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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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房地产法规习题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习题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例习题参照答案阶段测试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一〕1、B2、D3、C4、D5、A6、A7、C8、C9、B10、B11、D12、D 13、D14、C15、A16、A17、D18、D19、A20、B单项选择题〔二〕1、A2、C3、D4、B5、B6、B7、D8、B9、C10、C11、C12、C 13、A14、B15、C16、D17、D18、C19、B20、B单项选择题〔三〕1、A2、A3、C4、D5、D6、B7、D8、D9、C10、B11、D12、C 13、C14、D15、C16、A17、A18、A19、A20、C单项选择题〔四〕1、D2、B3、C4、C5、B6、C7、C8、A9、D10、B11、A12、C 13、C14、D15、D16、C17、D18、C19、B20、D单项选择题〔五〕1、A2、C3、D4、D5、C6、D7、A8、A9、B10、B11、B12、D 13、D14、D15、D16、C17、C18、B19、D20、D多项选择题11、AD2、CDE3、ACD4、ABCD5、AB6、AD7、ABDE8、ABCE9、CDE10、ABC11、ACDE12、ABDE13、BC14、BE15、BCE16、ACDE 17、BDE18、ABE19、BCD20、ACD21、ABC22、ABD23、CD24、BCE 25、ACE多项选择题21、AD2、BC3、DE4、AC5、AD6、ABE7、BCE8、ACDE9、ACE10、AD11、ABCE12、ABCE13、CE14、ABCD15、BC16、BCE17、ABCD18、BD19、ABCE20、ABDE21、ADE22、ABC23、BD24、AC25、AD法例简答练习一、填空〔一〕填空 11、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的监察检查方式有〔〕、抽查、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2、建想法律关系拥有〔〕、复杂性、共同性;等特点。

综合性3、法律关系组成的三因素是〔〕、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房地产法答案

房地产法答案

房地产法房地产法一、前言本文档是针对房地产法相关问题的最新最全,旨在为读者提供详实的参考资料。

二、房地产法的适用范围房地产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具备依法办理该项活动所需的资质和条件;3.具有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条件。

四、房地产交易的基本规则1.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屋享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2.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3.房地产销售前应公示销售信息,并为购房人提供充分的信息公告。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相关问题1.房屋所有权人应该履行维修、养护和保管等职责;2.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拥有的房屋承担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

六、关于房地产租赁的相关问题1.房地产租赁合同应当具有书面形式;2.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符合卫生、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房屋;3.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应由出租人承担,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维修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七、房地产法相关附件1.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申请表格;2.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八、房地产法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1.房地产开发许可证: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证;2.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地产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3.房屋所有权:指房屋的所有人对其房屋享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4.房屋租赁合同:又称房屋出租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5.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房屋买卖交易所依据的合同。

九、本文档实际执行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在申请房地产开发许可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审批周期过长的情况,申请人可通过咨询相关部门解决;2.在房地产交易中,可能会涉及到不法行为,购房人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关于房屋维修问题,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法律知识考试答案(最新版).doc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法律知识考试答案(最新版).doc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法律知识考试答案(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2009年10月,B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A 县县城内建设康居住宅小区。

在建设过程中,H 公司将该项目抵押给C 银行取得建设贷款。

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售楼广告,广告中称:”本公司首次独家举办销售让利活动,为你提供防盗门、地下车库、屋顶花园……”,张某看到广告后,购买了该小区的住宅一套,该套商品房价格25万元。

按照B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张某交付购房定金5万元,并与B 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0年9月交房。

至2010年10月,该房仍未竣工。

张某到现场发现,该房已更改为坡屋顶,B 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无法提供屋顶花园,并将房价上调。

张某遂要求退房,让B 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定金,赔偿损失。

如B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张某交付购房定金为6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整个定金条款无效 B.整个定金条款有效 C.6万元定金中,5万元有效,1万元无效 D.6万元定金中,1万元有效,5万元无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多项选择题 合同法主要规范合同的( )等问题。

A.订立、效力 B.履行、变更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C.结合D.违反合同的责任E.转让、终止本题答案:A, B, D, E本题解析:暂无解析3、单项选择题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法规-课件案例分析答案版-仅供参考

建设法规-课件案例分析答案版-仅供参考
第二页,编辑于星期六:二十三点 十四分。
三、城乡规划的实施 案例分析
城市规划选址
某城市人口13万人,上界政府领导班子选定在城市东区某某路东侧建设城市广场,广场面 积5万平方米,建设场址为一低丘小山,该广场区位有些偏,但是由于没有拆迁,容易上马, 依次、因此上界政府不顾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开工建设,然而,在平整土地过程中,发现 该低丘内部为花岗岩,建设成本比原先预计的大2倍,需要加大投资。担由于资金准备不到 位,再加上周边项目建设无法跟上,广场建设被迫停工。新一届领导上台以后,经过认真 分析,广泛调查研究,发现这个广场存在的关键问题是选址不当,当即拍板另行选址建设。
分析:《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 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 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 护措施。” 华厦公司在新华日报社厂房相邻处修建华荣大厦, 本应充分考虑相邻建筑物的安全,但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未作维护工程即开始敞开式 开挖,大量抽排地下水,初期发现问题后采取的补救措施亦未能 完全阻止不均匀沉降,致使新华日报社印刷厂和设备基础地面发 生沉降,厂房及进口胶印机严重受损,其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分析:本案焦点问题:由于甲方的违法行为,使其不但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 处罚,而且还被乙方提出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四十三条规定:
甲方将总平面位置进行修改,擅自向南平移2m后开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 此两项规定。甲方如按报批的平面位置提前拆迁花房,创造施工条件, 或按保留花房去报规划争取批准,都能避免20万元的损失。 现实中,建设工程许可制度不认真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常见的违法现象有: 施工图批准后有擅自修改设计的;擅自增加层数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 擅自改变平面布局等。

《建设法规》(答案)

《建设法规》(答案)
事件4不妥当。《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中,评标委员会5人中,专家人数至少为4人才符合法定要求。
事件5不妥当。《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一、选择题
1~5 BDDBB 6~8 CCB
二、案例分析题
(一)
1.第2条不公正。
2.第5条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技术与经济专家和占总人数的2/3。
3.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应由招标单位代表主持。
4.第7条不应拒绝。
5.第8条应宣读退标单位名称。
6.第10条评标委员会将中标结果报请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丙未对现场进行考察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重大损失,乙和丙应对工程质量问题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4.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50%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0.5%~1%的罚款;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任务的,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50%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本案中,评标委员会判定B投标人的投标为废标的程序存在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B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仅当投标人B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评标委员会才能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习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习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习题及答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一、填空1、建设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生活之一,是指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及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2、建设法规调整的对象是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建设管理关系、建设协调关系及相关的建设民事关系。

3、法律关系是指有法律规范确认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4、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

5、工程建设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工程建设主体违反了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可以分为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法律规定三种情况。

6、建设行政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

7、工程项目建设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8、在规划区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依法先后领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书三证”制度。

9、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一般有三种其中行政划拨、国家出让和合法转让。

10、《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11、发布招标信息,就是投标人将招标的有关内容通过一定的方式发布出去,以达到吸引建筑企业参加投标的目的。

二、判断题1、工程建设招投标实质上是由建设单位的招标和建筑企业的投标两个活动组成的,而且两部分是可以分离的整体。

(×)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接管投标人送来的投标文件。

(×)4、工程建设投标是建设企业承包工程的次要手段。

(×)5、当建筑企业获得招标信息时,应该进行市场调查分析,研究投标的可行性。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考卷真题+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考卷真题+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考卷一、考核目标《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程为工程管理专业必修课程,旨在与理论课程教学体系有机结合、互相渗透,使学生加深对建设与房地产法规的理解;掌握运用建设与房地产法规理论指导工程实践;培养学生对工程管理项目的综合判断及应用能力。

进一步提高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成为理论知识够用、职业技能实用的工程管理应用型人才。

二、考核方式要求根据案例分析资料,提交一份实践报告,根据学生实践报告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内容:从案例分析资料中任选其中两个,回答问题。

要求:1.回答问题要紧扣案例资料。

内容围绕主题,主题突出;2.文字通顺流畅,表述恰当。

3.独立完成实践报告要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也不得请他人代写。

案例分析一【案由概述】2003年3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

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

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

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

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312500元,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

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

另外,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习题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习题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习题参考答案阶段测验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一)1、B2、D3、C4、D5、A6、A7、C8、C9、B 10、B 11、D 12、D13、D 14、C 15、A 16、A 17、D 18、D 19、A 20、B单项选择题(二)1、A2、C3、D4、B5、B6、B7、D8、B9、C 10、C 11、C 12、C13、A 14、B 15、C 16、D 17、D 18、C 19、B 20、B单项选择题(三)1、A2、A3、C4、D5、D6、B7、D8、D9、C 10、B 11、D 12、C13、C 14、D 15、C 16、A 17、A 18、A 19、A 20、C单项选择题(四)1、D2、B3、C4、C5、B6、C7、C8、A9、D 10、B 11、A 12、C13、C 14、D 15、D 16、C 17、D 18、C 19、B 20、D单项选择题(五)1、A2、C3、D4、D5、C6、D7、A8、A9、B 10、B 11、B 12、D13、D 14、D 15、D 16、C 17、C 18、B 19、D 20、D多项选择题11、AD2、CDE3、ACD4、ABCD5、AB6、AD7、ABDE8、ABCE9、CDE 10、ABC 11、ACDE 12、ABDE 13、BC 14、BE 15、BCE 16、ACDE17、BDE 18、ABE 19、BCD 20、ACD 21、ABC 22、ABD 23、CD 24、BCE25、ACE多项选择题21、AD2、BC3、DE4、AC5、AD6、ABE7、BCE8、ACDE9、ACE10、AD 11、ABCE 12、ABCE 13、CE 14、ABCD 15、BC 16、BCE 17、ABCD18、BD 19、ABCE 20、ABDE 21、ADE 22、ABC 23、BD 24、AC 25、AD法规简答练习一、填空(一)填空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方式有()、抽查、专项检查。

建筑法规作业答案(1)

建筑法规作业答案(1)

建筑法规作业答案1.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是什么?答:(1)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建设活动中社会关系,包括:1)建设活动行政管理关系;2)建设活动中经济协作关系;3)建设活动中民事关系。

(2)建设法规的调整范围是建设活动的范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住房建设活动,制定国家住房政策,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实施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与管理;2)城乡规划建设活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城乡管理和监督,改善人居生态环境;3)工程建设活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维修、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1.谈谈你对建设法律法规体系的认识。

答: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我国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在实验中不断得以充实完善,已形成了以建设法律为龙头,建设行政法规为主干,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枝干的体系结构。

以住房与房地产业、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城乡规划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2.建设行政执法的方式有哪些?答:(1)建设行政许可(2)建设行政征收(3)建设行政征用(4)建设行政奖励(5)建设行政处罚(6)建设行政强制(7)建设行政强制执行3.违反建设法规的责任是什么?答:(1)按性质分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2)按主体分类: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工程建设承建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4.《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1)适用于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2)适用于规划区的建设活动5.简述城乡规划的分类。

答:城乡规划体系分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五个层次。

其中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又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6.简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原则。

房地产与建设法规--第七讲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房地产与建设法规--第七讲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案例1、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3)发出投标邀请书;(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6)召开投标预备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10)组织评标;(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12)决定中标单位;(13)发出中标通知书;(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答案:问题1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2分)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者。

(2分)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2分)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2分)问题2.第(1)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2分)第(2)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2分)第(3)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建设法规课后习题答案.doc

建设法规课后习题答案.doc

建设法规教程课后习题答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1. 简述我国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P12. 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有哪些P23. 简述我国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34. 我国建设法规的渊源有哪些P85. 简述我国建设法规的构成体系P116. 简述我国建设法规的法制统一的原则P137. 简述我国建设法规实施主要方式P148. 简述我国建设行政执法必须遵守的原则P13第二章与建设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1. 简述我国行政法的调整对象P22答:从以上概念中看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就是——行政关系。

这里所指的“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2. 简述我国行政法中行政主体的概念P23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

此概念有三层含义: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3. 我国行政法中规定的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P254. 债产生的根据有哪些?P30 引起债产生的一定法律事实,就是债产生的根据。

债产生的根据有以下几种:(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得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债;(3)无因管理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4)不当得利行为,在当事人之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5. 简述民法中无权代理的几种情况(P27 )(1)根本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根本不存在代理关系,行为人根本不具有代理资格。

(2)超越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虽然存在代理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代理权限的范围。

建筑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

建筑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

建筑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是一门涉及建筑工程和法规知识的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和实践。

在本课程中,我们将一起探讨以下三个主题: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管理2、房地产交易与市场管理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法规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管理建筑工程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同时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此部分,我们将学习如何制定合理的建筑工程合同,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1.1 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格及支付方式、变更及索赔等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并详细描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期纠纷。

1.2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建筑工程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环境风险和人为风险。

通过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二、房地产交易与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市场,了解房地产交易和市场管理规则是获得成功的关键。

2.1 房地产交易流程和法规房地产交易应遵循规范的流程,包括信息发布、看房、谈判、过户等环节。

各环节中需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2 市场管理政策和实践市场管理主要包括政策调控、市场监测、纠纷处理等方面。

通过了解市场管理政策和实践,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是建筑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了解相关法规和规范,对于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3.1 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建设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工程质量法规,确保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3.2 建设工程安全法规建设工程安全法规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建筑设备安全规范等。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___】房地产法规02-0004参考答案

___】房地产法规02-0004参考答案

___】房地产法规02-0004参考答案房地产法规02-0004单项选择题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的评估是社会风险评估。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的责任主体是人民政府。

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有一定金额的注册资本,该金额最低为100万元。

4.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出让取得教育、科技、文化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50年。

5.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一间房,并将该房出租给丙,在租赁期间,乙想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现甲和丙都表示愿意购买,则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由甲优先购买。

6.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多项选择题7.房地产开发的原则有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坚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和鼓励和扶持居民住宅。

8.某公司取得城区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

五十年后,该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如何处理?答案为A 和B。

D、使用期限届满,该公司未申请续期,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终止,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地产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限制房地产交易的客体、规范交易行为、调控房地产价格以及保证国家契税收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订立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原则、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原则、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协议出让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它没有引入竞争机制。

拍卖出让贯彻“价高者得”的原则,而招标出让则全面考虑投标人的条件,中标者未必出价最高。

判断题答案:11.√ 12.× 13.√ 14.√)。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下列()不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A.主体B.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建设法规以下法律关系的内容中,不属于法律义务的是()。

A.在买卖关系中,卖方在收取价款后交付标的物B.行人遵守交通规则C.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D.达到法宝婚龄的公民结婚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是指()。

A.自然人的有意识的行为B.自然人的任何行为C.人的有意识的活动D.人的任何活动我国的法律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是指()。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B.《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1年诉讼时效的情形C.适用20年诉讼时效的情形D.适用2年以上诉讼时效的情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六个月建设单位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但是()。

A.只能申请一次延期B.可以申请两次延期C.只能申请两次延期D.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申请设立登记。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不属于建筑工程人业人员。

A.注册监理工程师B.注册建筑师C.注册建造师C.注册质量工程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的。

A.勘察设计单位C.建设单位C.监理单位D.施工单位()符合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地规定。

A.某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B.某建筑施工企业以另一个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C.某建筑施工企业持有贪污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D.某建筑施工企业允许个体户王某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执行监理任务。

A.偏向建设单位B.偏向施工单位C.客观、公正地D.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下列排序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规定的招标程序的是()。

2016《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

2016《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

2016《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案例一一、二、答:根据陈丽丽的话,该房屋应该是父母遗留给陈丽丽、陈杰、陈明、陈雅丽共同共有的遗产,因而他们四人是被征收房屋的共同共有人。

又根据陈杰与海润房地产所签订的《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中明确被拆迁人为陈明、陈杰、陈雅丽、陈丽丽,可以判断以上四人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7、25条规定,该四人应为本案房屋征收补偿的权利人。

三、答:这是属无权代理,因为陈杰并未获得陈丽丽等人的委托授权。

在没有陈丽丽授权委托情况下,以陈丽丽的名义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因此该协议属于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而代理订立的合同,从效力上来看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如果陈丽丽等人追认授权,则合同有效;如果陈丽丽等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

但本案并不能确认补偿协议全部无效,因为陈杰虽无权代理陈丽丽等人,但陈杰自己个人的名义签订的协议部分,亦即有关陈杰本人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则合法有效。

只是由于该合同事后未获得陈丽丽授权,因此合同中有关陈丽丽等人权利义务的约定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答:狭义的无权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根本无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即代理人在未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本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第二,超越化理权的无权代理,即代理人虽享有一定的代理权,但其实施的代理行为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或对代理权的限制;第三,代理权消灭以后的无权代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无权代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负责。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在其实施代理行为时,如果善意的相对人有正当的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2022年初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初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初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试题及答案(最新)1、[试题]下列关于偿债备付率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偿债备付率应分年计算B.偿债备付率高,表明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保障程度高C.偿债备付率应小于1,并结合债权人的要求确定D.偿债备付率表示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偿还借款本息的保障程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偿债备付率的概念。

偿债备付率应大于1,并结合债权人的要求确定,所以本题答案为C。

2、[试题]原有日产量为10吨的某生产装置投资额约为100万美元,现拟建相似的生产装置,生产能力比原有的增加两倍,用生产能力指数法估计投资额需增加约为()万美元。

(已知生产能力指数n=0,5,f=1)A.73B.80C.90D.100【答案】A【解析】生产能力比原有的增加两倍,也就是说,现在的生产能力是原来的3倍。

投资额需增加=100×3^0,5×1-100=73,公式3、[试题]经济评价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A.“有无对比”原则B.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应一致的原则C.收益与风险权衡的原则D.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

E,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以静态分析为主【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经济评价的基本原则。

4、[单选题]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

A.1.20B.2.00C.2.10D.2.20【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建筑面积的计算。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

5、[单选题]下列工作中,建设单位在编制设计任务书之前应完成的是()。

《建设法规》思考题答案

《建设法规》思考题答案
③方式是租赁
依照法律规定,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要件是:出租人将土地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
④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起出租
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使用和收益权。
⑤一种继续性的经营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人是在保持自己仍是土地使用权人的法律地位不变的前提下,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租赁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这是经营行为的一种继续,或者说它就是一种经营行为。
①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②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③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④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⑤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2
答: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和土地抵押权等。
3
答: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利制度是在以市场化为目标取向的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在现行的土地权利制度里,承载着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以及实现社会个体对土地财富的分配是土地的使用权制度。承包合同(债)、登记制度不健全、受让主体范围限制、土地承包权流转市场的缺失是当前制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

建设法规课后思考题及答案(朱宏亮)

建设法规课后思考题及答案(朱宏亮)

建设法规课后习题答案(朱宏亮)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论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建设法规指调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与规划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监理单位、公民等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调整建设活动中有关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2: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构成:(1)建设法律(2)建设行政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4)地方性建设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

3:建设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a市场经济规律原则b法律统一原则c权责一致原则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哪几方面?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守法三方面第二章:工程建设程序法规1.何谓工程建设程序?意义?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a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b工程建设准备阶段c工程建设实施阶段d工程建设验收与保修阶段e终结阶段2.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包括哪几环节?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3.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者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余土地都归国家所有。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分为哪几个环节?A规划b环境影响评价审批c取得土地所有权d房屋征收与搬迁e保健f工程发包与承包5.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有环节?A勘察设计b设计文件审批c施工准备d工程施工e生产准备6.工程的竣工验收?依据有哪些?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建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成为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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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课答案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案例一一、二、答:根据陈丽丽的话,该房屋应该是父母遗留给陈丽丽、陈杰、陈明、陈雅丽共同共有的遗产,因而他们四人是被征收房屋的共同共有人。

又根据陈杰与海润房地产所签订的《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中明确被拆迁人为陈明、陈杰、陈雅丽、陈丽丽,可以判断以上四人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7、25条规定,该四人应为本案房屋征收补偿的权利人。

三、答:这是属无权代理,因为陈杰并未获得陈丽丽等人的委托授权。

在没有陈丽丽授权委托情况下,以陈丽丽的名义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因此该协议属于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而代理订立的合同,从效力上来看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如果陈丽丽等人追认授权,则合同有效;如果陈丽丽等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

但本案并不能确认补偿协议全部无效,因为陈杰虽无权代理陈丽丽等人,但陈杰自己个人的名义签订的协议部分,亦即有关陈杰本人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则合法有效。

只是由于该合同事后未获得陈丽丽授权,因此合同中有关陈丽丽等人权利义务的约定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答:狭义的无权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根本无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即代理人在未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本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第二,超越化理权的无权代理,即代理人虽享有一定的代理权,但其实施的代理行为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或对代理权的限制;第三,代理权消灭以后的无权代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无权代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负责。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在其实施代理行为时,如果善意的相对人有正当的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五、答: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知陈杰并未取得陈丽丽等人的委托授权而仍然与陈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与陈杰构成共同的侵权。

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过错致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复数性,即共同侵权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2)复数的加害人主观上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3)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

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4)责任的连带性。

在本案中,海润房地产公司与陈杰的具有过错的共同性,即陈杰故意在无陈丽丽等人授权委托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而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知对方无合法授权,仍然与其签订合同,两方共同的目的都在于缺少陈丽丽等人参与的情况下尽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客观上,正是海润房地产公司与陈杰的共同行为造成了对陈丽丽等人财产权利的侵害,因此海润房地产与陈杰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六、答: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根据委托合同,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并将处理的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

就本案而言,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而从事拆迁业务,其拆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当然也要直接鬼海润房地产公司承担。

故陈丽丽要求顺城拆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七、答:狭义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仃立的合同与无权处分合同。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八、答:法院认定该协议属于部分无效的协议,协议中涉及陈杰个人的部分为有效协议,而涉及陈丽丽的部分无效。

海润房地产公司与陈杰是在明知陈杰没有陈丽丽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由陈杰将拆迁款全部领取,二者的上述行为在主观上有共同的过失,客观上共同侵害了陈丽丽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了共同侵权。

陈杰、北京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陈丽丽拆迁款人民币276948元,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

案例二一、答: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署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安步确认。

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款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

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和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具备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条件,存在着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当事人才签订了认购书。

本案的认购书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参考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参考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本案中杨正文与鼎恒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中已经具体就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位置和面积确定)、销售方式、价款及总价款、支付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的日期等等基本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总体上已经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亦即满足了认购书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一个条件。

在认购书中,双方所约定房款,杨正文已经于2001年11月6日全部付清,国此,也满足了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二个条件,即“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款”。

因此,本案中所涉及的商品房认购书应当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答:本案中的认购书无效,因而也就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认购书。

本案的认购书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无效,因为:参考1.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人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参考2.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在本案中杨正文与鼎恒公司所签订的认购书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商品房预售合同。

直至二审阶段,鼎恒公司仍然未取得涉案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因此,属于“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证明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说,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答:认购书既然被认定无效,就应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没有履行的,停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因此被告应返还原告购房款。

同时由于被告没有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就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被告的违法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被告在恢复原状之外,还应对原告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就是原告购房款的利息损失。

利息计算时间为2001年11月1日至返还之日止。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对单位贷款利率给付杨正文该款利息。

(参考1.《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三一、答:有效。

甲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

二、答:不合法。

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

《公司法》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本案中,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

违反了上述规定。

所以,丙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三、答:无效。

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

四、答: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

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

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

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

五、答:B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

丁公司与B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

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

乙公司仍是A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

六、答: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了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案例四一、答: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因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而要求法院判决双倍返还购房款,亦即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

惩罚性损害赔偿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

参考1: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八、九两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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