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业主委 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 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运作,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业委会名称为“小区名称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业委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小区的居住品质。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成与任期第五条业委会由具体人数名委员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具体人数名。

第六条业委会委员应当是本小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第七条业委会委员每届任期具体年限,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委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动终止: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本小区业主的;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3、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4、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业委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及时补足。

第三章业委会的职责第十条业委会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业委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环保、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章业委会的会议第十三条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法设立的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以规范管理、提升小区居住环境为目的的业主自治组织。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尊重业主权益,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提升生活品质。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合规办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意见,维护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一次,不得连续超过两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推荐产生,经全体业主确认。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必要的办事机构,机构负责人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提名,经全体业主确认。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有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提议解决小区事务;(二)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决议;(三)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财务管理;(四)联系小区相关部门,并协助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需要,指定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办事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章业务范围与职权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的章程和制度;(二)收集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三)组织和筹划小区内的公共事务,如绿化、卫生、安全等;(四)协调解决小区内的业主纠纷和补偿事宜;(五)审核和监督小区内的装修和违规建设;(六)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和履行职责;(七)举办业主议事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八)开展业主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交流和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有以下职权:(一)签发与小区管理有关的各类文件和通知;(二)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相关部门及其他组织进行协商和沟通;(三)提请业主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宜;(四)组织、协调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业委会章程

业委会章程

业委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第二章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定期召开,审议业委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通过决议需经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业主大会决议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业委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业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主持业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委员选举与职责业委会委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

业委会委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维护业主权益。

业委会委员应履行下列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制定并实施业委会的工作计划;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收集并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其他与业主共同利益相关的事项。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业委会享有下列权利: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制定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服务企业的运营;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业委会应履行下列义务: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公开透明地管理小区公共事务;接受业主的监督,回答业主的质询;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小区秩序;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六章决策与执行业委会的决策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业主大会的决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委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业委会应及时执行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第七章监督管理业委会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工作提出质询和建议,业委会应予以答复。

相关部门依法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业委会应积极配合。

第八章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业主大会所有。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增强小区业主的自治和服务意识,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业主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组织,是小区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组织。

第三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服务业主,维护权益,促进和谐,发展共荣。

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透明、依法、自愿。

第五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小区业主行使管理权利,组织小区业主参与管理事务,维护小区内的公共利益和共有设施,解决小区业主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小区居民间的沟通和协调。

第六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社区文化建设,推动小区共建共享。

第七条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该与物业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努力为小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由全体小区业主组成,每个业主家庭有一票投票权。

第九条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居民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两个组织,居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是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条居民代表大会由全体小区业主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召集。

第十一条居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并审议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重大事项,选举并监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居民代表大会中的事项,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参与决策,有关业主权益的事项,应当充分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

第十三条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全体业主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体业主报告。

第十四条居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和程序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有序、非匿名的原则。

第十五条居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委员会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年**月**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域范围东到*****路,西与*****,与*****,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其次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争论打算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担当的事项应具体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平安、干净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其次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

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

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状况;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1.采纳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方案,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修理基金的使用及修理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修理资金方案;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6.争论打算业主代表大会赐予其成员的津帖安排;7.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报告、心得体会、策划方案、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竞聘演讲、心得体会、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reports, insights, planning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ary evidence, competitive speeches, insigh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业主委员会章程》(最新3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规范小区管理秩序,根据《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业主的利益代表组织,依法享有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监督物业公司、维护业主共同权益的权力。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必须依法在小区内依法成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第五条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业主自愿报名中选,委任期限为三年。

第六条委员由小区内业主自愿报名中选,委任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召集委员会议,讨论和决策小区事务。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必须在成立后三个月内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第三章选举程序第九条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必须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最低投票率不得少于小区业主总数的三分之一,并获得过半数选票。

第十一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选举结果由选举监察委员会向业主公示,并进行正式确权。

第四章权力与责任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主要包括:(一)组织居民自治,制定小区公共秩序和管理规范。

(二)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合同责任,评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三)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四)处理小区内纠纷和投诉,维护社区和谐。

(五)代表业主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五章工作程序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议,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委员,并附上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是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六章公示与监督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以及财务收支情况等公示于小区明显位置,接受业主监督。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增强小区业主自治意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权力、义务和运作程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依法组织起来,代表业主共同管理小区事务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活动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业主,维护业主利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代表业主行使管理小区的权力;2.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经营;3. 组织业主讨论决定小区事务;4. 维护业主共同利益;5.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6. 开展业主服务和公益活动;7. 审议并向业主大会提出重要事项。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愿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应当包含小区内不同楼栋、不同户型的业主代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负责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经营;2. 召集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3. 组织业主讨论决定小区事务;4. 向业主大会提出有关小区管理和发展的建议;5.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6. 开展业主服务和公益活动;7. 监督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2. 依法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经营;3. 组织业主讨论决定小区事务,听取业主意见;4. 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5.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6.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7. 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旨在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业主,维护权益,促进和谐,服务居民。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办事处等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业主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业主大会和常务委员会的议程;组织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主席团成员为常务委员会的核心成员。

第九条办事处是业主委员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协助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处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业主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形式。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选举结果应及时公示。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拥有以下权力: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2. 决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包括小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3. 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协调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4. 组织居民参与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5. 代表业主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的住房安全和生活环境;2. 组织开展业主文化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友谊;3. 监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 协助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5. 接受业主的监督,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建议。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我管理、促进业主利益,根据《业主共有住宅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及其他类型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本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具有代表和服务业主、协调业主利益的职能。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要坚持依法领导、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选举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选举原则上每届任期为两年。

选举时期在每年年初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不超过十一名业主代表组成,其中包括主任、副主任等。

业主代表的产生通过业主大会选举方式进行。

第七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选举结束后三十日内举行一次会议,齐心协力,确定工作计划、分工等。

第八条业主大会选举由选举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选举工作组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履职期间享有各项待遇和福利,但不能因此获得经济利益,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礼品、款项等。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代表业主行使管理权益,维护和促进业主的合法权益;(二)协调解决业主的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社区和谐;(三)参与小区安全管理和综合服务的组织和协调;(四)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五)组织并积极参与小区建设、文化活动和社区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在组织居民小区规划和建设中,发挥业主代表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监督和推动小区规章制度的执行,建议和善后处理与本小区建设和生活有关的问题。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会员应当履行职责,认真参加会议,积极建言献策,公正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运作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任、副主任等组成,主任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并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外代表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按规定时间召开会议,由主席团定期或临时召集。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规定业主委员会组织形式、职责权限、选举程序、会议制度等方面的文本,旨在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业主委员会章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以代表业主利益、协调业主关系、推动小区事务发展为宗旨的组织。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共利益至上。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共同组成,每个业主均有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设办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但不限于:1. 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2. 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质量,提出改进建议;3. 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和矛盾;4. 代表业主与政府、社区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5. 组织开展业主参与的各类活动,促进邻里和谐。

第四章选举程序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选举程序包括:1. 业主委员会提前通知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2. 业主大会由主席团主持,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3.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结果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决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2. 讨论和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建议;3. 评估和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4. 审核和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预算。

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所辖区域范围:其次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每届任期****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干净、美丽、平安、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其次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一)依据业主大会的打算,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托付合同;(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方案和费用预算;(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状况;(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五)负责修理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状况;(七)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帮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履行物业管理托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五)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打算,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打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安排,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与宗旨本章程旨在规范和管理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业主自治,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1.2 适合范围本章程适合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适合于所有小区业主。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2.1 主席团2.1.1 主席团由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2.1.2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协调和处理小区内的事务,代表业主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商议。

2.2 委员会成员2.2.1 委员会成员由小区业主自愿报名并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2.2 委员会成员应履行职责,积极参预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代表业主利益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3.1 代表业主利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有权利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业主的合理要求和意见。

3.2 监督管理小区事务业主委员会有权利监督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安全管理等方面。

3.3 沟通和协调业主委员会有责任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和纠纷,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4 业务管理业主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和管理小区内的各项业务,如小区活动、社区服务、安全防范等。

四、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方式4.1 业主大会4.1.1 业主大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业主委员会主席团组织召开。

4.1.2 业主大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主要议程包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报告、选举等。

4.2 业主委员会会议4.2.1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4.2.2 业主委员会会议是业主委员会讨论和决策事务的场所,会议议程由主席团制定。

4.3 工作小组4.3.1 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4.3.2 工作小组成员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协助业主委员会完成相关工作。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恪守业主共治的原则,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的自治参与和社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共同管理和自治的机构。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及其配套设施。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和解散均须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六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解散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和组织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应提前公告,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议案由业主自行提出,应提前报送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并确定议程。

第十条业主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将会议记录公示于业主委员会指定的公告栏。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力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 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代表业主与各方进行协商、斡旋;2. 监督物业管理,确保物业公司合规经营,提供优质服务;3. 促进社区安全,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4. 协助业主行使民事主体权利,维护公共秩序;5. 审核和监督公共设施维修、改造等事宜;6. 保护环境,促进社区绿化和环境卫生;7.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向业主大会提出议案并组织实施;2. 制定规章制度,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执行;3. 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4. 筹集物业管理费,并定期进行财务公开;5. 回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解决;6. 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选举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9人。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由业主委员会统筹组织,选举周期为2年,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连续担任超过两届。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具备一定的小区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三个月,业主大会应当进行选举。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四)组织和协调业主共同参与的社区活动;(五)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小区内的有关问题;(六)及时了解业主意见和建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七)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

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报业主大会批准。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一定的小区管理知识和能力;(四)自愿为小区业主服务,有时间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应当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罢免理由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提出,并进行表决。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和决策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规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运作方式的文件。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治,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依法依规合法成立的自治组织,是小区业主行使管理权益、参与决策的重要机构。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任务是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代表业主行使管理权益,协助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管理,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

第六条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相推荐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代表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决策重大事项;2. 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3. 协调解决小区内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和谐稳定;4. 审核小区物业费用预算和使用计划,监督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5. 组织业主参与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公共事务;6. 推动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改造,提升小区品质;7. 组织开展业主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互相推荐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的选举和任免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多数票原则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的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管理权益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业主委员会召集并向业主报告工作。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部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具有协调物业管理、处理小区内事务、维护业主权益等职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区内住户及业主,具有必须遵守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遵循自愿参与、平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选举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行选举产生,选举时间、程序、产生方式由全体业主共同商定,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不超过九名业主代表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等职务。

主席由业主代表根据选举结果自行推选。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重新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任职不受薪酬,并履行其所承担的职责。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小区内的管理规定,并及时公布于每户业主。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负责处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协调解决邻里纠纷,维护小区环境卫生等。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和管理维护费用的使用,提出合理建议并与物业方共同维护小区利益。

第四章业主大会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相关决策。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决议经过业主代表讨论,实行多数决定。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或损害业主利益。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对于违反章程规定或损害小区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者申请罢免等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业主对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违规行为均有申诉权,可提出书面申诉并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修改或变更,应当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公布于小区内。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XX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三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确保小区管理的透明化和业主参与的最大化。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第四条委员会由全体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成员数量为5至11人,奇数人数,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二)监督管理规费的收缴和使用;(三)组织和监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建设和维修;(四)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五)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六)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议。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七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九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载会议议题、发言内容、表决结果等,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选举和辞职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辞职按照《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委员会成员因故辞职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其缺位由业主大会补选。

第十二条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擅自行使业主共同决策权;(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三)泄露业主个人信息或小区运营管理秘密;(四)其他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委员会成员违反本章程或法律法规的,由业主大会罢免,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委员会经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从小区物业服务费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
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
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
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热心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业主中有威信;
(四)身体健康,有行为能力;
(五)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无劣迹。

第十二条委员的职责:
(一)参加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二)审议会议的议案和报告;
(三)参与委员会的决策;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委员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六)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任:(一)已不是业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