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绿化材料)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二、苗木质量要求:1、乔木质量(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3)主侧枝分布均匀;(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7)无病虫害;(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4)无严重病虫害;(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3)无明显碎块;(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三、验收细节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
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4)确定苗源地是否为约定的苗源地;(5)苗木上的喷漆或编号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6)大树和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中的绿化材料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中的绿化材料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绿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采用合适的绿化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中的绿化材料质量标准,包括苗木、草坪、地被植物和其他常用材料。
通过严格的质量标准,可以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景观效果和可持续性。
一、苗木质量标准苗木是园林绿化中最常用的植物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到绿化工程的成活率和景观效果。
根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苗木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植株健康:苗木应无病虫害,无明显机械损伤,根系发达,无明显缺根现象。
2. 枝干完整:苗木的主干应无明显皮层疮痂、枯死或断折现象,枝干应有一定的粗度和分支。
3. 叶片状况:叶片应鲜绿无凋落,且无病斑或虫害,叶片形态正常,大小适中。
4. 树形匀称:苗木应具备一定的树冠形态,整体树形应匀称美观,符合设计要求。
二、草坪质量标准草坪是园林绿化中常用的地被植物,其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草皮均匀:草坪应均匀细致,无明显单体死亡或黄化,无明显色差或瘢痕。
2. 根系牢固:草坪根系应发达且牢固,易于整块铺设,并能够稳定土壤,防止水土流失。
3. 耐热抗寒:草坪应具备一定的耐热性和抗寒性,能够适应不同气候条件下的生长。
4. 抗病虫害:草坪应无明显病害或虫害,保持健康的生长状态。
三、地被植物质量标准地被植物是园林绿化中常用的覆盖材料,其质量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覆盖效果:地被植物应具备良好的覆盖效果,能够有效遮盖土壤表面,减少水土流失。
2. 生长状况:地被植物应生长健壮,无明显病斑或虫害,叶片鲜绿且整齐。
3. 耐旱性能:地被植物应具备一定的耐旱性能,能够在炎热干旱的环境下正常生长。
4. 适应性广泛:地被植物应适应不同的土壤和气候条件,能够在各种环境下生长。
四、其他常用材料质量标准除了苗木、草坪和地被植物外,园林绿化工程中还常用到其他材料,如灌木、花卉、石材等。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时间:一.验收规范:1.专业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Ø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
P(大写)一般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
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2.1规格要求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2.2苗木外观要求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三、施工及验收要求1. 施工前准备: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培训、施工材料准备等内容。
2.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种子应具有发芽率和纯度。
3. 种植前土壤处理:应根据土壤检测结果进行改良,保证土壤的肥力和渗透性。
4. 种植穴(槽)的挖掘: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植物根系的生长空间。
5. 苗木运输和假植:应采取措施保护苗木的根系和冠部,防止受损。
6.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应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去除病虫枝、枯死枝等。
7. 各类植物的种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种植,注意植物的间距、排列和高度的搭配。
8. 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绿化效果。
9. 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包括浇水设施、照明设施、座椅等,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10. 工程验收:应在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绿化效果、附属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四、验收标准1. 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植物应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死亡率低。
2. 绿化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植物搭配合理,景观效果良好。
3. 附属设施的运行情况:设施应运行正常,无损坏,功能完善。
五、施工及验收管理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验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验收资质,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 验收结果应客观、公正,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苗木是园林绿化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园林景观的美观和植物的生长发育。
因此,对苗木的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苗木验收标准是指对苗木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苗木的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工程的要求,提高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下面将从苗木的外观质量、生长情况、根系状态、病虫害情况和苗木数量等方面,详细介绍苗木验收标准。
首先,对苗木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苗木的外观质量是指苗木的树形、枝干、叶片等外部特征。
在验收时,应选择树形良好、枝条粗壮、叶片鲜绿的苗木,避免选择受伤、畸形或有病虫害的苗木。
同时,还要注意苗木的表皮是否光滑、无明显裂纹和伤口,以及叶片是否饱满、无黄化和枯萎等情况。
其次,对苗木的生长情况进行验收。
生长情况是评定苗木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验收时,应选择生长势旺盛、枝叶茂密、幼苗生长点完整的苗木,避免选择生长不良、发育不健全的苗木。
此外,还要观察苗木的新梢是否有新长的嫩叶,以及树冠是否匀称、茂密等情况。
再次,对苗木的根系状态进行验收。
根系是植物的重要器官,对植物的生长具有重要影响。
验收时,应选择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干枯、无烂根的苗木,避免选择根系受损、根系缠绕、根系病害严重的苗木。
同时,还要观察苗木的根系是否紧凑、无土壤脱落和无土壤结块等情况。
另外,对苗木的病虫害情况进行验收。
病虫害是影响苗木生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验收时,应选择无病害、无虫害的苗木,避免选择受病害、受虫害严重的苗木。
同时,还要观察苗木的叶片、枝干、根系等部位是否有病斑、虫孔、虫粪等情况。
最后,对苗木的数量进行验收。
数量是验收苗木的基本内容之一。
验收时,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进行验收,避免数量不足或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况。
综上所述,苗木验收标准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对苗木的外观质量、生长情况、根系状态、病虫害情况和数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检验和评定,对于提高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规范标准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二、苗木质量要求:1、乔木质量(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3)主侧枝分布均匀;(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7)无病虫害;(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4)无严重病虫害;(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3)无明显碎块;(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三、验收细节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
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4)确定苗源地是否为约定的苗源地;(5)苗木上的喷漆或编号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6)大树和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一、苗木验收总体要求所有用于绿化工程和苗圃的苗木(草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带冠苗木必须生长势强,树冠端正,枝叶茂盛,无病虫害,无烧苗现象;截干苗木必须树干通直,分枝点合理,粗细均匀,无病虫害,树干、树皮无损伤。
2、带土球的苗木土球完整、且必须是原土;裸根根盘分布均匀、根系发达,无烧根现象。
3、包装、运输合理,到场苗木新鲜,无脱水现象。
二、苗木规格的类型⑴、苗木规格地上部分的类型1、规定高度的苗木此类苗木有针叶乔木和灌木,或者指阔叶乔木的定干高度。
2、规定干径的苗木此类苗木有乔木和独干灌木,乔木一般用胸径(离根径部1.2米的直径)来测量,灌木一般用地径(离根径部20cm的直径)来测量。
3、规定蓬径的苗木此类苗木一般指灌木或用于灌木栽植的乔木,修剪成型的球状植物,用于模纹栽植的植物。
4、规定分枝的苗木此类苗木一般指不便于测量的丛生灌木或丛生竹类。
⑵、苗木地下部分的类型1、带原土的土球此类苗木有常绿乔灌木和反季节栽植的所有树木。
2、裸根的根盘此类苗木通常指适宜季节栽植的普通落叶乔灌木。
三、苗木验收标准⑴、地上部分1、规定高度的苗木此类苗木其规格要求一般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用一定范围来规定的苗木,规定了其上下限;另一种是用单值来规定的苗木。
①规格用一定范围来规定的苗木,其验收要求:单株苗木下限不得低于低值5cm,上限不得高于高值IOen1。
并且批苗木有90%以上在规定规格范围内,否则,其批苗木为不合格。
②规格用单值来规定的苗木,其验收要求:单株苗木的高度和规定值相比,其正负误差不得高于5cm,否则,为不合格。
2、规定干径的苗木此类苗木其规格要求一般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用一定范围来规定的苗木,规定了其上下限;另一种是用单值来规定的苗木。
①规格用一定范围来规定的苗木,其验收要求:单株苗木下限不得低于低值3mm,上限不得高于高值5mm。
并且批苗木有90%以上在规定规格范围内,否则,其批苗木为不合格。
园林绿化苗木验收规范三篇
园林绿化苗木验收规范三篇篇一: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
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CJJ/T82-99的有关规定。
7、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Ø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P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1、进场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2、苗木外观要求: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园林绿化苗木验收规范
一常用苗木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南华强一期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仅适用于湖南华强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3.2 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3.3 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3.4 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3.5 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3.6 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3.7 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3.8 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3.9 干径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3.10 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3.11 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3.12 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3.13 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3.14 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3.15 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3.16 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3.17 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4、技术要求4.1 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4.1.l 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4.1.2 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4.1.3 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4.1.4 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 次;5年生以上含5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亩应经湖南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4.1.5 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株洲市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株洲市有关规定执行;4.2 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4.2.1 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湖南常用植物苗木清单;4.2.1.1 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轴的应有主干,主枝3 个至5个,主枝分布均匀,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以干径、树高、冠径、主枝长度、分枝点高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4.2.1.2 落叶大乔木慢长树干径5.0厘米以上,快长树干径7.0 厘米以上;落叶小乔木干径3.0厘米以上;常绿乔木树高2.5米以上;4.2.1.3 行道树用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规定指标为:落叶乔木类干径不小于7.0厘米,主枝3个至5个,分枝点高不小于2.8米特殊情况下可另行掌握;常绿乔木树高4.0米以上;4.2.1.4 高接乔木嫁接时间应在3年以上,接口平整、牢固;4.2.2 灌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4.2.2.1 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主枝数、蓬径、苗龄、高度或主枝长、基径、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4.2.2.2 丛生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技数不少于5个,主枝平均高度达到1.0米以上;4.2.2.3 匍匐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应有3个以上主枝达到0.5 米以上;4.2.2.4 单干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2.0厘米以上,树高1.2米以上;4.2.2.5 绿篱植篱用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冠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3年生以上;4.2.3 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4.2.3.1 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分枝数、主蔓直径、主蔓长度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4.2.3.2 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3个,主蔓直径应在0.3厘米以上,主蔓长度应在1.0米以上;4.2.4 竹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4.2.4.1 竹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竹叶盘数、土坨大小和竹秆个数为规定指标;4.2.4.2 母竹为2年至5年生苗龄;4.2.4.3 散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有竹秆1 个至2个;小型竹苗具有竹秆5个以上;4.2.4.4 丛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每丛竹具有竹秆5个以上;5、检验方法5.1 测量苗木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胸围钢尺,杆径10CM一下的乔木精确到0.2厘米,杆径10~30乔木读数精确到0.5 厘米;杆径30CM的乔木精确到1厘米,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枝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0厘米;5.2 测量苗木干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测量苗木基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5.3 测量乔木树高时不计徒长枝;5.4 测量灌高时,取每丛3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5.5 测量冠径和蓬径,取树冠灌蓬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1.5;5.6 检验苗木苗龄和移植次数,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5.7 4.l.3 条内容用感观检测;6、检验规则6.1 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应对需方提供苗木的树种、苗龄、移植次数等历史档案记录;6.2 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要逐株进行检验;6.3 成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1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6.4 同一批出圃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6.5 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成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0.5%;6.6 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出圃苗木合格与不合格;当检验工作有误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需进行复检时,以复检结果为准;6.7 涉及出圃苗木进出国境检验时,应事先与国家口岸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联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履行植物进出境检验手续;6.8 苗木出圃应附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一式三份;其格式按法定文本;7、标志、掘苗、包装、运输和假植7.1 标志7.1.1 苗木应带有标志牌7.1.2 标志牌上印注内容:苗木名称、拉丁学名、起苗日期、数量、植物检验证号和发苗单位;7.1.3 标志牌挂设苗木种类或包装件数为单位;7.2 掘苗7.2.1 苗木的适宜掘苗时期,按不同树种的适宜移植物候期进行;7.2.2 起掘苗木时,当土壤过于干旱,应在起苗前3天至5天浇足水;7.2.3 常绿苗木、落叶珍贵苗木、特大苗木和不易成活的苗木以及有其它特殊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带球起掘;7.2.4 带土球苗木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基径的8倍至10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7.2.5 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基径的8倍至10倍,尽量保留护心土;7.2.6 苗木起掘后应立即修剪根系,同时适度修剪地上部分枝叶,根系断面达2.0厘米以上应进行药物处理;7.2.7 裸根苗木掘取后,应防止日晒,进行保湿处理;7.3 包装7.3. l 裸根苗木起运前,应适度修剪枝叶、绑扎树冠,并用保湿材料覆盖和包装;7.3.2 带土球土台苗木,掘取后立即包装,应做到土壤湿润、土球土台规范、包装结实、不裂不散;7.4 运输7.4.1 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苗木曝晒、风干、雨淋和机械损伤;7.4.2 苗木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土台及包装完好无损;7.4.3 苗木的体量过大或土球直径超过70厘米以上,应使用吊车等机械装卸;7.5 假植7.5. l 苗木运到栽植地应及时进行定植,不能及时定植时,应进行临时性假植;7.5.2 苗木秋季起苗待翌春后栽植时,应进行越冬性假植处理;5.1.2 灌水、排涝5.1.3 中耕除草5.1.4 施肥及土壤改良5.1.5 更新、调整和伐树“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a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酸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澳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b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5.1.7 防寒5.2 园林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5.2.1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5.2.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5.2.3 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5.2.4 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5.2.5 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5.2.6 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5.2.7 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5.2.8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5.2.9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草坪与地被规程规范1首页1.04本规程规范适用于本园区的园林绿化任务;第二章草坪的建造第一节草坪建造的原则第二节草种的选择品种间的混合:若同一个草种内的不同品种各有特殊的优点或所施工的草坪小坏境变化多端时,可以用混合品种,各品种比例根据具体情况环境与品种特性而定;2.2.5“先锋”草种的应用:萌发速度快,小苗木生长速度快的草种可用作“先锋”草种;应根据最终草种混入适当比例的“先锋”草种;2.2.6“缀花”草坪中自然生长的可起“缀花”作用的野生种类可根据需要适量保留;第三节土壤的整理a、与原有树木的关系:草坪面与原有树木种植高度不一致时,必须处理好与原有树木的关系尤其是古树,若草坪低于原地面,需在树干周围保持原高度,向外逐渐降低至草坪高度,若落差较大;则应根据树冠大小,在适当的半径处叠起台阶或采用其它有效的方法免使根系受害,若草坪面高于原地面,需在合适的半径处筑起围墙;b与路面、建筑物的关系:草坪周边高度应略低于路牙、路面或落水的高度,以灌溉水不致流出草坪为原则;或加大坡度或砌起围墙第四节种草的方法a、草皮卷和草块的质量要求:覆盖度95%以上,无杂草,草色纯正;根系密接,草皮或草块周边平直、整齐;b、铺草质量:草坪土质应与草皮或草块的土质相似,质地、肥力不可相差较大;草皮卷和草块的运输、堆放时间不能过长,以草挺拔鲜绿为标准;铺设时各草皮草块间可稍留缝隙,不能重叠;草块与其下的土壤必须密接,可用碾压、敲打等方法,由中间向四周逐块铺开,铺完后及时浇水,并持续保持土壤湿润直至新叶开始生长;c、铺草时期:返青后一月至枯黄前一月之间均可铺植;——5mm杂草种子较少的细沙土壤;铺后及时喷水;出苗前后必须始终保持地面湿润;a、播种时期:冷季型草8月下旬-9月上旬b、播种量:草地早熟禾5-15克/平方米高羊茅20-35克/平方米黑麦草20-30克/平方米葡甸翦股颖3-7克/平方米c、种子质量要求:80%以上发芽率,杂草种子含量低于0.1%;d、播种质量要求:种子分布要均与,覆土厚度要一致3-5mm播后压实,及时浇水,出苗前后及小苗生长阶段都应始终保持地面湿润,局部地段发现缺苗时需查找原因,并及时补播;a、分栽时期:冷季型草地4-9月b、分栽密度:草地早熟禾15cm15cm穴栽;葡甸翦股颖20cm20cm穴栽,每穴或每条的草量视草源及达到全面覆盖日期的长短而定;草源充足、要求见效快的草量需多,反之则少;c、草源质量要求:所用草源覆盖度高,无杂草,叶色纯正,尽量缩短从掘苗至种植后浇水的间隔时间,以浇第一次水时80%以上的叶片生长正常为标准;d、浇水与平整:栽后立即浇水,一周内连浇2-3次,然后平整地面,使因栽植时或因浇水时某些不平整的地面达到平整要求;第五节围栏的建立第三章草坪的养护管理第一节养护管理的原则第二节灌水“跑水”.用喷灌方式灌水要注意是否有“死角”,若因喷头设置问题,局部地段无法喷到时,应人工加以浇灌;第三节施肥a、高质量草坪在返青前施腐熟粉碎的麻渣等有基肥,施肥量50-200克/平方米;b、修剪次数多的早熟禾草坪,当出现草色稍浅时应施氮肥,以尿素为例,每平方米约10-15克,八月下旬修剪后应普遍追氮肥一次;c、冷季型草:主要施肥时期9、10月,以氮肥为主,3、4月视草坪生长状况决定施肥与否,6-8月非特殊衰弱草坪一般不必施肥;a、撒施:无论用手撒或用机器撒都必须撒匀,为此可把总施肥量分成二份,分别以相互垂直方向分两次分撒;注意切不可有大小肥块落于叶面或地面;避免叶面潮湿时撒肥,撒肥后必须及时灌水;b、叶面喷肥:全生长季都可用此法施肥,根据肥料的种类不同,溶液浓度约为0.1-0.3%喷洒应均匀;“草情”而定,通过补肥,使衰弱的局部与整体的生长势达到一致;3.3.6 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3.3.7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g/m2至150g/m2,或施10g/m2尿素或10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至3次,每次约10g/m2至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g/m2尿素;3.3.8 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第四节剪草4.1.1 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4.1.2 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4.1.3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a野牛草:全年修剪木少于3次,自5月至9 月,最后一次修剪不晚于9月上旬;b大羊胡子:基本上可以不修剪,为提高观赏效果一年可修剪2次~3次;c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厘米至10厘米;4.2剪草注意事项a、剪草前需彻底清除地表石块,尤其是坚硬的物质;b、检查剪草机各部位是否正常,刀片是否锋利;c、剪草需在无露水的时间内进行;d、剪下草屑及时彻底从草坪上清除;e、剪草时需一行压一行进行,不能遗漏;某些剪草机无法剪到的角落需人工补充修剪;第五节病虫害防治3.5.2 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3.5.3 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情适时喷药;3.5.4 草坪害虫主要有:蛴螬、蚜虫、螨类、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等,其主要防治方法参考表3;3.5.6 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第六节除杂草3.6 补植3.6.5 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3.6.6 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3.6.7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3.6.8 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第七节清理第八节复壮与更新第四章地被与地表植物第一节应用地被植物的原则第二节几种地被植物的运用范围与管理要求第三节自生地被植物的利用第四节露地栽培花卉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第五节垂直绿化“上攀”和“下垂”方式进行,高层建筑宜于每20m处加设种植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种植槽,并配有浇灌设施;第六节斜面护坡绿化第七节种植顺序要求第八节屋顶绿化二园林景观植物验收规范1.树种选择所有植栽尽量选择符合当地生态及气候条件之种类.2.植物材料规格术语说明1树高、冠宽、冠厚、尺寸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2树高自然高、稍高、高、苗高指修剪后梢顶至地面的高度;3冠宽树冠宽、树宽指树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4树干直径1.3米高直径、干径指树干离地面1.3米处的直径平均值特殊情形,另定者不在此限双干、多干或分枝树,则以断面积推算之;5冠厚树冠厚,指树冠厚度的尺寸;6护根土球宿土球、土柱指移植前后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的直径平均值;3.植物材料检验标准植物材料使用前,无论新植、补植、换植均应经甲方检验认可,不合格者应随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若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使用:1 不符合规格尺寸者;2 有显着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3 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4 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5 剪型类植物材料,其形状不显着或损坏原型者.6 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7 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8 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9 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10 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者;4.土球挖掘标准1挖掘树木,应按树木胸径的 8-10 倍为土球的直径,其深度视其树种根盘深浅而定;2士球挖妥后,应先用草包包裹土球,再用草绳捆扎,先横扎;再斜扎,交叉密扎,按三角或四角捆扎法完成土球包装,最后以绳子绑住树干固定之后,方可挖倒树木取出,取出后进行土球底部包装应以不露土为准3树木下面的直根或较粗的根应以钢锯锯之,切口整齐,不可撕裂,尤不可以用圆锹乱砍.4树木倒地后,阔叶树应剪除叶片及幼枝.针叶树则不可剪.5修剪枝条应以保持树姿优美为要,保留粗枝剪除不良枝条,侧枝以外小枝.应使树冠易通风透光并防止病虫害发生.5.植物材料运输标准1大乔木类运输时应预先包扎树干和树冠,以免影响成活率及树姿变形; 2大树应以吊车吊运,搬运时应注意枝条不可折断,土球尤不可破裂;3运输时应由车身偏后顺序往前装载, 树枝不可逆风而装;1 若在24小时内不能运达现场的,应在途中及时检查并采取保湿措施.2 若树冠超出车辆过长、过宽、过高者,应用显着标记标示;6.现场整地标准1整地之地形必须配合植栽图面所示;2整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为粗整地及细整地;粗整地所回填的土应用不含任何垃圾的纯净土,完成浇水夯实后,方可再进行细整;细整地的回填土应加入植物所需的有机质,有机质含量应不少于3立方/100平方; 3整地之地形应考虑泄水坡度及土壤安息角,如为坡地其坡度应平顺完整,除图面特别标示外不可颠簸凹凸不平;4整地时,应在地形谷地处设置导沟,以便导引排水,避免地面径流直接冲刷;7.种植穴开挖标准1植穴位置必须配合植栽图面及地下、地上土木建筑物电杆等平衡配置图,可以酌予调整株距,若考虑到将来树冠、根系的发展,可以稍作移位;2植穴深度宽度,应按土球四周及底部平均预留10-20CM宽度的标准开挖,以便回填客土,余土除土质优良者不可回填;若废土量多而影响排水,整地时,应运离工地;3植穴客土应为含有机质的砂质壤土,其它均不得使用;4客土和规定回填植穴内的砂质壤土,应检除石砾、水泥块、砖块及其它有害杂质才可以使用,加入的有机质应不少于总土量的1/4;5大乔木的植穴深度最好为1M至1.2M;植穴最底层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层;6灌木的植穴深度最好为35Cm至45Cm;植穴最底层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层;7地被草坪的客土厚度至少10cm;8.植物栽植标准1应配合植栽图面所示,先栽植较大型主体树木,而后配置小乔木及灌木类;2植物材料应垂直埋入土中,植深应低于植穴上线5-10Cm为原则,不得过深过浅,更应考虑新填土壤日久下陷的幅度;3种植时植穴底部应先置松土10-20Cm厚,回填应使用所定分量之肥料混合土,四周土壤应分次埋下,同时灌水充分夯实,夯实时应注意避免伤及根系及护根土球,然后表面再置一层松土,以利吸收水分空气;9.支柱规格标准1支柱宜于定植时同时设立,植妥后再加打桩,以期固定;2坡地栽植,应注意雨水排除方向,以避免冲失根部土壤;3杉木桩长至少应2m,水平撑材长应60Cm以上,末径应在5Cm以上,并应剥皮清洁后刷桐油防腐;4粗头削尖打入土中,以期牢固,打入土中深度应在50Cm以上,并应在挖掘30cm后以木槌槌入;5支柱应为新品,有腐蛀折痕弯曲及过分裂劈者不得使用;6支柱与水平撑材间应用铁钉固定,后用铁丝捆牢;7支柱贴树干部位加衬垫后用细麻绳或细棕绳紧固并打结,以免动摇;10.后期管理、保护、抚育标准1 树木花草保养保护期,自全部种植工程完工检验合格起算12个月;而补植部分自复检合格日起算12个月;2管理:统包商应负责保护保养管理一切工作;包括平时浇水,排水、预防人畜危害、风害、病虫害防治、修剪中耕除草等,浇水之次数视树种及天气而定,除非天雨,否则应在栽植后一星期内天天浇水一次,第二星期约二天一次,第三星期约每星期一~二次,最重要者为视土壤湿度而定;追肥须在栽植成活后60天方可施行,化学肥料则须在栽植成活三个月后方可施用,承包商并应按植物之习性决定肥料之种类及用量;如发现树木动摇或倾斜时,随时扶正踏实,重新固定支柱,捆扎用麻绳松脱时应随时重新捆紧,腐烂部分则应更新;3 定期查验;树木每月、草花每旬查验一次,并应作查验记录;4 统包商应在种植工程完工估验后半年内按原设计植物及其所定规格负无偿补植换植责任;5完工检验时发现不符规定者,应立即换植;查验时发现稍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者应立即换掉,发现枯死、半枯无养活希望者,应立即补植;草本花卉因带土或管理不良呈半枯萎状态影响开花时必须按照业主/顾问机构指示随时换植;11.其它在图面及施工说明书或细则上未指定之工作,但在一般园艺技术上必需要做之工作,则应随时听从业主/顾问机构指示办理;。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二、苗木质量要求:1、乔木质量(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3)主侧枝分布均匀;(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7)无病虫害;(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4)无严重病虫害;(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3)无明显碎块;(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三、验收细节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
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4)确定苗源地是否为约定的苗源地;(5)苗木上的喷漆或编号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6)大树和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一、苗木品种确认
1.验收人员应对进场苗木进行品种识别,确保所进苗木与合同或设计规定的品种一致。
对于不易区分的品种,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品种证明文件。
二、规格尺寸检查
1.根招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对苗木的高度、冠幅、地径等规格尺寸进行测量,确保符合要求。
2.对于特殊造型苗木,应检查其造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生长状况评估
1观察苗木的整体生长状况,要求枝叶茂盛、色泽正常,无明品的生长不良现象。
2.对于新移栽的苗木,应检查其移栽后的生长恢复情况。
四、病虫害检查
1.仔细检查苗木的叶片、枝干等部位,确保无病虫書症状。
2.对于疑似病虫害的苗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防治措施,并在进场后进行陶离观察。
五、土球完整度
1.对于带土球的苗木,应检查士球的完路度,确保土球不散裂、无破损。
2.士球直径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土球内土壤应湿润、无杂质。
六、根系状态观察
1. 观察苗木的根系情況,要求根系发达、无折断、无严重病虫害。
2.对于裸根苗木,应检查其根系是否完整,无损伤。
七、运输损伤记录
1.检直苗木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出现损伤,如折断擦伤等,并做详细记录。
对于有损伤的苗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处理措施,并在进场后进行养护管理。
八、合格标准说明
1.以上各项检查均符合要求的苗木,视为合格苗木。
2.对不合格的苗木,应拒绝进场,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指施。
3.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效果。
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规范
欢迎共阅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二、苗木质量要求:三、1、乔木质量四、(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五、(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十八、(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十九、(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二十、(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二十一、(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二十二、3、地被质量二十三、(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二十四、(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二十五、(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二十六、(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三十八、6、其它三十九、(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四十、验收细节四十一、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
四十二、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四十三、(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四十四、(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四十五、(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则的应用钢钎插入包装内,凡土球较软或可扎透者,应打开包装作进一步查验;五十七、(5)对吊装时土球与树干晃动的苗木,应作仔细检查,防止假土球苗;五十八、(6)查看是否有地苗冒充假植苗的情况,假植苗的判断方法如下:五十九、①土球周围有大量未被斩断的毛细根;六十、②较大的根系有以前断根的痕迹,且断口处有毛细根生长;六十一、③新斩断的根系中截面直径没有超过1.5cm的。
六十二、4、认真检查是否有局部脱皮苗、假皮苗及顶梢损伤后用棍绑缚的常绿针叶苗木,查看树干有无翘皮、裂皮,有无小铁钉固定痕迹。
六十三、5、树干处理过的苗木:六十四、(1)草绳缠干苗木,应解开草绳检查是否有干皮破损、假皮,或虫孔、虫卵;1.乔木(1(22、灌木对进场灌木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冠幅测量要将灌木正常展开后,以十字交叉的方式测量两次冠幅,取其平均值,偏冠苗木除外。
最新园林绿化苗木进场验收标准
一、苗木进场验收标准二、苗木质量要求:1、乔木质量(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3)主侧枝分布均匀;(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标准要求、包装不松散;(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7)无病虫害;(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4)无严重病虫害;(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3)无明显碎块;(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三、四、验收细节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
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检验检疫证,做以下判断:(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4)确定苗源地是否为约定的苗源地;(5)苗木上的喷漆或编号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6)大树和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是园林绿化工程中常用的植物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绿
化工程的成败。
为了保证绿化工程的质量,对苗木的验收工作显得
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苗木验收的标准和要点。
首先,对苗木的外观进行检查。
苗木的外观应该健康、无病虫害、无明显伤痕,叶片应该饱满、色泽良好,枝干应该直挺、无歪曲。
苗木的叶片和茎干应该有自然的光泽,不应该有黄化、枯萎等
现象。
其次,对苗木的根系进行检查。
苗木的根系应该发达、无病虫害,根系应该紧密、无空洞,且不应该有腐烂现象。
苗木的根系应
该与土壤紧密结合,如果是容器苗,容器周围的土壤应该是湿润的,但不应该有明显的积水现象。
然后,对苗木的生长情况进行检查。
苗木的生长情况应该符合
其生长特点,苗木应该有一定的生长势头,不能是停滞不前的状态。
苗木的生长情况还可以通过观察新梢的生长情况来判断,如果新梢
的生长情况良好,说明苗木的生长状态良好。
最后,对苗木的标识和数量进行核对。
在验收苗木时,应该对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苗木的标识清晰、准确,数量与合同一致。
总之,苗木的验收工作是绿化工程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才能保证绿化工程的质量。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在苗木验收工作中有所帮助。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前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是确保园林项目质量、美观和环境效益实现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验收前准备1. 材料准备工程施工验收前,应准备好相应的验收文件、工程图纸、计划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2. 现场准备验收前,应对园林绿化工程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区域干净、整洁。
三、质量验收要求1. 植物与苗木1.1 植物品种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生长特性。
1.2 栽植时,应保证植物的姿态和位置与设计图纸一致,同时注意栽植深度。
1.3 绿化区域内的苗木应保持充足的生长,并符合土壤要求。
1.4 草坪应均匀、牢固,无明显枯黄或积水现象。
2. 土壤2.1 施工前,应对土壤进行准确的检测和分析,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适当的处理。
2.2 所用土壤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良好的通气、透水性能。
2.3 施工后的土壤应平整、无结块、无杂质。
3. 灌溉系统3.1 灌溉系统应满足园林绿化的需水量,并具有合理的设计和稳定的运行。
3.2 管道、喷头和电气设备应完好无损,并具备耐用性和可靠性。
3.3 灌溉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对植物和土壤质量造成损害。
4. 道路及人工结构物4.1 道路应平坦、整洁,无明显裂缝或坑洼。
4.2 阶梯、栏杆、亭子等人工结构物应稳固、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
4.3 人行道、步道和停车区域应铺设整齐、美观,保证安全和通行的便利。
四、文化与环境验收要求1. 园林景点与装饰1.1 景点和观赏点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具有明显的美学设计和观赏性。
1.2 绿化区域内的文化装饰物应布局合理,体现园林绿化的主题和特色。
2. 环境保护2.1 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
2.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后,应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验收资料。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苗木是园林绿化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成败。
因此,对苗木的验收标准必须严格规范,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苗木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一、外观要求。
1. 苗木的外观应该健康、繁茂,叶片应该饱满、色泽鲜艳。
2. 苗木的树干应该挺拔、无病无虫,根系应该完整、无明显病害。
3. 苗木的整体形态应该符合品种特征,不应有明显的畸形或变异。
二、生长情况。
1. 对于苗木的生长情况,应该进行全面观察,包括树冠的形态、树干的粗细、根系的生长情况等。
2. 应该检查苗木的生长点是否完整,有无受损或破坏的情况。
3. 对于苗木的生长状况,应该根据不同品种的特点进行具体评估,确保苗木的生长潜力。
三、健康状况。
1. 苗木的健康状况是验收的重点,应该仔细检查苗木的叶片、树皮、树干等部位,是否有病虫害的迹象。
2. 对于苗木的病虫害情况,应该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苗木没有潜在的健康隐患。
3. 对于苗木的健康状况,应该进行专业的鉴定,确保苗木符合植物检疫要求。
四、标识要求。
1. 对于验收合格的苗木,应该进行统一的标识,包括品种、规格、生产单位等信息。
2. 标识应该清晰、醒目,便于后续的管理和使用。
3. 对于不合格的苗木,应该及时进行标识和处理,以免影响整体工程的质量。
五、验收记录。
1. 对于每一批次的苗木验收,应该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验收时间、地点、负责人等信息。
2. 验收记录应该真实、准确,便于后续的跟踪和管理。
3. 对于不合格的苗木,应该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处理,以便追溯和整改。
六、其他要求。
1. 对于苗木的运输、存放、管理等环节,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苗木的质量不受损。
2. 对于苗木的使用和养护,应该进行详细的指导和管理,以确保苗木的良好生长和发育。
综上所述,苗木验收标准是园林绿化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严格执行验收标准,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重视苗木验收工作,确保每一棵苗木都能为城市绿化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
3
1.
2.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
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
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
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更换,经甲方同意保留,可按结算价的50%处理。
三、草坪、地被
1.草坪表面应平整,无因局部破坏后留下的凹凸,生长应茂盛,色泽正常,无病
虫害,无局部枯黄,没有因肥效不均出现的黄绿相间;
2.草坪应经常修剪,草深不得超过10cm,应经常清除杂草,每平方米内杂草不
得超过2株;
3.每平米内地被覆盖率,成坪期应达到95%以上。
苗木验收标准
苗木验收标准一、引言。
苗木是园林绿化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绿化工程的成败。
因此,对苗木的验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从苗木的外观、生长情况、根系等方面,详细介绍苗木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二、外观验收。
1. 苗木整体外观应健康、繁茂,叶片应鲜绿,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2. 苗木树干应直立,无明显倾斜和裂口,树皮应光滑、无病斑。
3. 苗木的枝条应分枝均匀,无枯枝和折枝,枝条应柔韧而有弹性。
4. 苗木的树冠应丰满,形态美观,不应有明显的空洞和稀疏。
三、生长情况验收。
1. 苗木的生长情况应符合相应的生长季节,对于落叶乔木,应有完整的冠幅和鲜绿的叶片;对于常绿乔木,应有饱满的叶片和健康的枝条。
2. 苗木的生长状态应符合相应的规格要求,对于定植苗木,应有明显的生长点和新梢,生长势旺盛;对于容器苗木,应有完整的根系和适当的地上部分。
3. 苗木的生长环境应符合其生长需要,对于阳光喜欢的植物,应有充足的阳光照射;对于喜阴的植物,应有适当的遮荫。
四、根系验收。
1. 苗木的根系应发达,无明显的病害和虫害,根系颜色应鲜白,无腐烂和破损。
2. 苗木的根系应与地面接触良好,无空心和松动现象,苗木定植后能够迅速扎根。
3. 苗木的根系应与容器或土壤紧密结合,无明显的盆栽土或土壤脱落。
五、结语。
苗木验收是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合格的苗木是绿化工程成功的基础。
只有严格按照苗木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才能确保苗木的质量和绿化工程的效果。
希望各位工程师和施工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苗木验收标准,为城市绿化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园林绿化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验收规范园林绿化验收规范园林绿化是指对园区、小区、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进行绿化美化的活动。
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进行园林绿化项目验收时,需要根据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评估和确认,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
下面,将介绍园林绿化验收的规范。
一、验收的时间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应在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后进行,验收时间一般应在植物生长季节内进行。
一般来说,初春和秋季是比较适宜的验收时间段。
因为在这两个季节,气温适宜、降雨适中,对于植物的存活和生长有较好的帮助。
二、验收的标准1. 植物标准验收时需要对绿化区域的植物进行评估,包括树木、绿篱、花草等。
主要评估指标包括生长情况、苗木健康状况、成活率等。
初步验收时,要对树木、苗木的枝干有无折断、断裂现象进行检查;观察苗木的叶绿素含量、枝芽生长情况和抗性。
成活率一般要求在85%以上。
2. 土壤标准土壤的质量对于植物的生长至关重要。
因此,验收时需要对园区的土壤进行评估。
主要评估指标包括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pH值等。
土壤质地应为适合植物生长的疏松土壤,有机质含量应达到一定水平,一般要求在2%以上,pH值应在适宜的范围内,一般为5.5-7.5范围内。
3. 灌溉标准灌溉是植物生长的重要环节,验收时需要对园林绿化项目的灌溉系统进行评估。
主要评估指标包括灌溉系统的设计合理性和灌水效果。
灌水效果应满足植物的生长需要,一般要求每次灌溉能够保持土壤湿润,但不出现积水现象。
4.景观标准园林绿化项目的最终目的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因此,验收时需要对景观效果进行评估。
主要评估指标包括景观设计的美观性、景观设施的完善性等。
景观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创造出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
三、验收的程序1. 准备工作验收前,需要梳理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绿化项目的设计、施工合同、验收条件等,以便于对照评估。
2. 实地检查验收时,需要对绿化区域进行实地检查,对植物、土壤、灌溉、景观等方面进行评估。
园林绿化苗木验收规范
(一)常用苗木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南华强一期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得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仅适用于湖南华强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苗木类型按苗木得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按苗木得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
2 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得树形呈丛生状得苗木、3、3 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得苗木。
3。
4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得苗木。
3。
5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得树形呈匍匐状得苗木、3.6 小乔木自然生长得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得乔木。
3。
7中乔木自然生长得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得乔木。
3.8 大乔木自然生长得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得乔木。
3。
9 干径(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得直径。
3.10 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得直径。
3、11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
3米处得直径。
3、12 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得直径。
3。
13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得直径。
3。
14 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得垂直高度。
3.15 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得最下分枝点得垂直高度。
3、16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得垂直高度。
3。
17 移植次数苗木培育得全过程中移植得次数。
4、技术要求4.1 对使用苗木得基本要求4.1、l 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得树种。
4、1。
2 使用苗木得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与质量。
4、1。
3应用得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 使用得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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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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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
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Ø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
P(大写)一般
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
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2.2.2进场苗木为地苗时应保留骨架,避免形成独干,应满足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等外形要求。
2.3土球要求
2.3.1进场苗木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
2.3.2土球直径和土球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2.3.3无设计要求时,土球规格应满足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要求,土球直径为胸径
的8—10倍,苗木为落叶树种时为8倍,苗木为常绿树种时为10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 4/5 以上。
(此条主要针对地苗)
2.3.4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胸径的 8 倍至 10 倍,尽量保留护心
土。
2.3.5土球含水量适中,不应过干活过湿。
2.4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
外埠苗木进入项目所在地城市应经法定植物检
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
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5进场苗木为行道树时,苗木分枝点高不小于 2.3 米(特殊情况下可另行掌
握)。
2.6运输要求
2.6.1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度和
湿度,防止苗木曝晒、风干、雨淋和机械损伤。
2.6.2苗木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及包装完好无损。
2.6.3苗木的体量过大或土球直径超过 70 厘米以上,应使用吊车等机械装卸。
2.6.4苗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晒、防风吹;对于不采取遮盖
措施的苗木可以拒收。
2.7修剪要求
苗木在掘苗后装车前必须进行适度修剪。
3.灌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3.1规格要求
3.1.1冠幅应达到设计要求。
3.1.2高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2外观要求
3.2.1树形饱满,生长势良好,叶色正常,无枯枝败叶及明显病虫害。
3.2.2无影响树形的折枝、断枝现象。
3.3土球要求
3.3.1灌木球及大灌木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
3.3.2对于扦插的小灌木,验收时应检查扦插苗的根系是否发育良好,根系发育
不好的苗木可拒收。
3.3.3对于裸根栽植的灌木,如球根、宿根类等,不应损伤根部。
3.3.4土球含水量应适中,不影响装卸和栽种。
3.4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
外埠苗木进入项目所在地城市应经法定植物检
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
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5运输要求
3.5.1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度和
湿度,防止苗木曝晒、风吹雨淋。
3.5.2苗木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及包装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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