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概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法律概论
1、A 法制就是指法律制度。
2、C 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社会主义的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
3、“治法”是相对“人治”而言的。
4、“法治”和“法制”是紧密相联的。“法治”应以“法制”为基础。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视为由以下法律规范构成:1)关于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2)关于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的法律;3)关于市场秩序的法律;4)关于宏观调控的法律;5)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等。
6、法律部门组成的集合体,由民法、商事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等构成。
7、C 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它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B 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它是调整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上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部门。
9、不论何种经济成分,只要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都受到法律保护。
10、违法行为法定即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由法律明示。
11、C 企业依企业法设立包括:其一,所设立的企业应属企业法规定的企业形态;其二,所设立的企业具备企业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12、C 依投资承担责任分企业的组织形式有:1)公司;2)合伙企业;3)合作社企业;4)独资企业。
13、C 依所有制不同形式,企业有:1)全民所有制;2)集团所有制;3)私营企业;4)中外合资经营;5)中外合作经营;6)外资企业。
14、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法人是组织。
15、企业法人是法人的一种,指依法设立,从事营业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16、C 我国的法人分为:1)企业法人;2)机关法人;3)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17、C 企业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义务主体主要表现在:1)自己的组织机构;2)自己的财产;3)独立承担责任。
18、企业法定代表是法人必设的代表机关。
19、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法人企业的代表。
20、C 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C 企业法人的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2)有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章程;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A 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批准登记后,发生效力。
23、企业法人能力是指,企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24、企业法人权利能力的内容:1)民事权利能力;2)行政经济权利能力;3)诉讼权利能力。
25、企业法人行为能力是指,企业以自己的意思表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
26、设立企业必须经过申请、审批和登记三个法定程序。
27、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28、企业的分立是指一个企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
29、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1)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2)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3)依法被宣告破产;4)其他原因。
30、企业解散或者被撤销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指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31、企业经营权的核心是一种财产权,而不是一种管理权。
32、C 财产权即一般意义上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33、C 企业的义务:1)对国家的义务;2)对社会的义务;3)对职工的义务。
34、所谓国有企业的自负盈亏责任是指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从事盈利性的经营行为,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35、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应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
36、厂长是企业的法宝代表人,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党委书记处于核心地位。
37、厂长行使下列职权:1)审查企业各项计划;2)行政机构设置;3)任免或聘任副厂级领导干部;4)任免或解聘中层干部;5)提出工资调整方案等福利;6)依法奖励职工。
38、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审议厂长关于企业方针、规划、计划、技术改造方案;2)审查同意和否决工资方案;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生活事项;4)评议监督、奖惩和任免干部建议;5)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9、国有资产包括:1)国家对企业的投资;2)国家对企业投资形成的收益;3)依法认定的国有资产。
40、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
41、企业法人财产包括:1)国家投入部分;2)国家投入部分的增值和企业在经营中负债所形成的财产。
4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43、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44、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审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
45、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6、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7、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1)股东会;2)董事会和董事长;3)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4)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48、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是;1)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2)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三年。
49、所谓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50、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3至9人组成。
51、股东大会为公司的必设权力机关,年会每年召开一次。
52、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在会议召开前30日前通过各股东。
53、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一股份有表决权。
54、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等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5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为5人至19人。
56、董事的职权:1)出席董事会会议;2)表决权;3)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提议权;4)通过董事会行使职权而行使权利。
57、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58、监事会为公司的必设并常设的监察机关,其成员不少于三人。
59、公司分配当年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60、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应由公司权力机关决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股东会决定,股份有限公司由其股东大会决定。
61、破产案的申请是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
62、法院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对此序以审查。
63、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全体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机关。
6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65、以下四种情况应召开债权人会议:1)法院决定召开的;2)债权人会议主席;3)破产清算组;4)占法定比例以上债权人请求。
66、召开债权人会议,应当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
67、债务企业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能超过两年。
68、法院自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破产清算组。
69、按下列顺序清偿:1)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欠税款;3)破产债权。
70、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71、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1)是一种民事行为;2)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3)当事人就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72、合同法的特殊原则:1)自由原则;2)平等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尊重公共秩序与社会公德原则。
73、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以与要约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要约明确的有效期内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
74、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75、经济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76、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和其它补救措施。
77、违约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金额钱的责任形式。
78、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违反经济合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以其相应在价值的财产给受害人以补偿的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