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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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烟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浓烟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我们知道许多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并不是烧死的,而是被浓烟熏死的,为什么烟气会有这么大的杀伤力?火灾时遇有浓烟应该如何逃生?答:研究表明,烟雾的主要成分是游离碳、干馏物粒子、高沸点物质的凝缩液滴等,火灾中的烟雾不仅妨碍了人们从火灾中逃生,还会对人的呼吸系统造成损伤,特别是烟雾中的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其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1.28%时,即可导致人在1—3分钟内窒息死亡。

而现代建筑,无论是家居还是宾馆、饭店、商店(场),人们总喜欢装饰豪华,但几乎所有装璜材料,诸如用塑料壁纸、化纤地板、聚苯乙烯泡沫板、人造宝丽板等均为易燃物品,而且这些化学装饰材料一旦燃烧,就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并随着浓烟沿走廊蔓延,遇楼梯、电梯、垃圾道、竖井,形成“烟囱效应”,以3—4米/秒的速度被迅速向上抽拔,蔓延至楼上各层。

面对滚滚而来的浓烟,你准备怎样机智逃生?当烟雾袭来时,人们逃生的时间是极其短暂的。

1在逃离烟雾区时,要尽量的低头弯腰或匍匐前进,必要时,甚至可以爬行,这是脱逃烟雾区的一诀窍。

2、在穿越烟雾区时,以毛巾(如身边没有毛巾,可用口罩、床单、甚至衣服都可以替代)作为临时的“空气呼吸器”不失为一条上佳选择,如条件允许,还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凉水,用湿衣服、湿床单、湿毛毯等将身体裹好,穿越浓烟区。

应特别注意的是,在穿越烟雾区时,即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一旦拿开就有可能会立即中毒。

3、在逃离烟雾区时,还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因为火主要是向上蔓延的,人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烟的。

如果楼梯被烧断或被烈火封闭,那么就应当背向烟火方向离开,待离开后,另寻他法往外逃生。

4、高层建筑的电梯间、楼梯、通气孔道往往是火势蔓延上升的地方,要回避。

烟火上行,人要下行。

化工煤气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煤气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2014年5月20日23时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造气车间更换蒸汽缓冲罐过程中,发生了一起煤气中毒事故,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作业中,一名维修清理人员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内作业中毒晕倒,随后一名管理人员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施救并中毒晕倒,工厂随即组织相关人员将两人施救后送往医院,该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有一名救援人员受到轻微中毒伤害,经救治已出院。

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修作业未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

1、问:《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有哪些内容答: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2、煤气的主要含量是什么有什么危害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可容许的安全浓度是多少燃烧爆炸限值是多少答:煤气的主要含量是CO。

一氧化碳(CO),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血液内,与血红蛋白(Hb)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COHb)。

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不仅降低了血球携带氧的能力,而且还抑制、延缓氧血红蛋白(O2Hb)的解析和释放,导致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严重者则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心脏和大脑是与人的生命最密切的组织和器官,心脏和大脑对机体供氧不足的反应特别敏感。

因此,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机体组织缺氧,对心脏和大脑的影响最为显著。

·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可容许浓度为30mg/立方米。

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74%。

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范围(口径)越宽,危险性越大。

3、如果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该如何设置答: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

气体中毒事故案例

气体中毒事故案例

In the end, what you believe can become what you believ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之力(页眉可删)气体中毒事故案例能造成人和动物中毒的化学物品有2000种左右,而在平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中毒的危险化学品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氢氰酸)、氨、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酚、光气、甲胺、甲醇、硫酸二甲酯、氯、氯乙酸、氢氟酸、三氯氧磷、砷化氢、异氰酸甲酯、有机磷农药等20来种。

一氧化碳中毒案例2004年4月1日凌晨,营前乡潘营村小口下码头茶室工地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分析,情况如下:1、工地及施工单位基本情况营前乡潘营村小口下码头茶室工地系三间平房,中央一间大厅,两边各一间分前后隔开的套间,建筑面积约60多平方米。

该茶室及东岩乡所在地的上码头管理室工程系瑞安市旅游管理局寨寮溪管理处投资的旅游项目,由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承建。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徐汉平将下码头茶室工程以口头形式分包给无建筑资质的福建藉民工徐秀宋建造。

按合同,该工程应于2003年11月1日开工,于当年12月20日竣工,工期为50天。

但由于三通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工程一直拖到2004年3月底才完工。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徐汉平,男,汉族,44岁,中专文化,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

茶室工地分包负责人徐秀宋,男,汉族,43岁,高中文化,福建省永泰县红星乡礼柄村人,现住拱瑞山路403号二楼。

2、事故经过2004年3月31日,工程已经完工,施工人员准备于次日下午撤离工地。

2004年3月31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工地管理人员林宗华(徐秀宋姐夫)与施工人员徐鸿兵(徐秀宋之子)、徐明楷(徐秀宋之侄)吃罢晚饭,徐鸿兵和徐明楷叫姑父林宗华早点回东岩上码头旅游管理房休息,而林宗华交代徐鸿兵和徐明楷要早点关掉汽油发电机(2.5千瓦)睡觉,因汽油已不多,明天上午还要用它发电。

污水井下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人员死亡的心得和体会文章

污水井下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人员死亡的心得和体会文章

污水井下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人员死亡的心得和体会文

一氧化碳(CO)是一种剧毒气体,因为它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的结合能力要比氧气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的结合能力大300倍,所以,当空气中含有的CO被吸进入体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就先同CO结合,就会造成人体组织和细胞的大量缺氧而中毒死亡。

当空气中CO浓度达0.4%时,经过20~30分钟人即死亡;如浓度达1%,人经过几次吸气即会失去知觉,1~2分钟后会引起致命中毒;症状是失去知觉、痉挛、突然昏倒,可昏迷数小时,甚至几昼夜,严重者呼吸停顿,处于假死状态,有的清醒后可能精神异常,甚至出现痴呆或瘫痪等后遗症。

在污水井下一定要戴好防护罩,检查气密性,避免井下一氧化碳含量过高,防护罩气密性不好,会导致中毒。

在井下一定要服从安排,不要自己分头行动,避免发现危机情况,没有人可以及时发现过来搭救。

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1.事故经过
2007年8月6日上午9时许,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罗全朝、张攀2名工人在对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煤气车间5#造气炉进行修补作业时,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内积存的煤气(一氧化碳)释出,导致2人一氧化碳中毒,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2003年改制为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施工资质。

可承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是综合化工企业,成立于1994年3月,主导产品是甲酸、甲胺、甲醇、甲酸钙等。

8月6日上午9时许,施工队在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的情况下,安排施工人员进入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渗透的一氧化碳释放,导致2人中毒,1人死亡,1人受伤。

2.事故原因
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安排施工人员进入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煤气车间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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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例子(一)

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例子(一)

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例子(一)13年贵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案例在2013年,中国贵州贵阳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对这些案例进行详细的讲解。

1. 家庭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位贵阳市民家庭中爆发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整个家庭六口人都受到了影响,其中包括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的四个孩子。

讲解这起事件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家庭中的柴火燃烧不完全导致的。

柴火本身含有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如果燃烧不完全,会释放更多的一氧化碳。

由于家庭没有安装一氧化碳探测器,烟雾无法及时被察觉到,导致家庭成员长时间暴露在一氧化碳环境中。

2. 餐馆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家热闹的餐馆在贵阳市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有多名顾客在就餐期间突然晕倒,其中一些甚至不幸身亡。

讲解这起事件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餐馆使用的燃气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的。

燃气设备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氧化碳,如果设备老化或者没有得到及时的维修和清理,就会导致燃烧不完全,进而释放更多的一氧化碳。

餐馆内通风不良也是导致顾客中毒的原因之一。

3. 学校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多名学生在上课期间出现晕倒症状,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讲解这起事件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教学楼的燃煤锅炉故障引发的。

煤炭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故障的燃煤锅炉无法正常燃烧,导致一氧化碳释放量增加。

学校内部的通风设施不完善,无法及时排除一氧化碳,加剧了一氧化碳中毒的严重程度。

这些案例表明,一氧化碳中毒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各方应该加强一氧化碳中毒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包括安装一氧化碳探测器、定期检查和维修燃气设施,以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 家政公司员工一氧化碳中毒案例描述一家家政公司的员工在贵阳市一处居民家中进行清洁工作时,突然出现呕吐和头晕等症状,其中一名员工在送医途中不幸去世。

火灾事故人员死亡主要原因

火灾事故人员死亡主要原因

火灾事故人员死亡主要原因一、火灾事故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1. 烟雾中毒在火灾事故中,烟雾是最为致命的因素之一。

烟雾中含有大量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会阻碍人体正常呼吸,导致缺氧和窒息。

一旦人员在火灾中受困,无法及时逃生,很容易就会因为烟雾中毒而丧命。

2. 火势蔓延迅速火势蔓延的速度极其迅猛,短短几分钟内就可将整个房屋吞噬。

在火灾现场,人员若无法及时逃生避难,很容易被火势包围,从而导致死亡。

3. 心脏病火灾事故中,由于惊恐、紧张等情绪的影响,加之躁动的人群和混乱的环境,很容易诱发心脏病发作,导致人员死亡。

4. 困顿在火灾中,人员若被火势困顿,无法自行逃生,便会受到严重威胁。

在火势笼罩下,人员无法呼吸新鲜空气,也无法获得救援,很容易因此而死亡。

5. 窒息火灾致使空气中的氧气含量急剧减少,一旦人员长时间处于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出现窒息现象,导致死亡。

6. 烧伤火灾中,人员若无法及时逃生,很容易被火焰烧伤,尤其是高温、大面积的火焰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7. 精神恍惚在火灾事故中,有些人会因为恐惧、紧张等情绪的影响,导致精神恍惚,无法冷静应对,进而影响逃生,很容易因此而死亡。

8. 缺乏逃生意识在火灾发生时,有些人由于缺乏逃生意识,甚至不知道如何自救,从而错失了逃生的最佳时机,也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火灾事故人员死亡原因的应对措施1.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加强公众对火灾危害性的认知,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的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定期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政府和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提高人们在火灾发生时的自救能力,增强逃生技能。

3. 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公共场所应合理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并做好疏散标志的设置,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

4. 安全设施维护完善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提高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

5.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应加强对火灾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火灾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近年煤气安全事故的案例

近年煤气安全事故的案例

二、煤气爆炸事故
1、长丰钢铁有限公司“8〃15”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2012年8月15日13时40分左右,煤气发生炉夹套 突然发生爆炸,炉体被抛至北面50米左右的轧钢车间操作棚 上,导致两名轧钢操作工被夹套砸倒当场死亡;上煤工倒在 距离煤气发生炉北面3米处,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上煤工违反操作规程,在煤气发生炉高温缺 水的情况下,突然向水套内注水;水在瞬间气化为水蒸气, 体积急剧膨胀,使水套内部压力迅速增大,超过其所能承受 的最大压力,发生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维检人员在2#铁口上方焊挡板时,铁口未及 时点火也未佩戴好CO报警仪,而且铁口周围未开启人体风机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1、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经过:2011年7月28日20时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钢公司)发生煤气泄漏,导 致部分民工及附近居民共有114人入院就诊,病情稳定,没 有发生中毒者死亡的情况。
2、宁波炼钢厂发生煤气爆炸事故 造成一死一伤
事故经过:2013年1月10日上午9点左右,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炼钢厂烧结作业区2号烧结机在准备停机检修切断煤气作业 过程中发生一起煤气爆炸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事故原因分析:煤气泄漏后,当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 到明火、静电发生爆炸。
2015年3月19日10时左右,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 司2号高炉热风炉恢复生产升温过程中,在热风炉烟 道与烟囱பைடு நூலகம்兰连接处发生煤气泄漏,造成正在热风 炉进行巡检的1名工人和正在热风炉附近回收耐火砖 的唐山市国亮特殊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3名工人煤气 中毒,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4人经抢 救无效死亡。
2、河北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12.24”重大煤气泄漏事故 事故经过:

50例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2005-2021)

50例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2005-2021)

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1.2021年1月7日14时30分左右,江西新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制公司)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炼钢厂钢一区对2#转炉北侧吸风管进行割除作业时,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2.2020年2月24日20时36分许,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石灰车间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2.2万元。

3.2019 年12 月21 日10 时许,太仓市双凤镇杨林路10 号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内,3 名员工在清洗4 号石灰车间脱硫塔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2 名员工死亡,1 名员工受伤。

4.2019年12月5日3时35分左右,张家港兴荣炼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5.2019年7月25日15时30分,济南市恒汇祺和实业有限公司在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型钢燃气车间8万m3煤气柜进行防腐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4万元。

6.2019年1月16日13时20分左右,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1#铸造高炉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60万元。

7.2018年2月5日凌晨2时56分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7号(2200立方米)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1175.532万元。

8.2018年1月31日18时56分,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的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公司富余煤气发电站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46万元。

9.2018年1月24日12时许,丹东市振安区榆金铸造厂除尘罐内发生一起煤气中毒死亡1人的事故。

10.2017年8月3日凌晨2时32分,鄂州市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气烧石灰窑项目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造成作业人员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1.23万元。

职业病案例: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职业病案例: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2020年10月24日,蚌埠市某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生产环境中产生的一氧化碳的浓度进行了现场快速测定,在明确事故原因后,提出了处置措施。

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事件经过2020年10月24日凌晨4时50分,蚌埠市某玻璃有限公司二车间三楼煤气发生炉加煤装置出现故障,维修人员马某维修作业时,落入煤仓,在场的二楼烧火工李某、朱某发现后,先后进入煤仓救人,均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此3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另3名职工在事故现场也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

2现场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现场调查了解到该玻璃有限公司有2个车间(二车间、三车间)正常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进厂→称量、验收→爬坡料斗→窑头料仓→烧火(一氧化碳发生炉)→熔化池熔化→成型→退火等。

发生事故的是二车间三楼煤气发生炉。

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0月24日12时许对发生事故的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及未发生事故的三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的7个作业点进行一氧化碳浓度测定。

结果显示,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事故发生后已停产8h)、三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和工人休息处3个检测点一氧化碳浓度均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限值(GBZ22020),二车间一氧化碳检测浓度为37.5mg/m3(事故发生点);停产改造后,添置了作业场所通风排毒设施及警示标志,加强了作业场所自然通风,10月25日14时进行复测时一氧化碳浓度已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限值。

11月5日更换事故发生点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后,对其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3患者情况与救治经过10月24日凌晨,6名中毒患者被送往解放军123医院救治。

其中,3名严重中毒者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另3名患者入院时有头晕、心慌、胸闷伴神志恍惚、恶心、呕吐等症状,经血常规、血液生化检验、心电图、胸片检查后,结合流行病学资料,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典型案例

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典型案例

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典型案例引言:一氧化碳(CO)是一种无色、无味且无刺激性的有害气体,它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了巨大威胁。

一旦遭受一氧化碳中毒,可能导致头痛、恶心、昏迷甚至死亡。

本文将以典型案例为基础,探讨一氧化碳中毒的危害原因和告警方法,以提醒人们加强对这个隐患的认识和预防措施。

案例分析:在2016年,中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家庭中毒事件。

这个家庭住在老式公寓楼里,没有任何燃气隔离设施。

据调查披露,在案发前数小时,这家人就已经昏迷多时,并被送往医院急救。

事后确认他们中毒原因是由于煤改电期间一个工作错误导致卧室内的取暖器漏煤所产生的一氧化碳超标释放。

危害分析:1. 气味不易被察觉:一氧化碳无色、无味,并且没有明显的刺激性气味,因此人们很难察觉到其存在。

这使得一氧化碳中毒时常出现在人们意识模糊或睡眠状态下。

2. 高度危险性:一氧化碳能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阻断了正常的氧运输功能。

这会导致细胞组织缺氧并引发各种病症,甚至危及生命。

3. 无死角扩散:一氧化碳具有较高的溶解度和弥散能力,在空气中迅速分布,几乎无死角。

室内很难排除所有隐藏的一氧化碳源,增加了中毒风险。

4. 影响易受损群体:长者、儿童、孕妇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身体健康较为脆弱的群体更容易遭受一氧化碳中毒,并可能引发更严重后果。

告警方法:1. 定期检测:在家庭和工作场所安装一氧化碳探测器是极其重要的预防措施。

定期检测室内空气中一氧化碳的含量,并及时更换电池和维护设备。

2. 维护燃气设备:对使用煤、油、天然气等产生一氧化碳的设备,如壁挂炉、取暖器等,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清洁,确保其正常工作。

3. 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是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煮饭、洗漱或者使用锅炉等情况下应及时打开窗户或供应新鲜空气。

4. 安装隔离设施:为了避免不当使用燃料或未经适当管理而导致的一氧化碳泄漏,安装正确的隔离设施是非常重要的。

5. 定期维护排风系统:在厨房或浴室等地方,必须配备合格且经常维护清洁的排风扇,以便迅速将有害气体排出。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分析祥解

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分析祥解
水龙带与计量罐之 间连接的由壬
二、事故原因分析
2、间接原 因
(3)在未对大罐进行气体检测的情况下,员工违 章进罐作业。
二、事故原因分析
2、间接原 因(4)出现险情后,错误佩戴过滤式防硫化氢面具,盲目
进入罐内救人,导致事故扩大。
错误佩戴
应当佩戴
二、事故原因分析 3、管理原因
(1)没有对高能气体压裂工艺进行风险评估,没有制 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而是沿用液体压裂工艺的操作规程 组织施工。
硫化氢气体过滤罐
一、事故经过
苗×立即拨打120,同时驻井 质量监督张×向监督公司汇报, 左×与其他两名试油工戴正压式 空气呼吸器准备入罐救助。左× 从后罐口进入罐内,用绳子绑住 马×救出。为便于抢救,司钻王 ×用通井机拖倒大罐,使罐口接 近地面,救出王×和慕×。3月30 日凌晨1时20分将3人送往庆阳石 油职工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鉴定,3人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死亡。
4、下高能气体压裂钻具开始时要慢,保持平稳。
一、事故经过
16时30分,射孔结束, 21时53分,高能气体压 裂成功。23时,慕×叫 试油工王×、马×、张 ×、郭×、左×五人做 抽汲准备。
一、事故经过
23时40分,发现井口有溢流,按 照作业规程要将井口溢流引入计量 罐内。由于水龙带与计量罐之间的 连接由壬丢失,慕×安排王×、左 ×在罐顶将导流水龙带从罐口引入 罐内,马×在井口配合开关闸门。
第一次打开闸门后,水龙带摆 动幅度大,关闭闸门,王×进入罐 内用棕绳将水龙带绑在罐内直梯上, 然后出罐。
第二次打开闸门,水龙带仍然 摆动,再次关闭闸门,王×又进入 罐内,用铁丝加固水龙带时昏倒在 罐内。
罐内铁梯
一、事故经过
左×在罐上呼叫王×, 没有回应,立即呼救,马× 和慕×佩戴过滤式防硫化氢 面具,先后进入罐内救人, 相继晕倒在罐内。

一氧化碳中毒的十个案例及急救措施

一氧化碳中毒的十个案例及急救措施

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迅速进行了调查,事故 现场在强制通风3小时后.地坑内空气中一氧 化碳浓度仍高达2 2 0~350ppm. 超过国家卫 生标准8 .1 7~1 3.58倍。结合中毒者的临床 症状.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现场工人反映.入冬以来现场所有的排风扇都 被拆去维修保养,事故当天,浇铸现场无任何 卫生防护设备。以往工人在工作时常有头晕、 四肢乏力、恶心呕吐等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对 于存在如此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工段,厂安全 部门却将该工段作为无毒无害工段管理。
点 评

铸造车间的炉台加料作业会接触有毒气体,因 此,炉台加料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效的卫生防护 设施,员工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加强局部 通风,密闭一氧化碳发生源,配备一氧化碳报 警装置等。本实例两起事故的发生,均起因于 作业场所无有效的卫生防护设施,导致一氧化 碳滞留;同时,由于投料工无有效的个人防护 措施,现场未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以致作 业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入过量一氧化碳 而中毒。
案例五

1984年3月5日上午,某水泥厂烧成车间 窑面上生产水泥熟料过程中,一台踏式 机立窑内物料棚拱架,使窑内产生与储 存了大量的一氧化碳,当一氧化碳与氧 混合达到一定比例时引起爆炸,大量的 一氧化碳和烘热的物料冲出窑门 造成在 窑面作业的两名工人被灼伤并引发一氧 化碳中毒。其中工人张某退避时从高处 坠落致死。
案例一
1983年月25日上午8时左右 某钢铁厂第一薄板车间检 修工王某对煤气退火炉进行检修,王某在检修完毕后 开始调试时.阀门突然漏气,大量煤气从其上方逸 出.王某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一氧化碳中毒,被送 入医院急救脱险。同年11月9日下午6B,1-左右,该厂 耐火车间焙烧工忻某在打开焙烧炉看火时,因炉中燃 烧不完全,致使一氧化碳逸出,忻某因吸入过量氧化 碳而引起急性中毒。1 987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另 一家钢铁厂新建热风化铁炉试炉时发现炉门处有一漏 洞,厂方立即派热风化铁炉泥工刘某进行补漏,刘在 补漏时未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因吸人大量炉内外逸的 一氧化碳而中毒晕倒。

瓦斯、一氧化碳窒息中毒应急预案应急方案

瓦斯、一氧化碳窒息中毒应急预案应急方案

瓦斯、一氧化碳窒息中毒应急预案第一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井下发生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局部瓦斯积聚可能造成窒息事故,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造成大量人员中毒伤亡及财产损失。

发生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可能会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严重时会造成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

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

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

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组织体系瓦斯、煤尘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永宏煤矿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煤矿救护小队、矿抢险救援等5个小组组成。

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1.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

3. 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拟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 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 根据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救助支持。

6. 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总指挥的职责1 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2 领导应急救援指挥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在矿长未到前,有带班领导负责指挥。

河南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河南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河南灵宝市义寺山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001年3月7日16时20分左右,三门峡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五坑发生特大CO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

经调查查证,这是一起CO中毒特大责任事故。

一、矿井概况灵宝市义寺山金矿系地方国营矿。

生产能力为日采选矿石175吨,属国家中二企业。

1994年,尹庄镇岳渡村委在义寺山金矿矿区界外1300m、岳渡村南200m处开挖坑口(岳渡坑口)。

同年,该村越界与义寺山金矿五坑口7中段打穿。

在1997年小秦岭金矿区矿山治理整顿中,灵宝市矿山治理整顿指挥部责令义寺山金矿在岳渡村坑口内1000m处将巷道炸毁。

1998年,岳渡村再次将坑口扒开,并于1999年又与义寺山金矿8中段打穿,造成义寺山金矿停产1个多月,后经灵宝市黄金办等单位协调,由岳渡村开采430-485m标高段的矿石,时间截止到2000年9月30日。

期满后,因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于2000年11月,在灵宝市黄金局协调下,义寺山金矿与岳渡村就五坑口和日处理100吨矿石的选厂达成《抵押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由义寺山金矿为岳渡村提供5中段主运输巷道、主斜井和7中段平巷至10中段平巷区域之间(即标高455-350m)探采权。

同时启用已关闭的非法坑口岳渡巷。

岳渡村向义寺山金矿缴200万元,负担义寺山金矿98名职工工资及福利,时间至2001年11月10日。

岳渡村因资金不足,又将坑口和选厂交村委主任马长江经营,马长江除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外,还向岳渡村缴10万元。

2000年11月15日,马长江又将上述区域采掘工程发包给陕西省山阳工程处(无法人资格)。

二、事故及抢救经过2001年3月6日晚9点左右,义寺山金矿五坑口下井16名矿工。

在五坑口8中段以上作业的12名工人,发现巷道内有少量烟气从岳渡巷方向漂来,受其影响,民工出现头晕体软,轻度中毒症状,随即返回地面,向民工队负责人王中会(事故中死亡)汇报了情况。

化工企业事故案例2

化工企业事故案例2




中石化青岛爆炸事故
• 2013年11月22日凌晨,中石化位于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的东黄复线原油管道发生破裂, 导致原油泄漏,部分原油漏入市政排水暗渠 。当日上午10时25分,市政排水暗渠发生爆 炸,导致周边行人、居民、抢险人员伤亡的 重大事故。本次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136 人受伤。 中国国务院日前已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 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 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的处理建议,对中国石化及当地政府的48 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 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山东东营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硫化氢中毒 事故
• 2013年10月18日4时左右,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氟化氢泄漏事故,造成现场3人中 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润恒化工公司位于东营市广饶县陈官乡,厂区面积8325平方米,于2008年8月建设了年产600吨药物中间体项 目。 2013年3月至10月,润恒公司对部分生产装置进行了改造,并于10月13日私自非法投料生产。10月18日凌晨4 时许,一操作工发现1号氟化反应釜截止阀渗漏,便用管钳和套管关紧阀门,但感觉阀门仍未被关死,又将套 管插到管钳手柄上加长力臂关闭阀门,致使阀门损坏,物料由阀门处漏出,致使3名现场操作工被高压气流冲 下平台(工作压力约0.9-1.5MPa),因氟化氢大量泄漏中毒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营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调查,事故 的直接原因是氟化岗位操作工违章操作,未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氟化釜处于带压状态下,使用工具 对已关闭的截止阀进行压紧作业,致使截止阀连接螺纹受力过大而结构失稳(滑丝),造成含氟化氢的有毒 物料喷出。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事故企业未依法履行生产、环保、消防等许可手续非法生产,并拒不执行相 关部门停产指令,擅自生产;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三是人员、设备、管理等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 条件。

租客一氧化碳死亡责任认定案例

租客一氧化碳死亡责任认定案例

租客一氧化碳死亡责任认定案例近日,一起由租客一氧化碳死亡引发的责任认定案件在法院得到了审理。

该案件中,租客在租住的房屋中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其家属向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中介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认定其死亡责任。

据了解,该租客在租住房屋期间,使用了一台不合格的燃气热水器,导致一氧化碳泄漏,最终导致其中毒身亡。

在此案件中,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中介公司都被认定为有责任的一方,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租客一氧化碳中毒的悲惨结果,也可以看到房屋所有人和中介公司在房屋管理和维护方面的不足。

这也提醒我们,在租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安全的住房环境在选择租房时,需要注意选择符合标准的房屋。

例如,燃气设备、电器等需要符合安全标准,且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检验和维护。

同时,需要注意房屋的通风情况和空气质量,尤其是在冬季需要注意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2.签订合法的租房合同在签订租房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是否完整、合法。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应该明确房屋所有人和租客的权责,以及租金支付、押金等问题。

同时,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解决。

3.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租房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租赁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在此次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租客一氧化碳中毒的悲惨结果。

这也提醒我们,在租房时需要注意选择安全的住房环境、签订合法的租房合同,以及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变压吸附装置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变压吸附装置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变压吸附装置一氧化碳中毒事故1.事故经过简述2000年12月12日0时30分左右,净化工段变压吸附岗位5A气动蜗杆式切断球阀出现故障,当班副操作工腾某打开旁路,切断变压吸附系统,打电话通知计控处值班人员。

1时10分左右,计控处仪表工赵某来变压吸附岗位询问情况后,独自一人到现场去查找故障,腾某在操作室操作开关配合,过了一会,腾某出去听赵某说阀门出现故障,需要维修,腾某便回到了操作室。

大约十几分钟后,腾某到外面看,没有看到人,以为仪表工赵某回去了,便没有在意。

5时左右,当班另一名仪表工许某发现赵某不在,就打电话询问净化工段等部门,听说赵某在净化工段干完活早已回去时,许某立即赶到现场寻找,发现赵某躺在变压吸附平台上,许某赶紧喊人抢救,并立即送往医院,经诊断,确认赵某已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5A气动蜗杆式切断球阀阀杆密封垫片不严,虽然系统已紧急切断,但系统内仍有1.6MPa的压力,造成高浓度的CO泄漏,致使正在现场拆卸气源的仪表工赵某中毒。

(2)间接原因1:仪表工赵某安全防范意识较差,按规定进行此类作业现场应有2人以上,赵某却独自1人到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且没有监护人在场,也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属违章作业;计控处安全规定明确要求,“到有毒有害区域进行作业,必须同时有2人以上,或必须有监护人,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器材,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

(3)间接原因2:公司当班值班长在得知净化工段出现问题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

净化工段班长、变压吸附岗位当班副操作工腾某没有很好地配合仪表工工作,没有作现场巡回检查,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3.事故预防措施(1)实行工作票制度。

认真办理工作票,凡无工作票作业,一律视为违章作业。

(2)强化调度工作。

明确调度长职责,中夜班由调度长组织各装置值班长及公司岗检人员,安排布置其中夜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完善安全设施。

在重要生产岗位安装监控器,使调度中心能够随时掌握各岗位的状况。

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标准

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标准

一氧化碳中毒赔偿标准
一氧化碳是一种有毒气体,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超过正常范围时,会危害人体健康,如出现头痛、恶心、晕厥等症状。

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治疗耗资多,甚至发展到危及生命,造成重大损害。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时,被害人应享有合理的赔偿,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不少于100元/人。

赔偿包括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残疾补助费用等。

如果被害人遭受残疾,可以获得残疾补助金,根据残疾程度而定。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要求给予精神抚慰金,一般根据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责任比例给予,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

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应赔偿受害人的后续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

总之,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必须尽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

如果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赔偿,不少于100元/人。

窒息死亡法律赔偿案例(3篇)

窒息死亡法律赔偿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3年,我国某地发生了一起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的窒息死亡事件。

受害人李某,因家中窗户通风不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经过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公司未及时检查和维护公共设施,导致公共区域的一氧化碳浓度过高。

李某的家属悲痛欲绝,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件经过1. 事故发生2023年某日凌晨,李某在家中突发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发现李某家中窗户紧闭,室内通风不良,一氧化碳浓度严重超标。

2. 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介入调查,初步认定事故原因系公共区域一氧化碳泄漏,与物业管理公司有关。

3. 法律维权李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

他们咨询了律师,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收集了事故现场照片、死者生前病历、物业合同等相关证据。

4. 起诉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的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法院审理1. 审理过程法院受理了李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传唤了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辩论。

2. 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公共区域一氧化碳泄漏,导致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四、案例评析1. 法律责任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2.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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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中毒事故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2011年2月16日,在塔河工区施工的某勘探局某钻井队,实施从YQ5-4井至TH10233井的搬迁作业。

袁某(男,34岁,泥浆工)和秦某(男,28岁,泥浆工,劳务工) 负责在YQ5-4 井看守未搬迁设备。

当日夜间最低气温为-5.5℃,两人便在一垃圾桶内点燃柴禾、燃煤,并将其搬至材料房内取暖。

2月17日上午,井队其他人员发现两人分别躺靠在材料房内,其中秦某躺倒在里侧料架旁(距门口2.8 m),袁某坐靠在材料房门口处木箱上,2人均呈昏迷状态。

有关人员迅速将2人送医院抢救。

秦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袁某脱险。

二、原因分析2人在近乎密闭的空间内使用柴禾、燃煤明火取暖,一氧化碳在室内聚集而发生中毒事故。

事故暴露出企业对井场搬迁期间留守人员防冻保暖管理及员工安全意识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严重漏洞。

三、启示1、2006年,集团公司系统内某企业曾发生过类似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集团公司专门下发了事故通报,并对特殊地区、特殊气候条件下野外施工队伍安全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但企业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项目部、钻井队没有充分考虑新疆地区冬季寒冷夜晚看井人员的防冻保暖问题,缺乏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2、凡是在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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