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洛宾生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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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宾生平简介
有“西部歌王”之称,1934年期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
1937年11月在山西参加由丁玲领导的西北战地服务团,后受西北战地服务团委派,前往兰州等地做唤起民众的工作。
1938年5月在兰州参加“西北战剧团”,进行抗日救亡宣传。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随军进入新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政治部宣传部文艺科副科长、新疆军区政治部文艺科科长、新疆军区歌舞团音乐创作员、新疆军区歌舞团艺术顾问等职。
1988年6月离职休养(艺术一级,文艺六级)。
1988年9月荣获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奖章。
1991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6年3月14日在军区总医院因病逝世。享年83岁。
1940年在西宁任音乐教育工作,负责组建“青海儿童抗战剧团”,创作歌舞剧《沙漠之歌》及《送郎出征》、《穆斯林青年进行曲》等抗战歌曲。
1941年春天前往兰州与妻子罗姗解除婚约。之后被兰州反动当局以“共产党嫌疑”罪名逮捕,关押在兰州城北大沙沟监狱,苦狱三年。在狱中创作《蚕豆谣》、《我爱我的牢房》、《睡在戈壁滩上》等二十余首囚歌。
1944年5月经多方营救出狱,回到青海继续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改编《阿拉木汗》、《可爱的一朵玫瑰花》、《依拉拉》、《曲曼地》等民歌。
1945年与妻子黄玉兰在西宁结婚,之后生育三子。
1951年冬天黄玉兰在北京病逝。
1960年在新疆因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0年。关押狱中。
1962年被假释出狱,回原单位带罪服务,任音乐教员、创作员。改编《江巴拉汗》、《草原上的金太阳》、《天上的云》等数十首民歌。
1965年被押回狱中继续服刑10年。先后在狱中搜集改编《哈来龙》、《离别》、《阿顿江》、《高高的白杨》、《萨阿黛》等数十首民歌。
1975年刑满出狱。在政治上继续被管制,在生活极度困难时改编《我愿变成一杯香茶》、《西淋江》、《你的热泪把我的手背烫伤》等数十首民歌。1978年为新疆工一师文艺宣传队创作歌剧《托木尔的百灵》。
1996年3月14日因患胆囊腺癌在乌鲁木齐军区总医院去世,享年83岁。20日王洛宾追悼大会在乌鲁木齐市举行,新疆自治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社会各界1500多人参加,国内外社会团体及知名人士发来唁电、唁函500件,送花圈200多个,沉痛哀悼王洛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