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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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二、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企业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第三条职责

一、总经办职责

(一)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二)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三)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五)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二)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三)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

(四)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负责对公司所属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三、各单位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负责对本单位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三)负责对本单位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时、有效,建档管理。

(四)负责对本单位所有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四)牌照车驾照人员安排驾驶内转车的,由安全管理部和交通安全自检组审核资质和能力、人力资源部完善用工手续后,持证上岗。(五)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时间做好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并做好学习记录。

六、牌照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原则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公车私用(经批准的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不准公车用于旅游

(二)各有车单位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的管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由单位领导或专人进行安排,并由专人对每一次用车详细填写派车记录单(派车记录单格式见附表)。

(三)派车记录单因是对车辆使用情况的有效证明,各有车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妥善保存,自觉接受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事故因公用车的证据)。

(四)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五)驾驶员严格按派车要求安全出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练车或私自用车。

七、考核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一)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妨碍道路安全畅通的。

(二)不按生产区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

(三)不按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行驶的。

(四)不遵守本企业上下班时间禁行令、不履行进出公司大门登记检查强行冲卡的。

(五)不服从生产区道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强行冲卡的。(六)驾驶员若无故不参加定期的安全学习的。

(七)无故不开展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带病车运行的。(八)无故不参加周期检查、年审认证的。

(九)不遵守公司规定、开出限行区域的。

(十)不遵守公司规定、酒后驾驶的。

(十一)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练车的。(十二)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公车私用或公车组织旅游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三)载遗洒、飘散气体、液体、其它松软物体或未加盖密封沿途撒漏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

(十四)在生产区道路上倾倒生活、工业、建筑等垃圾和其它废弃物品,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十五)损坏或擅自移动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影响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的。

(十六)未经本企业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在生产区道路上挖掘道路、占道施工或未按限期恢复原状的。

第五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4日

抄送: 公司各部门

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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