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业务培训
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简易流程
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简易流程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简易流程合肥,作为安徽省省会,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租房需求也逐渐增加。
在这个背景下,合肥市的住房租赁市场也变得更加活跃。
针对这一情况,合肥市政府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房东和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住房租赁政策,其中包括了租赁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
在此文中,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全面评估和探讨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简易流程和相关政策。
第一、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简易流程1.1 提交备案材料要进行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一般来说,备案材料包括租赁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的唯一识别信息明、产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等。
这些材料需要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进行备案。
1.2 选择备案渠道在合肥,租赁合同备案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
线上备案通常是通过合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公共服务评台进行,而线下备案则需前往相关的物业管理部门或交警大队办理。
1.3 缴费并办理备案在提交材料后,需要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然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办理。
一旦备案成功,备案的流程就告一段落了。
第二、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政策的深度探讨2.1 政策背景合肥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政策的出台,旨在加强对租赁市场和租赁行为的监管,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2 政策影响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房东、租房者和中介等相关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房东而言,需要更加严格地按照规定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对租房者而言,备案后更有法律依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中介也需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以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
2.3 政策意义通过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市场秩序,防止虚假租赁合同的存在,增强租赁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为房东和租房者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合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简易流程为租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备案过程相对简单,但对于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交易双方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
成都市房屋租赁备案网上办理方法
成都市房屋租赁备案⽹上办理⽅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泛,其中成都市房屋租赁备案⽹上办理⽅法也是⼈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家解决这⽅⾯的问题,店铺⼩编整理了这⽅⾯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家带来帮助。
成都房屋租赁备案⽹上办理流程⼀、⼀、成都房屋租赁备案⽹上办理流程第⼀步是⽹上注册账号。
申请⼈⾸次进⾏租赁合同⽹上备案申请前,需在成都市城乡房屋租赁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备案申请。
房屋租赁⽹上备案注意事项,请在申请前仔细阅读:1、房屋租赁⽹上备案适⽤于成都市⾏政区域内的商品房屋租赁。
2、房屋租赁⽹上备案原则上由出租⽅提出申请;如承租⽅申请的,则需上传出租⽅委托承租⽅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委托书。
不允许第三⽅代为申请办理。
3、上传图⽚须是原件影像资料,复印件不予受理;⾝份证影像资料需上传正、反两⾯;要求上传图⽚内容清晰,格式是jpg,jpeg,bmp,⼤⼩在4M以下。
4、⽹上备案申请完成后,系统将审核结果发送⾄注册的⼿机号码。
通过审核的,将回复登记备案号、证书现场打印地址等信息,房屋租赁当事⼈可凭登记备案号和⾝份证明在相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打印凭证。
没有通过审核的,将回复退回理由,当事⼈可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5、房屋租赁⽹上备案完成后,可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上政务⼤厅”的信息查询中,凭登记备案号和⾝份证明进⾏查询。
第⼆步则是填写备案申请信息,包括租赁房源信息、租赁合同信息等。
负责⼈表⽰,租赁房源信息包括权属信息、房源坐落等信息;⽽租赁合同信息包括租赁双⽅相关信息、租赁价格、租赁⾯积及期限。
第三步上传备案申请相关资料。
根据相关负责⼈介绍,申请⼈可将租赁双⽅⾝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委托证明通过⼿机或相机拍照,于30⽇以内上传。
最后提交申请。
申请⼈提交申请后,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受理,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回复申请⼈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即完成⽹上备案申请;如没有通过的,系统将短信告知退回理由,申请⼈可补充完善准备相关资料,再次提出申请。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行房屋租赁网上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行房屋租赁网上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09.06•【字号】津房管[2004]385号•【施行日期】2004.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行房屋租赁网上管理的通知(津房管[2004]385号)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发证交易中心,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经营单位:为规范房屋租赁交易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依据《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35号令),我市实行房屋租赁网上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4年9月10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实行网上管理制度,在网上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过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输入各项信息资料,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完成报表统计,传输统计数据,查询登记备案资料,实施网络化管理。
二、从2004年9月10日起,开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经营单位网上备案系统,企业通过上网传输备案材料,使备案手续一次完成,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三、《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原《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JF-2002-017)停止使用。
四、为方便社会和群众,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示范文本在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挂载供租赁双方使用,同时加载补充工具用于规范下载格式。
网上打印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一)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租赁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通过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输入登记备案信息,双方确认后网上打印租赁合同并签署,同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租赁双方可从网上下载房屋租赁合同,填写具体合同条款并签署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将合同信息输入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
(三)租赁双方自行成交已签订书面协议的,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办理网上登记备案手续时,通过房屋租赁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输入合同信息。
贯彻局发393、396号文件培训课件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全国性法律法规 1995年1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实施 ,确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立条件; 1995年7月17日,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联合下 发《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 格[1995]971号),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经 纪服务收费标准。 1996年1月8日《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原建设部令50号发布,2001年8月5日,原 建设部令97号修改)发布,明确规定从事房地 产经纪的机构,必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 人,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 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房地产经 纪地位合法化,开始得到正面的规范和管理。
2020/10/22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工商局关于房 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统一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的 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4]579号文件,制 定了《重庆市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重 庆市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重庆市代办 手续服务合同》,上述合同由房管局负责印 制,工商局监制,协会分发。
2020/10/22
2020/10/22
地方性法律法规 2002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重庆市城 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其第五十四条 规定,“未取得房地,由市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 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 赵杰(副主任)13500377203
2020/10/22
(一)规模情况 五年来,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基本保持在
400余家机构,近四万实际从业人员的规模水 平上。截止2008年底,我市共有取得资质房 地产经纪机构395家(其中A级41家、B级66 家、C级288家),分支机构308家;取得房 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1604人,注册804人;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2146人, 注册847人。2009年度已受理新办机构30家。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推进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推进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正文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推进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住房租赁机构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为全面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榕房[2021]4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市住房租赁行为,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业务范围(一)适用主体: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或房租租赁双方当事人授权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房屋类型:自然人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和物流仓储用房及其他用房。
(三)业务功能:通过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在线办理渠道(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可登录“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参照《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网签备案操作指引》(见附件)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和备案,平台网址为:“https:///web/index”。
(二)本通知发布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已撮合达成租赁交易且签订租赁合同的,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报送房屋租赁数据信息有关事项的函》(榕房函[2022]272号)文件内容报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数据并办理备案。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新达成的租赁交易,应自达成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数据报送:1、使用“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手动进行网签备案;2、参照《关于报送房屋租赁数据信息有关事项的函》报送房屋租赁合同成交数据,由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统一网签,市国有房产中心统一办理备案;3、将自建系统通过建设数据接口的方式对接“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批量定时推送成交数据,统一办理网签备案。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住房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加快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方便租赁当事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XXXX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活动,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以下简称“合同网签备案”)。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完善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向社会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服务,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合同网签备案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企业入网认证、租赁市场监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服务和管理事项。
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负责租赁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公安、市场监管、民政、规划国土资源、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城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与租赁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政务协同应用。
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负责建立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业自律机制。
第五条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各类经营主体”)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信息记载)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办理租赁平台用户认证,取得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权限。
各类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专业教育培训。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为进一步方便租赁当事人办事,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行为,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现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市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2019 年 11 月 29 日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以下简称“网签备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网签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订、监督管理。
市民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网签备案业务下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网签备案业务的协调推进、监督管理。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住房租赁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网签备案业务的操作指导、用户管理和日常监管。
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负责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日常维护。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网签备案工作的日常监管和便民服务。
租赁中心、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下简称“住房租赁服务单位”),依据各自权限,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网签、备案服务。
第四条(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系统)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托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住房租赁基础数据库,建设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系统,与市相关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租赁中心和租赁服务单位使用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系统办理网签备案。
做好房屋网签备案 提升服务效能
做好房屋网签备案 提升服务效能赵鑫明摘要:房屋网签备案是房屋交易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既是交易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政府获取成交价格的具体手段并为房地产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从梳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法规政策规定着手,总结了房屋网签备案的要求,提出了房产管理部门从基础端、业务端、管理端、目标端等四个方面,全面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12条具体实施路径。
关键词:网签备案;提升服务;要求及路径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138-(2021)02-0033-37 收稿日期:2021-01-12作者简介:赵鑫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产权交易和测量研究会秘书长。
房屋网签备案是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简称。
房屋网签备案实施以来,在保护交易安全、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服务效能、支撑政府决策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为群众所接受、认可,政府相关部门借鉴、学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房屋网签备案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继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率,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全覆盖的数据支撑。
1 房屋网签备案的政策集合1.1 法律法规层面在法律层面,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交易的范围、备案的依据、操作的路径。
该法第2条第4款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转让、抵押和租赁;第35条确定了国家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屋网签备案是落实该制度的具体举措。
此外,该法第45条、第54条还对预售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做出了具体操作行规定。
在行政法规层面:1998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备案的法定时间。
1.2 国务院文件层面在国务院文件规定层面,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第2条第7项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
昆明房屋租赁今起可在线备案(二)2024
昆明房屋租赁今起可在线备案(二)最近,昆明市政府推出了一项新服务,让房东和房客可以在网上进行房屋租赁备案。
这项举措旨在提高房屋租赁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房东和房客提供更便捷的租赁流程。
根据昆明市政府的公告,房东和房客可以通过政府指定的官方网站,在线填写租赁备案申请。
在申请中,房东需要提供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所在地、房屋面积、房屋结构等。
房客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此外,申请中还需要上传租赁合同的电子版。
这项新服务不仅为房东和房客提供了一种便捷的备案方式,还为他们带来了一些额外的好处。
首先,备案可以提供租赁合同的法律保障。
当发生纠纷时,备案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加快解决问题的进程。
其次,备案也有助于查验房屋的合法性。
房东在备案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身份证等,这可以避免租赁非法房屋的风险。
对于房东来说,在线备案还可以享受一些便利。
他们不再需要亲自前往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只需在家中通过网络即可完成。
此外,备案申请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进一步降低了备案的门槛。
房屋租赁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涉及的人数众多,因此规范市场秩序变得尤为重要。
在线备案是昆明市政府努力推动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可以更方便地掌握房屋租赁市场的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对于房东和房客来说,他们也可以更安心地进行租赁交易,避免一些纠纷和争议。
然而,尽管这项新服务具有诸多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隐私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
在在线备案过程中,个人信息的泄露可能会带来潜在风险。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安全措施,确保备案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其次,备案申请的审核流程也需要更加完善。
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备案申请的审核力度,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综上所述,昆明房屋租赁在线备案是一项积极而有益的举措,为房东和房客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然而,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解决潜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备案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年度管理工作计划 年度管理工作计划书与目标(8篇)
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管理工作计划书与目标(8篇)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管理工作计划书与目标篇一继续强化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继续加强领导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与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每月要组织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分析解决安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做好督促检查。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半年度自查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开展。
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我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目(资料图片)标管理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做到部门牵头,逐级落实,确保我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继续加强教学区、生活区和住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一系列保障制度。
要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范区域、租赁房屋的排查和整治力度。
进一步加强值班巡查制度,严格领导带班和人员在岗值班工作,及时掌控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进一步加强门卫制度,严格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切实履行外来人员、车辆批准、登记准入制。
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以人为本”,积极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及相关人员的制度化管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定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整改及时、保障有力。
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严禁学校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严格实验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程序,确保实验化学品的存放安全。
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租赁备案流程及费用
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租赁备案流程及费用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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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实施细则(2020)
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实施细则(2020)各县、区(开发区)房管(住建)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现将《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实施细则》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0年11月3日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实施细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我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行为,实现租赁信息全采集、合同网签全覆盖、租赁交易全监管的目标,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改革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1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商品房屋租赁活动,应当通过商品房屋租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
网签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应当使用市房管部门制定的《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条(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约备案系统建设。
市房管部门负责租赁平台建设的督促指导和标准与规范,建立健全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培训体系,督促指导县、区(开发区)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开发区)房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网签备案业务培训和检查制度;指导街道(乡镇)、社区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商品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工作,并承担辖区房屋交易数据上报与联网、租赁平台用户注册、租赁房源发布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办理方式)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房屋租赁经纪业务,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即时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租赁当事人可以自行通过租赁平台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也可以到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余杭区住建局)
事项编码:12510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指南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在余杭区范围内有租赁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无三、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四、受理机构属地房管所五、决定机构住建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1.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2.租赁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非住宅分割出租、住宅间室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还应附出租房屋平面图并标识分割出租、间室出租的房屋部位、面积。
3.共有房屋的共有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委托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八、禁止性要求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流程是什么
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流程是什么步骤一:准备材料
1.准备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方的工作单位及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租赁方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租赁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7.房屋租赁方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步骤二:网上预约
1.登录上海市闵行区国土资源与规划局的官方网站,进入房地产网上登记备案系统;
2.点击“房屋租赁备案”栏目,填写相应信息,选择预约时间。
步骤三:办理登记备案
1.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提供上述准备的材料并交验原件;
3.填写登记备案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应的签字、盖章等。
步骤四:办理登记备案结果
1.收到材料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核实,如有问题会及时通知申请方补充提供;
2.审核通过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颁发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青岛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共6页)
青岛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方法〔征求定见稿〕第一条【目的】为尺度住房租赁行为,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租赁市场秩序,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简化处事流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地皮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应按本方法规定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第三条【本能机能分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监督打点工作,负责跨区域和影响重大的因租赁活动发生的违法违规、投诉行为的调整、查处。
市房屋交易效劳机构全市住房租赁效劳平台建设、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各区〔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各区〔市〕城乡建设局部〔以下简称备案机构〕负责本辖区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打点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因租赁活动发生的违法违规、投诉行为的调整、查处,具体承担租赁企业入网认证、合同网签备案、日常监督、市场监测等事项。
第四条【备案方式】我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系统为“青岛市房地产交易效劳平台〞〔以下简称“效劳平台〞〕,交易当事人应按本方法规定,通过效劳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市房屋交易效劳机构应在各备案机构政务窗口的根底上,提供自助终端、应用、互联网等多种效劳方式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打点,也可延伸至街道、社区、金融机构、公证机构、物业效劳企业等公共效劳点,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效劳。
第五条【信息共享】房屋交易效劳机构应逐步成立和完善局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数据与相关局部互通共享,以便当当事人打点居住证申领、住房租赁补助、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工商登记等公共效劳政策。
第六条【主体备案】租赁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应如实提供提供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等底子信息,向备案机构和市房屋交易效劳机构申请打点效劳平台用户认证。
其他机构出(转)租房屋或承租房屋自用的,应当通过效劳平台打点用户注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9.08.01•【文号】建房规〔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已经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第11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8月1日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规范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以下简称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制定以下规范。
一、明确房屋网签备案适用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二、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标准,建立和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
直辖市、设区的市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应包含所辖全部行政区(县)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和房屋抵押等业务模块,具备交易资金监管功能。
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应使用统一的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三、强化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基础各地应按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要求建立和完善楼盘表,并作为实行房屋网签备案的业务基础。
新建房屋楼盘表,通过预(实)测绘等获取房屋物理状态信息,经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的,标注为可销售房屋;存量房屋楼盘表,以实测绘建立的楼盘表为基础,通过各项交易业务获取并实时更新房屋相关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租赁房屋备案
北京市朝阳区租赁房屋备案一、背景介绍北京市朝阳区是中国首都北京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北京市中部。
作为北京市的中心城区之一,朝阳区拥有繁华的商业区、高档的住宅区和良好的教育资源。
租赁房屋备案作为保障租房者权益和维护租赁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对于朝阳区的租房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租赁房屋备案的目的和意义租赁房屋备案是指房屋租赁交易双方将相关信息登记备案的过程。
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租房市场的管理,保障租户的权益,提高租房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1. 保障租户权益租赁房屋备案可以确保租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备案,租户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对于违法行为可以有依据作为维权的基础。
2. 维护租赁市场秩序租赁房屋备案可以减少租房市场的乱象,提高市场秩序。
备案可以建立租房市场的信用体系,对于违规经营的房屋中介或房东进行约束,降低租房风险。
3. 规范租房合同租赁房屋备案可以规范租房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备案可以收集双方的基本信息和合同条款,从而规范租房合同的内容,避免合同中的漏洞和纠纷。
三、租赁房屋备案的程序和要求1. 备案程序租赁房屋备案的程序如下:(1)房东和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将相关信息提交给朝阳区房屋租赁备案中心。
(2)中心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对双方的身份、房屋所有权等情况。
(3)审核通过后,备案中心会颁发备案证明和备案号给房东和租户。
(4)备案号将会在租赁合同中体现,作为租赁合同的有效凭证。
2. 备案要求租赁房屋备案需要提供以下信息:(1)房东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2)租户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3)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及押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5)租赁合同的起止日期。
3. 注意事项在进行租赁房屋备案时,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备案成功后,备案号必须在租赁合同中体现,否则合同无效。
(3)备案信息需要随时更新,如发生变更需要及时告知备案中心。
租赁备案工作总结
租赁备案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租赁行业也迅速壮大,成为了我国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和管理租赁市场,我国积极推动租赁备案工作,以确保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租赁备案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
座谈会和宣传活动,我们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了解到租赁备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他们的备案意识,提高了租赁备案率。
其次,我们不断完善了备案流程和备案系统。
通过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我们大大提高了备案效率,让备案工作更加便捷和高效。
同时,我们建立了健全的备案管理系统,加强了备案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租赁市场的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租赁市场的监管和服务。
通过建立健全租赁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维护了租赁市场的秩序。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租赁企业和个人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备案政策,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了租赁市场的整体素质。
总的来说,租赁备案工作在近年来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和问题。
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备案政策和制度,加强备案宣传和监管力度,努力打造一个更加规范、健康的租赁市场,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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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业务培训
番禺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普甜通讯员华生)为提高我区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备系统”)工作水平,近日,区房地产中介
协会举办番禺区第五期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培训班.全区53家房
地产中介机构及各镇街流管中心共计9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网备系统的深入推广应用和及时解决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解读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法律法规、详细演示网备系统的操作和明确外籍人员来穗房屋租赁相关规定等形式开展.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区内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各镇街流管中心对新网备系统的认识、提高了从业人员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操
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及时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