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技术报告
海口市基准地价表
海口市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5,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怦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132元/建筑怦。
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 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怦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165元/建筑怦。
海口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地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平方米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330元/平方米。
海口市乡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乡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5,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怦表示;2、上述地价含完全五通一平”开发费用120元/建筑怦。
海口市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1设定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 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怦表示;2上述地价含完全五通一平”开发费用150元/建筑怦。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7•【字号】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施行日期】2019.05.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4月11日经十六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丁晖2019年5月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下列6件政府规章:一、《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一)将第六条修改为:“基准地价和标定(准)地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测算,经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执行。
”(二)删除第十四条,其他条款顺序依次顺延。
(三)将第十七条列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入股,或者企业改制、改组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流转的,当事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土地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
其中涉及企业改制改组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当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土地使用权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初步确认,再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终极确认。
”(四)将第二十条列为第十九条,删除第二款。
二、《海口市土地储备办法》(一)将第六条第六项修改为:“(六)市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暂不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二)删除第九条,其他条款顺序依次顺延。
(三)将第十二条列为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土地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予以优先收购:(一)法院裁定抵偿债务的闲置土地;(二)划拨地;(三)其他可以优先收购的土地。
”(四)将第十四条列为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采取补偿方式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补偿。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8•【字号】海府办[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3〕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月28日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落实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以下简称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性、全面性、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本市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接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征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房屋征收是否符合国防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征收是否符合大多数被征收人利益,体现公平原则。
(四)房屋征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
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18•【字号】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施行日期】1998.08.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价格,土地资源正文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1998年8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根据2004年3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地价管理,合理调控、引导地价水平,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国有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进行基准地价、标定(准)地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交易价格等地价的评估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地价管理。
第四条本市对土地使用权价格实行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准)地价为基础的地价调控机制。
第五条基准地价是城镇内一定时期的不同土地区域或级别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标定(准)地价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确定的标准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第六条基准地价和标定(准)地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土地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报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基准地价、标定(准)地价依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6月22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D)—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估价规程》)拟定。
国家有新的标准时,从其规定。
第八条基准地价和标定(准)地价在首次公布后每2至3年调整、公布一次;土地市场价格涨落幅度较大时,也可以每1年调整、公布一次。
第九条基准地价、标定(准)地价评估成果可以采用图、表两种形式公布。
(最新)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片区名称
片区范围
楼面价
(元/建筑㎡)
一级
填海片区
东:
绿园路
2500
南:
滨海大道
西:
港集路
北:
琼州海峡
老机场片区
东:
海府路东侧
2500
南:
国兴大道西段南侧
西:
龙昆南路西侧
北:
海秀东路北侧
国贸片区
东:
龙昆北路
2300
南:
金龙路、龙华路
西:
世贸东路
北:
滨海大道
西海岸片区
1000
羊山片区
东:
东线高速公路
1000
南:
详见基准地价图
西:
详见基准地价图
北:
椰海大道
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1、设定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
长滨路
北:
五源河
港澳开发区片区
东:
秀英大道西侧
1500
南:
南海大道
西:
规划路
北:
海盛路南侧
司马坡岛片区
范围详见基准地价图
1450
江东沿江片区
东:
琼山大道东侧、规划路、白驹大道
1450
南:
新大洲大道
西:
南渡江
北:
滨海东路
流水坡片区
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的批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局部调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9.26
•【字号】琼府函〔2016〕178号
•【施行日期】2016.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局部调整的批复
琼府函〔2016〕178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海大桥拆迁安置项目用地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海府报〔2016〕7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定海大桥拆迁安置项目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即同意你市局部调整《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将项目选址范围内的0.9332公顷规划一般耕地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同时将秀英区东山镇镇南社区内0.9332公顷的原规划城镇用地调整为一般耕地。
二、你市要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严格落实经批准的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不得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确保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落实。
三、你市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规划图件、数据库更新等工作,严格规划动态管理。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6日。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汇报ppt
某某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一)土地定级范围 本次某某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成果的范围是指某某市建成区内的建设用地区 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用地范围, 土地总面积40.40平方公里。
某某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某某市城区土地定级因素权重值测定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商服繁华影响度 0.38 0.38 0.38 0.39 0.35 0.37 0.36 0.35 0.36 0.35 0.39 0.39 道路通达度 0.16 0.16 0.18 0.14 0.19 0.19 0.16 0.16 0.16 0.16 0.15 0.15 对外交通便利度 0.11 0.11 0.12 0.12 0.12 0.11 0.11 0.11 0.11 0.11 0.11 0.11 基础设施完善度 0.19 0.19 0.17 0.17 0.15 0.17 0.18 0.19 0.19 0.19 0.19 0.15 公用设施完备度 0.1 0.1 0.1 0.11 0.12 0.09 0.12 0.14 0.13 0.14 0.13 0.13 绿地覆盖度 0.06 0.06 0.05 0.07 0.07 0.07 0.07 0.05 0.05 0.05 0.03 0.07 合计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目的
1 、为全面掌握城镇土地质量及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 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各项土地 政策和调控措施、为土地估价、土地税费征收和城镇土地利用规划 等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 、为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 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转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 3 、为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城镇土地 定级估价成果是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资料,地产市场是一个动态市 场,地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地产市场的发育不断增值,其价格 水平不断提高。 因此,更新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是非常紧迫的任务。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海府[2001]54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正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海府〔2001〕54号)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土地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于1999年组织编制了《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到2030年。
二、《规划》范围《规划》按我市行政辖区面积236.44平方公里的范围编制。
三、《规划》目标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海南省下达的各项规划用地控制指标,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确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为: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发展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实现耕地的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促使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显著的提高,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具体目标1.耕地保护根据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的要求和省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确定200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5527.26公顷,201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4717.74公顷;选择集中连片、生产条件较好的水旱田和旱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2350.71公顷;继续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搞好渠道维修,整治排灌系统,提高灌溉效益,并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总体质量有所提高。
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
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摘要:I.引言A.概述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意义B.介绍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具体内容II.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背景和目的A.介绍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法规依据B.阐述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III.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具体内容A.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的定义和计算方法B.海口市不同区域的土地评估地价指数数据C.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的更新周期和发布流程IV.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意义和作用A.对土地市场的指导作用B.对土地政策制定的影响C.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的参考价值V.结论A.总结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重要性B.展望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对海口市土地市场进行监测和管理的重要举措。
该公示旨在让公众了解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的变化情况,为房地产市场参与者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背景和目的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海口市土地市场进行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土地评估地价指数的公示,可以有效地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土地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具体内容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是反映海口市土地价格变化趋势的重要指标,它由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定期发布。
具体内容包括:1.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土地评估地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土地价格变化趋势的相对数,它是通过计算一定时期内各类土地的平均价格与基期平均价格的比值得到的。
2.海口市不同区域的土地评估地价指数数据:包括海口市主城区及各乡镇的土地评估地价指数数据,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详细的参考信息。
3.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的更新周期和发布流程: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每季度更新一次,分别在每年的1 月、4 月、7 月和10 月发布。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增加容积率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增加容积率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8•【字号】海府[2011]67号•【施行日期】201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增加容积率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府〔2011〕6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口市增加容积率用地管理规定》已经2011 年5 月19 日十四届市政府第7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海口市增加容积率用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增加容积率用地管理工作,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第22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增加容积率用地补交地价款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项目用地增加容积率的同时土地用途改变的,按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手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市政府其它职能部门予以协助。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增加容积率用地的,应按本规定补交增加容积率地价款。
除本条第四款规定外,增加容积率地价款计收标准为:以新批准容积率评估确认的楼面地价,乘以增加容积率部分的建筑面积。
增加容积率部分的建筑面积以新批准容积率减去基准容积率后乘以用地面积。
《海口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报告》中没有楼面地价体系的土地增加容积率的,按不同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差价计收增加容积率地价款。
第六条本规定第五条所指的基准容积率按下列情况确定:(一)2005年7月1日《海口市超容积率用地管理规定》(海府〔2005〕33号)施行前政府出让的土地,以2005年7月1日前距此日期最近一次批准的容积率为基准容积率;如2005年7月1日前没有批准容积率的,以2005年7月1日后首次批准的容积率为基准容积率。
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前言**县于1995年进行了首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对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几年来,由于经济迅速发展及法规、政策的逐步完善,原有的基准地价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要求,为了使城市土地得到可持续利用,使建设得到健康发展,地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有必要对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更新。
为了使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的客观实际,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在影响地价的各种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必须对地价进行重新评估,及时更新基准地价成果。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国土资源局与**组成课题组,开展了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课题组自2007年7月开始,经过组织、技术准备、技术方案确定、软件编制、资料收集、整理、测算、图件编制、报告撰写等工作,于2008年5月提交了全部成果,历时10个多月。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在统一基准地价内涵的基准上,深入研究了城市各类用地质量的空间差异,采取综合定级方法,合理测算确定两人商业、工业、住宅综合土地级别;通过各类实地调查、资料查询、个别询问等方法,采集样点数据资料,运用规范的地价内涵,评估测算了各用途土地的基准地价。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采用GIS进行辅助计算与制图,实现了土地级别的调整和基准地价的更新,建立了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形成了完善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体系。
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工作的完成,将为本县土地有偿使用提供全面、科学的技术依据,标志着土地管理工作由资源管理向资产管理迈进了更重要的一步。
同时,也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深层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必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本次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课题组得到了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各位领导及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在此,谨向各单位、领导、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中心的感谢。
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永万路北延线
2250
南:
滨海大道南侧
西:
长滨北路
北:
琼州海峡
海甸岛沿江沿海片区
东:
万恒路、世纪大道东侧
2250
南:
海甸六路、海甸河
西:
琼州海峡
北:
琼州海峡、海甸二路
长流起步区
东:
长滨路
2250
南:
长流三号路
西:
粤海大道东侧
北:
琼州海峡
长秀开发区
片区
东:
永万路
2250
南:
海盛路南侧
西:
创业路
北:
滨海大道南侧
1700
南:
高登街、大路街、板桥路
西:
朱云路、龙昆南路
北:
红城湖路北侧
滨江西路北片区
东:
南渡江
1700
南:
国兴大道东段
西:
滨江西路西侧
北:
新埠桥
三级
美舍河片区
东:
白龙路东侧
1600
南:
海府路北侧
西:
和平路东侧
北:
海甸河
金盘东片区
东:
龙昆南路
1600
南:
城西路南侧、白水塘路
西:
金牛路、中沙路
北:
南海大道南侧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165元/建筑㎡。
1000
羊山片区
东:
东线高速公路
1000
南:
详见基准地价图
西:
详见基准地价图
北:
椰海大道
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1、设定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
海口市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海口市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性质
姓名
公
民 填
工作单位
写
联系电话
公民 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身份证 号码 职务
通信地址
法 单位名称
人
或 其
统一社会信
他
用代码
社
会 法人代表人
组 织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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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17年地价状况分析报告
海口市2017年地价状况分析报告1城市地价水平及变化趋势1.1整体地价水平与整体变化趋势2017年,海口市综合地价水平为3897元/平方米,比2016年增长了306元/平方米。
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地价水平分别为4389元/平方米、4647元/平方米、694元/平方米,比2016年分别增长了207元/平方米、396元/平方米和17元/平方米(详见图1)。
相比2016年,各用途地价均出现不同幅度上涨,其中居住用地增长值最大,为396元/平方米;工业用地虽有增长,但幅度最小,仅为17元/平方米。
图1 海口市2016年、2017年地价水平值比较图同比增长率方面,综合地价同比增长率为8.52%,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95%、9.32%、2.51%。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综合地价、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的地价同比增长率均较高,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27%、3.54%和5.28%,涨幅较大,土地价格增速明显;工业用地虽然呈正增长,但涨幅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下降了0.69个百分点。
表1 海口市2017年各用途地价情况一览表(单位:元/㎡、%)注:地价指数为以2000年为基期的定比。
以2000年地价水平为基数的地价指数方面,2017年,海口市综合地价指数为389,比上年增长30个点数;商业地价指数为315,比上年增长15个点数;居住地价指数为464,比上年增长40个点数;工业地价指数为219,比上年增长5个点数。
居住地价指数仍为各用途最高,商业地价指数次之,工业地价指数最低。
图2 海口市2000年—2017年地价指数曲线图1.2 不同用途地价水平与变化趋势各用途地价水平在2017年依然呈上涨的趋势,年内环比和同比增长率整体小幅提高(详见表2、表3、图3)。
地价方面,商业、居住、工业分别从年初的4242元/平方米、4334元/平方米、683元/平方米增长至年末的4389元/平方米、4647元/平方米、694元/平方米,地价水平值分别增长了147元/平方米、313元/平方米和11元/平方米。
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
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最新版)目录一、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背景和目的二、海口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的主要内容三、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重要性和影响四、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实施方法和措施五、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预期效果和意义正文一、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背景和目的近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海口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这一举措旨在对海口市城镇土地进行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评估,以期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城市土地资源,推动海口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海口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海口市主城区及各乡镇的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
具体而言,将对海口市的土地资源进行外业调查、内业分析和数据整理,以更新城镇土地的定级和基准地价。
项目预算为 253.62 万元,预计完成时间为 2012 年。
三、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重要性和影响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的公示,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监管能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土地评估地价指数的公示,将有助于他们更准确地了解土地市场行情,为购房、租房等提供有益的参考。
四、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实施方法和措施为确保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顺利实施,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受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项目需求、预算和时间节点,对项目的外业调查、内业分析和数据整理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五、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预期效果和意义海口市土地评估地价指数公示的实施,将为政府、企业和民众提供一幅清晰、准确的土地市场画像,有助于各方作出更加合理、明智的决策。
海口市基准地价表
海口市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5,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132元/建筑㎡。
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165元/建筑㎡。
海口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地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平方米表示。
2、上述地价含完全“六通一平”开发费用330元/平方米。
海口市乡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1、设定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5,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2、上述地价含完全“五通一平”开发费用120元/建筑㎡。
海口市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海口市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采用楼面地价的表现形式,地价以元/建筑㎡表示;2、上述地价含完全“五通一平”开发费用150元/建筑㎡。
海口新基准地价评估(doc)
海口新基准地价评估
海口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期为2004年1月1日,平均容积率商业设定为2.0,住宅设定为1.2。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新基准地价标准体系分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评估,其中商业分6个级别,41个区片价,59条路段价;住宅分6个级别,37个区片价;工业分5个级别,10个区片价。
该基准地价标准中市区内(一、二、三级地价区域)商业用地2.0容积率下平均地价水平约为950元/平方米,比上版地价标准平均上调了约35%;市区内(一、二级地价区域)住宅用地1.2容积率下平均地价水平约为650元/平方米,比上版地价标准平均上调了约45%;工业用地平均地价水平约为250元/平方米,与上版地价标准基本持平。
据了解,相对于1998年的基准地价标准,新海口市基准地价标准以填海区、大英山机场片区、西海岸、火车站、滨江西北片等5大片区住宅用地变化比较大。
填海区住宅用地1998年地价标准为2.5的容积率下50万元/亩,新地价标准则为1.2的容积率下70万元/亩,大英山机场片区住宅用地由40万元/亩上调为48万元/亩,西海岸住宅用地由30万元/亩上调为52万元/亩,火车站住宅用地由15万元/亩上调为30万元/亩,滨江西北片住宅用地由25万元/亩上调为40万元/亩。
据介绍,这些基准地价中,商业用地价格以海秀西路(明珠广场、乐普生、海南一百)、解放西路为两高价中心,住宅用地价格以填海区、国贸区为中心沿西海岸、东海岸两翼延伸,工业用地价格则以金盘、港澳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
对比省内各市、县新基准地价标准,海口地价整体水平远高于其它市县,但对比国内省会城市,海口市基准地价标准属于中等偏低档次水平。
最新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最新)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作者:————————————————————————————————日期: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片区名称片区范围楼面价(元/建筑㎡)一级填海片区东:绿园路2500 南:滨海大道西:港集路北:琼州海峡老机场片区东:海府路东侧2500 南:国兴大道西段南侧西:龙昆南路西侧北:海秀东路北侧国贸片区东:龙昆北路2300 南:金龙路、龙华路西:世贸东路北:滨海大道西海岸片区东:永万路北延线2250 南:滨海大道南侧西:长滨北路北:琼州海峡海甸岛沿江沿海片区东:万恒路、世纪大道东侧2250 南:海甸六路、海甸河西:琼州海峡北:琼州海峡、海甸二路长流起步区东:长滨路2250 南:长流三号路西:粤海大道东侧北:琼州海峡长秀开发区片区东:永万路2250 南:海盛路南侧西:创业路北:滨海大道南侧泰华片区东:四二四医院、海甸河2250 南:滨海大道西:琼州海峡北:海甸河金贸东片区东:龙昆北路2200 南:海秀中路南侧西:世贸南路北:金贸中路、金龙路、龙华路一级金贸西片区东:世贸东路、世贸南路2100 南:海秀中路南侧西:丘海大道西侧北:滨海大道五源河北片区东:永万西路2100 南:五源河西:长滨路北:滨海大道南侧二级海甸岛北片区东:横沟河2000 南:海甸五路西:万恒路北:海甸六路秀英港片区东:港集路2000 南:滨海大道南侧西:永万路北延线北:琼州海峡滨海新村-龙华片区东:和平路东侧1900 南:海秀东路北侧西:龙昆北路北:滨海大道南侧、长堤路新埠岛片区范围详见基准地价图1900 长流起步南片区东:长滨路1900 南:海榆西线西:粤海大道北:长流三号路金沙湾片区东:粤海铁路1900 南:盈滨半岛、荣山河西:琼州海峡北:规划路火车站片区东:粤海大道西侧1900 南:海榆西线南侧西:粤海铁路、琼州海峡北:琼州海峡东海岸西片区东:山湖港1800 南:滨海东路西:南渡江北:琼州海峡海甸岛西南片区东:人民大道1800 南:海甸岛二西路西:环岛路、世纪大桥东侧北:海甸岛五西路二级海甸岛东南片区1800 南:海甸岛二东路西:人民大道北:五东路南侧东方洋片区东:丘海大道西侧1800 南:海盛路、海秀西路西:永万路北:滨海大道南侧坡博片区东:龙昆南路东侧1700 南:南海大道南侧西:南沙路北:南沙路府城中心片区东:琼州大道东侧1700 南:高登街、大路街、板桥路西:朱云路、龙昆南路北:红城湖路北侧滨江西路北片区东:南渡江1700 南:国兴大道东段西:滨江西路西侧北:新埠桥三级美舍河片区东:白龙路东侧1600 南:海府路北侧西:和平路东侧北:海甸河金盘东片区东:龙昆南路1600 南:城西路南侧、白水塘路西:金牛路、中沙路北:南海大道南侧滨涯湖片区东:丘海大道1600 南:南海大道南侧西:秀英大道西侧北:海秀西路府城西南片区东:朱云路、大园路1600 南:凤翔西路南侧西:龙昆南路西侧北:板桥路、大路街道客村片区东:海府路东侧1550 南:红城湖路北侧西:龙昆南路东侧北:国兴大道西段南侧三级滨江西路南片区1550 南:新大洲大道西:滨江西路西侧北:国兴大道东段府城东南片区东:琼州大道东侧1550 南:凤翔西路南侧西:大园路北:高登街海垦片区东:海垦路1500 南:南海大道南侧西:丘海大道北:海秀中路南侧金垦片区东:南沙路、龙昆南路西侧1500 南:南海大道南侧西:海垦路北:海秀中路南侧五源河南片区东:创业路1500 南:海榆西线南侧西:长滨路北:五源河港澳开发区片区东:秀英大道西侧1500 南:南海大道西:规划路北:海盛路南侧司马坡岛片区范围详见基准地价图1450 江东沿江片区东:琼山大道东侧、规划路、白驹大道1450 南:新大洲大道西:南渡江北:滨海东路流水坡片区东:滨江西路北段西侧1400 南:国兴大道西:白龙路东侧、海府路东侧北:滨江西路南侧金盘西片区东:金牛路、规划路1400 南:椰海大道西:丘海大道北:南海大道南侧下洋村片区东:滨江西路南段西侧1400 南:美舍河西:海府路东侧、琼州大道东侧北:国兴大道东段三级白水塘片区1400 南:椰海大道西:海榆中线北:南海大道南侧凤翔片区东:新大洲大道东侧1400 南:椰海大道南侧西:迎宾大道北:凤翔西路南侧城西南片区东:龙昆南路西侧、迎宾大道1400 南:椰海大道南侧西:规划路北:城西路、白水塘路东海岸东片区东:东寨港1400 南:滨海东路南侧西:规划路北:琼州海峡东海岸中片区东:规划路东侧1350 南:滨海东路西:山湖港北:琼州海峡府城东片区东:滨江西路西侧1350 南:凤翔东路西:琼州大道东侧北:美舍河西秀片区东:长滨路1300 南:南海大道南侧西:粤海大道西侧北:海榆西线滨江西南片区东:滨江西路南段西侧1300 南:新大洲大道南侧西:新大洲大道西侧北:凤翔东路四级永庄片区东:海榆中线1250 南:椰海大道西:创业路北:南海大道永桂片区东:长彤路1200 南:南海大道西:长滨路北:海榆西线南侧四级港澳开发区西片区1200 南:南海大道西:长彤路北:海榆西线南侧老城开发区东北片区东:粤海大道西侧1150 南:南海大道西:荣山河北:海愉西线南侧、荣山河桂林洋片区东:规划路1120 南:规划路西:规划路北:规划路桂林洋大学城片区东:东寨港路1100 南:海文高速公路西:灵桂公路北:规划路东营片区东:规划路1100 南:规划路、白驹大道西:琼山大道东侧、规划路北:滨海东路桂林洋西北片区东:规划路1100 南:灵桂公路西:琼山大道东侧、规划路北:滨海东路五级灵山片区范围详见基准地价图1050 新大洲片区东:南渡江1050 南:详见基准地价图西:东线高速公路北:椰海大道南侧、新大洲大道南侧Ⅴ级其它片区范围详见基准地价图1000 羊山片区东:东线高速公路1000 南:详见基准地价图西:详见基准地价图北:椰海大道海口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1、设定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宗地内土地平整),每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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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的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出让年期为40年,在对应基础设施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地面价元/㎡表示。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1.2,出让年期为70年,在对应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地面价元/㎡表示。
附表18 东方市八所镇及各乡镇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
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出让年期为50年,在对应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地面价元/㎡表示。
附表19 东方市旅游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
附表20 东方市旅游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
旅游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旅游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0.5,出让年期为40年,在对应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地面价元/㎡表示。
旅游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旅游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1.0,出让年期为70年,在对应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地价以地面价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