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计量计价格式(细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201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路基工程说明1.路基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坡面排水、防护与加固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2.1路基石方的界定。
用不小于112.5KW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钢楔或气钻方法开挖,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一立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
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公式计算。
2.3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量。
其中包括边沟、截水沟的开挖。
2.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负责。
2.5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石料含量小于70%且大于30%时,按土石混填路堤计量;石料含量等于或小于3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6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
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
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土、石方数量;清除表土或零填挖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零填零挖、低填浅挖的翻松压实及挖台阶,均不另行计量。
2.7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包括挖方和装运。
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8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及挖淤泥后好土的回填。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格式细则
1 工程量清单计价1.1 通那么1.1.1 本局部要紧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工程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那么等内容。
1.1.2 本局部共分九章,第100章总那么,1.1.3 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平安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卫,第800章房屋建筑和第900章机电。
1.1.4 本局部中的各项需标准要素,应按以下规定确定:a)项〔细〕目编号按项〔细〕目所在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编写,其中,章节号为该项〔细〕目所在章节编号,子目号为该章节所包含的子工程顺序编号,细目号为该子目按不同性质、厚度、标号、规格等而列的细目编号。
当子目下不分细目时,项〔细〕目编号仅由章节号和子目号两级构成,反之,那么由三级构成。
项〔细〕目编号对应方式例如如下:细目号子目号章节号b)计量单位采纳全然单位,除特不情况另有规定项〔细〕目外,均按以下单位计算和计量:1)以体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3、dm3〔立方分米〕;2)以面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2;3)以重量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t、kg;4)以长度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5)以自然体、单体或综合体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个、项、台、套、棵、块、处等;6)以“1”为默认数量,不随工程规模、数量变化而变化的项〔细〕目――总额。
c)工程量计算规那么是对清单项〔细〕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要紧用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除另有讲明外,清单项〔细〕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并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技术标准款的规定;材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二次转运等损耗的数量以及常规的试验、检测等消耗的数量均作为相应工程项〔细〕目的附属内容,不另行计算工程量;d)计价工程内容是对完成清单项〔细〕目的要紧工程或工作内容的明确,凡计价工程内容中未列明但应作为其组成内容的其他工程或工作,应作为该项〔细〕目的附属工作,参照招标文件和本标准相应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总则说明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ICS 93.080.01P 66DB33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Part 1: Highway Engineer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4.1一般规定 (4)4.2工程量清单格式 (8)4.3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28)5 工程量清单计价 (110)5.1通则 (110)5.2 第100章总则 (115)5.3 第200章路基工程 (124)5.4 第300章路面工程 (154)5.5 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 (170)5.6 第500章隧道工程 (201)5.7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223)5.8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241)5.9 第800章房屋建筑工程 (249)5.10 第900章机电工程 (298)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 (359)前言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部分是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系列标准之一,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港口工程、……等,本部分为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温向阳、陈振宇、张华。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1. 背景介绍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公路工程建设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工程量清单的计量计价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的核算和工程款项的支付。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以便统一规范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量和计价方法,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
2. 清单编制原则在编制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2.1 完整性原则清单内容应覆盖公路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土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等。
清单应尽可能详细,以便准确计量和计价。
2.2 统一性原则清单应按照统一的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以确保不同工程的计量结果具有可比性。
2.3 适用性原则清单设计时应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清单既具有普遍适用性,又能满足具体工程项目的需求。
3. 清单计量方法公路工程工程量的计量应遵循以下方法:3.1 实测法通过实地测量,直接测得工程项目的实际尺寸、面积、体积等数据,以确定工程量。
3.2 查阅法根据工程项目的图纸、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通过查阅相应资料,以确定工程量。
3.3 计算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尺寸、数量进行合理的计算,以确定工程量。
4. 清单计价方法公路工程工程量的计价应遵循以下方法:4.1 统一单价法根据清单中规定的项目和工程量,以统一单价计算出工程项目的总价。
4.2 分部分项单价法将清单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施工工序等进行划分,并为每个分项设定单价,以计算出工程项目的总价。
4.3 按合同单价法根据工程项目所规定的合同单价,以工程量为基础,计算出工程项目的总价。
5. 结算方法公路工程的结算应遵循以下方法:5.1 按工程量进行结算根据工程项目清单中规定的工程量和计价方法,结合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以工程量为基础计算出应付款项。
5.2 按进度进行结算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和进度款项进行结算。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2)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
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子目目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章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
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浙江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ICS备案号:DB33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路工程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Highway Engineering(报送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张华。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并发布。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路工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与本标准有关的材料设备与工艺、技术规范、质量检验和标准等,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其中,房屋建筑和机电工程部分仅适用于公路附属和配套工程;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介机构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监控和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交公路发[2003]94号)《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浙交[2006]105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格式细则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格式细则1. 计量单位公路工程的计量单位通常包括:米、千克、立方米、平方米、立方毫米、吨等。
具体计量单位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和性质进行选择。
2. 计量方法公路工程的计量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直接计量和间接计量两种。
- 直接计量:指工程量直接通过实际测量或计算得出的计量方法。
例如,公路工程的长度可以通过直接测量进行计量。
- 间接计量:指工程量通过其他已知工程量推算或间接计算得出的计量方法。
例如,路面铺筑层厚度可以通过间接计算得出。
3. 计量内容- 筑路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处理等。
- 桥梁工程:包括桥面板、桥墩、桥梁基础等。
- 隧道工程:包括隧道洞身、衬砌、排水等。
- 支挡土工程:包括挡墙、护坡、边坡等。
- 涵洞工程:包括涵洞洞身、涵洞口等。
- 路基工程:包括路基填筑、压实等。
- 其他辅助工程:包括照明、交通标志、排水系统等。
4. 计价依据公路工程的计价依据通常包括:- 工程量清单:根据各部位的计量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每种工程量应计算的单位价格。
- 工程费用:根据项目的投资、工程的性质、区域等因素,确定工程费用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费用进行调整。
-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将工程费用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进行划分,直接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等,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利润等。
5. 计价规则公路工程的计价规则可根据工程类别和规模确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各部位的工程量应按照工程实际施工的完工数量计量。
- 工程清单中的每种工程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工程费用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工程计价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公正、公平、合理计算。
以上是关于公路工程计量计价格式细则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完善。
6. 计量表格公路工程的计量计价通常使用计量表格来记录和计算各部位工程量和费用。
公路工程计量计价规则(word版)
内容摘要本书为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编制而成。
本书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全书分为两部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
本书为《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配套用书,可供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管理等单位及人员使用,也可供有关院校师生参考学习。
在公路建设中工程量计量、计价是一项至关重要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
由于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中,部分工程细目的计量规则的描述比较笼统,在工程结算中甲、乙双方往往对清单细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在理解上有差异,以致造成工程经济纠纷;同时由于附属(助)工作在工程量清单中的认定比较模糊,也造成一部分建设资金的不合理支出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站委托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制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作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定的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计量规则编制质量,并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反映在规则中,请各单位在执行规则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随时函告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2005年2月28日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路基工程 (7)第三章路面工程 (22)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8)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
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公路工程工程计量规则
第一节 工程量计算原则和方法
三、方法和顺序 1.按图纸顺序计算 2.按工程量清单或定额编码的顺序计算 3.按施工顺序计算
第二节 路基工程
清单:路基工程包括:清理与挖除、路 基挖方、路基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排水设施、边坡防护、挡土墙、挂网坡 面防护、预应力锚索及锚固板、抗滑桩、 河床及护坡铺砌工程。 定额:路基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工 程、排水工程、软基处理工程
路基排水
地面排水和地下排水的工程设施
地面排水: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 按设计水沟横断面面积乘以水沟长度与水沟圬工 体积之和。 地下排水:盲沟和渗沟。 按设计设置的长度。
路面及中分带排水
纵横向排水设施、拦水带、集水井、防水设施
路肩:盲沟、拦水带按路线方向长度计,横 向不计;边坡内埋设横向排水管按长度计; 防水土工布按面积计;集水井按个计;
☆边沟砌体断面、结构物基坑、卸载、施工台阶的开挖不计量 ☆涵洞、通道地基处理中清淤、换填的开挖,在此节计量
填方路基(1)
= 路基计量总填方
+ ①路基断面方量
不含台背回填土方量以及路床顶面 以上土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方量
+ ②低填和零填路段开 挖后回填方量
+ ③清淤换填土方量
+ ④桥梁锥坡填土
+ ⑤清表土方补偿 + ⑥填前压实土方补偿 + ⑦软土沉降土方补偿
的桩,改善了碎石桩的刚性,不仅能很好地发挥全桩的 侧摩阻作用,也能很好地发挥其端阻作用,CGF桩和桩 间土、垫层一起形成复合地基
粉喷桩;利用水泥、石灰等材料作为固化剂的主剂,
通过特制的搅拌机械就地将软土和固化剂强制搅拌。利 用固化剂和软土之间产生的物理化学反应,使软土硬结 成具有整体性、水稳性和一定强度的优质地基。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为加强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计量支付及工程费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实现投资控制目标,确保费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如本细则与各单位合同文件约定条款发生冲突时,以原合同文件约定为准),要求*公路工程项目各从业单位遵照执行。
本细则是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补充及规范,在执行本细则时同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第二节计量支付原则一、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及指挥部、总监办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等。
二、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条款在计量管理的各项规定。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
3、不合格工程不得办理计量;资料不齐全,不得办理计量。
4、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5、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在清单或技术规范写明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6、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四、通过计量并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监办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节复核确认数量及计量支付台帐一、台帐建立的依据(一)合同文件(含有关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二)技术规范(三)设计图纸(四)工程量清单、补遗、澄清(五)工程变更令及其附件(六)经审批机构审批的完善设计文件和核准的工程数量;(七)每月的中期支付证书及审批的月支付报表。
公路工程工程计量规则
现浇桥面:横向按图纸所示,纵向桥长扣除伸缩缝
拱形及方格骨架护坡:按圬工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挡土墙:按圬工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砂砾、碎石垫层、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滤水层、基础开挖和回填等均
均不计量
实体工程计量时按设计图纸所示尺寸计算面积或体积
河道防护与河流段路基防护
路基防护
路基防护
植物护坡示意图
GES生态带示意图
路基防护
植物护坡示意图
路基防护
实施、监理工程师校准的粘层面积,以m2计量。
水泥混凝土面层
普通水泥砼、钢筋水泥砼、连续配筋砼路面
普通水泥砼路面:按不同厚度的面积以平方米计量
钢筋水泥砼路面:砼按面积计,钢筋单独计量
连续配筋砼路面:砼按面积计,钢筋单独计量
拉杆、传力杆、接缝材料、补强角隅钢筋以及为
传力杆和拉杆设置的架立钢筋,不计量。(单列)
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表2-2中系数。
表3-2 土石方定额系数
土
类
公路等级
松土 普通土 硬土 石方
二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
1.23
1.16
1.09
0.92
三四级公路
1.11
1.05
1.00
0.84
17
【例】
某二级路路基工程挖方1600m3天然密实方(其中松土360m3,普
通土710m3,硬土530m3)。填方数量为1200m3压实方。在该路段
)。运利用方量为普通土350m3。求土石方工程量。
【解】
1
挖方数量=1600m3天然密实方。
2
借方数量。
u本段可利用:
u远运利用:
DB33 T 628.1-2007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部分 公路工程
ICS 93.080.01 P 66备案号:DB33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Part 1: Highway engineer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工程量清单编制 (2)4.1一般规定 (2)4.2工程量清单格式 (3)4.3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14)5 工程量清单计价 (83)5.1通则 (83)5.2 第100章总则 (84)5.3 第200章路基工程 (89)5.4 第300章路面工程 (112)5.5 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 (124)5.6 第500章隧道工程 (146)5.7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163)5.8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177)5.9 第800章房屋建筑工程 (183)5.10 第900章机电工程 (222)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 (269)6.1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269)6.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269)6.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269)前言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部分是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系列标准之一,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港口工程、……等,本部分为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_解析
ICS 93.080.01P 66DB33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Part 1: Highway Engineer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工程量清单编制 (24.1一般规定 (24.2工程量清单格式 (34.3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145 工程量清单计价 (835.1通则 (835.2 第100章总则 (845.3 第200章路基工程 (905.4 第300章路面工程 (1135.5 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 (1245.6 第500章隧道工程 (1465.7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163 5.8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1775.9 第800章房屋建筑工程 (1835.10 第900章机电工程 (222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 (269前言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部分是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系列标准之一,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港口工程、……等,本部分为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温向阳、陈振宇、张华。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篇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桥梁涵洞工程说明《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桥梁涵洞工程说明1.本章包括:桥梁荷载试验、补充地质勘探、钢筋、挖基、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沉桩、钢筋混凝土沉井、扩大基础。
现浇混凝土下部构造,混凝土上部构造。
预应力钢材,现浇预应力上部构造,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构造,斜拉桥上部构造,钢架拱上部构造。
浆砌块片石及混凝土预制块、桥面铺装、桥梁支座、伸缩缝装置、涵洞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2.1 本章所列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混凝土、附属结构混凝土的钢筋,包括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焊接、钢筋垫块或其它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除锈、制作安装、成品运输,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2附属结构包括缘石、人行道、防撞墙、栏杆、护栏、桥头搭板、枕梁、抗震挡块、支座垫块等构造物。
2.3预应力钢材、斜拉索的除锈制作安装运输及锚具、锚垫板、定位筋、连接件、封锚、护套、支架、附属装置和所有预埋件,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4本章所列工程项目涉及到的养护、场地清理、吊装设备、拱盔、支架、工作平台、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模板的安装及拆除,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2.5混凝土拌和场站、构件预制场、贮料场的建设、拆除、恢复等均列入第一章总则中,本章不另行计量;拌和设备安拆、安装架设设备摊销、预应力张拉台座的设置及拆除均包括在本章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2.6材料的计量尺寸为设计净尺寸。
2.7所有沉降缝的填缝与防水材料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8洞口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消力坎的建造等均列入第二章路基工程,本章不另行计量。
2.9建在软土、沼泽、溶洞等地区的桥涵、通道,按图纸要求特殊处理(如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各种桩基、粉喷桩等)的基础工程量计入第二章路基工程,本章不另行计量。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点、量位、工程量算和价工程内容。
5.工程量共分九章,第一章,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梁、涵洞工程,第五章地道工程,第六章安全施及埋管工程,第七章化及境保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工程。
6.清价的各需范因素,按以下定确立:6.1本子目号分按子目所在章、、目和子目四写,依据状况可按厚度、号、格等增列子目或目;当当今不分子目,子目号由章、和目三成。
与工程量清子目号方式示比以下:子目号 2 0 2–1 - a清理子目目(以两位数表记,不足两位数前方补零)章6.2子目名称以工程和用名称命名,若出缺,招人可按本的原行充,并工程造价管理部核。
6.3 特点是按不一样的工程部位、施工工或资料品种、格等目作的描绘,是置清目的依照。
6.4量位采纳基本位,除各章还有特别定外,均按以下位量:3以体算的目— m2以面算的目——m以重量算的目——t 、 kg以度算的目——m以自然体算的目——个、棵、根、台、套、⋯⋯没有详细数目的目——6.5工程量算清目工程量的算有明确定,除还有明外,清目工程量均按示以工程体的算。
除理人还有同意外,凡超所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按合同供给的资料数目和达成的工程数目所采纳的丈量与计算方法,应切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 计价工程内容是为达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余工作,为该项目的隶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资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消耗、场内二次转运、惯例的检测、试验等均包含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所有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余资料,应包含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独自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保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1.本章总则包含:保险费、工程管理、暂时工程与设备、承包人驻地建设花费等内容。
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计价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解析
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计价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解析公路工程是一个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于公路工程的计量与计价则是确保公路工程项目的公正、准确及合理定价的重要环节。
在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中,有一系列的法规和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计量与计价工作的进行。
本文将对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计价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解析,以加深对其中的相关法规和规定的理解。
首先,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计价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办法》和《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规范》。
《国家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办法》是中国工程管理领域的重要法规,其中规定了各类工程项目计价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确保工程项目的价格公正、合理和合法。
而《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规范》则是国内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工作的指导性规范,其中包含了公路工程计价的计算方法、核算要点以及计量和计价的基本流程等内容,确保计量和计价工作的准确性。
其次,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细则》和地方性的计量与计价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细则》是对《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规范》的具体解释和补充,详细规定了公路工程计价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和计量计价程序,确保计量与计价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地方性的计量与计价实施细则则是各省市对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具体实施规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适应地方工程建设的需求。
在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中,不仅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还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计价方法和技巧。
例如,公路工程计价中常用的计价方法包括清单计价法、定额计价法和实量计价法等。
清单计价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工作量清单和相应的单价来计算工程项目的造价,通过明细清单的计量和计价来确定工程项目的单价。
定额计价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以单位工程的定额单价来计算工程项目的造价,适用于工程施工标准已经比较成熟和明确的情况。
实量计价法则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工作量和实际单价来计算工程项目的造价,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复杂多变的情况。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总则说明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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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通则本部分主要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等内容。
本部分共分九章,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第800章房屋建筑和第900章机电。
本部分中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a)项(细)目编号按项(细)目所在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编写,其中,章节号为该项(细)目所在章节编号,子目号为该章节所包含的子项目顺序编号,细目号为该子目按不同性质、厚度、标号、规格等而列的细目编号。
当子目下不分细目时,项(细)目编号仅由章节号和子目号两级构成,反之,则由三级构成。
项(细)目编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项(细)目编号细目号子目号章节号b)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特殊情况另有规定项(细)目外,均按以下单位计算和计量:1)以体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3、dm3(立方分米);2)以面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2;3)以重量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t、kg;4)以长度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5)以自然体、单体或综合体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个、项、台、套、棵、块、处等;6)以“1”为默认数量,不随工程规模、数量变化而变化的项(细)目――总额。
c)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主要用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细)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并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技术规范101.06款的规定;材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二次转运等损耗的数量以及常规的试验、检测等消耗的数量均作为相应工程项(细)目的附属内容,不另行计算工程量;d)计价工程内容是对完成清单项(细)目的主要工程或工作内容的明确,凡计价工程内容中未列明但应作为其组成内容的其他工程或工作,应作为该项(细)目的附属工作,参照招标文件和本规范相应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计价工程内容中注明的第某某节、第TS某某节,分别指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和《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2006年版)中技术规范的相应节(房建工程除外),可对照查阅;e)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本标准已作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若为拼(拓)宽工程,还应包括拼接、连接所需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f)计量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相应工程内容完工后支付前的计量规定,包括计量程序和时间要求、计量工程数量的计算、计量单价和合价的确定原则等。
就地浇注和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石料及混凝土预制块砌体等工程所用的模板、拱架、挂篮和支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施工等有关作业,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细)目内,不单独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公路工程,其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本标准执行。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应根据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本标准的“计价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确定。
招标标底、投标控制价应根据本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和有关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
投标报价应根据本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市场价格信息,依据企业定额或参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以不低于成本价原则进行编制。
合同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a)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细)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按规定程序经业主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b)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按规定程序经业主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本标准未涉及的工程内容,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项目的技术规范中自行补充相应的计价规范。
第100章总则一般规定本章为总则,主要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等内容。
保险费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保险期限应至竣工验收为止),根据保单实际额度予以计量,当保单中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二险合一而难以分开时,可根据实际总额合理分摊。
竣工文件费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施工安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监理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方便所需的费用。
为完善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该部分费用应作为单独计价内容,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或安全措施需要,以清单第100章(不含施工安保费本身)至900章合计金额不少于1%的某一约定百分率计列。
信息化建设是依据无纸化、网络化等办公和管理要求而所需的软硬件、网络平台建设等费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估列一个总额,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列。
路基沉降及变位第三方监测费是依据路基工程施工、稳定监测、质量控制和评价以及沉降量计算等需要而所需的第三方独立监测费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估列一个总额,以专项暂定金形式计列。
机电工程专项费用是依据机电工程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而设立的专项费用,主要包括系统测试费、联网测试费、培训费等内容。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临时用地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
临时用地费已包含临时占地恢复费,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
未经审批的占地和超过批准的占地使用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临时供电设施、电讯设施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电讯设施的架设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在实施和维修本工程期间提供、安装、维修、保养、管理以及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排污(污水、废水、垃圾等)设施,以及保证施工用水要求和按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持续不断地供水所需费用。
承包人驻地建设费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供水、卫生、消防设施所需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计价规则通则。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内容及计量规则,应按表22的规定执行。
工程管理。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内容及计量规则,应按表23的规定执行。
表23 工程管理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计量规则章节子目细目102 6机电工程专项费用a工厂监造与检验(专项暂定金)1、规定2、源头控制总额按规定和监造检验要求等计算总额1、工厂源头监造与检验2、提交检验报告工厂监造与检验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发生额度计量b 系统测试费1、系统完工测试总额按规定和系统测试要求等计算总额1、系统完工测试2、提交报告系统测试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根据总额价计量c联网测试费(专项暂定金)1、规定2、完工测试后3、系统测试总额按规定和联网测试要求等估列总额1、完工测试通过后的联网测试2、提交报告联网测试完成并提交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发生额度(检测协议约定额度)计量d 培训费1、上岗培训2、各系统总额按规定和培训要求计算总额1、培训教材及资料提供2、组织培训和考试培训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根据总额价计量临时工程与设施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内容及计量规则,应按表24的规定执行。
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计量规则章节子目细目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第103节103 1临时道路、码头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和码头的养护费)a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1、临时2、工程类型3、使用性质4、规格5、时间总额按规定要求、沿线交通状况、工程规模需要和施工组织等计算总额。
1、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修建的相应临时道路、桥梁、栈桥、码头及与此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2、相应的原有道路、桥梁、栈桥、码头的养护和交通维护3、拆除清理相应临时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分期计量,其中,所报总额的80%在第1次至第4次计量中,以4次等额计量;所报总额中余下的20%,待拆除并恢复原状后计量b临时桥梁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桥梁的养护费)c临时码头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码头的养护费)d临时栈桥修建、养护与拆除承包人驻地建设。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内容及计量规则,应按表25的规定执行。
第200章路基工程一般规定本章为路基工程,主要包括场地清理、路基挖方、路基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排水设施、边坡防护、挡土墙、挂网坡面防护、预应力锚索及锚固板、抗滑桩及河道防护等内容。
场地清理包括路基用地范围内(不包括借土、取土场及临时工程用地)原地面垃圾、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砍树挖根、旧路面挖除、结构物拆除及移用,以及坑洞回填、平整夯实和填前压实等工作。
挖方路基包括挖方路段路基施工和改河、改渠、改路等开挖有关作业,开挖数量应以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和土石分界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
其中,由护坡、护面墙、挡墙砌筑引起的开挖外延界面,应计入挖方横断面面积中,而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已包含在相应的排水工程内容中,在挖方路基中不再计算;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公路路基土石挖方中,用不小于112.5kW(150马力)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或用钢钎大锤或用气钻方法开挖的,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1m3的孤石为石方,余为土方;非适用材料包括在填方区低于原地表面的淤泥等非适用材料以及挖方区挖至完工断面后仍留有而需挖除的非适用材料两类,其挖除和换填量应符合设计和监理工程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