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
2019年河南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评审结果汇总表
43
赖 刚
评茶员
65
73
70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44
张宝锋
评茶员
78
82
83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45
王 鹏
茶艺师
67
82
83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80
84
84
良好
符合任职资格
12
张团结
中式烹调师
73
78
76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13
刘俊豪
中式烹调师
66
68
66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14
李建锋
中式烹调师
59
57
57
不合格
不符合任职资格
15
时洪涛
中式烹调师
83
85
83
良好
符合任职资格
16
郭 威
中式烹调师
68
69
69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17
马刚强
中式烹调师
43
48
符合任职资格
24
吕春峰
中式烹调师
71
75
72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25
翟军帅
中式烹调师
73
74
73合格符合Fra bibliotek职资格26
吕胜娇
中式烹调师
77
78
78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27
韩聚光
中式烹调师
68
71
70
合格
符合任职资格
28
梁雷锋
中式烹调师
72
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指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和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并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履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责,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加强质量控制管理,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管理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
质量控制管理机构由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
第二章条件及程序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
第七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为本医疗机构在册的执业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临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应与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实验室检测人员应当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主检医师应当符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熟悉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应的各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五)具有1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编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年月日温馨提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按规定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表;
2.属于工伤的,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老工伤”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属于工伤的原始资料;
3.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属于职业病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5.申请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的,应提交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6.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申请鉴定的,应提供伤残军人证及革命军人伤残审批表(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填表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
2.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一页,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如有疑问与问题,请及时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注:本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留存)
—1 ——2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9.23•【字号】豫人社办〔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
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 956e545e02ad)专栏查询下载。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河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表
260 260 260 260 26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260 260 260 180 190 190 190 240 240 280 280 240/280 240/280 240/280 240/280 240/280 240/280 240/280 180 180 240 240 240 240 240 180 190 280 280 180 180 180 180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专家
师 师 员/师级 员/师级 员/师级 初师/师 初师/师 初师/师 初师/师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河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河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概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不同领域从事研究、管理、教学、实验、测试、检验、鉴定、设计、开发、工艺、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工作的职务。
职务评定是根据职称评审标准,结合相关职务任职条件和个人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评定,并给予任职级别和薪酬待遇。
河南省人事厅制定了《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对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和管理做出了规定。
为方便申请人了解评审流程、申请材料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特制定本评审表。
二、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已经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3.拥有申请职务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培训及工作经历要求;4.拥有在职期间连续三年或工作满六年等相应条件。
三、申请材料申请评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1.《职务任命审定表》;2.工作简历;3.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复印件;4.政治面貌证明文件复印件;5.学历证书及批准文件、学位证书和学位授权书复印件;6.《年度考核鉴定表》(含特殊项目鉴定意见)、业务鉴定表、技术鉴定表、实践锻炼鉴定表等;7.申请人应提交自荐书,书面说明申报职务的原因、申报职务后的岗位职责和职业计划,并承诺工作表现符合国家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要求;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四、评审流程评审办法分为资格审查和考评评分两个阶段。
(一)资格审查1.按规定期限,递交资格审核材料;2.经单位领导审核并签署同意文件后,报送本部门机构设置的人事行政部门;3.人事行政部门初步审查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符合条件的材料全部进入考评评分环节;4.对不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补充或返回申请单位。
(二)考评评分1.组织考评组对已经进入考评评分环节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2.按照考评方案,结合职务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3.对于综合评定结果不同意的申请人,应面谈并告知不同意的理由;4.人事行政部门按综合评定结果决定职务任职级别和薪酬待遇,并办理职务任命手续;5.评审结果将报送申请单位人事档案及个人档案。
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模板】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省辖市
(省直)
主管单位
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调入时间
原单位名称
学历情况
第一学历
毕业时间
详情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详情
确认系列
确认级别
确认资格
确认专业
原资格
评价组织
原资格
取得时间
原资格
发证单位
原资格
批准文号原证书编号Fra bibliotek新证书
编号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单位意见
主管单位意见
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资格确认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存上级人事(职改)部门,一份存资格确认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1.01•【字号】豫人社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1日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设立,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具体实施的单位,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和其它实施部门(单位)设立的鉴定机构。
第三条鉴定机构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省、市、县三级备案管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二级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含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初、中、高级工)及以上级别的鉴定机构的备案,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含五、四/初、中级工)的鉴定机构的备案,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及以下级别的鉴定机构的备案。
省属单位和其它实施部门(单位)设立的鉴定机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备案。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本(附详细填写说明)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姓名必填工作单位 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申报专业建设施工评审类型正常填表时间:年月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12页由参评人填写,填写内容应经单位人事等部门审核认可。
13~17页由人事等部门填写。
2、可使用黑色钢笔、毛笔填写或打印,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楚。
3、表内的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封面的“评审类型”填写为“正常”、“破格”或“单列”。
5、“相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6、“外语水平”填写何年参加外语统考及成绩或免试及免试依据;“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7、“执行何种工资制度”填写为事业(全供、差补、自收自支)或企业。
8、“个人业务自传”重点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以及工作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
一般在1500字以内。
9、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0、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所在单位留存,一份由审批单位留存。
基本情况—1—工作经历(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2—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继续教育、国内外进修等)—3—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4—(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个人业绩项)!—5——6—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一)—7—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二)—8—(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9——10——11—本人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2—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审核意见—13—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14—各级推荐意见—15—论文鉴定及面试答辩情况—16—评审审批意见—17—。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结合我省工程技术人才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体系(一)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层级设置。
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二)建立工程技术人才职称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关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对工程系列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我省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
高级职称专业调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调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单位和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企业负责提出申请,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完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机制。
落实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制度,进一步畅通注册类职业资格工程技术人才申报渠道。
针对注册类职业资格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实际工作能力、业绩、科技成果转化与实际贡献。
河南心理咨询师鉴定审核备案表填写须知
河南心理咨询师鉴定审核备案表填写须知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填写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
3.填写教育背景:包括所获得的学位、学校名称、专业等。
4.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就业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5.填写心理咨询相关培训经历:包括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等。
6.填写心理咨询相关资质认证:包括证书名称、获得时间、认证机构等。
7.填写心理咨询相关工作经验:包括从业时间、所从事的咨询服务、工作单位等。
8.填写专业技能和特长:包括个人的专业技能、擅长领域等。
9.填写个人自我评价:可描述个人的职业素养、工作态度、沟通能力等。
10.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如参与过的学术研究、发表过的论文等。
11.填写保密承诺:承诺在咨询工作中保护客户隐私,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
12.签署和日期:在最后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进行签署,填写日期。
13.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工作证明等。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本(附详细填写说明)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姓名必填工作单位 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申报专业建设施工评审类型正常填表时间:年月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12页由参评人填写,填写内容应经单位人事等部门审核认可。
13~17页由人事等部门填写。
2、可使用黑色钢笔、毛笔填写或打印,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楚。
3、表内的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封面的“评审类型”填写为“正常”、“破格”或“单列”。
5、“相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6、“外语水平”填写何年参加外语统考及成绩或免试及免试依据;“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7、“执行何种工资制度”填写为事业(全供、差补、自收自支)或企业。
8、“个人业务自传”重点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以及工作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
一般在1500字以内。
9、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0、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所在单位留存,一份由审批单位留存。
基本情况—1—工作经历(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2—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继续教育、国内外进修等)—3—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4—(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个人业绩项)!—5——6—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一)—7—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二)—8—(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9——10——11—本人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2—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审核意见—13—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14—各级推荐意见—15—论文鉴定及面试答辩情况—16—评审审批意见—1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3.10•【字号】豫人社办〔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豫政办﹝2019﹞5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素质,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标准、范围及对象(一)评价标准。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技能等级标准或企业制定的技能评价规范。
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实际上依据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技能评价规范开展评价的,企业应保证并承诺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技能评价规范不低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评价职业(工种)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
准入类职业(工种)不纳入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三)评价对象。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象应为本企业和委托企业在岗职工、长期劳务用工。
二、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应具备条件(一)在豫依法设立,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二)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相结合制度;(三)按规定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四)具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作机构;有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有相应的场地、设备、工(量)具和视频监控等硬件设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评审政策(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称、翻译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应急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高级职称、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中高级职称按2024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数字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4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5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为提高我矿职工的职业技术业务水平,提高我矿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规范我矿职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按照《河南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煤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鉴定工种、鉴定等级及教材目录(见附表1)(二)、报名条件现从事上述职业工种的职工,符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豫工信人﹝2011﹞265号文件中《河南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具体申报条件如下:1、初级工:实(见)习期满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
2、中级工: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证书满3年。
3、高级工: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证书满3年。
4、根据鹤煤劳﹝2011﹞605号文件(附件1)划分的相近工种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三年者可申报新工种的中级工,取得原工种中级工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申报新工种同级别的鉴定。
三、鉴定收费标准根据豫计收费[2003]230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1、报名费:5元。
2、鉴定费:初级工160元、中级工180元、高级工220元。
四、注意事项1、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将通知精神贯彻到有关区队、班组及个人。
2、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规定由各单位劳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技术等级及从事本岗位的工龄证明进行严格审查。
填写《河南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个人信息部分如实填写,有原技术等级证书的要填写完整。
3、报名时提交本人原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将其中一张粘贴在登记表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清晰可见)并裁剪成和身份证大小规格的粘贴在备案表背面上半部分,信息部分朝外。
4、照片(照片背面要填写姓名)按花名册(初、中、高)顺序填写和排列。
5、为了减少申报人员的负担,如本人有教材(刊号相符)可选择不予购买,但保证人手一册。
二、社会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鉴定工种及等级1、鉴定工种:A类:机修钳工、维修电工、车工、锻造工、电焊工、管道工、铆工、刨工、镗工、天车工、铸造工、钻工、铣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4.10.21
•【字号】
•【施行日期】2024.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
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称系列和专业目录,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我厅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我省职称评审专业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4年版),现予以公布。
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
职称系列由国家统一设置,保持相对稳定。
职称专业(除以考代评外)的纳入、退出目录由我厅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评估论证后统一设置,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4年版)
2024年10月21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参加工作 时间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申报职业工龄
原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职业 名称
职业 等级
证书 编号
发证时间
个人简历 (须本人亲笔填写与申报职业相关的学习、培训和工作简历)
本人声明及签字处: 年 月 日
鉴定机构或报名点意见
经核对,该同志提交材料齐全,所填信息符
合申报 职业 级鉴
定资格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鉴定
中
心意见
理论成绩 鉴定日期 技能成绩 鉴定日期 综合成绩
鉴定日期
外语成绩 鉴定日期
经审核,该同志鉴定成绩合格,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 职业 级
职业资格证书。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颁发 职业 级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声明处填写“本人声明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并签字;2、此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