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0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0号)各市属高校: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59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2日对市属高校推荐的30门课程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外科学等10门课程为杭州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序号课程名称所在单位1外科学杭州师范大学2杭州师范大学3会计学基础杭州师范大学4妇产科学杭州师范大学5新闻编辑评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6软件基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7电器控制与PLC杭州职业技术学院8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9JAVA程序设计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10电子技术实践(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对上述入选的课程我局将授予“杭州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每门课程一次性拨款扶持经费5万元,所在学校要按照我局下拨经费以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
根据我局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优化精品课程教学团队,进一步加强课程资源建设,进一步改善网络平台建设,指导相关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确保精品课程在教学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各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建设团队要再接再厉,努力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精品课程。
为确保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局将对市级精品课程按照《评审指标》和《申报书》中的具体内容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未通过的课程将取消“杭州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并限制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额。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
书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4.16
•【字号】浙教基〔2008〕89号
•【施行日期】2008.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的通知
浙教基〔2008〕8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按照各地已选定的2008学年中小学新课程实验教科书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地方教材,我厅制订了《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包括了全省各中小学使用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地方课程教材和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学具、音像教材)等,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用书国家免费提供。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目录》范围内,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配足配齐教学用书,为高中学生
选用教学用书,不得使用《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更不得使用境外教学用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教学用书的检查,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教学用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适当时候,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教学用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浙江省200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1.02•【字号】杭教[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教〔2008〕1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杭州市教育局二○○八年一月二日附件:杭州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围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和“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的目标,全面落实《杭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破解“上学难”,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以创新的理念、思路与举措,致力深化素质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和谐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工作,努力实现2008年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全市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加快推进教育发展;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推动工作,结合教育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与完善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学校。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大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
2.进一步加强教育法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努力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12.12•【字号】杭教成[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通知(杭教成〔2008〕47号)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市属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2006年12月22日,我局已下发《明确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审批管理职权的通知》(杭教成〔2006〕23号;杭府法审告〔2006〕64号,2006年12月14日),明确从2007年1月1日始,将我市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权下放到区教育局(社发局)。
2008年上半年,我局已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下放了7所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并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开展了审批管理权下放一年多以来情况的评估工作。
为强化对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属地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我局对民办培训学校的宏观管理、指导作用,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府办简复第B20082247号),决定将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下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对象所有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共96所。
二、下放方案按学校法人证书标明的地址,将96所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全部下放到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社发局)管理。
其中,上城区27所,下城区29所,拱墅区10所,江干区3所,西湖区25所,滨江区2所(具体下放名单见附件)。
三、下放的实施(一)上述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的下放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即从2009年1月1日始,上述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主管。
(二)市管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下放后,由主管区教育局(社发局)在2009年3月1日前换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2008版办学许可证,相关学校要及时到区相关部门办理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等证书的变更手续。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二)
Visual C#.NET程序设计
梁曦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电子信息类
浙江
46
实用网络技术
王志梅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浙江
47
表面贴装工艺设计与管理
王亚盛
威海职业学院
电子信息类
山东
48
软件编程(Java方向)
陈显刚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吉林
49
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
马汝星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妇产科学
中国医科大学
张淑兰
376
医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神经病学
中南大学
肖 波
377
医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传染病学
中南大学
范学工
378
医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临床生物化学
重庆医科大学
涂植光
379
医学
药学类
临床药理学
安徽医科大学
李俊
380
医学
药学类
中药炮制学
江西中医学院
龚千锋
381
医学
药学类
中药鉴定学
财经类
浙江
24
网络营销实务
方玲玉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类
湖南
25
电子商务实务
胡华江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类
浙江
26
现代金融概论
郭福春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财经类
浙江
27
配送管理实务
胡国良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财经类
吉林
28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12]10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从2011年开始,我部组织“985工程”高校先行启动了视频公开课建设试点工作。
经有关高校建设和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目前共有43门课程在“爱课程”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及网易等三个网站免费向社会开放。
我国高水平大学率先向社会推出“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展示了当代中国高等教育风采,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大学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上网开放的43门课程社会反响良好。
按照有关规定,我部现确定43门课程为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见附件),并将给予相关高校经费支持。
请有关高校及主讲教师继续做好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
2012年,我部将“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学校范围扩大至“211工程”高校及少量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非“211工程”高校。
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充分认识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建设。
同时,鼓励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通过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与“爱课程”网等视频公开课网站链接的方式,加大课程推介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学习使用。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及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及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11.26•【字号】浙教职成〔2008〕230号•【施行日期】200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及实训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浙教职成〔2008〕23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浙教计〔2008〕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申报、推荐、初审、答辩、评审、公示等规定程序,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等51个专业通过省级示范专业评审,新昌大市聚职业中学数控实训基地等31个实训基地通过省级实训基地评审,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等5个实训基地通过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评审,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政府和学校主办单位加强对上述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领导,完善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切实保障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示范专业、实训基地所在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规划目标,真正发挥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为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附件:1、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名单(共51个)2、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名单(共31个)3、200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名单(共5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03.25
•【字号】浙教办高教〔2009〕36号
•【施行日期】2009.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抽检
和专家听课情况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9〕3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教学专项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厅组织专家对2006年批准设置和立项的普通高校新专业、精品课程以及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了抽查,对在2007年抽查中需整改的专业进行了检查,同时针对部分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了随机听课。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开展教学专项抽检和随机听课活动,是督促和引导高等学校加强教学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专项抽检,学校新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研究、课堂教学等工作普遍得到重视,各学校建设措施有力、教学投
入有保障、建设成效明显。
同时,通过这些检查,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请各高校认真对照检查情况,积极借鉴其它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保持和发扬本校特色和优势,并及时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改。
附件:1.2008年普通高校新专业抽查情况
2.2008年普通高校精品课程抽查情况
3.2008年高等教育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抽查情况
4.2008年普通高校听取“百堂课”活动情况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的通知-浙教办[2009]13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的
通知
正文: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的通知
(浙教办〔2009〕1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8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办〔2008〕77号),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自评及各设区市对推荐县(市、区)教育局考评的基础上,经厅有关处室审核和实地检查,厅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舟山市、绍兴市、嘉兴市、衢州市、杭州市5个设区市教育局及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市下城区、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鹿城区、海盐县、平湖市、长兴县、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县、义乌市、龙游县、遂昌县、台州市黄岩区、台州市椒江区、舟山市普陀区15个县(市、区)教育局为2008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现予表彰。
希望各地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转型升级、提高育人质量”,继续做好公平、均衡、素质、质量、协调的文章,积极推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浙江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结束——。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
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8.07.04
•【字号】杭教[2008]2号
•【施行日期】2008.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
要点的通知
(杭教〔2008〕2号)
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2008学年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学年第一学期直属学校(单位)工作行事历
杭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七月四日附件:
注:2008学年第一学期于2008年9月1日开学,2009年1月20日结束。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奖获奖成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1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奖获奖成果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奖获奖成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1号)各市属高校: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48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1日对市属高校推荐的40项教改成果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适应高教园区资源共享开放式教学模式的探讨与实践”等5项教改成果获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奖一等奖,杭州师范大学“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研究与实践”等8项教改成果获二等奖,杭州师范大学“‘1.5+1.5+1’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等11项教改成果获三等奖(具体名单见附件)。
对于获奖的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我局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每个项目奖金0.7万元,二等奖每个项目奖金0.4万元,三等奖每个项目奖金0.2万元。
望各获奖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建设、优化教学管理,力争取得更显著的教学改革成果。
同时,各市属高校要进一步重视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奖获奖名单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第一届市属高校优秀教改成果奖获奖名单序号名称第一完成人其他完成人(按序排列)所在学校获奖等级1适应高教园区资源共享开放式教学模式的探讨与实践丁东澜徐青蒋秀芳颜立成凌明路周建国杭州师范大学一等奖2能力为先,实践为重 - 计算机基础课程“创新型”教学资源研究、建设及辐射詹国华张量潘红姜华强虞歌张佳袁贞明晏明杭州师范大学一等奖3大学物理创新性课程建设和研究性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蔡建乐张智杨建宋陈斌詹士昌杭州师范大学一等奖4计算机专业应用型人才多重驱动的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吴明晖颜晖陈观林张泳钟晴江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一等奖5基于实践教学体系的高职学分制改革谢萍华吴佳瑜张洪宪俞卫阳刘冶陶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一等奖6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研究与实践童富勇江平滕云王秀玲孙永珍杭州师范大学二等奖7音乐教育专业“艺术实践课”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田耀农杨波王同杨孜孜马丽萍杭州师范大学二等奖8“六心工程”:知行合一人才培养模式任顺元陈岑方俊顾黎娜许璟蓓杭州师范大学二等奖9突出创新、强化实践、创建独立学院教学基础建设管理新模式周金其黄素芬林志红金茹陈锋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二等奖10独立学院数学建模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康旭升张慧增王贵赵雅囡黄外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二等奖11基于校企一体化机制创新的“友嘉模式”叶鉴铭徐建华丁学恭廖志林楼晓春陈向荣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二等奖12开放教育“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课程改革傅刚辉沈先荣吕文晓李佳蔡小沪金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二等奖13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产学合作研究与实践张艺秦学礼邓松如林美雄卢朝晖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二等奖14“1.5+1.5+1”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蔡小忠金贵朝夏江峰杭州师范大学三等奖15高校实验动物中心构建产学研一体化运作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吴培林亢晓冬刘桂杰顾美儿俞利平孙鹂杭州师范大学三等奖16“自主合作,互动创新”--基于学生主体参与型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念与实践赵春华周玲白莉周红锵李瑞平杭州师范大学17新时期应用型创新型新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金月成张梦新张兰欣王明光杨晓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等奖18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陈春来余剑英温日琨郭鼎康马纯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等奖19提高顶岗实习有效性的微格式教学探索与实践周小锋童国通田晖谢建武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等奖20模具重点专业的项目化成套性教学改革与实践罗晓晔李慧敏陈加明钱坤张海星杨安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等奖21基于实用技能培养的高职《应用文写作》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殷锐李素梅张莹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三等奖22微型实验在高职化学教学中的作用姚华珍胡建华曾爱斌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3教学“导入”与形成性评价的网络化实现--开放教育《商务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吴昌提刘志刚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三等奖24高职现代服务业职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研究洪致平秦学礼王峰张中新钱大宇贺存乡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三等奖——结束——。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下达补助经费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下达补助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9.01.14
•【字号】浙教高教[2009]6号
•【施行日期】2009.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下达补助经费的通知
(浙教高教〔2009〕6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要求,“十一五”期间我省继续实施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经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150项2008年省级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
现将项目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相应追加你校2009年度“2050901教育费附加支出”指标。
请各校对项目按1:1安排配套经费,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要求,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附件:
1.2008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 2008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补助经费详单
3.2008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补助经费总表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名
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6.26
•【字号】浙教高教〔2008〕142号
•【施行日期】2008.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
知
浙教高教〔2008〕14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精神和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办法,经组织专家组评审并公示,确定浙江大学数学建模方法与实践教学团队等100个教学团队为我省首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现予以公布。
评选表彰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旨在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实现师资队伍的老中青相结合。
希望各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教学中心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执教水平,不
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9.26•【字号】浙教办高教〔2008〕144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结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8〕144号各普通高校: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普通高校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了抽查。
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一、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9个本科专业(含独立学院),6个高职高专专业大类的2300多份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对学校管理制度、教学环节过程管理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三方面进行了检查。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抽查意见(一)各校管理制度齐全,过程材料逐步规范。
论文质量比往年有一定的提高,但本科学生文献综述能力和外文翻译水平较低。
(二)各校应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鼓励各校的毕业论文在规范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特色,平时应重视课程论文、学术论文的训练。
(三)在选题时,指导教师应把好关,避免大而虚、针对性不强、与实践脱离的课题,选题应与本专业相结合。
高职高专在选题上应以就业为导向,以“工学结合”为形式,“以顶岗实习”为基础,强调课题的真实性及与岗位的针对性。
在指导过程中,应强调学生毕业实践环节的规范详细记录,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与真实性。
在毕业答辩中应尽量做到人人答辩,有规范详细的提问记录与答辩记录等,做到科学公正评分。
(四)高职高专毕业实践理工科类应尽可能做出实物成果,或具有可实施性强的方案文本或图纸;文经管类的专业应尽可能做出具有可实施性的方案文本或业务流程,并获取相关企业顶岗实习资历证明(书)或工作业绩证明(书)等成果材料,以体现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质量水平与特色。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02.12
•【字号】浙高教学会[2009]2号
•【施行日期】2009.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高等学
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浙高教学会〔2009〕2号)
各高等学校:
经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249项研究成果获2008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
其中“中国の宗族と政治文化-現代「義序」郷村の政治人類学的考察”等49项获一等奖,“审美与休闲--自在生命的自由体验”等101项获二等奖,“杭州史前文化研究”等99项获三等奖。
现将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0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5.22•【字号】浙教高科〔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8〕119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08年度我省高校教师系列(含科研、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08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有关评审政策(一)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1.规范和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教高教〔2007〕33号)要求,统一按ABCDE五个等级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论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2.完善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机制。
教学成果奖项、教研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在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中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一视同仁。
3.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包括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高校教师应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学校规定的要求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二)积极引导教师服务于“创业创新”1.推进高校自主创新。
各学校应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教师积极投身“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实践活动,力争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促进科研资源服务教学工作需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创业创新型人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8.27•【字号】杭教宣[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教宣〔2008〕32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教育局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杭州市教育局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杭州市教育局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循德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着力推进学科德育和学校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主动性和长效性。
一、全面推进德育创新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市委部署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和《杭州市中小学“十一五”德育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德育观念、德育形式、德育方法和德育评价的创新,不断丰富德育工作内涵,努力构建生本、科学、开放、长效的德育体系。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中小学校,要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求,以“创建高品质德育”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德育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德育工作品质;要继续加强学科德育与主题德育活动、德育导师制与预警机制建设、初中与高中德育衔接、流动人口子女与农村留守子女教育、廉洁教育与法制教育、新榜样教育与仪式教育、现代学校文化建设与网络德育、实施第二课堂行动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统整等方面的实践探索。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精品视频公开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59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精品视频公开课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精品视频公开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59号)各有关本科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我厅将从全省普通本科高校中择优推荐3门课程或选题参加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的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目标与任务精品视频公开课作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
精品视频公开课着力于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高等学校通过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现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社会责任,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造就一批“名师名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的组织与管理1.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政府主导、高等学校自主建设、专家和师生评价遴选、社会力量参与推广为建设模式,整体规划、择优遴选、分批建设、分批上网。
2.精品视频公开课以高等学校为建设主体,以“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形式在“爱课程”网()及其合作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网易同步上网,以课程建设学校的名义推出。
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各部门通力合作,精心策划和设计,实行学校和主讲教师负责制,确保课程质量。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地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地方高校本科
教学质量监测数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03.24
•【字号】浙教办高教〔2009〕34号
•【施行日期】2009.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地方高校本科教学质
量监测数据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9〕34号
各地方本科高校:
2008年度各地方本科高校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已审核完毕,现予公布。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的定期采集与发布,是一项着眼于长远的教学质量监控举措,是教学质量保障在体制、机制上实践创新,不仅为分析、评价高校本科教育整体教学质量提供依据,也为高校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提供努力方向。
同时,这项工作也是高校教学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作出的积极探索。
请各高校根据国家、省有关考核评估及提高质量的要求,对本校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的分析研究整改报告请于一个月内报送我厅高教处备案。
附件: 1、浙江省地方高校200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一览表
2、各地方高校200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支撑详细数据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厅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和调研工作先进处室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厅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和调研工作先进处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08.24
•【字号】浙教办法〔2009〕110号
•【施行日期】2009.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厅机关优秀调研成果
和调研工作先进处室的通知
浙教办法〔2009〕110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2008年,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实际,围绕“公平、均衡、素质、质量、协调”,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事项,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总结经验、探索办法、形成思路、拟定对策、转化政策,取得了较丰硕的研究成果。
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厅领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2008年度共评出25篇优秀调研报告,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2篇;评选宣教处、职成教处、省教科院为调研工作先进处室。
现予公布表彰。
附件:厅机关2008年度优秀调研报告名单.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
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教高师[2008]70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12.16
【实施日期】2008.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
(杭教高师〔2008〕70号)
各市属高校:
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59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2日对市属高校推荐的30门课程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外科学等10门课程为杭州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