

自雇人士收入较难掌握,除收入证明外,如要求自雇人士提供经营情况证明及交税证明,借款人往往不配合,或者所提供报表虚假,企业经营偷税漏税情况严重,这也是目前我国私营企业真实而普遍的情况。针对该种情况,我部认为,对于此类客户群体的收入及还款能力的把握,可按以下三方面结合进行:

(1)结合我行市场定位,锁定不同的项目(楼盘)和客户群体,通过对优质客户群体的确定来从根本上防范个贷业务的系统性风险。

(2)对于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足够的材料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可由我行个贷人员双人实地调查,并在调查报告中对借款人情况及还款能力进行分析和描述,并签字确认,可作为各级审查审批人做出判断的依据。

(3)根据总行《对自然人收入调查及收入水平认定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明确相关操作程序,以把握借款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及还款能力。

(五)风险情况介绍

目前我行所有个贷业务,按五级分类标准,除一笔次级外,全部为正常类贷款,整体个贷的抵(质)押类贷款占比达到了86.14%,我行个人贷款结构及质量较好。现对我行唯一一笔次级贷款介绍如下: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葛平(山东苑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担保人李虹、闫青(本行员工)、戴剑锋(本行员工),借款金额20万元,ⅩⅩ年11月21日到期,已逾期。我行向借款人、担保人追索所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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