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门诊部设置标准

合集下载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口腔诊所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病历书写桌1,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规定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规定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口腔诊所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民营门诊部申请条件及流程

民营门诊部申请条件及流程

民营门诊部申请条件及流程
根据《医疗组织管理条例》、《医疗组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限定,解决个体诊所应具有的要求:
1、申请设置医疗组织必须符合《市医疗组织设置规划(202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的限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组织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限定解决审批手续,未经准许,不得行医。

3、申请设置医疗组织应当提交以下手续:
(1)设置申请书(2)场地使用证明(3)设置可行性报告(4)选址报告和标明比例的建筑设计平面图查看原帖。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口腔诊所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个体门诊室各项规章制度

个体门诊室各项规章制度

个体门诊室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个体门诊室(以下简称门诊室)是指由个人或少数医务人员组成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诊疗服务。

为了规范门诊室的运作,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关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1. 门诊室设立医院长,负责门诊室的全面工作。

2. 医院长下设门诊室主治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3. 门诊室设立医务委员会,由门诊室主治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决定医疗政策。

三、门诊室制度1. 门诊室实行门诊就诊制度,接受患者来诊。

2. 门诊室每天设定开诊时间,到岗时间为早上8:00,下班时间为晚上18:00。

3. 门诊室接受医保患者,按照相关规定收费。

4. 门诊室每周定期举行门诊会议,讨论患者诊疗情况。

5. 门诊室不得擅自更改患者治疗方案,必须严格遵守医疗规范。

四、患者权利与义务1. 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就诊,有权要求医生向其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法。

2. 患者有义务配合医生治疗,按时按量服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3. 患者有义务支付医疗费用,不得拖欠。

4. 患者有义务保护门诊室设施和医疗设备,不得私自损坏。

五、医疗质量管理1. 门诊室必须保证医疗质量,医生必须持有效执业证,不得擅自开药和治疗。

2. 门诊室必须保证医疗环境卫生,每天定期清洁门诊室及医疗设备。

3. 门诊室应定期进行医疗设备维修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 门诊室每月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医疗水平。

六、突发事件处理1. 门诊室发生突发事件时,医务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医院长并采取有效措施。

2. 门诊室应定期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七、违规处理1. 对有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等处理。

2. 对有违规行为的患者,门诊室有权拒绝接诊或解除医疗关系。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经门诊室医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以保障门诊室的正常运作和医疗质量。

中医门诊申办要求和流程

中医门诊申办要求和流程

受理部门:中医门诊部审批大厅、卫生局受理过程1.领取执照工商受理2.申请人提交资料3.卫生审批名称核准4.验资5.审核6.书面通知7.发放设置机构批准书、市局备案8.申请人提交医疗机构建筑设计方案、平面图。

9.审核合格后施工10.提交执业申请相关资料11.现场审合12.申请人填写许可书面通知13.发证申请人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

两人以上合伙人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拟设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需根据申请执业范围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临床体健康工作五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够亲自主持医疗管理工作选址拟设医疗机构应具有独立完整性,具有独立通道。

通讯、供电、上下水等公用设施能满足正常开诊需要。

城镇私人开设的门诊部、个体诊所及相同级别的医疗机构选址相互之间无间距限制。

但据已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线距离不少于500米。

设置门诊部级别医疗机构需提供建设管理、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房屋用途、消防环境保护、污水处理验收的合格证书;放射线及放射设置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相关要求申办中医门诊部条件: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拟选房舍须具有地方房产部门、财政部门核发的独立《房屋所有权证》及《契证》。

应为相对独立建筑,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及相对独立性;具有独立通道;具有多层结构的楼层;具有独立通道;具有多层结构的楼层自一层起连续;不得与现存医疗察室、化验室的房间机构混合设置,拟选房屋欲设诊室、处置室、观察室、化验室的房间必须自然采光良好,且光线充足;拟设化验室空间的要求、布局、流程必须满足开展常规、生化、免疫检查的要求;诊室、处置室、化验室必须设置上下水,能够流水洗手;通讯、供电上下水等公用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开诊需要。

拟设医疗机构房屋内生活区与医疗区应明显分界、绝对独立且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申办中医门诊部条件: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3个中医临床科室。

个体口腔门诊工作制度

个体口腔门诊工作制度

个体口腔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体口腔门诊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1.2 个体口腔门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行业标准和规范。

1.3 个体口腔门诊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2.1 个体口腔门诊应配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和护士,并确保其在岗期间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

2.2 个体口腔门诊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3 个体口腔门诊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口腔医疗人才。

三、诊疗服务3.1 个体口腔门诊应严格执行预约制度,确保患者按预约时间就诊。

3.2 个体口腔门诊应认真开展口腔检查,准确记录检查结果,为患者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

3.3 个体口腔门诊应遵循医疗伦理原则,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

3.4 个体口腔门诊应合理使用医疗器械和药品,确保患者安全有效治疗。

3.5 个体口腔门诊应建立健全口腔医疗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感染控制4.1 个体口腔门诊应严格执行口腔感染控制规范,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2 个体口腔门诊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灭菌,并做好记录。

4.3 个体口腔门诊应加强环境清洁和卫生管理,保持诊室空气流通,营造良好的诊疗环境。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5.1 个体口腔门诊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过程符合医疗质量要求。

5.2 个体口腔门诊应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3 个体口腔门诊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患者满意度调查与投诉处理6.1 个体口腔门诊应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医疗服务。

6.2 个体口腔门诊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6.3 个体口腔门诊应对患者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与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与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一、申报条件(一)申办医疗机构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2)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门诊部工作制度

个体门诊部工作制度

个体门诊部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体门诊部的各项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1.2 个体门诊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依法执业。

1.3 个体门诊部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门诊部管理2.1 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和护士长协助主任工作。

2.2 门诊部应设立必要的科室,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科室设置。

2.3 门诊部应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培训和调整。

2.4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2.5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6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三、医疗质量管理3.1 门诊部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质量的管理工作。

3.2 门诊部应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3.3 门诊部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医疗服务4.1 门诊部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进行检查和治疗,科学用药。

4.2 门诊部应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必要时转诊至上级医院。

4.3 门诊部应对急、危、重患者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4.4 门诊部应提供预约服务,方便患者就诊。

4.5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制度,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五、环境卫生与消毒5.1 门诊部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5.2 门诊部应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和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六、收费与票据管理6.1 门诊部应依据国家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

6.2 门诊部收款后应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保障患者权益。

《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核要点》

《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核要点》

《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核要点》1、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医师应当担任该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医师担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将该医疗机构作为其注册的主要执业机构;2、在城市设立诊所的个人需为执业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需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如果申请人不是执业医师,可以以公司或单位名义申请,在诊所名称中要体现申请单位;3、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鲁卫发[202x]24号)文件规定,设置诊所的原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已经取消类别:1、医疗机构类别限于《202x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类别。

注意专科医院概念。

专科医院包括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儿童医院、血液病医院等。

整形外科医院与美容医院属于专科医院下的两种不同类别。

康复医院不属于专科医院。

2、根据新版省卫计委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规程,审批医院、妇幼保健院时,应当根据《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其功能任务、服务半径等因素,核定其级别,并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准书》)中予以明确。

不再仅仅根据床位数划定其级别。

3、根据《202x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必须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名称:1、医疗机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

识别名称包括地名、单位名、个人姓名等,通用名称指医疗机构类别。

2、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

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3、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4、妇幼保健院(所、站)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专有名称,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该名称。

5、关于“公司”的误解。

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以“公司”等字样作为通用名称使用的,以历史或者当代名人名字命名的,以及可能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名称不予核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口腔诊所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2023年诊所管理制度

2023年诊所管理制度

2023年诊所管理制度2023年诊所管理制度11、用人所长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员工的特长。

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

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

不要安排一条狗去爬树,然后又去责怪它爬得不好,因为狗并不擅长爬树,即便是一条优秀的狗,也很难把树爬得很好,而应该检讨我们自己是否应该安排一只普通的猫去爬树。

2、加强培训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

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

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3、明确目标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

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4、建立绩效标准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

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5、及时监控绩效考评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

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

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

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及时反馈考评结果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

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个体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个体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个体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

第四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医疗设备和技术,保障患者的诊疗需求。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院长负责医疗机构的全面工作,院长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个体医疗机构设立部门包括:行政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和后勤部门。

第八条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保卫等工作。

第九条医务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包括临床诊疗、医疗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十条护理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包括对患者的护理、照料等工作。

第十一条后勤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十二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合法注册,具备相关医疗资质和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患者就诊记录,保障就诊过程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十四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室设置,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保障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和专业性。

第十五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和护士的执业管理制度,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七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尊重权,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第十八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矛盾,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十九条个体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口腔诊所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病历书写桌1,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

口腔门诊部设置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口腔诊所设置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椅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三、房屋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设备基本设备。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急救设备。

氧气瓶、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16年11月19日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口腔诊所设置基本标准一、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二、人员医师。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护士。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个体门诊部申请条件

个体门诊部申请条件

个体门诊部申请条件1. 嘿,你想办个体门诊部啊?那可不是件简单事儿。

首先呢,你得有合适的场地。

这场地就像鸟儿的窝,得安全、舒适。

比如说,不能在那种又破又旧随时可能塌的房子里,得是符合卫生标准的地方,空间也要够大,能放下各种医疗设备,像诊疗床、药品柜这些,可不能让病人一进去就觉得憋屈得慌,这就像你去做客,主人家房子小得转个身都难,你肯定不舒服,对吧?2. 医生可是个体门诊部的灵魂人物。

你得有合格的医生。

这就好比一支球队得有厉害的球星一样。

医生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可不能是那种只会纸上谈兵的,得有真本事。

我就听说过有个小门诊部,医生连最基本的病症都诊断错了,这不是坑人嘛。

所以啊,一定要找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医生。

3. 医疗设备也不能少啊。

这就像是战士上战场的武器。

没有设备,你拿什么给病人检查、治疗呢?像最基本的血压计、体温计得有吧,要是再高级点,像X光机之类的设备,也得根据你门诊部的定位来配备。

你想想,要是一个病人肚子疼,你连个简单的检查设备都没有,就像厨师没锅铲,怎么炒菜呢?4. 资金也是个大问题。

办个体门诊部就像盖大楼,没钱可不行。

你得有足够的钱来租场地、买设备、雇医生护士等。

我有个朋友,头脑一热就想办门诊部,结果钱没准备够,设备买了些二手的破破烂烂的,医生也请不起好的,最后只能关门大吉,多可惜啊。

所以在办之前,得好好盘算盘算自己的钱袋子。

5. 规章制度必须得有。

这就像是一个国家得有法律一样。

从医生护士的工作流程到药品的管理,都得有明确的规定。

比如说药品的储存,不能随便乱放,得按照要求来,不然过期了或者变质了给病人用了,那可就是大问题了。

就像交通规则一样,大家都遵守了,道路才顺畅,门诊部也是,规章制度遵守好了,才能正常运转。

6. 人员配置也很重要。

你不能只有医生啊,就像一部机器,只有一个零件可不行。

还得有护士来协助医生,有负责管理药品的人员,有做清洁卫生的人员等。

这就像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体门诊部设置标准
一、场所
1. 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方便群众就医,符合卫生学要求,满足群众医疗保健需求;
(2)环境整洁、安静,候诊设施完善;
(3)具备与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必备的诊疗设备;
(4)有明显标志牌。

2. 场所面积要求:
(1)诊疗室、观察室和药房等合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设有观察床的,每床占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二、科室设置
1. 个体门诊部应设置以下科室:
(1)诊断室;
(2)治疗室;
(3)观察室;
(4)药房;
(5)消毒供应室。

2. 科室布局要求:
(1)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等科室应分开设置,独立成立;
(2)科室设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流程合理。

三、人员配备
1. 个体门诊部应配备以下人员:
(1)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并从事相应专业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医师;
(2)至少有1名护士。

2. 人员资质要求:
(1)医师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聘用其他人员的,应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设备配备
1. 个体门诊部应配备以下设备:
(1)基本设备:氧气瓶、心电图机、血压计、电冰箱、显微镜、离心机、恒温培养箱等;
(2)专科设备根据开展诊疗科目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

五、药品管理
1. 应使用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不得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2. 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并制定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取用等制度;
3. 应建立药品台账,记录药品的购进、发出和库存情况。

六、诊疗规范
1. 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诊疗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2. 应遵守医疗技术规范,使用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物;
3. 应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 应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妥善保管医学资料。

七、卫生环境
1. 场所内应保持整洁,垃圾袋装后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无碎屑、痰迹等;
2. 场所内应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禁止在场内吸烟;
3. 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胸牌,仪容整洁;
4. 场所内应设有专门的外科洗手设施和器械消毒设备。

八、其他要求
1. 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
2. 应定期对场所进行消毒灭菌检测,确保消毒效果;
3. 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相关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