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叶维及、邓承 - 最高

合集下载

锂离子动力电池[发明专利]

锂离子动力电池[发明专利]

专利名称:锂离子动力电池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明人:刘进
申请号:CN200810244353.0申请日:20081128
公开号:CN101488581A
公开日:
20090722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锂离子动力电池,其特征是所述电池的正极材料采用颗粒尺寸为纳米级的导电炭黑V7,并增加导电炭黑V7在正极配方中的比例,使所述正极材料按重量份的配比为正极活性物质锰酸锂为90-95%、粘接剂PVDF为1-5%、纳米级导电剂V7为1-5%。

本发明是一种高循环和高倍率性能的电动摩托车和助力车用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可以有效提高正极材料的电子电导率,加大锂离子在电极材料中的迁移速率,从而提高电池的循环性能和倍率性能,改善电池的使用寿命并提高了电动摩托车或助力车的爬坡性能。

申请人:合肥荣事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科学大道110号F9-2
国籍:CN
代理机构: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何梅生
更多信息请下载全文后查看。

荣事达品牌价值

荣事达品牌价值

荣事达品牌价值摘要:合肥荣事达集团在合肥国资委的推动下,正在推进“国退民进”形式的企业改制,改制后的荣事达集团核心资产被剥离,其他业务正在通过股权转让和拍卖的方式推行民营化,荣事达品牌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浮浮沉沉。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荣事达品牌价值国有企业改制的总体目标是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1。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国有企业的类型不同,改革的方式也不一样。

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位和自然垄断性企业宜选择国有国营模式;对于竞争性大型国有企业宜进行股份制改造;对于国有中小型竞争性企业宜完全放开2。

企业规模都不是很大,竞争程度高、市场需求变化快、产业的重要性程度低、传统上国家对其控制力较低。

对于该类企业改制的方式是通过股权转让或拍卖改造成民营企业;被其他非国有企业兼并;租赁给私人或法人机构;对于资不抵债、无法挽救的国有小企业依法实施破产。

荣事达集团产品线涉及白色家电、黑色家电、系列小家电、新型能源、汽车配件、包装、电动自行车、太阳能热水器、新型建材等多个产业。

对荣事达改制的方式是通过股权转让和拍卖的形式改造成民营企业。

一、荣事达改制状况荣事达集团拥有“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荣事达--Royalstar”。

2006年荣事达品牌价值评估达26.12亿,中国品牌排名第54位,被商务部授予“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安徽省企业联合会联合向社会发布了2009年度安徽企业100强榜单,荣事达集团以实现销售收入98.3亿元,位列第16位,在08年的基础上又提升了4位,名列中国白色家电行业的前茅。

荣事达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推行多元化战略,旗下原有有3家合资企业,19家中资公司。

荣事达欲5年内重回一线品牌行列

荣事达欲5年内重回一线品牌行列

57电器2014/6在如今推家电必谈智能的时候,2014年5月20日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洋)以“好品质,荣事达”为主题的产品品鉴大会反而显得有些与众不同。

这一天,新晋荣事达品牌代言人海清首次来到合肥三洋,获封“荣事达品质大使”称号,与荣事达老客户和经销商交流,与荣事达高管一起宣读“质量宣言”。

请海清代言、强化好品质形象,都是为了一个目标。

合肥三洋董事长金友华首次公开表示,荣事达的目标是5年内回归一线品牌行列。

传承“零缺陷”基因在荣事达悠久的历史中,最让荣事达人津津乐道和引以为自豪的,一是曾经连续4年居全国洗衣机销量第一的好业绩,二是“零缺陷”管理带来过硬的好质量。

金友华希望传承荣事达品牌的“零缺陷”基因,让“好品质”继续成为荣事达的烙印和符号。

品鉴会上,荣事达请来了老用户以及与合作20年的老经销商作为“好品质”的见证人。

“选择荣事达,就是因为它产品质量过硬。

”这位经销商这样说。

但金友华显然还希望让人们看到一个全新的不一样的荣事达。

他说:“荣事达回归后,在品质方面不仅传承荣事达‘零缺陷’管理理念,还汇聚三洋多年技术积累和精益制造理念,荣事达产品包括感官品质、制造工艺,原材料选用等方面都实现了重大提升和改进。

”“传承、融合、创新、突破”,金友华给出的关键词,很好地诠释了今天荣事达品牌的定位。

签约海清,被他解读为荣事达营销上的一次创新。

如同林志玲与帝度品牌高端、时尚的气质相匹配,海清身上的“好媳妇”气质与荣事达也相当协调。

拥有国际品牌惠而浦、高端品牌帝度的合肥三洋,依然为荣事达品牌花巨资签约海清,显然金友华做大做强荣事达品牌的初衷不改。

特别令金友华兴奋的是,荣事达品牌回归之后增长尤为迅猛,全国设立销售网点超过1.2万个,冰洗产品的销售额不到9个月就突破10亿元。

“荣事达在鼎盛时期的销售额也不过18亿元。

我们的目标是,5年内,让荣事达品牌重回一线品牌行列。

”诠释好品质内涵回归后的荣事达,不仅销售突飞猛进,还揽获包括德国IFA 展“产品创新奖”等多项大奖。

美的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美的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美的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美的方洪波---少有人走的路尽管从内刊编辑蜕变为千亿家族企业掌门人,已证明他有胆识、智慧和才干领导美的取得非凡成就,可毕竟他脚下是一条从未走过的路,也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

“美的发展到今天,风险每天都在,我真的有恐惧感。

不是恐惧完不成目标,也不是恐惧这个位置能不能坐得下去,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踏错一步,一失足成千古恨。

”方洪波不徐不疾、沉静从容地袒露出任美的集团董事长之后的真实心境,尽管这段话足以令倾听者后背冷汗淋漓,仿佛美的大楼29层的这间办公室随时都处在无形的巨大危机之中,这位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高个子男人谈吐却显得波澜不惊。

他已习惯在重压与焦虑中奋然前行的状态,还是那身时尚考究的黑色名牌西装,国字型脸上依然架一副黑框眼镜,鬓角和额头却已生出整簇的华发,他才47岁,岁月早将他磨砺得老成练达,胸怀宽广。

他掌权的家电王国2013年营业额已超过1200亿元,正迎来狂飙突进的大好时代,没有人觉得美的还会有什么危机,但方洪波绝非杞人忧天。

尽管他已经证明自己有胆识、智慧和才干领导美的取得非凡成就,并登顶中国职业经理人所能企及的巅峰——20年,从内刊编辑蜕变为千亿家族企业掌门人,可毕竟他脚下是一条从未走过的路,也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

走上了一条不归路2011年10月底的一个夜晚,在广东顺德北滘镇,美的人员开车带我探访老厂区,镇上街灯昏黄,摩的稀疏,旧楼交错间,老街拐角处,有座命名浪漫雅致的村落:简岸。

路旁有一座三层楼的僻静小院,灯影绰约,推动铁门即有犬吠。

驻门口环看,木瓜树孤零,远处有矮树掩映,小河独自流过,景致与周围住户并无不同。

这是美的创始人何享健的昔日住所,二三十年前他即偏居此处。

那时何享健常年坐着闷罐火车走南闯北推销电风扇,早餐就喝一碗红糖水,晚上就睡在火车站候车厅,差旅费藏在鞋子里,不敢乱花,更不敢乱放。

何享健1968年带着23位“吃不饱饭”的居民集资5000元创业,先后做过塑料瓶盖、皮球、刹车阀、发电机等,直到1980年生产电风扇立足家电,1984年上马空调,1992年通过股份制改造摘掉“红帽子”,次年在深交所上市,从此一骑绝尘,像一匹黑马冲进家电巨头争霸的行列。

宾馆吨空气能热水方案

宾馆吨空气能热水方案

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荣事达第六工业园(金华路与凤麟路交汇处)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目录第一章公司简介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优秀的品牌家电集团----荣事达集团重金打造的节能环保企业,系专业研制、生产、销售节能热水设备的新型能源利用公司,是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座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荣事达第六工业园,首期投资8000万元,占地80000㎡,太阳能热水器年生产能力达60万台套,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光热、光电产品,空气源热泵,生物质能等环保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型企业。

自2004年成功上市以来,短短几年间,迅速成长为我国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优势品牌企业,被业内称为最具成长性企业,公司总经理潘保春先生也因此被评选为2007年度中国十大最具成长性CEO以及蝉联2007、2008年度中国太阳能行业十大经济年度人物。

2009年2月,在山东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太阳能行业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暨行业十佳评选活动”中更是一举囊获五项行业大奖,成为行业最大赢家。

2009年初,公司组建了一支集专业研制、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新型能源利用团队——荣事达太阳能热泵事业部。

秉着舞动生命的健康,享受生活的乐趣这一健康理念,为政府、学校、宾馆、淋浴中心等需要热水工程的单位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高耐用的热水工程,为您提供最优化集成热水系统解决方案将空气能热水研究的最新科技成果实现工程产业化,专为企业事业单位制造高科技空气源热水工程,打造健康的空气源热水系统。

荣事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采及国际先进热泵技术研制的热泵中央热水系统设备及空气能综合利用设备,为全球众多宾馆、酒店、学校、机关、医院及大型别墅群提供能源节省率达75%的中央热水系统解决方案。

热泵热水设备是新一代高科技环保节能设备,与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电锅炉及电热水器比较,节能高达60-75%,具备使用稳定、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且免去了太阳能热水器受地域、天气及季节影响之苦,成为真正意义上节能环保革命性的突破。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098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录一、重要提示 (3)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4)三、重要事项 (6)四、附录 (8)一、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金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拥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志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2.1 主要财务数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45三、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1、2013年8月12日,合肥三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公司向惠而浦中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3.90万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惠而浦中国与公司日方股东三洋电机、三洋中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惠而浦中国受让三洋电机、三洋中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5,724.52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51%。

惠而6浦中国协议收购三洋电机、三洋中国持有的公司股份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惠而浦中国将持有公司51.00%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的实际控制人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Corporation)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2013年8月14日和2013年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姜茹参股荣事达的前前后后

姜茹参股荣事达的前前后后

李呈三张昭邢淑敏姜茹参股荣事达j ian g ru can g u ron g shi da4月28日,荣事达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荣事达园区内隆重开业,一时被炒作“名人”的民营企业家姜茹与荣事达集团公司董事长陈荣珍及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有关领导共同列座开业典礼主席台。

至此,被人们广泛关注、议论纷纷的“姜茹2000万私营资本入股荣事达”终于在前来参会的一百多位记者面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投资入股来龙去脉1997年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营企业家,通过一位很有身份的中间人向荣事达集团表示了参股2000万元的意向,没有留下姓名、电话。

中间人明确表示:这位民营企业家是经过慎重考虑做出这一选择的,绝非儿戏。

这件在全国都闻所未闻的“私营资本参股公有制企业”的新鲜事,在荣事达公司自然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这符合“十五大”精神,而且中国企业既然能接收外国资本,接收国内私营资本亦是情理中事;也有人想到了姓社姓资、今后企业控制权在谁手中、为谁打工等问题……陈荣珍对此有自己鲜明的看法。

首先,他认为无论公有的、私有的,资本增值到一定程度后,都是社会的。

因为个人资本增值到一定程度,个人消费是有限的,主要体现为社会属性。

其次,企业要发展,资本是基本保障,国家资本有限,就该接纳方方面面的资金。

企业办事情,最根本的就是要遵循“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企业发展,就应该去做。

荣事达现在集体、外资、国有、职工个人股都有,如果私营资本也加入,这种混合经济结构就会使企业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再者,荣事达集团已连续三年位居中国洗衣机行业之首,资产负债率只有30%,资信良好,虽然贷款容易,但目前家电业正在进行第三轮竞争,形势严峻,家电业利润长期将保持低水平,高额贷款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

私人资本直接投资,一方面可以减少这方面的顾虑,另一方面可以和荣事达长期风险共担。

出此,荣事达集团内部经过讨论与思考,对此事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

电热水器的地线带电监测装置[实用新型专利]

电热水器的地线带电监测装置[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名称:电热水器的地线带电监测装置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人:陈华胜,陈正华,贾贤柱,王明山,徐文森申请号:CN02230242.5
申请日:20020326
公开号:CN2531399Y
公开日:
20030115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电热水器的地线带电监测装置,它包括弱电控制板、强电控制板和电源进线盒,所述的弱电控制板,由微电脑控制器构成,弱电控制板由信号总线与强电控制板上所设的插槽相连,单相电源进线(L,N)穿过防漏互感器和继电器接至主机的加热器上,在原有的电热水器的电源接地线上设置一个监测互感器,当电热水器出现故障时,监测互感器即可测出地线是否带电,使用户避免了不安全因素的产生,给检修人员带来方便。

申请人: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
国籍:CN
代理机构:合肥诚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汤茂盛
更多信息请下载全文后查看。

洗衣机进水系统[实用新型专利]

洗衣机进水系统[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名称:洗衣机进水系统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人:刘振华,沈剑,王喜雨,王胜杰申请号:CN200720131861.9
申请日:20071221
公开号:CN201151832Y
公开日:
20081119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洗衣机进水系统,采用一进双出式进水阀,并在外筒圈上设置有圆环形腔体的进水机构,水由进水阀的第二出水口没有经过缓冲直接流入进水机构,并通过其底面的开口朝向不同的通孔冲刷在衣物上,在洗涤状态下,高速的冲击水流能克服水的表面张力深入衣物纤维内部,增强对衣物纤维的冲刷能力,提高洗衣粉、洗涤剂等的洗涤效果;脱水状态下,全覆盖的高速的冲击水流可以保证全部的衣物都能被冲击到,同时离心飞出的水滴可以对外筒形成冲刷,避免下一次漂洗时还剩有洗涤剂成分,从而提高了漂洗率。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实施,可实行工业化生产。

申请人:合肥荣事达洗衣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49号
国籍:CN
代理机构: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更多信息请下载全文后查看。

洗衣机内筒底部与外筒之间的密封组件[实用新型专利]

洗衣机内筒底部与外筒之间的密封组件[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名称:洗衣机内筒底部与外筒之间的密封组件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人:刘振华,沈剑,王喜雨,王胜杰
申请号:CN200720131860.4
申请日:20071221
公开号:CN201169696Y
公开日:
20081224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洗衣机内筒底部与外筒之间的密封组件,包括:密封碗,它倒扣在离合器输出轴的顶部,内筒置于密封碗上,输出轴、内筒以及密封碗三者之间固联;水道盖板,它以圆环体扣合在密封碗的外周,圆环体外周的一侧延伸至排水口上方并与外筒底部固联;水道盖板断面为倒“u”字形,形成开口朝下的半包围腔体,其圆环体的内周为框架结构,并设置密封圈,它以所述内周的框架为支撑架,在半包围腔体内气体的压力下,密封圈在密封碗的外周形成密封。

封圈由柔性橡胶材料制成,其圆周为波纹形。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实施,大大延长了密封圈的使用寿命。

申请人:合肥荣事达洗衣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230088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49号
国籍:CN
代理机构: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更多信息请下载全文后查看。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序号变更日期变更项目变更前变更后1、变更日期2017/9/15,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电脑洁身器及电器产品、卫浴产品、太阳能热水器、电热水器、空气源热水器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集成吊顶、晾衣架、智能家居、木门、木地板产品开发、销售;PP-R管材管件、U-PVC管材管件、PE-RT地暖管等塑料管道制造、销售;新型建材开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灯具灯饰及太阳能灯具、照明电器及附件、其他其他照明器具的研发、制造、销售;桑拿设备、光波浴房设备、足浴桶、健身设备销售;低压电器、开关插座、配电箱及电气附件产品开发、销售;(专项许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网上销售、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技术服务(除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企业信用报告_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1 5.11 股权冻结..................................................................................................................................................11 5.12 清算信息..................................................................................................................................................11 5.13 公示催告..................................................................................................................................................11 六、知识产权 .......................................................................................................................................................12 6.1 商标信息 ....................................................................................................................................................12 6.2 专利信息 ....................................................................................................................................................12 6.3 软件著作权................................................................................................................................................15 6.4 作品著作权................................................................................................................................................15 6.5 网站备案 ....................................................................................................................................................16 七、企业发展 .......................................................................................................................................................16 7.1 融资信息 ....................................................................................................................................................16 7.2 核心成员 ....................................................................................................................................................16 7.3 竞品信息 ....................................................................................................................................................16 7.4 企业品牌项目............................................................................................................................................17 八、经营状况 .......................................................................................................................................................18 8.1 招投标 ........................................................................................................................................................18 8.2 税务评级 ....................................................................................................................................................18 8.3 资质证书 ....................................................................................................................................................18 8.4 抽查检查 ....................................................................................................................................................19 8.5 进出口信用................................................................................................................................................19 8.6 行政许可 ....................................................................................................................................................19

合肥荣事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合肥荣事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合肥荣事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合肥荣事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合肥荣事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陈荣珍:一个时代的背影

陈荣珍:一个时代的背影

陈荣珍:一个时代的背影
王运宝
【期刊名称】《决策》
【年(卷),期】2008(000)010
【摘要】不管是谁,每个人都只是历史前进中的一个符号。

陈荣珍不仅是中国家电产业改革的见证者,更是直接参与者。

在改革开放30年的全过程中,陈荣珍留下的是一个特定时代的背影。

【总页数】4页(P32-35)
【作者】王运宝
【作者单位】《决策》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和商:人和更要天和——访荣事达集团公司总裁陈荣珍 [J], 吴文学;武基科
2.家电行业的"一颗明珠"--记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陈荣珍 [J], 郭贞
3.现代商业的观念就是卖回头客——访荣事达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陈荣珍 [J], 王秀
4.沧桑巨变见本色——记荣事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荣珍 [J], 陈雷;李呈三
5.陈荣珍:难忘激情岁月 [J], 刘钊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合肥荣事达集团(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合肥荣事达集团(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
8
合肥荣事达电机有限公司
1996-09-01
9
合肥荣事达电冰箱洗衣机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10
合肥荣事达橡塑有限公司
/
11
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
1995-12-27
12
合肥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
/
状态 法定代表人
/
/
注销
王建国
吊销, 陈荣珍
未注销
存续
孙继龙
注销
陈荣珍
注销
方洪波
/
/
存续
王建国
/
/
/
/
存续
序号 企业名称
1
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
2
合肥荣事达日用电器有限公司
3
合肥荣事达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
/ 1996-03-28 1997-05-21
4
合肥荣事达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1998-04-02
5
合肥三洋荣事达电器有限公司
1994-03-22
6
合肥荣事达模具有限公司
1996-03-28
7
芜湖荣事达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5.2 失信信息
6

截止 2018 年 09 月 11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期
1
2018-05-18
2
2015-12-15
3
2015-12-10
案号
类型
案件
操作
(2016)皖 0104 执行裁定书 李淑娟、合肥大唐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 查看详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沈中民四初字第56号原告: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现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习友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金友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罗昭信。

被告:叶维及。

委托代理人:刘晓娜,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

被告:邓承承,系沈阳市东陵区鑫顺铭电器商行业主。

委托代理人同上。

被告:周淑兰,系沈阳电子市场宇航电子器材商店业主。

原告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叶维及、邓承承、周淑兰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08年2月18日向本院起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曹岩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王晶主审,代理审判员侯杨参加评议的合议庭。

于2008年4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委托代理人罗昭信、被告叶维及、邓承承的委托代理人张杨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目前是中国最大的洗衣机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综合家电制造企业之一,为国家大型一档企业。

集团主产品“荣事达”牌系列洗衣机深受消费者喜爱,集团生产的饮水机、电磁炉等小家电产品也以较高科技含量迅速赢得全国消费者信赖。

“荣事达”既是原告依法注册的商标,也是原告企业的字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005年初,原告发现被告叶维及以“慈溪市百力电器厂”(以下简称百力电器厂)的名义,大肆生产、销售标注“深圳市荣事达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荣事达公司)的饮水机产品,销往全国各大主要家电批发市场,对外均宣称是“荣事达”产品。

侵权产品采取将“深圳市荣事达电器有限公司”全名作为产品显著标记的做法,达到变相使用“荣事达”注册商标的目的,造成了市场混乱,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被告叶维及公然在《慧聪商情广告》上刊登招商广告,影响十分恶劣。

被告邓承承是侵权商品在辽宁市场的总代理商,其销售覆盖辽宁全省。

被告周淑兰也直接销售上述侵权商品。

在产品销售中,被告均宣称自己销售的是“荣事达”系列产品,在宣传单页、发票、产品包装上均突出使用“荣事达”字样,侵权商品还模仿原告的广告语。

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荣事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2、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赔偿调查费用人民币1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以下证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及原告的企业名称中包含“荣事达”字号;2、“荣事达”第654828号、810533号《商标注册证》及《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核准续展注册证明》,证明原告系“荣事达”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在核准的洗衣机、饮水机等商品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监(1999)36号《关于认定荣事达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证明“荣事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4、荣事达集团企业广告语设计规范(VIS),证明原告的企业广告语是“好生活更轻松”及该广告语用于产品、包装的统一制图规范;5、《慧聪商情广告》,证明被告叶维及组织生产、供应侵权产品,侵犯了“荣事达”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事实;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委托加工制造饮水机的框架合同及3C认证证书变更备案通知书,证明被告叶维及实施了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7、销售单据及侵权产品使用说明书、照片等,证明被告在沈阳市场以“荣事达”饮水机进行销售,实施了侵犯“荣事达”注册商标的行为;8、原告支出的调查费300元、差旅费8,947元票据一组,证明原告为调查本案所支出的合理开支。

经庭审质证,二被告对证据1—4没有异议;对证据5没有异议,但招商广告是深圳荣事达公司发布,与二被告无关;对证据6没有异议;对证据7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关联性有异议,不能证明二被告侵权;对证据8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关联性有异议,已经超出了合理开支的范围。

被告叶维及答辩称:被告的工厂名称为“慈溪市观海卫镇百力电器厂”,被告生产的饮水机的商标字母组成为“ROSED”,无论其厂名还是商标均与“荣事达”注册商标没有任何相同或相似之处,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被告在商品中标明商品的制造商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被告与深圳荣事达公司于2006年3月1日签订了《委托加工制造饮水机的框架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被告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图纸生产饮水机。

在签订合同时,被告审查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虽然该公司未参加年检,但由于该委托合同签订于2006年初,而该公司未参加年检是在合同签订以后,同时现有的材料也能证明深圳荣事达公司是合法存在的,因此,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有效,被告的行为没有侵犯“荣事达”商标专用权。

本案应为深圳荣事达公司的名称与“荣事达”注册商标的侵权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叶维及为支持其抗辩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以下证据:1、深圳荣事达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深圳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以上证据证明深圳荣事达公司的主体资格,现仍是合法存在的企业;3、《委托加工制造饮水机的框架合同》,证明被告叶维及生产饮水机是经过依法授权的,被告叶维及的生产行为没有侵犯原告商标专有权。

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证据1—2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关联性有异议,年检材料表明深圳荣事达公司只是经过了2005年的年检,而且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地址根本就没有这个房号,登记的地址是虚假地址;对证据3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关联性有异议,协议里面所涉及的图纸就是侵权产品的图纸,该行为就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深圳荣事达公司在2006年没有年检,该合同无效。

被告邓承承对被告叶维及提交的证据无异议。

被告邓承承答辩称:被告销售的饮水机的商标与“荣事达”注册商标既不相同也不相似,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其销售的饮水机的制造商名称与“荣事达”注册商标相同,是深圳荣事达公司的名称侵犯了“荣事达”商标权,实际侵权人是深圳荣事达公司,而不是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邓承承未提供证据。

经审理查明: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合肥洗衣机总厂于1996年1月28日注册了“荣事达”文字商标,注册证号为810533,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1类,包括:饮水机、磁水器、消毒设备、厨房炉灶、电器炊具、家用干洗机、抽排油烟机、水暖设备。

2001年8月1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给本案原告。

2006年1月5日,原告对该商标申请了续展,续展注册有效期自2006年1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

被告叶维及为慈溪市观海卫镇百力电器厂业主,经营范围及方式为饮水机、电风扇、脱水机制造、加工。

2004年6月14日,深圳荣事达公司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厨具、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等。

该公司2005年进行了年检,2006-2007年度未年检。

2005年10月,深圳荣事达公司授权被告叶维及经营的百力电器厂生产销售ROSED牌饮水机,授权日期2005年10月到2008年9月底止,在此期间双方共同发展,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2006年3月1日,深圳荣事达公司与被告叶维及签订《委托加工制造饮水机的框架合同》,约定:深圳荣事达公司负责饮水机的开发、销售义务,被告叶维及按照深圳荣事达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成机,按照该公司的要求进行包装、发运。

被告每台机器收取20元的加工费。

原告发现慧聪商情广告上刊登了有关被控侵权饮水机的招商广告。

广告的内容主要是诚征全国各地经销商及知名OEM加盟专业压缩机制冷饮水机制造商。

在该内容旁落有被告叶维及经营的百力电器厂的名称、地址及电话等。

被告邓承承是被控侵权饮水机在辽宁地区的代理商。

原告于2007年8月16日在被告周淑兰经营的沈阳电子市场宇航电子器材商店购买了被控侵权的饮水机一台,在该产品及外包装上注明的ROSED商标下面均标有“深圳市荣事达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字样,其中作为企业字号的“荣事达”三字与其他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在字体、大小、颜色方面均一致,且与原告“荣事达”注册商标字体不同。

原告在开庭审理前撤回了对被告周淑兰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为本次诉讼支出差旅费及调查取证费共计9,247元。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第810533号《商标注册证》、《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核准续展注册证明》、慧聪商情广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授权书、《委托加工制造饮水机的框架合同》、销售单据、照片、票据、被告叶维及提供的深圳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当事人陈述及庭审笔录经庭审质证在卷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告依法享有“荣事达”注册商标专用权,其权利受法律保护。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二被告是否实施了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原告主张被告叶维及制造、被告邓承承销售的饮水机上注明的“深圳市荣事达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侵犯了原告的“荣事达”注册商标专用权。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商标侵权行为。

是否构成此种商标侵权行为,应符合下列构成要件:1、企业字号所使用的文字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2、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3、企业字号突出使用;4、该种使用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上述要件缺一不可。

本案中,被控侵权饮水机上标明的企业字号“荣事达”与原告的“荣事达”注册商标文字完全相同,该字号也使用在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饮水机上。

对于作为企业字号的“荣事达”是否存在突出使用的情形,本院认为,突出使用审 判 长 曹 岩代理审判员 侯 杨代理审判员 王 晶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杨翼飞是指企业名称中,与注册商标文字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字号相对于企业名称的其他组成部分在字体、大小、颜色等方面突出醒目,相关公众能够在对商品或服务的接触中迅速获得或着重注意到字号信息,并将这一信息与某个商标联系起来。

字号的突出使用字号起到了类似商标的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功能。

本案中,被告叶维及在制造的饮水机及外包装上使用企业名称时,作为企业字号的“荣事达”三个字在字体、大小、颜色均与企业名称中其他组成部分相同,且与原告享有的“荣事达”注册商标的字体并不相同。

被告叶维及在饮水机及其外包装上对字号的使用符合企业名称的使用规范,不存在突出使用的情形。

因此,被告叶维及在饮水机及其外包装上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不构成商标侵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