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庞大的资金投入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因此,固定总价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充分的风险评估。
首当其冲的是价格风险,由于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很难进行调整,这就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工程量和成本进行精确计算。
任何计算上的差错都可能导致承包商承担额外的成本或业主支付超出预期的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还需考虑变更管理风险。
尽管合同总价固定,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总成本。
为了应对这类风险,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变更订单处理流程,确保任何变更都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对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另一个重要的风险是时间延误。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有严格的时间表,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
固定总价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工程的起止日期,以及对于不可抗力、材料供应延迟等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和处理机制。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项目按时完成,也为可能出现的延误提供了预先的解决方案。
质量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不符合标准时的处罚措施。
这样既保证了业主的利益,也促使承包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工程,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和额外成本。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法律风险,例如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税务变化等。
为此,固定总价合同应当包含适用法律的说明,并考虑到可能的法律变化对合同执行的影响。
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固定总价合同还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这包括争议的通知、协商解决程序以及仲裁或诉讼的途径。
通过设定清晰的争议解决流程,可以在出现分歧时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延误。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第一篇: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1.前言固定总价合同俗称“ 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
所谓“ 固定” 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允许调整;所谓“总价” 是指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据研究,业主承担风险比例大致为20%,而承包商为80%)以及承包商索赔机会少等优点,因此,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约定。
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工程结算工作中也不能核减造价。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法释[2004]14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可见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当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识:首先对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才能优先选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其次,对各种风险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约定。
2.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的变更(即工程内容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量变化。
由于业主使用要求突然发生重大变化,重新修改了图纸,修改内容较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本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投标预算书已经不能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从而增加了结算工作的难度。
3.施工图预算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与争议在施工图预算方式下,业主在招标时候,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而仅提供招标图纸,投标单位根据图纸内容自行编制投标预算参与投标。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履约风险及对策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履约风险及对策***********一、概述:风险一般是指由于从事某项特定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或财产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
一般风险应与盈利机会同时存在,如果某一种风险没有出现或控制得当,减少甚至避免了损失,则承担风险的一方就可能由此而取得效益,这就是“风险—效益”原则。
因此可见,在经济活动中的风险越大,盈利机会越大。
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社会上较为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它的特点是:有利于投资控制但却价格风险极不平衡。
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便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约过程的一切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而控制工程造价。
基于上述原因和合同中发包方的优势地位,当前许多工程合同签订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主要是发包方坚持),认为自身风险最小。
然而,笔者根据自身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践发现,事实的结果恰恰相反。
发包方承担的风险可能更大。
下面,笔者就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的一类工程,谈谈固定总价合同在履约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应注意的防范措施。
二、定总价合同履约风险:1、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工程量清单的计算目前均由发包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进行编制。
因此,不仅图纸的深度和质量直接影响编制结果,而且具体编制和审核人员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和工作时间也会(将)影响编制结果。
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的量存在偏差在所难免。
对于发包方而言,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少于合同签订的工程量,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则意味着发包方必需按合同约定给出多算部分的价钱。
因工程量对价格的影响更大,这就使用发包方将承担更大的经济风险,甚至其他风险。
同时,由于目前我国造价咨询行业并无执业风险投保,使得发包方对该部分的经济损失无法追偿。
对于承包方而言,虽说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大于合同签订的工程量,将造成巨大损失,但是,由于工程本身的实施是个渐进的过程,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更容易测算和掌握工程量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1. 引言固定总价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合同价格在签订时就已确定,不因工程量的增减或材料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然而,这种合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2.1 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准确估算至关重要。
如果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可能导致合同价格与实际工程成本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给承包商或业主带来损失。
2.2 设计变更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设计变更时常发生。
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格不再适应实际工程需求,进而引发合同纠纷。
2.3 材料价格波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时,材料价格已确定。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2.4 不可预见风险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如地质条件变化、意外事故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合同的执行。
3. 应对措施3.1 详细估算工程量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工程量,尽量减少估算误差。
可以采用历史数据、类似工程经验等多种方法进行工程量估算。
3.2 明确设计变更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变更的相关条款,包括变更范围、变更程序、变更价格的确定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
3.3 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为应对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合同中可以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
例如,当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范围时,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波动进行调整。
3.4 风险分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就不可预见风险进行分担。
业主可以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减轻承包商的压力。
4. 结语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通过准确估算工程量、明确设计变更条款、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以及风险分担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5. 风险管理策略为了更好地管理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策略:5.1 加强前期调研在合同签订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调研,包括了解地质条件、附近材料价格、劳动力市场等,以便更准确地预测工程成本。
建设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建设⼯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建设⼯程的法律风险有很多,对于⼀个⼯程的建设有着重⼤意义,这次我们主要关注建设⼯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建设⼯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以⼀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程量增减⽽变化的⼯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作量和价格风险。
除了设计有重⼤变更,⼀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在现代⼯程中,特别在合资项⽬中,业主喜欢采⽤这种合同形式,因为⼯程中双⽅结算⽅式较为简单,⽐较省事。
合同的执⾏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
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较⾼。
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期间物价变化以及⼯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程量应准确⽽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程量⼩、⼯期短,估计在⼯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程条件稳定并合理;⼯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报价估算⽅便;⼯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作量、分析招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的权利和义务⼗分清楚。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种计价形式:招标⽂件中有⼯作量表。
业主为了⽅便承包商投标,给出⼯程量表,但业主对⼯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
承包商报出每⼀个分项⼯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程的价格;招标⽂件中没有给出⼯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
⼯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件,⽽不属于合同规定的⼯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个分项⼯程的包⼲价款(固定总价)构成。
承包商必须⾃⼰根据⼯程信息计算⼯程量。
如果承包商分项⼯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当前的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
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的模式, 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是不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和纠纷的情况,这确实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的话题。
本文试从 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法在常规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是非常方便的。
由于合同总价的固定,在结算时只要计算由于变更而发生的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变更增加100万元,减少了20万元,则合同的结算价就为1080万元。
具体到变更的某项来说: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卫生间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平方米,综合单价为150 元/平方米,总价为150000元。
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在结算时则应考虑到原合同报价中的条款内容 已包含了所有“卫生间地面地砖”的数量。
由于无法知道1000平方米的地砖数量中有多少是二楼的,因此通常的结算方法,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二楼的卫生间 地面面积,若最终认定为200平方米,则就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
假定大理石地面的价格为550元/平方米,可计算得到 200×(550-150)=80000元,即此项变更将增加总造价80000元。
2、不同清单描述对结算的影响从以上所举的例子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确实方便、清楚,结算时仅计算变更的费用,原来包含的费用全部不用再行计算,不存在扯皮的现象。
但是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不同描述,是不是会对结算产生影响呢?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施工方在报价的时候,没把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是分开报价为“一层300平方米,二层300平方米,三层400平方米,单价150元/平方米”,如果还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一种意见是,变更的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固定总价合同,看起来是个“美丽的陷阱”。
你看,合同一签,双方都开心,业主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承包商也觉得自己“锁定了利润”。
但这背后埋的雷,往往比我们想象中的还多。
大家都知道,现实是复杂的,项目进展中的意外总是层出不穷。
比如,材料涨价了,设计改了,工期拖了,最后业主希望按合同价格办事,承包商却想方设法增加费用。
一个字——尴尬!而这时候,如何有效化解这种风险,避免让自己“掉进坑里”,这就成了关键问题。
大家必须明白,固定总价合同虽然听起来稳定,但它带来的压力可是两方面的。
业主一方面要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另一方面要避免超支;而承包商呢,面对不确定的市场情况、原材料涨价,压缩的利润空间会让他绷紧神经。
你说,这压力多大!风险是分散在双方之间的。
如果处理不当,双方都可能“栽跟头”。
好吧,接下来咱们来说说,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招——风险分担。
其实固定总价合同里,最忌讳的就是“把所有风险都推给对方”。
你想啊,如果承包商为了规避风险,非得把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加到总价里,那业主也会觉得不值,心里“咯噔”一下。
那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清晰的合同条款,把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列出来,分清楚,哪一方承担哪一部分。
如果遇到外部因素,比如不可抗力,双方就可以商量调整,避免一味的追责。
说白了,大家都得拿出点“诚意”,共同承担这个蛋糕的分担。
第二招,改变一下“死板”思维。
很多人总觉得固定总价合同就是一成不变,或者就得“拿捏死”价格不变。
但事实上,灵活性才是应对变化的王道。
比如,设计修改这块,很多项目中都会出现,突然间业主心血来潮,想要增加个房间,或者缩小一下厨房的尺寸。
这样一来,工期、材料、工人安排全得调整,这就会导致成本增加。
所以,合同里最好明确规定:设计更改需要双方确认,并合理调整费用。
这种事别拿“原价”说事,能合理调整、大家商量着办才是真理。
再有,大家一定要做好成本控制。
听着好像很简单,实际上能做到的却少之又少。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谓“固定" 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允许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据研究,业主承担风险比例大致为20%,而承包商为80%)以及承包商索赔机会少等优点,因此,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约定。
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往往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困惑,因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出现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工程结算工作中也不能核减造价。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法释[2004]14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可见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当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识:首先对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才能优先选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其次,对各种风险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约定。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的变更(即工程内容发生变化) 而导致的工程量变化。
由于业主使用要求突然发生重大变化,重新修改了图纸,修改内容较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本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投标预算书已经不能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从而增加了结算工作的难度。
(一)施工图预算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与争议在施工图预算方式下,业主在招标时候,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而仅提供招标图纸,投标单位根据图纸内容自行编制投标预算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编制经济标书,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采用一些投标技巧,很普遍现象就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从一起造价争议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
从一起造价争议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固定总价合同是在工程建设等领域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它是指承包商与委托人就一个工程项目的所有工程量、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按照约定的总价对工程进行承包的合同。
下面从一起造价争议的角度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预算确定性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明确了工程的总价和支付方式,具备一定的预算确定性。
2.变更控制严格:固定总价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的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后的总价不得超过原始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
3.委托人风险较小:由于承包商对工程的建造、成本控制、风险承担等具有独立的责任,委托人风险相对较小。
然而,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成本风险:由于工程的设计、建造过程中可能存在未知因素或者变更需求,承包商可能需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成本,以应对可能的风险。
2.时间风险:若工程项目的进度延迟或工期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质量风险:尽管在合同中规定了质量标准,但承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进而增加了乙方的质量风险。
为了防范以上风险,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工程的范围、从属关系以及包括的工程量,减少后期的纠纷。
2.明确变更管理规则:规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变更后的总价不得超过一定比例,以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约定差错责任和补偿机制:明确不同方对自身的责任和承担范围,对于因承包商过错导致的损失应按照约定进行补偿。
4.约定质量验收和保修期:规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保修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并能有效解决后期出现的质量问题。
5.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式:规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补救方式,并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如仲裁或诉讼等。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特点包括预算确定性强、变更控制严格、委托人风险较小等。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前言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指在建设工程承包过程中,承包商和业主达成的固定总价的合同。
合同签订后,建设工程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来完成工程,而业主则需要按照预定的总价支付相应的费用。
由于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体现了工程的价格稳定性,因此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应用非常广泛。
然而,由于工程承包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因素,如工期变更、设计变更以及工地环境变化等,往往可能会引发双方在工程总价、工程结算方面存在争议,给工程的承包过程带来许多困难。
本文将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包括纠纷处理的流程、双方的责任以及工程款结算方面的注意事项等。
纠纷处理的流程在建设工程承包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了工程总价及结算方面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解决:第一步:协商首先,双方应该进行协商。
双方可以在协商阶段确定工程的施工情况、变更、等价等方面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仲裁仲裁是指利用第三方机构来调解、仲裁纠纷的过程。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僵局,有利于双方不陷入法律诉讼。
建议在合同中规定中选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三步:法律诉讼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如果双方选择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争议,需要花费更长时间和更高的成本,同时也无法避免硝烟弥漫、关系恶化的问题,因此仅应当作为最后的手段。
双方的责任在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一般规定了工程总价,同时规定了相关的变更、索赔、质量保证等条款。
根据规定,工程承包商有如下责任:•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并按照约定的质量进行验收。
•向业主提供有关工程施工情况、工程进度等的汇报。
•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更改工程的总价和标准。
•遵守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和质量保证内容。
而业主在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有如下责任:•向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对工程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工程进度验收和质量验收。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及纠纷处理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及纠纷处理背景
在工程建设中,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等各项费用十分繁杂,因此需要特定的合同来规范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以防止因为费用问题导致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主要介绍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以及在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式。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在结算时,可以遵循如下方式:
阶段性支付结算方式
该方式是指在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情况等来确定每一阶段的支付比例。
在每一阶段完成后都需要及时结算和支付款项。
完工结算方式
该方式是指在工程完工前,工程项目成本已经基本确定,此时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对工程成本进行估算,提出结算方案并进行结算。
预付结算方式
该方式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需要支付低于总价款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预付款,之后再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来进行结算。
纠纷处理方式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因为不同意见或者其他因素导致纠纷的发生。
当纠纷发生时,应该遵循以下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
自愿且平等的协商对双方都有好处,并且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并且双方能够保持好的关系。
仲裁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仲裁解决。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程序,光明正大的解决双方争端。
诉讼解决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效,双方主体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向政府部门或者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端。
结论
合同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付款方式和结算办法上,需要遵循特定的标准来确保工程建设的公平和透明。
当出现纠纷时,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以免影响工程建设和开展正常的业务。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
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近几年,全国大部分城市的钢材、水泥、砂石、砖等主要建材价格大幅度上涨,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
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
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
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
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
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尽管对业主而言,固定总价合同有那么多的优势,但固定总价合同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规定合同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葛办理与结算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现状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嘴合同” 或“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类价款一经商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改正外,一律不一样意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承包单位达成合同商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达成该工程量而实行的所有工作的总价款。
因为固定总价合同拥有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肩负 (据研究,业主肩负风险比率大概为 20%,而承包商为 80%)以及承包商索赔时机少等长处,所以,最近几年来好多工程项目都以此形式为合同商定。
但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常常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麻烦与疑惑 ,因为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正常状况下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拥有法律效劳,即即是出现建设期资料价钱改动、工程量高估冒算等问题,在上程结算工作中也不可以核减造价。
最高人民法院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公布实行法释[2004]14 号《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葛案件合用法律问题的解说》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商定依照固订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恳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判定的,不予支持。
”,可见承、发包两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当有一个足够清醒的认识:第一对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才能优先采纳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其次,对各样风险在充足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商定。
2.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葛的主要原由据统计,固定总价合同纠葛产生的原由主假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图纸的改正 (即工程内容发生变化 )而致使的工程量变化。
由于业主使用要求忽然发生重要变化,从头改正了图纸,改正内容许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实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招标估算书已经不可以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内容,在这类状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合同纠葛,进而增添了却算工作的难度。
3.施工图估算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葛与争议在施工图估算方式下,业主在招标时候,在招标文件中没有供给工程量清单,而仅供给招标图纸,招标单位依据图纸内容自行编制招标估算参加招标。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成因及其解决途径!做工程不得不知!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成因及其解决途径!做工程不得不知!一、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的现状固定总价合同,俗称“一口价合同”、“包死价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双方合同约定因素发生时予以调整外,一律不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整个合同的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文本通用条款第1.11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因固定总价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案时有发生,多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影响合同价格诸多因素。
而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涉及争议数额比较大,双方都将面临巨大的利益风险。
二、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证,合同条款中的每一项内容都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
固定总价是工程工发承包计价三种合同价格方式之一,固定总价合同也是目前建设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固定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发、承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以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一)固定总价。
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但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是基于工程上述特点,多是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一切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对承包方的索赔日后不予补偿,从根本上也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原预算。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固定,总价仅是中间支付的依据之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工程实际发生量×单价+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合用签定的适用范围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回目录]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
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一、价格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签订,合同金额通常不会因市场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
因此,承包商需要对材料价格的变动保持高度警觉。
例如,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会直接影响工程成本。
为此,承包商应在合同中明确包含价格调整机制,如设定合理的价格波动幅度,超出该幅度的部分由业主承担或共享。
二、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增减通常不会引起合同总价的变化。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对工程量进行准确预估。
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估存在较大差异,可能会导致承包商的成本增加。
为避免此类风险,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变更处理程序,确保双方对工程量的变更有明确的预期和处理方式。
三、设计变更风险设计变更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情况,它可能会对工程的总价产生影响。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设计变更的可能性,并在合同中预留相应的条款。
例如,可以约定设计变更导致成本增加时,如何进行费用的补偿或者分摊。
四、施工期限风险施工期限的延误往往会导致成本的增加。
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对施工期限有准确的把控。
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期限的计算方法和延期责任的归属。
同时,应考虑到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合理设置工期延误的免责条款。
五、质量风险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还可能影响最终的结算。
承包商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质量验收标准和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以及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的承担方式。
六、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涉及多方主体,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合同中应考虑到相关法律政策的变化,明确因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的处理方式。
七、其他风险除了上述风险外,还应考虑到汇率变动、劳动力成本上涨、环境保护要求加严等因素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影响。
合同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这些风险。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建设工程结算纠葛---------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政策法例研究室杨磊律师固订价合同是指在商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钱合同,又称“闭嘴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合同价款一经商定,除工程量增减和设计更改外,一律不做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达成合同范围内工程量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价=所有更改、签证价钱 +合同总价固定单价合同是指依据商定的单位工程量的固订价钱乘以实质达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总价的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单价×实质达成的工程量 +其余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花费固定总价合同合用于以下状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各样条件变化不大,风险能够预示并能够控制;2.工程设计详尽、到位,图纸完好、清楚,工程范围明确;3.工程构造和技术简单;4.招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有充分的时间观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剖析招标文件,计算工程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关于承包人的风险1、承包人要肩负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因为计算错误而惹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所报合同价钱应包含达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花费,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人肩负由此引起的各样损失。
(3)物价上升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2、承包人要肩负工程量风险(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
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人招标报价。
此时承包人一定仔细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防止因为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立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估量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3)招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偏差。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假如业主采纳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人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许只管施工图已设计达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很短,承包人没法详尽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量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肩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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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结算纠纷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政策法规研究室杨磊律师
固定价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格合同,又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做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量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约定的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总价的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各种条件变化不大,风险可以预见并可以控制;
2.工程设计详细、到位,图纸完整、清楚,工程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有充足的时间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计算工程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对于承包人的风险
1、承包人要承担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2、承包人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
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人投标报价。
此时承包人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3)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人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者尽管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人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承包人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只有在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时,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所以,承包人的所赔机会有限,而业主对工程造价容易控制。
固定总价合同有扩大使用的趋势
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
对于业主来说,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较,结算更为简单,容易控制成本,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而对于承包人的风险较大。
虽然固定总价合同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是,基于业主的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存在扩大使用的范围倾向。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分配的不均衡,一些施工企业因为签订合同失误、报价偏低,造成承包人赔本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承包人索性中途停工,或者解除合同,引发了大量施工合同纠纷。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技巧
探讨如何突破固定价,帮助承包人分析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技巧,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十分必要。
参考本所律师处理大量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纠纷案例,承包人可以考虑以下结算办法:
1、施工合同无效,可以突破固定价,请求按照定额据实结算。
因为合同无
效,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均无效,包括双方约定的固定价结算方式也就
当然无效,承包人可以主张按照定额据实结算。
2、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惯例,实行固定总价的合同一般要给承包人预付
款或者风险金,如果合同中既没有约定预付款,也没有约定风险金,那
么,风险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就是显失公平。
承包人可以以显失公平,
请求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条款。
即使合同中约定了预付款或者风险金,但是,发包人逾期给付的,此时发生物价上涨,承包人仍可以提出费用
补偿。
3、如果发包人以初步设计图纸让承包人进行报价,以后又按照深化设计的
施工图进行施工,承包人既可以提出按照两图纸的工程量之差,追加工程款。
4、对于合同范围以外的增项,承包人可以请求追加工程款
5、对于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承包人可以请求追加工程款
6、对于由发包人逾期给付工程款,和其他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期
间所发生的物价上涨,承包人可以提出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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