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规范资料
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规范资料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1.2职业定义从事卷烟市场营销及管理活动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三个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信息,并作出正确判断、分析和推理的能力;具有准确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文字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具有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鼻、眼等器官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
1.6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学时。
晋级培训者,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卷烟商品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要求具有标准理论教室,具有本职业工作所需的常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多媒体设备等。
1.8鉴定要求从事本职业人员。
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从事本职业见习期满1年的人员;(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中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规范资料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1.2职业定义从事卷烟市场营销及管理活动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三个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信息,并作出正确判断、分析和推理的能力;具有准确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文字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具有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鼻、眼等器官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
1.6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学时。
晋级培训者,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卷烟商品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要求具有标准理论教室,具有本职业工作所需的常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多媒体设备等。
1.8鉴定要求从事本职业人员。
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从事本职业见习期满1年的人员;(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中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规范.
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规范(试行稿)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规范一、适用对象:从事卷烟商品销售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种)见习期满一年的人员;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三、考生与考评员比例:1.知识:15∶1;2.技能:1∶3。
四、鉴定方式:1.知识:笔试;2.技能:笔试与实际操作。
五、考试要求:1.知识要求: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2.技能要求:按实际要求确定时间;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鉴定内容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规范一、适用对象:从事卷烟商品销售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2.初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3.中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考生与考评员比例:1.知识:15∶1;2.技能:1∶3。
四、鉴定方式:1.知识:笔试;2.技能:笔试与实际操作。
五、考试要求:1.知识要求: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2.技能要求:按实际要求确定时间;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鉴定内容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规范一、适用对象:从事卷烟商品销售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2.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考生与考评员比例:1.知识:15∶1;2.技能:1∶3。
四、鉴定方式:1.知识:笔试;2.技能:笔试与实际操作。
烟草行业烟草销售范本
烟草行业烟草销售范本1. 前言烟草销售是烟草行业最为基础和重要的环节之一,为了规范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了烟草销售范本。
本范本适用于各类零售商、批发商以及其他烟草销售机构。
2. 销售基本规定2.1 销售对象:本范本适用于合法经营的烟草销售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销售。
2.2 销售证件:销售人员应持有效的烟草销售许可证,确保销售合规。
2.3 销售场所:销售场所应符合当地相关规定,如安全卫生要求,并保证销售环境整洁、美观。
3. 产品销售3.1 产品真实信息:销售机构应提供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包括品牌、规格、价格等。
3.2 产品展示:销售机构应以整洁、有序的方式陈列产品,方便消费者选择。
3.3 产品质量保证:销售机构应确保售出的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合格证明。
4. 销售过程4.1 询问与建议:销售人员应主动向顾客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并根据客户需求给予适当建议。
4.2 订单确认:消费者提出购买需求后,销售人员应详细核对订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进行确认。
4.3 价格结算:销售机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价格以及结算方式,并提供正规销售发票。
4.4 售后服务:销售机构应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接受消费者投诉与意见,并及时解决问题。
5. 防止销售给未成年人5.1 年龄核实:销售人员应核实购买者年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
5.2 责任追溯:销售机构应建立购买者身份记录,以防止未成年人非法购买烟草产品。
6. 法律合规与守法经营6.1 政策宣传:销售机构应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提高消费者对烟草危害的认知。
6.2 不得虚假宣传:销售机构不得制造或传播虚假的烟草产品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
6.3 管理备案:销售机构应按规定提供销售许可证、经营执照等相关证件备案。
6.4 反偷运与换货:销售机构应禁止销售偷运、私拆或非法换货的烟草产品。
7. 违规处理与惩罚对于违反本范本的烟草销售机构,将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以保护合法销售者的权益,维护整个烟草行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烟草行业烟草销售管理规程
烟草行业烟草销售管理规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烟草行业的销售管理也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烟草销售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草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逐一描述这些规程和标准。
1. 烟草销售目标及策略烟草销售目标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希望达到的销售业绩,其策略则是达成目标的行动计划和方法。
在确定销售目标时,烟草企业需要考虑市场需求、竞争情况和产品特点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包括市场定位、推广渠道、价格政策等。
2. 烟草产品质量标准烟草产品质量标准是对烟草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检测标准的规定。
烟草企业必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监测等环节。
3. 烟草销售渠道建设烟草销售渠道建设是指烟草企业通过与经销商、零售商等合作,建立起覆盖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络。
烟草企业需要与渠道合作伙伴共同制定销售政策,包括渠道结构、费用分配、物流管理等,并进行有效的渠道绩效评估。
4. 烟草销售人员培训与考核烟草销售人员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
烟草企业应制定销售人员培训计划,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销售人员提高绩效。
5. 烟草销售价格管理烟草销售价格管理是保持市场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烟草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的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并建立价格监测和调控机制,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意竞争现象的发生。
6. 烟草销售信息管理烟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销售数据统计、市场分析、产品定价等方面的信息管理。
这些数据和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优化销售策略,提高销售效率和市场占有率。
7. 烟草销售合同管理烟草销售合同是烟草企业与经销商、零售商等之间的权益保障工具。
烟草企业需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事项,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卷烟商品营销员职业标准(2007版)范文
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2007版(试行稿)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7年06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1.2职业定义:从事卷烟市场营销活动及管理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常规。
1.5职业能力特征。
1.5.1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信息,并作出正确判断、分析和推理的能力。
1.5.2具有准确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文字和语言表达的能力。
1.5.3具有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鼻、眼等器官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
1.5.4具有根据外界信息,作出既定操作所需的反应能力。
1.5.5具有参与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能力。
1.5.6具有传授技艺和技术创新的能力。
1.6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及其以上(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l.7.1培训期限: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200标准学时,中级300标准学时,高级400学时。
已取得前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中级150标准学时,高级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理论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级、高级理论教师应从事本专业教学2年以上。
技能教师应具有一定理论基础,担任初级技能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技能水平;担任中级或高级技能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技能水平。
1.7.3培训场地设施:要求具有标准理论教室,具有本职业工作所需的常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多媒体设备等。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从事本职业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种)见习期满一年的人员;(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卷烟营销标准管理制度文件.doc
卷烟准管理制度文件漯河烟草分公司 . 卷烟中心(印)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目1. 中心理作指⋯⋯⋯⋯⋯⋯⋯⋯⋯⋯⋯⋯⋯⋯⋯⋯⋯⋯⋯⋯⋯⋯ 3 。
2. 中心副理作指⋯⋯⋯⋯⋯⋯⋯⋯⋯⋯⋯⋯⋯⋯⋯⋯⋯⋯⋯⋯⋯ 4 。
3. 采供部工作准⋯⋯⋯⋯⋯⋯⋯⋯⋯⋯⋯⋯⋯⋯⋯⋯⋯⋯⋯⋯⋯⋯⋯⋯⋯⋯ 5 。
4. 采供部主任作指⋯⋯⋯⋯⋯⋯⋯⋯⋯⋯⋯⋯⋯⋯⋯⋯⋯⋯⋯⋯⋯⋯⋯ 6 。
5. 合管理作指⋯⋯⋯⋯⋯⋯⋯⋯⋯⋯⋯⋯⋯⋯⋯⋯⋯⋯⋯⋯⋯⋯⋯7 。
6. 源管理作指⋯⋯⋯⋯⋯⋯⋯⋯⋯⋯⋯⋯⋯⋯⋯⋯⋯⋯⋯⋯⋯⋯⋯8 。
7. 品牌培育助理作指⋯⋯⋯⋯⋯⋯⋯⋯⋯⋯⋯⋯⋯⋯⋯⋯⋯⋯⋯⋯⋯⋯9 。
8. 督察考部工作准⋯⋯⋯⋯⋯⋯⋯⋯⋯⋯⋯⋯⋯⋯⋯⋯⋯⋯⋯⋯⋯⋯⋯⋯9 。
9. 督察考部(主任)作指⋯⋯⋯⋯⋯⋯⋯⋯⋯⋯⋯⋯⋯⋯⋯⋯⋯⋯⋯10 。
10. 合管理作指⋯⋯⋯⋯⋯⋯⋯⋯⋯⋯⋯⋯⋯⋯⋯⋯⋯⋯⋯⋯⋯⋯11 。
11. 督察考作指⋯⋯⋯⋯⋯⋯⋯⋯⋯⋯⋯⋯⋯⋯⋯⋯⋯⋯⋯⋯⋯⋯12 。
12. 投受理作指⋯⋯⋯⋯⋯⋯⋯⋯⋯⋯⋯⋯⋯⋯⋯⋯⋯⋯⋯⋯⋯⋯14 。
13. 客服部工作准⋯⋯⋯⋯⋯⋯⋯⋯⋯⋯⋯⋯⋯⋯⋯⋯⋯⋯⋯⋯⋯⋯⋯16 。
14. 客服部主任作指⋯⋯⋯⋯⋯⋯⋯⋯⋯⋯⋯⋯⋯⋯⋯⋯⋯⋯⋯⋯17 。
15. 客服部管理作指⋯⋯⋯⋯⋯⋯⋯⋯⋯⋯⋯⋯⋯⋯⋯⋯⋯⋯⋯19 。
16. 部工作准⋯⋯⋯⋯⋯⋯⋯⋯⋯⋯⋯⋯⋯⋯⋯⋯⋯⋯⋯⋯⋯⋯⋯⋯⋯20 。
17. 部主任作指⋯⋯⋯⋯⋯⋯⋯⋯⋯⋯⋯⋯⋯⋯⋯⋯⋯⋯⋯⋯⋯⋯20 。
18. 部合信息管理作指⋯⋯⋯⋯⋯⋯⋯⋯⋯⋯⋯⋯⋯⋯⋯⋯⋯23 。
19. 部作指⋯⋯⋯⋯⋯⋯⋯⋯⋯⋯⋯⋯⋯⋯⋯⋯⋯⋯⋯26 。
20. (区域)部理作指⋯⋯⋯⋯⋯⋯⋯⋯⋯⋯⋯⋯⋯⋯⋯⋯⋯⋯32 。
21. (区域)部市理作指⋯⋯⋯⋯⋯⋯⋯⋯⋯⋯⋯⋯⋯⋯⋯⋯34 。
22. (区域)部客理作指⋯⋯⋯⋯⋯⋯⋯⋯⋯⋯⋯⋯⋯⋯⋯⋯36 。
23. 卷烟源分配施法⋯⋯⋯⋯⋯⋯⋯⋯⋯⋯⋯⋯⋯⋯⋯⋯⋯⋯⋯⋯⋯⋯40 。
商场香烟售卖制度模板范本
商场香烟售卖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场香烟售卖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香烟售卖活动的管理,包括香烟的销售、存储、展示、促销等活动。
第三条商场香烟售卖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四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设置在一楼门口等显眼位置,便于顾客购买。
第五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有明显的香烟销售标识,确保消费者易于识别。
第六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配备具备相关资质的销售人员,统一着装,礼貌待客。
第七条香烟销售人员应熟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香烟产品知识,遵守销售流程和规范。
第八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香烟价格体系,不得擅自调整。
第九条商场香烟售卖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香烟,不得以任何形式促销香烟。
第十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确保香烟来源合法、去向可追溯。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存储香烟。
第十二条香烟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盗、防燃,确保香烟质量。
第十三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定期检查香烟存储条件,确保符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展示管理第十四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应合理设置香烟展示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
第十五条香烟展示区应有明显的界限,避免消费者误入。
第十六条香烟展示区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
第五章促销管理第十七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开展促销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十八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开展促销活动应提前向商场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商场香烟售卖点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严格按照申报的内容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商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香烟售卖点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卷烟营销标准管理制度文件
卷烟营销标准管理制度文件漯河烟草分公司.卷烟营销中心(编印)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目录1.营销中心经理作业指导书…………………………………………………………3页。
2.营销中心副经理作业指导书………………………………………………………4页。
3.采供部工作标准……………………………………………………………………5页。
4.采供部主任作业指导书……………………………………………………………6页。
5.综合管理员作业指导书……………………………………………………………7页。
6.货源管理员作业指导书……………………………………………………………8页。
7.品牌培育助理作业指导书…………………………………………………………9页。
8.督察考评部工作标准………………………………………………………………9页。
9.督察考评部(主任)作业指导书…………………………………………………10页。
10.综合管理员作业指导书…………………………………………………………11页。
11.督察考评员作业指导书…………………………………………………………12页。
12.投诉受理员作业指导书…………………………………………………………14页。
13.客户服务部工作标准……………………………………………………………16页。
14.客户服务部主任作业指导书……………………………………………………17页。
15.客户服务部管理员作业指导书…………………………………………………19页。
16.订单部工作标准…………………………………………………………………20页。
17.订单部主任作业指导书…………………………………………………………20页。
18.订单部综合信息管理员作业指导书……………………………………………23页。
19.订单部电话订货员作业指导书…………………………………………………26页。
20.(区域)营销部经理作业指导书………………………………………………32页。
卷烟商品营销员职业标准
上柜率分析
X
3
满足率分析
X
4
再购率分析
X
5
卷烟品牌的SWOT分析
X
6
卷烟品牌的波士顿矩阵分析
X
7
卷烟品牌调查报告
X
B
10%
维护品牌(06:02:01)
1
半年协议流程
X
2
月度衔接流程
X
3
采购评估与分析
X
4
采购点法
X
5
采购数量
Y
6
最高库存量
Y
7
卷烟供应商评估标准
X
8
卷烟供应商分类
X
9
工商协同营销的内容
X
17
实施卷烟零售客户个性化服务
X
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鉴定要素细目表
行业:32职业:卷烟商品营销员 等级:3鉴定方式:技能 鉴定点数:71
行为
领域
鉴定
代码
鉴定
比重
鉴定范围
(重要程度)
代码
鉴 定 点
重要
程度
A
市场调查与市场预测
(14:06:01)
30%
A
15%
市场调查
(08:06:01)
1
问卷封闭式问句设计
X
11
指导卷烟零售客户识别受潮或霉变卷烟
Y
12
维护卷烟零售价格
X
C
15%
客户维护
(14:02:01)
1
分析影响卷烟渠道宽度的因素
X
2
调整卷烟销售渠道宽度
X
3
根据经营业态分析卷烟零售客户
X
4
根据经营规模分析卷烟零售客户
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规范资料
精心整理【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1.2职业定义从事卷烟市场营销及管理活动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三个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信息,并作出正确判断、分析和推理的能力;具有准确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文字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具有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鼻、眼等器官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
1.6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学时。
晋级培训者,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卷烟商品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要求具有标准理论教室,具有本职业工作所需的常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多媒体设备等。
1.8鉴定要求从事本职业人员。
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从事本职业见习期满1年的人员;(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中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卷烟商品营销员》之卷烟商品质量.销售管理
品的一致性;二是因为企业成品库的卷烟是企业最终产品,也是批发商或消费者获得的产品;三是在销售仓库抽样可保证产品批量,并可避免许多市场上的假冒产品,以及进入销售点过程中的运输损伤等问题。
2.随机抽取为了保证每个单位产品被抽取的可能性相同,抽样前应先确定所抽的箱在烟垛中以及所抽条在烟箱中的位置。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打开烟箱后,受主观意愿影响去抽取样品。
一般要求抽取的烟箱应完整无损。
3.样品抽取的量国标规定“按批随机抽取五箱检验箱装,然后按规定从每箱中抽取一个样品单位”。
4.复检样品的抽取现行卷烟国家标准规定:复检样品采用以上程序抽取。
(三)试样制备实验室样品送达质量检验机构后,先进行条装检验,然后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制备各项检验用试样。
1.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两条,从每条中随机抽取一盒(20支),共两盒组成卷烟感官检验试样。
2.从实验室样品中每条随机抽取3盒,共15盒组成卷烟主流烟气与烟丝主要化学成分检验试样。
3.从实验室样品中每条随机抽取2盒,共10盒组成盒装、卷烟空头和烟支外观检验试样。
4.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两条,从每条中随机抽取一盒,共两盒组成卷烟水分检验试样。
5.使用烟支综合测试台的实验室,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7盒卷烟,组成卷烟爆口、熄火、长度、圆周、重量、吸阻、硬度和含末率检验试样。
不使用烟支综合测试台的实验室,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14盒卷烟、组成卷烟爆口、熄火、长度、圆周、重量、吸阻、硬度和含末率检验试样。
6.剩余样品作为备份样品。
二、卷烟商品的外在质量(一)卷烟包装质量1.通用条件(1)包装体上(箱、条、盒)的图形、文字应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其中汉字应符合国家规范的文字要求;所使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不得使用下列文字或图形:①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②同外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③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④同“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⑤本商品的通用名和图形;⑥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⑦带有民族歧视性的;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⑨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或有其它不良影响的。
6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国家职业标准(一、二级试行)-国家烟草专卖局
6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国家职业标准(一、二级试行) - 国家烟草专卖局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国家职业标准(一、二级试行)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0年5月1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1.2职业定义从事卷烟市场营销活动及管理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卷烟商品营销师、卷烟商品高级营销师两个等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思维敏捷,口齿清晰,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应变及人际交往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各级别晋级培训期限均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熟练掌握系统的市场营销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
培训卷烟商品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卷烟商品高级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充足、通风、卫生条件良好的标准教室;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模拟或实际培训场地。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卷烟商品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3)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以上;(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以上。
101 卷烟营销工作规范
卷烟营销工作规范根据国家局、省局会议精神,以市场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努力满足客户需求,实现货源公平公开投放,融洽客我关系,做好客户服务,真正达到“市场需求基本满足,零售客户有所选择”的目的。
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合理定量办法,使得零售客户了解货源走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下而上、适度从紧、均衡投放”的指导思想,参照客户分类和零售客户历史销售数据将品牌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定量,尽最大可能满足市场需求,以此来提高零售客户的满意度,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特制定规范卷烟营销工作规范。
一、卷烟营销工作原则1、对入网零售客户无论大小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原则。
2、对零售客户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定量和合理投放原则。
3、宣传的广泛原则。
使零售客户都能知道合理定量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政策的透明原则。
在合理定量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立场,对零售客户的合理定量情况要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有暗箱操作的,要一查到底。
5、把握尺度原则。
对零售客户货源进行合理定量并不是一个绝对的精准数字。
也有一定的浮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上限浮动。
零售客户在这个范围内所访销的卷烟应该都属合理定量的范畴。
同时,不能对合理定量实行“一刀切”的做法,就是对合理定量的卷烟,不能强行要求准确的既定数量,也不能给零售客户设定销售下限。
二、合理定量公开内容及渠道1、公开内容(1)每月最终落实的可供货源总量(2)所有经营品牌和规格,重点品牌和规格(3)所有经营品牌和规格的批发价和零售指导价(4)紧俏品牌投放办法和限量措施(5)分批次投放过程及结果(6)货源公开投放其他相关政策和信息(7)各阶段市场信息、指导客户经营信息以上信息公布对象是卷烟零售客户,不同时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发布。
2、公开渠道(1)投诉中心电话或其他形式反馈(2)客户经理、电话订货员、送货员告知三、卷烟营销工作规范1、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销售卷烟,禁止超出许可范围销售卷烟,禁止违反价格规定销售卷烟,禁止将卷烟销售给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烟草行业)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和鉴定要素细目表(版)
(烟草行业)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和鉴定要素细目表(版)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和鉴定要素细目表(2011版)》的通知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2011版)》、《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鉴定要素细目表(2011版)》已制订完成,并通过行业专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职业标准和鉴定要素细目表电子版可在行业网站“技能鉴定”栏目“职业标准”子栏目中下载。
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2011版)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1年7月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1.2职业定义从事卷烟市场营销及管理活动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三个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信息,并作出正确判断、分析和推理的能力;具有准确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文字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具有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鼻、眼等器官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
1.6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l.7.1培训期限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学时。
晋级培训者,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卷烟商品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施要求具有标准理论教室,具有本职业工作所需的常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多媒体设备等。
卷烟商品--营销控制1.2
卷烟商品–营销控制1.21. 引言卷烟商品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其生产、销售和营销受到诸多限制和监管。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卷烟商品的销售和营销活动。
本文将对卷烟商品的营销控制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旨在帮助企业了解相关规定,合规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卷烟商品的营销控制卷烟商品的营销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广告宣传限制大多数国家都对卷烟商品的广告宣传进行了限制。
例如,禁止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主要媒体上播放卷烟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展示卷烟广告牌等。
这些限制旨在减少卷烟商品的曝光率,降低吸烟的诱导性。
2.2 销售渠道管控为了减少青少年吸烟的风险,各国都对卷烟商品的销售渠道进行严格管理。
例如,要求卷烟商品只能在特定的零售点出售,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和青少年活动场所附近设立卷烟销售点。
此外,还对卷烟商品的销售时间进行了限制,禁止在夜间开售。
2.3 商品包装管制卷烟商品的包装也受到一定的管制。
一方面,要求卷烟包装上必须有明显的健康警示图标和文字,提示吸烟的危害;另一方面,禁止在卷烟包装上使用吸引青少年的图案、花纹和文字。
这些管制措施旨在减少吸烟的诱惑和误导,增加吸烟的警示性。
2.4 促销活动限制为了避免通过促销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卷烟商品,各国对促销活动也进行了限制。
例如,禁止在促销活动中赠送卷烟商品或者与其他商品捆绑销售;禁止在公共场所举办卷烟促销活动等。
这些限制旨在降低吸烟的成本和诱惑性,减少吸烟的可能性。
3. 卷烟商品营销控制的效果卷烟商品营销控制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通过对广告宣传的限制,可以减少人们接触到卷烟广告的机会,降低吸烟的概率;通过对销售渠道的管控,可以减少未成年人购买卷烟的可能性;通过对商品包装的管制,可以增加吸烟的警示性,减少吸烟的诱惑;通过对促销活动的限制,可以减少消费者受到促销活动的影响,减少购买卷烟的可能性。
总的来说,卷烟商品营销控制可以有效地减少吸烟行为,保护公众健康。
卷烟商品营销师鉴定要素细目表
卷烟商品营销师鉴定要素细目表1. 引言卷烟商品营销师是卷烟行业中具有专业销售技能和知识的人员。
他们负责卷烟商品的销售和营销工作,为卷烟企业带来利润和市场份额的增长。
为了确保卷烟商品营销师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我们制定了卷烟商品营销师鉴定要素细目表,用于评判和认证卷烟商品营销师的能力和素质。
2. 鉴定要素细目表2.1 卷烟产品知识•掌握不同香味、品牌和规格的卷烟产品特点和特色。
•了解卷烟产品的成分和制作工艺。
•熟悉各类卷烟品牌的市场定位和竞争对手。
2.2 销售技巧和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销售技巧,能够有效地推销卷烟产品。
•具备良好的客户沟通能力,能够与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能够准确理解客户需求,提供专业的卷烟产品建议和解决方案。
2.3 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具备市场调研的能力,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对于市场变化能够作出准确的判断。
•能够进行竞争分析,了解各品牌卷烟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竞争状况,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和方案。
2.4 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压力。
•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应急情况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能够坚持原则和职业道德,正确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2.5 团队合作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共同协作,完成销售目标。
•能够有效管理工作时间和任务,合理安排销售工作的优先级。
•能够带领团队成员,合理分配任务和资源,提升团队的工作效率和业绩。
3. 鉴定要素细目表的应用和意义卷烟商品营销师鉴定要素细目表的应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通过对卷烟商品营销师的鉴定和认证,提高企业招聘和选拔人才的准确性和效率。
•通过卷烟商品营销师的鉴定和认证,提升卷烟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和形象。
•通过对卷烟商品营销师的细致评估,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发展计划。
4. 总结卷烟商品营销师鉴定要素细目表是评判和认证卷烟商品营销师能力和素质的重要工具。
《卷烟商品营销员》之卷烟商品质量
《卷烟商品营销员》之卷烟商品质量第三节卷烟商品质量一、卷烟商品质量检验抽样(一)抽样规则1.检查批的确定所谓检查批是指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简称批。
卷烟的抽样以“四个相同”的卷烟作为一个检查批、即同一牌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同一包装的卷烟为一批。
2.样品及样品单位的确定样品单位是指批中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换言之样品单位是所抽样品的基本单位。
现行卷烟国家标准规定以一条(10盒,200支)卷烟为样品单位,当一条不是10盒(200支)的情况,应对样品单位进行调整以达到抽样规定的卷烟数量1000支,但对于条中缺盒情况,不在调整之列。
实验室样品由五个样品单位组成。
3.抽样地点和人员的确定抽样地点的确定应根据本次抽样检验的目的而定,在实施抽样前应明确进行抽样的地点。
一般情况下,质量监督抽样应在工业或商业仓库内进行。
抽样由质量检验机构完成,该机构派遣持有抽样通知书的人员到指定的地点抽样。
抽样人员应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抽样。
除非有其他法律要求,抽样人员在生产企业抽样时,须有该生产企业的代表陪同。
实验室样品应严密包装,防止损坏,并以最快捷的方式送至质量检验机构。
实验室样品只能从检查批中抽取。
4.抽样记录及封条为便于记录抽样时的各种信息,抽样人员在抽样时应携带抽样记录表及封条。
抽样记录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卷烟牌号、类型、规格、包装、生产日期和其它能区别不同检查批卷烟的特征,另外应记录抽样时间、地点和抽样的目的以及盒标焦油量、烟气烟碱量等信息。
抽样人应在表上签字,抽样表一式三份,一份为抽样人员保留,便于对样品抽取中的信息进行分析;一份随样品包装,作为对样品的确认;第三份交被抽样单位作为抽样的收据,应认真填写表中的内容以及与抽样有关的其他各类信息。
封条应记载下列信息:抽样单位、抽样人、抽样时间等。
(二)抽样程序1.样品抽取的地点销售点即流通环节,应选择销售仓库,即商业仓库。
抽样地点的确定,一是为了保证样品的一致性;二是因为企业成品库的卷烟是企业最终产品,也是批发商或消费者获得的产品;三是在销售仓库抽样可保证产品批量,并可避免许多市场上的假冒产品,以及进入销售点过程中的运输损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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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
1.2 职业定义
从事卷烟市场营销及管理活动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
级卷烟商品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本标准涉及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三个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获取、领会、理解外界信息,并作出正确判断、分析和推理的能力;具有准确进行与业务有
关的文字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具有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鼻、眼等器官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学
习和计算能力。
1.6 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学时。
晋级培训者,中级不少于15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 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卷烟商品营
400 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卷烟商品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要求具有标准理论教室,具有本职业工作所需的常用设施,并具有完备的多媒体设备等。
1.8 鉴定要求
从事本职业人员。
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见习期满1 年的人员;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 年以上;
(3)中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
业证书。
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2)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
业证书。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书面闭卷填涂答题卡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书面闭卷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 名监考人员,,每个考点不少于3 名考评员。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 分钟。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在标准教室进行。
2. 基本要求2.1 职业道德
(1)道德与职业道德(2)职业道德与企业的发展
(3)职业道德与人自身的发展
(4)烟草行业共同价值观
2.2 基础知识
2.2.1 市场营销基础知识
(1)市场的概念、需求的概念
(2)市场营销的概念
(3)市场营销管理过程包括的主要步骤和任务
(4)渠道管理的基本知识
(5)市场营销新环境及市场营销的新发展
(6)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含义
(7)供应链的概念
2.2.2 品牌营销基础知识
(1)品牌的内涵
(2)品牌营销的基础理论
(3)品牌组合管理的内容
(4)品牌生命周期管理的内容
(5)卷烟品牌营销的相关内容
(6)卷烟产品的相关知识
2.2.3 服务营销基础知识
(1)服务的概念、特征及价值
(2)客户的概念
(3)客户满意与客户忠诚的涵义
(4)服务营销的概念及特征
(5)服务营销组合
(6)烟草商业企业服务营销的对象与目标
(7)烟草商业企业服务营销的特点
2.2.4 营销管理基础知识
(1)营销管理的概念
(2)营销管理的内容
(3)营销管理的主要理论
(4)卷烟营销管理的基本内容
(5)卷烟营销管理的基本任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知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知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卷烟商品营销员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初级卷烟商品营销员
4. 比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